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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Tuber的转生问题 15 7 Nostalgiacn 2024-05-06 18:16
2 建议将各种XX人、XX民系、XX族条目右上方模板的人物头像都删掉 17 7 桜花雪 2024-05-04 15:57
3 中华民国、台湾之架构 102 13 KOKUYO 2024-05-12 14:20
4 关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旗帜 20 6 Cwek 2024-05-1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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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蒙古国人物译名 1 1 Sanmosa 2024-05-11 12:13
10 有没有图书馆专业的维基人? 6 3 世界解放者 2024-05-08 20:15
11 Re:Monster 1 1 Jimmy-bot 2024-05-13 16:14
12 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1999年7月22日)中的法轮功是不是法轮功? 1 1 Sanmosa 2024-05-1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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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关于咨询框里原文名加粗问题 4 2 微肿头龙 2024-05-1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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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uber的转生问题[编辑]

写在前面:涉及一些相关术语,这里会尽量以浅白的方式描述。这里提到的VTuber(虚拟主播)是指现实人类以虚拟形象进行网络直播活动的人。AI虚拟主播不在讨论范围内,也没有“转生”一说。

VTuber可能因为更换事务所等原因,而更换虚拟形象重新出道,这通称为“转生”。有些“转生”是毫不忌讳,甚至会被新事务所作为宣传卖点([1][2])。由于著作权和商业竞争问题,有些改换门庭的VTuber不能使用类似的虚拟形象,甚至不能利用之前名望宣传。不过仍有些VTuber由于辨识度太高,关注度太高,会被人认出来([3])。

个人的问题是,VTuber“转生”后,新形象应该和前身合并,还是各自独立成为一个条目。我看到李李铃兰在转生后改名“森森铃兰”,两者内容是混在一起的条目。也有润羽露西娅和转生身份三毛猫独立两个条目的情况。

类似可供参考的处理方式有,日本声优配音员,在负责成人作品配音时会使用另一个名字,通常“马甲”,有些数量还很多。日维处理是,除非有来源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否则马甲的内容不能合并到对应的日本声优条目,要独立两者。VTuber新身份和原身份不明朗时可以各自独立两者。--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07:48 (UTC)[回复]

个人愚见,转生前后应视为两个不同的形象,应分列两个条目。如果中之人特别强调某VTuber为转生后形象并有据可查,可在两个条目中特别指出。特别的,若有资料表明多个形象共有一个中之人,且中之人已自愿公开其信息供其他人追溯,可在该中之人条目中进行分别的介绍,无需单独将所有VTuber条目列出。--御坂绫音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23:51 (UTC)[回复]
更正下,“如果中之人特别强调某VTuber为转生后形象并有据可查”此句中的“中之人”改为VTuber。--御坂绫音留言2024年4月5日 (五) 23:53 (UTC)[回复]
感觉要按常识或个案处理。需要可靠来源明确指出关系,不然写在一起不好(原创研究),但有时因关注度等原因可能临时写在一起。如果前后身份没有明显的延续或关联,分开写可能更方便,信息框、分类等体现出上一身份的终结;只换名义上的身份或者中之人条目中则可能按编年合在一起写。--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0:07 (UTC)[回复]
我觉得在有联系且有来源支持的条件下,两者不该分别创建条目。用宇多田光当例子,不能因为有了新东家(虽然技术上只是美国另签唱片公司)新名字(美国艺名Utada)就主张应该创建新条目(更抽象的例子还有海参崴)。但这不是绝对,例如小岛工作室小岛工作室 (2005年—2015年),除了历史脉络,拥有独立的关注度是两者都能有条目的重要理由。而讨论前面提到的森森铃兰就目前来讲,森森铃兰不论是活动、作品还是关注度都比李李铃兰多。至于润羽露西娅和三毛猫...,除非证实两人是一个人,不然没事不会讨论合并。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6日 (六) 16:35 (UTC)[回复]
我说咪萪猫/三毛猫(日语:みけねこ)=润羽露西娅。这不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吗:润羽露西娅中之人みけねこLive2D造型公开 吸金即上全球SC榜第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17日 (三) 05:31 (UTC)[回复]
倾向为“来源如是说”,只能说明有报道来源认为存在这个关系,但合并是否可能需要个例分析。例如P丸样。辉夜月的关系,前者在自己的fansbook承认过是扮演过后者,而且也发布过一个视频提起作为后者时的一次运营事故,但这个两个条目或者事务身份没按照同一事物来合并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17日 (三) 08:49 (UTC)[回复]
如果没有来自物主的直接一手来源或者合格的二手来源(例如报道或学术研究)来彰显两个物主的关联的话,一概按两个独立物主看待(类似的声优马甲)。或者即使来源说明了两个物主是同源的,但差别不大或者条目内容不容易分拆为两个独立条目,可以考虑单一条目,这个偏重于对条目内容的分析来判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7日 (日) 09:12 (UTC)[回复]
如果纯改名的话,参考鹿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7日 (日) 09:50 (UTC)[回复]
对于“转生”我的观点是看形象是否相同。李李铃兰和森森铃兰形象大差不差,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改名了;润羽露西娅和三毛猫形象不同,个人觉得有可靠来源证明是同一人也应当分立。--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4:34 (UTC)[回复]
润羽露西娅和咪萪猫形象,其实在几轮的修改后,已经几乎一样了,除了发色,连媒体都说是“死者复苏”(死者复苏!VTuber三毛猫新造型请“やすゆき”设计,观众:露X亚是你?)--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3:34 (UTC)[回复]
建议看看Talk:三上悠亚。 --达师 - 370 - 608 2024年5月2日 (四) 06:18 (UTC)[回复]
@Cwek,其实现在润羽露西娅#争议章节都写着“润羽露西娅中之人咪萪猫(みけねこ)在Twitter上发表声明”了,里面也提到COVER回应,等于默认是同一人了。没必要坚持“来源如是说”这种回避说法,现在的话题说起来和Hat600举例的“三上悠亚/鬼头桃菜”讨论中差不多。--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7:53 (UTC)[回复]
“默认”对于“生者传记”来说,可靠性似乎不妥。--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7:04 (UTC)[回复]
好吧,再给不太了解的人说一下,本来不想提八卦的内容。咪萪猫前身“润羽露西娅”息影是因为传出和Mafumafu的绯闻([4]),2024年两人离婚的事已经成为公众事件,双方都在Twitter上指名道姓([5])。所以咪萪猫是“润羽露西娅”中之人的事情,各大媒体知道,所以在我上面给的来源都是如此描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0:16 (UTC)[回复]

建议将各种XX人、XX民系、XX族条目右上方模板的人物头像都删掉[编辑]

这些名人的选择是很主观的东西,非常容易引发编辑战。英文版在数年前已经这样做了,建议中文版学习,以避免编辑战。Perinbaba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2:37 (UTC)--Perinbaba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2:37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这些照片可以给读者一个有关该民族的直观认识。并且维基作为网络媒体,可以发挥其动态的特性。即这些照片可以定期轮换。我就经常在芬兰人这里条目更换照片。如果在其他条目里发生编辑战,那大家应该在那个条目的讨论页里去具体讨论。--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39 (UTC)[回复]
怎么说呢,在绝对理想情况下能执行是最好的,可问题是把这些删掉了,还是有人喜欢在维基词条上罗列名人。考虑到维基百科近几年的条目编辑情况,我个人认为“堵不如疏“,应该放开名人图组的陈列,不过在族属上存在争议的人物理应禁止列入(除非该民族为美国人、巴西人、英国人这种定义本身就宽泛的民族,或者该民族缺乏族属无争议的名人。)(另外结合英语维基百科的历史,名人图组最有可能产生的争议便是无脑放置明星、政客、运动员了。这一点在先前的客家人词条图组上亦有表现。)--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50 (UTC)[回复]
个人认为、其实如果真要放的话、只要放个近代的◯◯人・◯◯民系・◯◯族地方的不认识的个人或者全家福就可以了。就比如闽南裔台湾人这样子的情况、不具有名人性质的普通人就行、大多数◯◯人・◯◯民系・◯◯族能成为像林则徐林语堂这类人物的也只是他这个在◯◯人・◯◯民系・◯◯族很出名而已、真正的◯◯人・◯◯民系・◯◯族大多数都是普普通通过完这一生并且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名字或者是“成就”就走了。--桜花雪为了侬家各侬其闽越共民族 2024年4月24日 (三) 15:14 (UTC)[回复]
如果安放当地民系或名人的头像会引发编辑战的话,原则上(+)支持Perinbaba的提案。个人主张如果有人在条目中强行维持自己认可的版本、不接受调和或者折中处理,社群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阻止,如ABANIBAN等,如果纵容这种行为只会助长原创研究和滥宣称条目所有权的行为。----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3:46 (UTC)[回复]
就此意见,我引申一个提议:处于编辑战状态下,或过往曾长期或经常陷入编辑战状态的XX人、XX民系、XX族条目(的Infobox内?)不得放置人物头像。如果此提议落实效果足够好的话,未来可以考虑延伸至所有XX人、XX民系、XX族条目适用。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8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也请福建人的相关编辑发表一下意见。@Perinbaba桜花雪向史公哲曰Chilaun。----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5:58 (UTC)[回复]
考虑到中文维基百科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和粤、闽、台三省民系、民族相关的词条(如福建人、台湾闽南人、客家人、广州人)属于高风险词条,不得放置人物。至于其他民系、民族、地方居民的词条,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并不怎么有争议。--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6:19 (UTC)[回复]
另外我个人认为,整治xx民族、xx民系的名人一览,也很有必要的。英维在禁止民族图组的同时,亦将民族名人名单作为单独的列表抽离出主条目。--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6:24 (UTC)[回复]
赞成提议。--桜花雪为了侬家各侬其闽越共民族 2024年5月4日 (六) 07:57 (UTC)[回复]
原则上赞成以避免原创研究、中立性和条目所有权问题。特定条目如果有共识可以放某个,那么可以考虑豁免。--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6:25 (UTC)[回复]
问题是:你所提出的“特定条目有共识”这种情况很少见。维基上的民族词条要么就是一堆人吵,要么就是几乎由一个人打理(或翻译照搬)。偶尔出现的共识案例,参与者几乎只有2-3人左右。--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6:34 (UTC)[回复]
那也很简单,有争议说明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别放了嘛。----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43 (UTC)[回复]
从理论上来讲,每个民族词条的民族图组都存在着争议风险。所以选择的路无非就两条:1.全面禁绝2.不禁绝,但是要立标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6:48 (UTC)[回复]
在条目稳定的情况下,放名人头像自然是无甚问题的,问题就是总有人提出异议。作为曾经参与过福州民系人物头像争议的我,自然是认为对方的观点不对,但是对方总是要固执己见,那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全删了一个不留,那这样争议就完全没有了。一个安在飞机上老是出问题的零件,人们把它拿掉之后才发现这个零件对飞机的正常运行完全没有影响。----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5月3日 (五) 16:48 (UTC)[回复]
本人认为、目前的解决方案有两个。
一・什么名人人物都不放删掉。
二・如果一定要放、那可以放当个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面相或者是全家福。
示例:Hók-ciŭ-nè̤ngMìng-nàng-nè̤ng台湾人--桜花雪为了侬家各侬其闽越共民族 2024年5月3日 (五) 19:07 (UTC)[回复]

中华民国、台湾之架构[编辑]

我知道吵很久了,但不免还是要提出这件事情

与架构有关之条目,请见左列

  1. 台湾
  2. 中华民国
  3. 中华民国(台湾)
  4. 中华民国 (台湾时期)
  5. 中华民国在台湾

我有提议,台湾更名为台湾岛,删除政治外交军事部分,台湾军事页面整合至各时期之政权介绍部分,外交、政治亦然,将其架构为地理介绍,部分合并中华民国台湾条目,台湾战后时期应该与中华民国以及台湾部分合并

请各位赐教--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0:44 (UTC)[回复]

(+)支持将台湾更名为台湾岛,只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1:29 (UTC)[回复]
我不知道,但应该会(+)支持--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1:35 (UTC)[回复]
赞成只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但是(-)反对条目更名为台湾岛。敝人认为这个岛屿本来就叫作台湾,没必要多此一举加上“岛”。--Matt Smith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2:08 (UTC)[回复]
海南岛是一个叫“海南”的,但海南缺指向了海南省。当然,考虑到台湾的语义的多重性,台湾岛只作为地理意义的语素,而台湾作为其他(不包括特定政体)的语义承载语素,或者可以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1:34 (UTC)[回复]
(!)意见
海南=海南省=海南岛+三沙市
台湾≠台湾省≠台湾岛
作为政治实体的台湾=台湾岛+澎金马+东沙、太平岛等台控岛屿
我的结论是海南定向至海南省是正确的,词义未见缩减。但是台湾定向至台湾岛属于词义缩减,除非台湾并不控制澎湖金门马祖东沙太平岛等等地理上不附属的岛屿,我才会支持台湾改名台湾岛--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23:28 (UTC)[回复]
在(北京/台北时间)昨晚之前,条目本身已经是“词义缩减”了。虽然“台湾”形式上未重定向到“台湾岛”,但条目首句以及信息框就定义了(本条目)“台湾是(指)……(一个)岛屿”,也并未给出台湾其他含义(比如作为区域),实际上就相当于重定向到了“台湾岛”。你在原文和信息框中加上“岛”字不会造成任何语义或语法上的不合法,就说明这个“台湾”语素含义完全就(缩减到了)是“台湾岛”。不过昨晚KOKUYO又在首段补充了“台湾”作为指代区域的其他含义,算是初步解决了这个(定义句将语义局限为岛屿但正文大量介绍区域)的矛盾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1:07 (UTC)[回复]
确是一种可行的处理方式,不过我对相关条目的编辑兴趣不大,我的意见仍然是台湾不应只介绍地理上的台湾岛,正如海南也不可能只介绍地理上的海南岛。--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1:19 (UTC)[回复]
@重庆轨交18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台湾远远比中国大陆更常在指称自然地理实体时候省略通名,经常只在会造成歧义时才带上通名(不知延续了古代汉语习惯,还是受日语影响)。中国大陆在正式语境下是绝不会把“澳大利亚大陆”简称“澳大利亚”,“格陵兰岛”简称“格陵兰”(在地图上则会同时将外文名相同的、作为区域的“格陵兰”和作为岛屿的“格陵兰岛”重复标注),“海南岛”简称“海南”的;对国内的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在内的地名更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必须带有通名。在舟山群岛成百上千个专名以“山”字结尾的岛屿中,当地人口语是绝不会说“xx山岛”,只说“xx山”的,但在正式语境(比如地图标注)下就必须加上“岛”;在台湾对没有多义性(比如“衢山”既是一个镇的专名又是岛的专名)的岛屿很可能就直接省略“岛”了。由于常直接省略通名,所以在台湾国语使用者语感当中类似“台湾”“格陵兰”之类的专名所承载的语义项目也更多、更融合。--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1:20 (UTC)[回复]
同意Matt Smith的见解。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1 (UTC)[回复]
@Matt Smith@Sanmosa(!)意见:在现代汉语中指代某一地理实体(如岛屿、行政区划等)的正式地名应该是由专名+通名构成的(参见[6]),专名非单音节时,通名经常省略甚至几乎总是省略,但正式语境下不能省略,否则就容易混淆,因为同一专名可以指代不同的地理实体,比如专名“海南”可以用在“海南岛”和“海南省”,还有“崇明岛”和“崇明区”,“舟山市”“舟山群岛”“舟山本岛”等等,有时范围不同有时则范围几乎一样,后一种情况尤其经常省略通名;不指代某一地理实体时,则没有通名,如“江南”,这往往泛指一个区域(可能有明确边界也可能没有)。“台湾”语素含义非常丰富,不同语境下可以作为岛屿的专名指代一个岛屿地理实体,也可以直接指代一个区域乃至国家等等,而且因为陆地区域高度重合,很多时候不加通名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它们实际上仍是有区别的,比如中华民国行政院官网内政部的土地介绍里面,开头的地图“台湾全图”,这个“台湾”语素就不是指台湾(本)岛(否则不应画出金门列岛、妈祖列岛等),第一段的标题写“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这一段就加了“本岛”这个通名,正文中“台湾”与“台湾本岛”并称,这里“台湾”显然就是指台湾本岛而不包括金门妈祖等。至于大量含“台湾”的参考文献,“台湾”这一语素经常实际上指代的是一个区域,就像“江南”一词一样,只不过这一区域非常明确,恰好与整个岛的陆地范围重合(或也可能包括金门妈祖等),但很难认为它是指代地理意义的岛屿。我现在倾向于应该既有“台湾”条目又有“台湾(本)岛”条目,“台湾”写成类似于“中国”的区域概念,可以有政治外交军事等内容(但应排除“台湾”明显指“中华民国”这一国家而非某一区域的相关文献),“台湾(本)岛”则主要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至于叫“台湾本岛”还是“台湾岛”之类的应参考相关地理学文献(中国大陆的文献总是叫“台湾岛”,台湾的文献我还不清楚,不过但看行政院的介绍是“台湾本岛”);也可以不分成两个条目,但应区分“台湾”作为区域的含义,和“台湾(本)岛”作为岛屿的含义。另外,典范条目四国就是把“四国”作为岛屿专名和行政区域专名的内容结合在了一起,先指明“四国”可指代一个岛又指明可指代一个行政区域,正文则不严格区分,因为范围太接近了,正文“四国”一词就成了类似“江南”的指代某一区域的无通名的地名(不过条目首词我仍认为应该称“四国岛”,按现代汉语习惯正式地名是应该有通名的,和日语英语等不一样)。--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02 (UTC)[回复]
上次讨论的所有意见中,我支持U:KOKUYO的论点:
以现行质量相对较高、通览式介绍两个主题的出版物和系列丛书来看,讲述当前“中华民国”的参考文献早就会包含“台湾历史”的内容(如《中华民国年鉴》、《中华民国发展史》等),而讲述“台湾”的参考文献本身也会提到“政治”、“法律”、“经济”等内容(《台湾全志》、《台湾史论丛》、《台湾学通讯》等)。
因此,(-)反对阁下的提案。--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5:26 (UTC)[回复]
KOKUYO所说的与来源所实际表述的不完全对应。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3月#KOKUYO、Sanmosa有提到过《台湾全志》卷7(外交志)的叙述,其正文从一开始就直接说它介绍的是中华民国(在台湾设置)的外交部,其外交政策篇的目录亦直接说它介绍的是“中华民国与中南美洲各国关系”、“与中华民国有关的重大外交事件”,可见名义上讲述“台湾”的参考文献实际上并不一定真的是在讲述“台湾”。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0 (UTC)[回复]
《台湾史论丛》及《台湾学通讯》有同样的问题吗?--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10 (UTC)[回复]
奇怪,当初我提那几套,就单纯是那三套是是介绍台湾的系列丛书,大家可以直接上网找。当然,其他人也可以自己去找找其他书,怎么现在变成好像我说写条目就只能参考这三套书?随便找一下,《台湾政治史》(戴宝春,2020年)、《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林呈蓉,2015年)、《台湾经济四百年史》(吴聪敏,2023年)。--KOKUYO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5:25 (UTC)[回复]
@CaryCheng我说的只是“名义上讲述‘台湾’的参考文献实际上并不一定真的是在讲述‘台湾’”,我的论点依旧是且仅是不能因为某参考文献名义上讲述“台湾”而直接认定该参考文献必然真的是在讲述“台湾”。因此,我的主张是证明“台湾”的条目需要“政治”、“法律”、“经济”等内容的证据不能仅为参考文献提及,而须为参考文献实际叙述。我这里只是反对仅以“参考文献提及”作准的论点,而非打算为每个参考文献给予点评。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16 (UTC)[回复]
或许这样说:如果存在至少一个足够可靠的参考文献实际叙述“台湾”(而非“中华民国”)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军事”等),那就满足在“台湾”条目叙述该方面的条件。同理,如果存在至少一个足够可靠的参考文献实际叙述“中华民国”(而非“台湾”)的某方面(如“政治”、“法律”、“外交”、“军事”等),那就满足在“中华民国”条目叙述该方面的条件。我建议此处应就各有争议的方面分别进行论证及检验,以真正消弥此处的争议,并尽快为讨论确立大方向,不然这里各方继续各说各话也不是一回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22 (UTC)[回复]
您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在要求“实际叙述”。单纯叙述“台湾”、“中华民国”的来源的“某方面”来源很多。您所谓的“实际叙述”要求为何?--Ghren🐦🕗 2024年4月25日 (四) 12:15 (UTC)[回复]
你的总结没错。以《台湾全志》卷7(外交志)的叙述为例,这是对“中华民国”的外交方面的“实际叙述”。我的要求其实不高,主要是想避免事实上文不对题的来源对用户产生混淆,只要能确保来源真的是在说“台湾”,就可以用于“台湾”条目内,“中华民国”同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6:27 (UTC)[回复]
《台湾全志》的〈序〉清楚地说明其编撰思维以台湾为主体,因此我认为U:KOKUYO的论点与来源实际表述相对应,并无不当。依WP:V,参考《台湾全志》在条目台湾写下台湾政治、台湾经济、台湾国防、台湾外交等内容完全符合WP:V的要求。--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26 (UTC)[回复]
这就是原创研究了。外交志的序的表述反而明确它写的都是“中华民国”(在二战后)的外交,这已经足以说明“编撰思维以台湾为主体”不意味实际叙述“台湾”,实际叙述需要额外的证明(虽说我认为台湾经济应该能逻辑上符合实际叙述的要求)。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6:31 (UTC)[回复]
原创研究?--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8:33 (UTC)[回复]
摘录《台湾全志》〈卷七 外交志 总论〉内容如下:
本外交志即在探讨叙述民国38年至民国89年间,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席位的保卫战,中华民国丧失联合国席位后,台湾在外交上所面临的困境及其因应的情形。

本外交志对民国38年至民国89年的50年间之台湾外交史事分为:外交行政、外交政策、条约及协定、国际组织、对外关系和国民外交等六篇。
文本中写着“台湾外交史事”,引述文本在台湾条目写“台湾外交”,在我看来符合WP:V。--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9:28 (UTC)[回复]
然而外交志实际描述的是中华民国外交。
  • 外交行政篇中叙述的主体就是中华民国的外交部,而外交政策篇、国际组织篇与国民外交篇中叙述的主体就是中华民国。
  • 条约及协定篇中的叙述表明了签署相关条约及协定的主体是中华民国。
仅以总论来论断文献实际叙述的主题为何,而不理会文献正文的具体记载如何,是很危险的事情。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17 (UTC)[回复]
没有危险,只要写进条目的内容保持中立、可供查证,把重要的观点(即使这些观点如此混乱彼此矛盾)依照比例适当呈现即可。--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6:03 (UTC)[回复]
我看不到社群有“依照比例适当呈现”的能力。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0 (UTC)[回复]
我也看不到...
不过基于WP:BOLDWP:不变,我会选择忍受一时不完美的版本,等待社群及条目长期发展的成果出现。--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33 (UTC)[回复]
这样说吧,台湾条目是在2003年4月13日创建的,而经过21年“长期发展的成果”后引发了这里的讨论。这还算是“一时不完美的版本”吗?要求用户以文献正文的具体记载来判断来源介绍的东西是什么,然后选用合适的来源来写条目到底冒犯了什么规条,以至于用户只能以总论来论断文献实际叙述的主题为何?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1:08 (UTC)[回复]
抱歉有点离题了...如果中文维基百科可以存在一百年甚至二百年,21年的发展是不算太长。中文维基百科现在有 1,416,987 个条目,我没全看完,在我看过能觉得满意的条目真的不超过50个。我能怎么办呢?就等吧,等这一百多万个条目都成为好条目吧。
如同前面提过的,只要写进条目的内容保持中立、可供查证,把重要的观点(即使这些观点如此混乱彼此矛盾)依照比例适当呈现即可。--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0 (UTC)[回复]
然而现在各个条目的处理似乎也没能够“依照比例适当呈现”观点,而且加入内容者也普遍忽略了这点。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9 (UTC)[回复]
是的,大部分条目的内容及品质别说未臻完美,依我看根本就是不及格。
可惜个人的时间有限能力有限,只能这边修一修那边补一补,然后翻阅WP:IMPERFECTWP:PRESERVE,然后告诉自己,维基百科创立的那一天就知道会这样了,维基百科的创办人相信这些条目总有一天会变好的。
既然他都相信了,我也只能相信了。--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6:07 (UTC)[回复]
同意Sanmosa的观点,正文内容是写中华民国外交,不能拿一个书名或者序章一句话就当成是台湾外交。--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0日 (五) 21:46 (UTC)[回复]
奇怪,当初我就只是用最快的方式找几本已知的系列书籍举例,说可以借由参考文献决定条目内容,结果就自己定义成只有这本书可以参考?同样举的系列文献,怎么一直不说《台湾学通讯》特别把《涉外关系》当成一个主题介绍。而明明都已经提到还有诸如《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等其他文献,结果还是继续卡在特定文献,就当作其他文献不存在,那我也没办法。--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1:52 (UTC)[回复]
我也无法阻止你继续选择性对我在2024年4月25日 (四) 07:16 (UTC)的留言视而不见。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2:07 (UTC)[回复]
请问您有看过文献了吗?还是这次又有提出什么理由,可以说《台湾学通讯》的《涉外关系》、和《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没有实际描述台湾涉外关系了。当然,大家也没办法阻止您在没有实际看文献的情况下,跑过来直接宣称其他文献也没有实际描述台湾涉外关系。--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2:22 (UTC)[回复]
所以我才说我无法阻止你的视而不见,“而非打算为每个参考文献给予点评”这句话你是真的看不到。而且我说的一直都是不能仅以“参考文献提及”直接推定文献实际叙述“台湾”,而不是否定所有文献实际叙述“台湾”,你对我的意见的曲解不可不谓非常严重。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2:32 (UTC)[回复]
看来当《台湾学通讯》的《涉外关系》、《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是实际描述“台湾”的涉外关系时,您还是打算连文献看都不看,就特意跑出来讲一样的“主张”而已。至于这种不断重复喊一个“主张”的行为,却始终不打算处理文献情况,到底有没有助于条目发展,大家自有公评。--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2:44 (UTC)[回复]
我们只要用举例的方式就很清楚这行为的属性。当A提出某份政府报告,指出某条目应更新甲内容,B跑出来说“没打算点评文献,但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偏见”。其后当A又提出学术报告、专书内容,指出该条目真的应该更新甲内容,B继续跑出来说“没打算点评文献,但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偏见”,并指控A对他讲的视而不见。--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2:49 (UTC)[回复]
从你的举例中,可以看出你在这里的目的显然只是想要一味地推销你的观点,但你自己也能看见这里的多数用户对于你的观点并不买账。你在这里就只是简单地声称某个来源或其他来源实际描述“台湾”,但一直拒绝进行任何的实际证明,WP:可供查证#举证的责任都有说“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了,这举证责任按理说怎样都不可能算到我头上才是。但凡你给一点实际证明出来,我也不至于只能说“而非打算为每个参考文献给予点评”这句话,到底是谁的观点“自有公评”或“自有公论”,我相信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是。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5:23 (UTC)[回复]
前面一直宣称维基百科的条目写作要实际照参考文献,结果当别人真的提出讲述“台湾”主题的参考文献,又开始说既然已经有人(在没有参考文献和惯例情况下)凭空决定条目内容,那么提出参考文献的人就叫做推销观点。怪不得以前WMC的人很爱集结发表相似意见,因为确实有些人觉得只要有一群人共同主张,就不需要理会参考文献到底是什么。--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5:36 (UTC)[回复]
那请你证明你举出的来源确实有在实际叙述“台湾”,而非仅简单地声称来源实际叙述“台湾”。这个要求其实很简单,我也重复了不止一次了,但你从来没有这样做过。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5:48 (UTC)[回复]
我是不知道为何Sanmosa连最简单的网络搜索都不做,就觉得自己可以不需要做任何查证,在维基百科上凭空指控其他人提出的文献无效。例如,只要在网上搜索《台湾学通讯》的出版单位就能见到“涉外关系”(二之一二之二)的期数,而在网络书店也可以马上找到《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的目录。--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5:54 (UTC)[回复]
当我根据WP:可供查证#举证的责任的要求办事时,KOKUYO却声称我“凭空指控其他人的文献无效”,因此有劳这里的各位帮忙判断一下我按方针要求来办事到底有没有错。我就只是要求可供查证而已,怎么还需要我三催四请,而且还如此不情不愿?Google本身不是可靠来源,因此我自然需要你给出具体的来源来证明了,我也是按可靠来源指引来办事而已。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5:58 (UTC)[回复]
我早就已经提供过文献的名称(包括所属丛书、作者),早就已经尽我的举证义务。相反地,Sanmosa提出的怀疑就真的只是他的空想,没有基于任何来源根据。如果照这种做法,说不定之后就有人觉得不用翻阅参考文献,就能直接指控某个条目内容没有后面附上的书籍文献佐证,反正提出这项指控的举证责任不是在他身上。当然,有人觉得自己没能力找到出版品的出版单位网站、或在网络书店看到对应内容,反过来指控是其他人的问题,我也没有办法。
另外,Sanmosa这种自己不对自己的主张做出举证责任,就凭空宣称某本书的“实际内容”与主题内容可能无关,且反过来要求文献提供者证明,本来就是有问题的。我们可以想定一个场景,假若只给了“书的序言、各章节介绍、或者只有目录”,是不是到时候某人又要说这只是看到“部分/经撷取的内容”、而非书籍的“实际内容”,并再次要求基于举证责任,对方必须在互助客栈提供整本书的盗版内容?--KOKUYO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6:20 (UTC)[回复]
如果从现在条目的语义、事物性质来看
  1. 台湾:不确定和多义,可能包括对应的地理区域、地理区域所承载的文明、历史等概括。
  2. 中华民国:一个国家政体、横跨两个地理区域,虽然现在主要聚焦于现状的一个地理区域,而另一部分的描述已经分拆过。
  3. 中华民国(台湾):一个政治主张
  4. 中华民国在台湾:一个政治主张
  5. 中华民国 (台湾时期):重定向,描述特定时间点,前面一个政体或所在地理区域的历史概述。
还是那个问题:台湾这个语素应该是什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1:41 (UTC)[回复]
所以“台湾”应链接到“台湾 (消歧义)”页面,再分为“台湾岛”“中华民国”……等内容。--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8:59 (UTC)[回复]
明明只要看来源就知道条目可以加入哪些内容,却还有维基百科的编辑觉得自己就是可以不用看来源,只要自己决定“台湾”包含有哪些东西?--KOKUYO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9:17 (UTC)[回复]
我上次只是简单地用专业的单位出版的丛书来快速地举例,可以用这些书决定台湾条目有哪些范畴,怎么就变成全世界会介绍台湾某某专题的就肯定只有这几本书、这几篇文献?当《台湾史丛论》会把台湾政治当成一个需要特别处理专题的想法,自然会找到《台湾政治史》这类的书;如果《台湾全志》会有把台湾外交成为专题的想法,自然可以找到《台湾涉外关系史概说》这类的书。至于《台湾经济史》、《台湾美术史》其他专题我就更不用提了。而我这边都还只是简单去找书,甚至还没有去翻阅期刊论文。--KOKUYO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9:32 (UTC)[回复]
并不是没有看来源,事实上所有人不看来源也知道“台湾”一词的含义非常多。问题的关键是,台湾条目首句就将其定性为岛屿,这就一下子将这个语素的语义缩小到了地理范畴,那么再介绍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就矛盾了(就像“舟山 (消歧义)”也可以指舟山群岛,也可以指舟山岛。但在“舟山群岛”条目内并不会介绍舟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它们的地理范围也是完全重合的;“舟山岛”条目也同样不会介绍政治经济等内容,事实上“舟山岛”也完全可以更名“舟山”因为“当地人”就认为这个岛叫“舟山”而不是“舟山岛”,和“台湾岛/台湾”的情况类似)。要么将“台湾”条目的定义句扩充,指出“台湾”的其他含义,表示本条目并不只是在介绍地理意义上的岛屿,要么就将“台湾”作为消歧义页面指出它除了地理之外的其他所有含义,否则就免不了争议。--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9:45 (UTC)[回复]
现在搜索“中华民国”就是跑到“中华民国”条目,下面有“中华民国政治”等子条目;搜索“台湾”就是跑到“台湾”条目,下面有“台湾政治”等子条目,这等于“舟山”的情况?然后说什么只要是岛屿,就一定不能加入政治/政府、经济等内容,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惯例。例如在中文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四国”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婆罗洲”条目有“政治”与“经济”等内容。在英语维基百科,“新几内亚”条目有“政治”等内容,“爱尔兰岛”条目有“政治”、“经济”等内容,“冲绳”条目有“军事”内容,“斯匹兹卑尔根岛”条目有“政府”内容。难不成其他条目都可以照当时编者掌握的内容来写(所以有的内容较为完善的条目有写,不完善的条目就没写),就只有“台湾”必须发明一个不存在的惯例决定怎么写?--KOKUYO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0:02 (UTC)[回复]
哪一个岛屿有外交,政治自然是没问题,但外交此种属于国家主权的东西,岂能放在岛屿--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0:39 (UTC)[回复]
前面是说因为性质,所以不可以放政治,现在又突然说自然没问题?同时,又有谁说岛屿就一定不能写该岛与其他地区的关联,“与那国岛”就有写与台湾的关系,其他一堆岛屿也会有与不同国家的关系。而你觉得“外交”这个词不好,有人说不可以改名成“涉外关系”或其他名称吗?--KOKUYO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1:02 (UTC)[回复]
国防也是属于国家之构成要素之一,非属一岛屿可述之--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9:00 (UTC)[回复]
又有人说一定要叫“国防”了?实际上,前面早就提到,本来就会有岛屿条目会写岛上的军事情况。还是照您的标准,《增修澎湖县志-军事志》就是在搞澎湖国,《重修台湾省通志-武备志》就是在搞台湾省国?--KOKUYO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9:08 (UTC)[回复]
所以我可以将台湾条目的国防改为军事外交改为对外关系对吧--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9:59 (UTC)[回复]
现在条目里的段落标题本来就是写“军事”了,至于您要把里面“外交”改成“对外关系”、“涉外关系”还是其他,我没有意见。--KOKUYO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04 (UTC)[回复]
台湾条目中的地理分类与台湾地理之差别为何--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3:53 (UTC)[回复]
我不懂您问这个是什么意思?--KOKUYO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4:17 (UTC)[回复]
内容实大致相同--August0422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5:17 (UTC)[回复]
什么时候有规定,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KOKUYO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回复]
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虽说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现行方针,但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10:26 (UTC)[回复]
您确定这个页面是这样解释的?所以照您新发明的解释,因为“格陵兰”条目的地理章节介绍的内容是“格陵兰地理”条目的主题,所以要把“格陵兰”条目的地理章节删除?同理,“明朝”条目的历史章节介绍的内容是“明朝历史”条目的主题,所以要把“明朝”条目的历史章节删掉啰?--KOKUYO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0:54 (UTC)[回复]
我这个说法建基于August0422所说的“内容实大致相同”的前提,也就是说我的理解是台湾条目名义上作为对“台湾”此一主题的主题条目,应该对其子主题作概括介绍,然而台湾条目内带有Category:亚洲地理分类,这分类意味着台湾条目不但没有起作为“台湾”此一主题的主题条目的作用,还实际上成为了“台湾地理”主题的主条目。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如果您觉得分类不适合,您可以直接删去分类。但很明显的,只不过是一个分类被其他编辑加入不适当的内容,就跑出来宣称说这象征某个条目的性质立刻改变,这就像主张只要在“日本”条目内加入“日本地理”分类,“日本”这篇条目就从原本介绍“日本”此一主题的条目,变成介绍“日本地理”的条目,这样的意见明显没什么参考价值。另外,您根本没有回答我在前面的问题,您宣称那几个论述页面就是“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到底是怎样解发布来的,麻烦请您说明一下。是不是只要“格陵兰”条目没有删除地理章节、“明朝”条目没有删除历史章节、及其他条目没有删除子条目的章节,依照您的意见就叫做不妥。--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24 (UTC)[回复]
现在台湾条目的定位到底是什么我还是没能够弄明白,而这显然并不是我的问题,而这也不仅仅是条目分类的问题,你可以看看Wikidata的链接。我当时之所以发言,是出于对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中的过度激进的观念的担忧,毕竟August0422的留言完全没有你在2024年4月27日 (六) 06:11 (UTC)的留言里所认为他有的意思。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回复]
奇怪,前面我明明就是单纯反问“什么时候有规定,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而您就接着说“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虽说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现行方针,但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也就是说您主张既然有“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这样的规定,那么“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而且“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所以您到底要不要回答,您是从那两篇页面的哪一点,发明出“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的激进做法?是不是日本、格陵兰岛、明朝这类有主条目和子条目的条目,只要没有删除存在子条目的章节,照您的说法就是大摇大摆无视论述而不妥?--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1:27 (UTC)[回复]
你既然能说你这是在对August0422“反问”,那就是说你认为他存在“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的想法,而我在综合过去你的意见后认为你的态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删”,因此我才提及WP:内容分歧的事情。至于你上面其他无中生有的指控,既然我从未有如此想法,那我何苦陷入自证陷阱?如果你只是来不断诱导我陷入自证陷阱的话,那恕我没时间奉陪了,毕竟我最近实在也很忙。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回复]
奇怪,我就是认为中文维基百科本来就不存在这个做法,才反问August0422难道觉得中文维基百科有这个规则应证这个做法吗?而既然您在后面说有这个规则存在,自然就是您要去证明为何觉得“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代表“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现在又说自己不需要证明此讲法了,那您提这个规则干嘛?--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12 (UTC)[回复]
而且当我前面问August0422是什么意思时,August0422明明是回答“内容实大致相同”。而即便真如您所说“台湾”条目分类可能不当,“台湾”条目的内容会与“台湾地理”条目的内容可能相同的地方,也就只有该条目的“地理”章节。所以我才进一步反问,难道August0422是觉得有规定规定,当A条目的章节内容与B条目内容是同一个对象,就可以删除A条目的章节,然后您就跳出来说存在这个规定页面。那么,当然是您或者August0422需要解释这件事情。--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22 (UTC)[回复]
你到底是如何得出我认为“‘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代表‘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这种结论的?我在2024年5月1日 (三) 10:59 (UTC)的留言已经提到过August0422在这里并没有主张过“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在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说我提及WP:内容分歧的原因是出于对你的态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删”的担忧,如果你还是要坚持我意图将“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与“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相联系的不实说法的话,真的,恕我不奉陪,我真的很忙。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25 (UTC)[回复]
奇怪,我前面明明就是,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绝对不存在“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的规则,所以我反问August0422难道您觉得有这规则吗(“什么时候有规定……”)?结果您跳出来丢这两个页面,还说“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请问您不是回答“什么时候有规定”这个反问,那您是要回答什么?还是您现在要说,您只是丢了与我的问题完全无关的页面。--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31 (UTC)[回复]
如果你没有看清楚我之前的留言在说什么的话,你大可以重新看一遍,我就不重复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4:35 (UTC)[回复]
还有,在我前面August0422明明就只是回答“内容实大致相同”,而既然是讲内容,我询问他是不是觉得A条目章节与B条目“内容实大致相同”(因为很明显这两篇条目内容完全不一样),所以觉得为前者章节当删除,本来就是合理的事情。谁莫名其妙丢出不合理的解释,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吧。--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4:37 (UTC)[回复]
你到底是在对August0422“询问”还是“反问”?这两者的含义很不一样,后者意味着你自己认为August0422有“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的意思,而前者没有这种含义。你前些时候说你是在“反问”,现在又说你是在“询问”,这哪里“本来就是合理的事情”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24 (UTC)[回复]
奇怪,在一个接续讨论是否要删除“政治”、“外交”、“军事”等章节的言论后面,August0422直接跟进提到“台湾”与“台湾地理”内容内容相同,而唯一可能相同的地方就是“台湾”的地理章节。就我所知,中文维基百科不存在“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的规则,所以我问August0422什么时候有这规定,结果您现在说这样问不是“合理的事情”?而在这个问题下方,您突然提出两个页面,还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正常的人都会理解为您支持“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吧?另外,我们只要换一个问题,就非常一目了然:
  • A:为何某物理条目里面有美国物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这是不是太西方而要删除?
  • B:因为那在学术界是重要的物理机构,并提出诸多与该主题相关的重要研究。
  • A:为何某物理条目里还有1970年代的研究数据,这数据是不是太旧要删除?
  • B:因为那个研究是相当经典的研究,目前该研究尚未被推翻,也没有其他新的实验数据。
  • A:为何某物理条目里有物理学者薇薇的研究?
  • B:我不懂您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 A:男生比较懂物理的事情。
  • B:什么时候有规定,维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学者的研究,其他女性物理学者的研究就要删除?
  • C:XXX页面虽说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现行方针,但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
  • B:我前面是要反问A是不是觉得……。所以C您的意思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那个页面是指中文维基百科要删除女性物理学者的研究?
  • C:(略)
  • B:(略)
  • C:(略)
  • B:我前面只是询问A是不是觉得维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学者的研究。
  • C:您前面用“反问”,短时间又改用“询问”,实在让人怀疑您当初“询问”或“反问”的合理性。如果您一开始就是“询问”,我就不会提XX页面的事情。
现在这位C说,他要大家不应无视XXX页面,是因为B回应“什么时候有规定,维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学者的资料?”并非“合理的事情”。我觉得这个例子,大家可以很明显知道谁对谁错了。--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47 (UTC)[回复]
请你回答我你当时到底是在对August0422“询问”还是“反问”,你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把(你自己定义的)“反问”重新定义为“询问”实在难以不让人怀疑你当初“询问”或“反问”的合理性。如果你一开始就是“询问”的话,我不会提WP:内容分歧的事情,然而你一开始却是在“反问”(这是你一开始自己说的)。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5:53 (UTC)[回复]
不管是询问(字典定义:咨询查问;或是这样定义:询问的动作;或是您特别定义成:不知道有没有才询问?)还是反问(字典定义:对提出问题的人发问;或是这样定义:认为应该没有,但还是询问看看有没有),如果有规则指出“编者只要觉得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那都是要照这规定跑。但现在看来就是没有这个规则,但是您却在这个问题下方说有这个规则,还跟大家说“虽说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现行方针,但直接大摇大摆地无视似乎并不妥当”。这是您自己在我的问题下方所做的回应,现在反过来怪问问题的人,维基奇闻啊。--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05 (UTC)[回复]
关于“询问”和“反问”,无论是依照辞典定义的“咨询查问”或“对提出问题的人发问”,或者原本要指的“询问的动作”或“认为应该没有,但还是询问看看有没有”,是“询问”和“反问”根本就不影响问题的合理性。而且这两个词都是为了分析您的行为才用这些词方便说明使用的,根本不可能会影响您的的回答。除非您会时空逆转之术,否则“如果你一开始就是‘询问’的话,我不会提WP:内容分歧的事情”这句话只是莫名其妙怪罪别人。--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36 (UTC)[回复]
同样用前面那个物理条目的例子,您就是在B的“什么时候有规定,维基百科只能使用男性物理学者的资料?”问题下面,接续回应说有这项规定且大摇大摆无视似乎不妥当的C。现在过了好几个小时后,C跑出来说B一下讲“询问”一下讲“反问”,总之就是B害他几个小时前这样回答。奇怪,自己几个小时前提出自己接受不了的规定解释,就不能自己承担吗?非得要拿几个小时后,自己设置词汇定义来指控别人让您回错问题?--KOKUYO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54 (UTC)[回复]
“2024年5月1日 (三) 14:05 (UTC)的留言也有说我提及WP:内容分歧的原因是出于对你的态度有可能是‘全留或全删’的担忧”这句话我只重新抄送一次,如果你还是当成看不到的话,那你自便,我不奉陪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8 (UTC)[回复]
原来又是自己凭空幻想一个别人不存在的目的和意思(我只问维基百科有这规则,根本就没有您所幻想的意思),就可以在互助客栈发表一个维基百科从来都没有的规则解释,还警告其他人大摇大摆不理会该页面是不妥。当其他人要求说明为何如此说,就不正面回应,只是反复用自己幻想的理由说其他人害的。反正明眼人都能看懂您做了什么,不是吗?--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0:20 (UTC)[回复]
啊,上面的讨论离题了。但是我还是没能够弄明白现在台湾条目的定位到底是什么,虽然这里看起来应该没有人想认真讨论这点就是了。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2日 (四) 13:21 (UTC)[回复]
不同人有不同立场,我不觉得这会得出共识。--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3:24 (UTC)[回复]
我倒觉得有些明明很基本、通用性的规则,却不知道为何有人不断针对“台湾”条目凭空创造不曾存在的“做法”。例如,明明中文维基百科的其他岛屿条目都可以写政治、经济、文化等章节内容,就有人凭空创造岛屿不能有这些章节的做法;明明决定一个条目是否是相同主题,是要看其该条目完整写出的内容结构是否相符,就有人会发明只要两篇条目出现相关的分类,两个结构完全不同的条目就硬要说是相同主题的条目。--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3:53 (UTC)[回复]
台湾比较特殊和广受关注,且该词汇在每个人心中有不同定义与偏好,比如“台湾”一词是否适合代表台澎金马的政权。您说的“其他岛屿条目”不尽然吧,比如马达加斯加岛。--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07 (UTC)[回复]
奇怪,在那么多的岛屿条目,您为何不举早就已经是典范条目的“四国”,而偏偏选一个地理条目?找一个地理类型条目来指导岛屿条目怎么写,不觉得就像拿地理条目指导国家条目怎么写一样奇怪吗?--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16 (UTC)[回复]
“四国”条目不仅仅是一个“岛屿”条目。里面“四国”语素是包含“四国岛”和“四国地方”两个含义的(四国地方是重定向到四国的),当然也应该包括“四国地方”这一地方概念暗含的政治文化等内容。--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26 (UTC)[回复]
那也只需要在条目序言多写些说明会同时提到被划入“台湾”的空间地理定位。实际上,“台湾”条目本来就与“四国”条目的写法没什么差异(“四国”条目也同样第一句是写“四国是日本四大本土岛屿之一”)。--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49 (UTC)[回复]
因为我从岛屿国家列表里找的,里面没有四国。马达加斯加也是典范条目。所以“其他岛屿条目都可以写”吗,马达加斯加#历史也没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的条目中拆出去嘛。回到我之前的观点,我觉得可能是不少人愿意向“台湾”条目里塞入中华民国的内容,我不置可否,只是觉得“台湾or台湾岛”为主名称/主题不会有结论。--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29 (UTC)[回复]
我倒认为反而应该避开这种岛屿国家(及类似的海外领地条目),因为国家/行政区划条目与岛屿/地区条目的主条目与次条目安排应是不同的概念(虽说岛屿写得很细,确实有可能是很像国家条目)。而依照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现状,国家条目还是要对应“中华民国”条目(除非我们已经学习英语维基百科,把“中华民国”与“台湾”合并,“台湾岛”与“台湾地理”合并,那么就有参考价志)。--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4:41 (UTC)[回复]
原来自己从别人的问句幻想出一个对方不曾主张的意思,然后以此回答一个维基百科从来不曾有的规则,并且还跟大家说如果大摇大摆不理该页面不妥,这叫做有想要认真讨论条目喔?--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3:42 (UTC)[回复]
这样说吧,WP:内容分歧en:Wikipedia:Content forks#Pages of the same type on the same subject)的说法是“两条介绍全相同的事物的条目”(重复内容分歧)与“因贡献者对条目内容的见解有分歧而就同一主题另立主张另一观点的条目”(POV内容分歧)的存在是不合适的,现在“台湾”与“中华民国”属于POV内容分歧(而且也有相当部分的内容同样属于重复内容分歧),而如果把这两个条目的POV内容分歧解决了,前者跟“台湾地理”就会属于重复内容分歧,因此如果要认真按enwiki页面那边的说法来走的话,“A条目的一个章节所指的东西与B条目条目相同,就要把A条目的章节删除”不一定必然不成立。POV内容分歧问题没人留意到在我的预期之内,然而重复内容分歧是可以以直觉判断的,而且前几次讨论也实际上是在聚焦于重复内容分歧的问题。我重新看了一下这里与过往的讨论,我的总结是主张或倾向维持现状的人似乎并不把重复内容分歧当成需要处理的问题,然而这问题实际上是亟需处理的。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00 (UTC)[回复]
在“台湾”主条目与“台湾地理”子条目先后创建关系相当明确的情况下,我问的明明就只有问主条目的章节与子条目的关系,您却硬是回答成两个主条目的关系,谁在问东答西非常明显了吧。且明明页面上已经写明,维基百科鼓励编辑从主条目(“台湾”)的内容中独立出子条目(“台湾地理”)摘要,并让主条目统合这些子条目的摘要。这时候就当作没看到,而硬是要解释成这页面是主张把主条目(“台湾”)合并到子条目(“台湾地理”)?还有,谁说当“台湾”条目与“中华民国”条目不属于相同条目,“台湾”条目就必然会与“台湾地理”条目是相同条目,又是您的原创研究?--KOKUYO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4:44 (UTC)[回复]
另外,我很早就有说过,要么就是维基百科社群认定介绍当下“中华民国”与“台湾”的文献早就是同一主题的文献,因此介绍当下情况的“中华民国”与“台湾”条目整合成一个条目(英语维基百科的做法);要么就是基于两者历史轴线差异视为不同主题的文献,并依情况创建各自主题的子条目(中文维基百科当前的做法)。至于“台湾地理”(Geography of Taiwan),它就始终是“台湾”的子条目。--KOKUYO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04 (UTC)[回复]
毕竟我需要以这里的讨论串为背景留言,我自然需要提现况,要是你觉得这算是“问东答西”的话,那我实在无法按照你设想的方式来“认真讨论条目”。我的见解是中文维基百科虽然尝试采取“基于两者历史轴线差异视为不同主题的文献”的approach,但并没有真正如此做到,而问题的症结在于用户仅以文献的摘要或总论,而不能或拒绝以文献正文的具体记载来判断来源介绍的东西是什么,按你的话说的话就是忽视了潜在的“两者历史轴线差异”。我个人对于采取现在的approach还是enwiki的approach并没有太大意见,但采取了其中一个approach后不完全贯彻执行显然是有问题的,这就是出现前几次与现在这里的讨论的根本原因,现在的讨论实际上就是想完全贯彻“基于两者历史轴线差异视为不同主题的文献”的approach而已。当然,要是社群想要推翻原有的approach而改采enwiki的approach的话也不是不行,这甚至也不违背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但还是需要确保新的的approach能完全贯彻执行。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5:19 (UTC)[回复]
很明显的,参考文献的状况就是要么“中华民国”条目与“台湾”条目合并,要么就是保持现状。另外,我是不知道您是什么凭空做出后面的指控,请问您看过所有的来源了吗?您知道除了几套丛书,还有一大堆不同主题的台湾专题研究吗?--KOKUYO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38 (UTC)[回复]
这不重要,单是上面我指出了有参考文献名义上讲述“台湾”但实际上讲述“中华民国”,然而有用户仍然认为参考文献是在讲述“台湾”已经能反映我说的“忽视了潜在的‘两者历史轴线差异’”的问题了,这与有多少个来源无关,而是跟来源的使用方式有关。在“中华民国”、“台湾”两个条目按现状分立的情况下,只要用户对来源的使用方式不更正,而社群拒绝正视这个问题,那可以预见类似这里的讨论将会不断出现,直到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或“中华民国”、“台湾”两个条目不再按现状分立为止。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01 (UTC)[回复]
1.“台湾”(94种语言):此条目整体结构并无不妥,也无须改名。因为与“台湾历史”比较,“台湾”着重现况的描述,然而它所链接的英维版本却是“Geography of Taiwan”(25种语言);与“Geography of Taiwan”对应的中维版本叫做“台湾地理”(25种语言)。为何“台湾”跟“台湾地理”都链接同一个英文页面?
2.中维“台湾”本该对应英维“Taiwan”(238种语言)才正确,可是与英维版本对应的中维已经被“中华民国”(238种语言)占了去;奇怪的是英维“Taiwan”链接的日维版本竟是“中華民国”(238种语言);所以我就好奇“中华民国”有英维专属页面吗?还真没有!只找到一个接近的,叫做“Republic of China (1912–1949)”(64种语言),与之对应的中维版本称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64种语言)。
3.法维“Taïwan”(238种语言)与英维“Taiwan”同一阵线,西班牙语版“República de China”(238种语言)与德维“Republik China (Taiwan)”(238种语言)、日维“中華民国”基本一致。
4.小结。在一开始(第1点)原本是打算让“台湾”(94种语言)与英维“Taiwan”(238种语言)页面相互链接,但基于第3点,这个问题变得愈加复杂;后来我去点阅日维“台湾”(94种语言),发现它写得很翔实。心得是台湾”(94种语言)自始至终就没有与之对应的英文版本(94种语言),因此建议管理员移除“台湾”(94种语言)之英维“Geography of Taiwan”(25种语言)页面链接,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Xiaoxuang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1:26 (UTC)--Xiaoxuang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6:09 (UTC)[回复]
因为决定跨语言链接内容的Wikidata,所以您要看Wikidata的“台湾”项目,而Wikidta是允许放上重定向链接。所以很明显,以Wikidata的角度来说,它们确实已经把各语言具有相似定义的链接整理在一起,只是有的语言是将那个链接重定向至其他条目而已。--KOKUYO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5:04 (UTC)[回复]
我已经先把Wikidata上被标记重定向链接清除掉,所以现在“中华民国(Q865)”、“台湾(Q22502)”、“台湾地理(Q22525)”三个项目的关系应该非常清楚。至于个别维基百科要如何命名自己的条目,如他们要把对应Q865的条目命名为“中华民国”、“台湾”、“自由中国”或其他名称,本来就是他们自己决定的事情。另外,我是不知道为何前面有人要提Wikidata,因为即便重定向影响链接导向,但Wikidata三个项目很明显就是把三者分开看待。--KOKUYO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5:17 (UTC)[回复]
看到其他语言都是“台湾岛”比如de:Taiwan_(Insel),支持台湾作为纯地理条目,对应其他语言的“Taiwan(岛屿)”;非地理内容移动到中华民国,对应其他语言的“Taiwan”。--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5月10日 (五) 21:36 (UTC)[回复]

关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旗帜[编辑]

“和平建国”五色旗
五色旗

一直以来各种条目和模版里使用的旗帜都是带有“和平建国”和火苗字样的五色旗,但日前U:Dakhung查证了当时的宣传海报,上面画的是不带文字和火苗的五色旗,故将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条目里的国旗改成了普通的五色旗。我查证了1940年维新政府概史编纂委员会编写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概史》,书上的所有照片中均为普通五色旗,看不出有“和平建国”和火苗等图样。此问题关乎多个页面和模版,因此希望能找到关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国旗的其他可靠来源,尤其是和那一版带有文字和火苗的旗帜有关的来源。--葛文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1:29 (UTC)[回复]

Talk: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有上个月的讨论。--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1:43 (UTC)[回复]
阁下提及的《日本侵略上海史料汇编(中)》似乎是重要的线索,我这几天再试试找找。--葛文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5:27 (UTC)[回复]
安娜的档案、zlib,目前提供该文献,内容如图所示,仅能证明采用五色旗,无法证明其他元素。文字和火苗确实可疑。--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15:52 (UTC)[回复]
那在File:CJZ1.svg的可供查证性存疑的情况下,我建议把File:CJZ1.svg全部以普通的五色旗替换掉。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7:24 (UTC)[回复]
本人查阅大量维新政府及大民会文献及文物,全部皆为五色旗: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华民国二十八年歳次己卯略暦(1938)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々长梁鸿志阁下歓迎午餐会に于ける演说,P5(1938)
维新政府概况,P2(1939)
维新政府周年纪念集,P7(1939)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纪念章(1939)
维新政府治下之民众生活(1940/1/15)
全民渴望南北统一(海报,1940);
诸位可以这些资料作参考。--Dakhung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7:36 (UTC)[回复]
@Dakhung如果可以的话,将相关页面(需要包含有相应国旗的照片或详细文字说明的部分)拍照上传到图床等,方便线上检阅。现在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使用这个带字火焰五色旗,而作为印证的File:New_Government_after_Restoration_of_China,_(Shanghai).jpg仅说明了1938年(建政初期)的状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8:01 (UTC)[回复]
或可以增加国旗争议一栏?--Dakhung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08:05 (UTC)[回复]
是否需要去C区提删File:Flag_of_Reformed_Government_of_the_Republic_of_China.svgFile:CJZ1.png来避免误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4日 (三) 07:54 (UTC)[回复]
确有此必要,而且还需要把所有链入替换为File:Flag of China (1912–1928).svg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4日 (三) 08:45 (UTC)[回复]
之前找到的“文化杂志 2011 特刊”来源不可靠,中国国旗条目有相同内容,并且早在2005年6月就被加入相关介绍。--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1:30 (UTC)[回复]
其实并不应该提删图片本身,因为所谓“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确实也存在国旗,而维基共享资源通常是一个政权一面旗帜(即使若干不同时期旗帜完全相同);我们所应该做的是直接拿纯五色旗给相关文件上传新的版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4日 (三) 13:06 (UTC)[回复]
就此而言,@Sanmosa等朋友将旗帜直接替换之举也是不妥的。北京政府与“维新政府”毕竟不是同一个政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4日 (三) 13:08 (UTC)[回复]
本人是参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做法把维新政府的旗帜换成正五色旗,但是此做法的确可以避免不同版面出现不同旗帜的问题。--Dakhung留言2024年4月24日 (三) 13:55 (UTC)[回复]
若诸位没有意见,我认为可以将纯五色旗上传至该档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2日 (四) 14:06 (UTC)[回复]
我认为此方法可行。--Dakhung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00:04 (UTC)[回复]
我已经替换了共享资源的旗帜文件。不过原png文件在本地还有使用,建议全部更新(并顺便改用旗帜模板替换纯图片引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0日 (五) 20:46 (UTC)[回复]
干脆直接在C区提删,并附上这里的讨论,避免误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1日 (六) 00:41 (UTC)[回复]
比起删除,至少替换更恰当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2日 (日) 03:08 (UTC)[回复]
主要这个文件名(CJZ1.png)没有明确意义,之后这个文件改svg(CJZ1.svg),然后才移到有意义的文件名上。删掉的话,当发现文件显示丢失时,就自然留意到不应该再继续使用这个文件。——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2日 (日) 05:40 (UTC)[回复]

军事组织的“disestablished”分类[编辑]

关于福建人的相关争议[编辑]

刻晴条目能否收录用刻晴悼念李克强的事情?[编辑]

有可靠来源[7][8]

原本有人将这个写进刻晴这个条目里,但是却被另一个人以“关联性不大”为由移除了[9]。--Sprt98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0:20 (UTC)[回复]

如果没有持续影响,倾向不要吧。--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1:06 (UTC)[回复]
我同意可以写两句,不同意写出一个小节。--MilkyDefer 2024年4月26日 (五) 11:31 (UTC)[回复]
“维基百科所收录的信息,都应该经过查核、筛选。某事百分百正确不代表就适合收进百科全书。”(WP:NOTIINFO)。这些内容也就是WP:VG提到“琐碎资料不应一味罗列,有百科价值的内容应整合至相应章节,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应当删除”。这些内容不符合角色条目的格式要求。--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12:54 (UTC)[回复]
对啊,所以整合到相应章节呗。要我我肯定就写进去了。--MilkyDefer 2024年4月26日 (五) 13:27 (UTC)[回复]
我相信悼念李克强的行为有很多,也不可能只限于借用刻晴这个角色。事件的主体是悼念李克强,而不是刻晴形象被借用,借用物可以是任何东西。这件事无法反应角色任何内容,也无法并入角色格式“创作与设计”、“登场”、“评价”等章节,只能算是“杂项”琐碎内容。
就像2022年中国反夏日祭事件有cos成雷电将军的人被刺,被刺事件是主体,事件中coser可以扮演成任何角色。只是恰巧她是cos雷电将军,这个被刺事件是“反夏日祭”的一个例子,但是对角色条目本身没有任何作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3:32 (UTC)[回复]
这些内容与刻晴这一角色本身缺乏关联,不宜写进此条目中。即使要写,也应当写在李克强之死条目中。--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4月27日 (六) 16:19 (UTC)[回复]
没看出有什么值得收录的地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7日 (六) 17:48 (UTC)[回复]

@Sprt98YFdyh000MilkyDeferNostalgiacnCopperSulfateEricliu1912见这里已经有7天没有新留言,我大胆提出总结:建议将用刻晴悼念李克强的内容写进李克强之死条目,不知大家意见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按照伟大光荣正确傅崐萁总召,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5月5日 (日) 10:00 (UTC)[回复]

我的态度是,皮卡丘/比卡超能和李家超连在一起,那么刻晴也能和李克强连在一起。--MilkyDefer 2024年5月5日 (日) 13:11 (UTC)[回复]
关联度和持续影响力不一样。--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15:31 (UTC)[回复]
不当类比,只有一个个案,最多只是花边新闻,除非日后该角色长期代指李克强,我觉得才有记录的必要。
而且这些花边,不如台湾网友看到黑色鲍伯头加上戴眼镜的女性就说是“蔡英文”。《舰C》的长门号也经常被这个调侃,我也不见得在“蔡英文”有相关内容([10])。而且现在更是鲍伯头什么颜色不重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02:14 (UTC)[回复]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5日 (日) 15:39 (UTC)[回复]
大家好像没有共识,我不勉强介入了。--Cmsth11126a02 (留言) 按照伟大光荣正确傅崐萁总召,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5月13日 (一) 14:35 (UTC)[回复]

Square Enix 史克威尔艾尼克斯[编辑]

建议: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条目名称改为“Square Enix”,内文可用“SE”。

Square Enix 于中文圈一般称为Square Enix 或 SE, 甚少有人于一般交谈中使用“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或这字符串的简称。
在Google中设置搜索地区为台湾,语言为繁中+简中,“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有117,000项结果。
同样设置,“Square Enix”有55,800,000项结果,
搜索结果限制为简+繁中文,有7,980,000项结果,
限制为仅繁中,有3,020,000项结果。
地区改为香港,各结果数量相近,各设置之间比例相近。
由此可见,“Square Enix” 比其中文名的搜索结果多介乎1到2个数量级,介乎30到500倍。

有关“官方名称”的问题,所有于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于名称中均只能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因此所有于大陆有注册的大型国际企业都会有“官方”“正式”中文名称,未必能反映日常使用习惯。

SE的台湾官网使用“Square Enix”,中国有两个官网,一个使用“Square Enix”,一个混用中英文名,且多年没有更新,香港没有官网。

对于标题应否使用英文,请见Google(公司,有广被使用的正式中文名(谷歌)), IBM(公司,有正式中文名(国际商用机器)),BMW(台湾)(公司,有广被使用的中文名(宝马)),Windows(产品,有广被使用的中文名(视窗)),Android(产品,有广被使用的中文名(安卓))。

结论:“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应改为“Square Enix”,内文可简称“SE”,不建议使用中文名,以符合各地(至少大陆以外)使用习惯,同时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应考虑改为“Square”及“Enix”。--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27日 (六) 09:10 (UTC)[回复]

一般而言,条目名称应被翻译成中文。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或缺乏中文可靠来源且确实难以翻译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
请提供中文可靠来源佐证“Square Enix”优先于符合NC:名从主人的“史克威尔艾尼克斯”。
--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9:37 (UTC)[回复]
你给的3个链接我先前都看过了,我的重点是“中文名不常用”(一般对话无人用,google结果数),“大陆方面译名认受性问题”(法规限制,不反映日常使用),“有不使用译名的例子”(googel, ibm, windows, android),我个人认为理据颇为充分。有关“请提供中文可靠来源”,请问要什么类型的例子?--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28日 (日) 13:16 (UTC)[回复]
补@CaryCheng以防万一--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28日 (日) 13:32 (UTC)[回复]
  • NC:外文命名已说明“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
  • WP:SOURCE
一般而言,最可靠的来源包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
若是主流报纸多数使用“Square Enix”,即可佐证“Square Enix”优于“史克威尔艾尼克斯”。
--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5:48 (UTC)[回复]
香港以外的新闻机构我不太熟,不合适的请直接无视就可以了。
先来一个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游戏专业概论,目录可见“9.5.4 日本SquareEnix公司”, 另见上有“9.5.2 美国暴雪娱乐”,“9.5.3 法国育碧公司”,下有“ 9.5.6 日本光荣公司”。
台湾:中时TVBS三立ET
香港:星岛123经济日报信报东网
中国:人民网12央视
另外,bbc中文仅有一篇提及SE,使用中文名,但据简单观察bbc似乎从不用英文(tiktok是一个例外,因tiktok与抖音并不一样),且留意标题为简体,因之前提过的原因我认为不应作准。同理,其他来源如有见中文名,建议首先考虑无视大陆来源,再考虑内容是否复制自大陆来源。--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29日 (一) 02:44 (UTC)[回复]
感谢提供来源,依阁下提供的链接,可佐证“Square Enix”优于“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支持更改条目名称,留下重定向。--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7:21 (UTC)[回复]
想顺便改Square、Enix应该也要背景调查吧,哪有用清朝剑斩明朝官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4月27日 (六) 11:43 (UTC)[回复]
@Milkypine 在我看来剑和官都是同个朝代啊。 额,其实这两家我不太熟,就是顺便提一下。Square 和 Enix 是 Square Enix 的爸爸,但看条目创建日期却都是Square Enix的儿子,而SE条目名从来都是中文,本想说是爸爸跟儿子改姓,现在我都不知该用什么比喻。--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28日 (日) 13:31 (UTC)[回复]
建议采用上方讨论的方针与流程,提出中文可靠来源佐证“Square”优于“史克威尔”,以及“Enix”优于“艾尼克斯”。--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7:48 (UTC)[回复]
首先感谢认可对Square Enix的更名建议。有关SE前身的两家公司,他们的合并发生在我出生前,我诚言对其毫不认识,我可能不会于短期内处理更名。
另外,搜集SE的资料时我已发现中文的主流媒体较少有机会提及SE,有鉴于两家旧公司年代较为久远(至少对我和中文互联网而言),以及跟SE名称的重合,我恐怕较难提出来源。请问可有可能以类似名从主人的原因直接更名?
最后,请问有没有关于页面更名的指引,以及将其他页面的“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改为“Square Enix”的快捷方法。--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4月30日 (二) 02:37 (UTC)[回复]
  • NC:名从主人:“如果一个条目所述的主体——人、物或可谓有“拥有者”之事,其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出现此主体的中文名称,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依NC:名从主人,中文名称优于外文名称,所以无法据此执行阁下提议的更名。
  • 页面更名的指引请参阅H:MOVEWP:RM
--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5:56 (UTC)[回复]
鉴于S和E公司的条目创建均晚于SE,请问NC:一致性NC:易于识别是否适用?由于之前提过的原因,以及后人可能受维基上提供的中文名影响,网上较难找到两家旧公司的资料,暂时只找到新浪一篇,ithome一篇,以及几篇台湾巴哈上的新闻,请问这些能否作可靠来源?我同时怀疑S于合并前未进入中文市场,而E似乎只有两款线上游戏有中文代理,其他游戏未进入中文市场。如果属实,两家公司可能未曾有正式中文名,E公司的中文名可能为方便大陆市场的非官方译名,现时网络上的信息可能源于维基页面。另外,移动页面的原因是否应选取“移动到符合命名常规的标题”?--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日 (三) 01:42 (UTC)[回复]
  • Square及Enix
  1. NC:一致性及NC:易于识别均不适用。
  2. 3个来源中,新浪iThome是可靠来源,台湾巴哈的GNN新闻不是。
  3. 依阁下提供的链接,可佐证“Square”优于“史克威尔”,“Enix”优于“艾尼克斯”,支持更改条目名称,留下重定向。
  • 是的,移动页面时选择“移动到符合命名常规的标题”。
--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7:14 (UTC)[回复]
感谢回复。鉴于“Square”歧义众多,而“Square公司”已用于另一重导向,我打算采用“Square (游戏公司)”作条目名。此外,“史克威尔电子游戏列表”及“史克威尔艾尼克斯电子游戏系列列表”等可否直接更名?--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日 (三) 08:31 (UTC)[回复]
请待讨论达成共识以后再行决定处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日 (三) 10:18 (UTC)[回复]
若无反对意见时,可以直接更名。但是现在有U:Milkypine及U:Ericliu1912两位用户提出异议,请阁下与两位继续讨论,待达成共识之后再做移动。--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34 (UTC)[回复]
了解,请@Milkypine和@Ericliu1912两位简单表述一下对“史克威尔艾尼克斯 更名为 Square Enix”,“史克威尔 更名为 Square (游戏公司)”,“艾尼克斯 更名为 Enix”的看法,方便讨论。--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2日 (四) 02:03 (UTC)[回复]
我个人是反对啦,不过看大家这么踊跃还是移动好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2日 (四) 23:41 (UTC)[回复]
踊跃不等于支持,我仍然反对移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3日 (五) 14:03 (UTC)[回复]
请说明原因以助讨论--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3日 (五) 14:25 (UTC)[回复]
我认为“使用中文”原则在此有效;尤其就史克威尔的例子而言,为以英文命名还要多余消歧义,完全没有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6日 (一) 17:43 (UTC)[回复]
根据NC:USECHINESE,“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应使用原文名称。”我已提出支持原文更常用的例子,并指出参考大陆方面翻译的潜在问题。根据NC:ACG,文中聚焦于“中文译名”,未知是否适用于此,但依其逻辑,我认为(至少港台地区而言)正式译名为“Square Enix”,通用译名为“Square Enix”,无论官方译名为“史克威尔艾尼克斯”/“Square Enix”,都应使用“Square Enix”。至于消歧义问题,除非有相关指引,我认为不应影响此处的命名考量。--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7日 (二) 00:36 (UTC)[回复]
至多是地区词转换问题,无须移动条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01:46 (UTC)[回复]
不太理解,阁下认为不同地区分别应用什么名称?--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3日 (一) 02:01 (UTC)[回复]
早在1997年至1999年间,就有“史克威尔”一词在可靠来源中之使用案例,此远早于维基百科创立,当然更不会是本站原创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7日 (二) 15:27 (UTC)[回复]
正如小弟先前提到,“我怀疑S于合并前未进入中文市场,...可能未曾有正式中文名”,如果阁下找到来源,欢迎提供链接或说明出处。我并未提过“史克威尔”为本站原创,但如果该译名被写进本站,就容易被其他新信息采用。
小弟于Google套用地区:台湾,语言:繁中的设置,搜索“史克威尔 before:2000”,共只有10项结果,其中1项与S或SE无关,2项属fandom页面,1项实为2024年的fb页面,以及3项提到SE的页面。余下3个可能具参考价值的页面为ABC。A为大陆网站,而且观察留言时间相信并非2000年前后的内容。B的标题提到“经典”,难以相信刚出一两年的游戏被称为经典,相信为近年编写的内容。C为1998年EA取得FF7的亚太代理权的一则消息。
  1. 该代理版为英文而非中文。
  2. 史克威尔可能并非官方译名
  3. 虽然非可靠来源,但同年一个FF7评析用上“Square”,可能显示当时一般使用习惯
--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8日 (三) 02:23 (UTC)[回复]
@Ericliu1912请问阁下的意见是?--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3日 (一) 00:43 (UTC)[回复]
将其他页面的“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改为“Square Enix”的快捷方法,请参阅WP:BOTR。--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6:56 (UTC)[回复]
艾尼克斯我是不确定,但史克威尔偏要写成“Square”肯定歧义多多,没有必要的话反对修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日 (三) 04:22 (UTC)[回复]
有道理,可改成“Square(游戏公司)”或类似名称,但不赞成不修改。--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日 (三) 04:29 (UTC)[回复]
不懂为什么偏要用英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日 (三) 08:25 (UTC)[回复]
主要原因有3:“中文名不常用”(一般对话无人用,google结果数),“大陆方面译名认受性问题”(法规限制,不反映日常使用),“有不使用译名的例子”(googel, ibm, windows, android)。详情请见以上讨论。--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日 (三) 08:32 (UTC)[回复]
老实说,虽说我不支持直接废除使用中文的命名原则,但从务实角度而言使用中文原则对于近现代科技公司名通常不太适用。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4:11 (UTC)[回复]
公司名要考虑中文名还是英文名更常用。3M公司的中文名有几个人知道是“明尼苏达矿业及制造公司”?--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4:52 (UTC)[回复]
套用这个概念该条目应该写成SE公司。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2日 (日) 13:53 (UTC)[回复]
不太同意,3M于英文也是通常称作3M而非全名,但在这处SE这简称的通用程度没那么高。--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2日 (日) 23:43 (UTC)[回复]

蒙古国人物译名[编辑]

有没有图书馆专业的维基人?[编辑]

我发现User:Justino创建的条目,像是书目疗法书目控制图书馆推广服务等,基本上是直接抄自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大辞典的,参见教育百科:图书医疗法书目控制图书馆推广服务,而教育百科的《国教院辞书》部分的授权是CC BY-ND 3.0 TW,与维基百科不相容。

由于这些图书馆学条目满基础的,希望有图书馆专业的维基人可以协助改写,不然可能就要提交疑似侵权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1:12 (UTC)[回复]

重写不影响旧版本侵权,依旧需要处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14:21 (UTC)[回复]
先提报这些条目的侵权吧。--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4:26 (UTC)[回复]
另外,书目控制中的英文名称Bibliographic Control,在英文维基重定向到了en:Cataloging (library science),中文维基已有对应条目编目, 因此需再确认是否要再撰写书目控制条目--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4:30 (UTC)[回复]
已提交侵权。--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13 (UTC)[回复]
管理员认为未达侵权的程度。--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2:15 (UTC)[回复]

Re:Monster[编辑]

关于电视频道条目更名或重组后是否继承原有频道关注度的探讨[编辑]

目前英语社群方面对此的实际做法是将条目更名。例如en:TVB Plus(原名J2)、卡通频道加拿大(原名Teletoon)除非有独立关注度才会将更名后的频道拆出单独创建条目。原因是因为英语社群对频道方面的偏见。英语社群认为电视频道通常都是由一家公司固定使用,除非是频道有特定情况的重大变革(例如频道授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运营。)才会另行创建条目。而中文版条目TVB Plus鉴于某些人一直持续反对继承原有频道(J2)关注度将其移动到新名称只能被迫另行创建新条目。--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3日 (五) 00:17 (UTC)[回复]

如果主体始终如一,或是本身篇幅不大,那就应该可以写在同一篇条目里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0日 (五) 21:39 (UTC)[回复]

横潦泾是不是黄浦江的一部分?[编辑]

如题,最近在编辑黄浦江桥梁列表的时候在考虑要不要加入辰塔公路横潦泾大桥,有很多来源都把它作为一座黄浦江上的桥梁列出,所以横潦泾属于黄浦江的一部分吗?--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5月3日 (五) 01:05 (UTC)[回复]

地方志或其他可靠来源怎么写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3日 (五) 18:34 (UTC)[回复]
按江南文化百科全书[M]. 2021,黄浦江有上游、下游,横潦泾是上游的一部分。上海工业年鉴 1988,黄浦江水面面积,“内含竖庶汪,横潦泾、……”。--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9:26 (UTC)[回复]

关于咨询框里原文名加粗问题[编辑]

我发现到有一些条目的资讯框里的原文名会被加入{{Nobold}}来避免加粗,比如米哈伊洛·穆德里克丹尼洛·阿波斯托尔。但是有这个必要吗?希望社群能够给予意见。--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6:56 (UTC)[回复]

(~)补充一下,上述例子并未使用native_name参数。有部分人物资讯框模板的native_name参数是自带加粗的,我看到有很多英维条目都是通过{{Nobold}}来避免加粗,但是我是觉得没必要这么做。--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17:12 (UTC)[回复]
一般而言,不太应该手动改默认格式,这样会造成维护混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2日 (日) 03:07 (UTC)[回复]
@PoisonHK建议阁下以后别再放置Nobold了,既然原文名预设是会加粗的那就让它加粗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6:37 (UTC)[回复]

中广联合会演员委员会模板 是否收录过于宽泛[编辑]

疑问这两个模板:Template: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Template: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演员委员会的名单应该是无误的,可以查[11] 看到名单。但疑问有必要写全所有理事吗,第二届所有理事已经有155人了,似乎该组织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很多中国大陆演员都在里面,另外我具体也查不到其加入机制是什么。(似乎类似一个可以自行申请加入的自治组织?)好奇是否有模板的必要。

还有这个条目命名也有误,没有写“演员委员会”,中广联合会理事会名单应该为 [12]。 --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1:54 (UTC)[回复]

尺寸比这大的导航模板不少,所以人数似乎还好。我觉得应该写在条目或者列表条目中,或者说,该在各个人物条目中放这个导航吗,影响力未体现,报道限于新闻稿。章程没写理事入选机制。名单不多、有用则写写无妨,可查证关联用。
注意到内容有问题,该名单是中广联合会演员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名单,而中广联合会理事会成员是截然不同的;有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条目,但很羸弱。演员委员会目前似乎无官网,报道仅新闻稿,有个新浪官微。这两个模板,提删或者更名重建?--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33 (UTC)[回复]

祖汉尼斯·刻卜勒(Kepler) 香港译名[编辑]

祖汉尼斯·刻卜勒 于香港一般称为“約翰尼斯‧開普勒”,
模块:CGroup/Physics
Item('Kepler', 'zh-tw:克卜勒;zh-cn:开普勒;zh-hk:開普勒;')
,但模块:CGroup/Astronomy
Item('Kepler', 'zh-cn:开普勒; zh-tw:克卜勒; zh-hk:刻卜勒;')
,且开普勒条目另有手工转换
zh-hant:約翰內斯;zh-tw:約翰尼斯;zh-hk:祖漢尼斯;zh-hans:约翰内斯;
zh-cn:开普勒; zh-tw:克卜勒; zh-hk:刻卜勒;
请问

  1. 我可否直接更改模块:CGroup/Astronomy
  2. 是否可移除开普勒中对Kepler的手工转换
  3. 我可否直接更改约翰内斯的手工转换
    --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5日 (日) 12:38 (UTC)[回复]
是否为香港地区可靠来源主流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5日 (日) 15:43 (UTC)[回复]
暂时找不到太多香港网上关于他名字的中译,先贴几个,未知是否合适来源。中大关联网站香港天文学院香港01香港太空馆,东网星体,大公网星体,01望远镜。Johannes 的译法更难找,但我不太在意,个人倾向“约翰尼斯”,因Johannes原文读法近粤音“约翰”而非“祖汉”。--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6日 (一) 01:52 (UTC)[回复]
已经全部予以调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6日 (一) 07:09 (UTC)[回复]
感谢,开普勒_(消歧义)有两个小问题,已修改,此外可以抽空看一下这个译名问题吗,还有SE的更名请说一下反对理由,不然较难达成共识。--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6日 (一) 08:13 (UTC)[回复]
另外,提供一个[13](香港教育局中学历史科常用英汉辞汇),用的“開普勒”--Kethyga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4:02 (UTC)[回复]

旧事新提:cite book模板的出版地点参数应改为出版地[编辑]

五天工作制条目一段文字引发的一大思考及调整建议[编辑]

模板问题:在条目主人的经历中加入长官[编辑]

关于“陈牧驰”词条下某争议内容的近期编辑记录[编辑]

我觉得en:Nuclear power in China谈的是中国的核能发电,将核工业与之链接似有不妥。--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5月6日 (一) 14:21 (UTC)[回复]

跨维基链接主题不必完全相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6日 (一) 17:41 (UTC)[回复]
不完全赞同这个见解,有些情况下把主题不同的条目链接到同一个Wikidata项目会引起混肴(Wikidata不止中文维基百科在用,因此需要考虑对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与其他维基项目的用户的影响;虽说在中文维基百科引起混肴的事例上面已经有一个了),理想状况下主题不同的条目应该链接到不同的Wikidata项目。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04 (UTC)[回复]
中文条目名称或结构的问题吧,主要内容是核电站和反应堆,铀矿、核武器、民用设备(如医疗、工业)、核安全等内容不足。--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4:35 (UTC)[回复]
等日后我把en:Nuclear power in China翻译为中文后再来请教。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05 (UTC)[回复]
或许您可以直接将该核工业条目扩充为有关该地核能的全面介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7日 (二) 07:29 (UTC)[回复]

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的简体字是否应该类推简化[编辑]

这说来有点话长,但日前因为在修理相关条目时遇到了“𫛚”这种字(该字位于Unihan扩充C区),接着就发现小苇𫛚小葦鳽并不被系统视为是同个字,所以数天前至WP:TS报修。但稍早前微肿头龙阁下提及这是因为该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的缘故,所以需要一些意见讨论是否应该将可能会使用到的表外字作类推简化(并修改转换表)重定向或移动到合适标题,又或是直接限制仅使用在表内的字或要求使用繁体标题以回避问题。毕竟实质上不少表外字可能已经被经常使用,而导致部分条目标题实质上是繁简混杂的,却因非表内字而无法被正常转换。

另外现在有个问题是如果硬套{{僻字}}转换处理的话,有时候似乎会出现蛮可怕的悬浮文字框,但我一时不太知道怎么处理及触发的。举例来说,在大陆简体模式下大麻鹭属的右侧导航框中的“麻𫛚亚科”悬浮文字。--WiTo🐤💬 2024年5月6日 (一) 16:40 (UTC)[回复]

有多少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6日 (一) 17:39 (UTC)[回复]
老实说我不知道,我目前也只是偶然发现有几个字是这样的状况。但辶、门、金、食、马、鸟、鱼等字旁的字个人猜测可能会有不少这种情形,应该会需要电脑协助筛出有在Unihan扩充区内但不在表内的字。范围上可能从扩充A区就要开始找了,A区的“䴙䴘”疑似就有类似情形(北美䴙䴘属北美鸊鷉屬北美鷿鷈屬,不过这组有牵涉到异体字的问题可能不一定真是如此)--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33 (UTC)[回复]
根据我近期看到的一些中文学术著作,似乎并没有统一的做法,有人就用繁体字,有人则用简体字(生物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36 (UTC)[回复]
仅考虑学术用字的话几百个应该还是有的,但如果范围扩大至所有领域恐怕得去到一千个以上(尤其是古人名、古地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1:43 (UTC)[回复]
忘了副知提醒我此事的@微肿头龙阁下及当时先使用了𫛚一字的@Interaccoonale阁下。--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0:40 (UTC)[回复]
这个讨论串是否应该移动到技术版?--——🦝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5月7日 (二) 01:18 (UTC)[回复]
我大概说一下我的想法:
  • 从法律上讲,之前《通用规范汉字表》的草案有规定过表外汉字不类推简化,但是正式版把这一条删掉了,所以含有类推简化偏旁的表外汉字是应该简化的。
  • 从实际应用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于生物中文名的表外汉字作类推简化处理,大部分正式学术著作也作类推简化处理。
  • 从技术上讲,如果相关的bug实在太多,我不反对改回原状,对于表外汉字在简体模式下显示繁体字。
我之前有思考过比当前的{{僻字}}模板更优雅的渲染方式,我之前想的是根据当前页面中包含的扩展区段字符,自动生成一个含有相关僻字的字体文件(字形档),然后用CSS引入到当前页面中,就可以避免这种恐怖的悬浮文字框(有时候这些文字会被显示在Tools-redirect中以及底部的页面分类里面,会变得尤其可怕)。比如大麻鹭属就会自动生成一个仅含有𫛚字的字体文件(字形档)。
其实如果只考虑自动生成的部分,在技术上还不算太难,以遍黑体为基础字体(字形)就可以,能在服务器端编辑字体文件(字形档)的库也有很多。但是我不清楚要如何跟mediawiki整合起来。
另一种技术上更简单(但是操作上更复杂)的方法就是手动将相关字符拆分出来,然后上传到commons,然后在页面中引用即可。--——🦝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5月7日 (二) 01:31 (UTC)[回复]
若根据NC:COMMON的话,那就应该是要随名录名称类推简化没错了。但希望能以操作上简易的方式处理,不然像我这种电脑技术笨蛋恐怕就不会操作了,不过命名标题会不会有需要额外调整?另若认为搬去技术版更合适,那还请协助移动。--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3:27 (UTC)[回复]
我早前用字形wiki的字体做过一个小工具来实现类似你说的这种方法,后来因为技术和安全原因失效了。其实现在仍然可以利用字形wiki的字体资源来实现,只是要把字体之类的资源搬到toolforge上去,然后本地用小工具调用。c区似乎不能上传字体文件?“根据当前页面中包含的扩展区段字符”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因为每个人电脑/终端上的字库未必不一样,在甲上不能正常显示的字形,在乙那里没准就可以正常显示。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自动检测某人设备上哪些字形不能正常显示,不能正常显示的就即时下载相应的字形文件(可能会遇到一些优化工作要做)。目前来说,我知道的是这种自动检测方法chrome和firefox下都有解决方案,其他浏览器内核的不确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09:47 (UTC)[回复]
@T45614631InteraccoonaleEricliu1912我根据知乎上的一些文章整理出来了未被收录进《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科学技术用字,见我的子页面User:微肿头龙/E。这个表肯定是不完整的,欢迎补充。--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6:52 (UTC)[回复]
这样看起来的话,有些表外字还是有被正常转换耶,像是𫚉、鳋、鿔等,那是被手动增加转换的吗?--WiTo🐤💬 2024年5月7日 (二) 07:49 (UTC)[回复]
那几个字确实已经加入全域转换了。这里有维基百科的完整繁简转换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09:01 (UTC)[回复]
所以现在算是有共识要处理这个繁简问题吗?感觉上这些字迟早会变成正规简化字...--WiTo🐤💬 2024年5月13日 (一) 03:47 (UTC)[回复]

关于火车站配套地铁站是否合并还是分拆的事宜[编辑]

很久以前就已经讨论过一次了,出现了一个微弱的共识:对于地铁站的处理都是与车站融合的话就合并,单独建筑就分拆。但在现在中国铁路和地铁条目发展蓬勃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双标的条目(例如广州南站 (地铁)深圳北站 (地铁)等,该地铁站完全与火车站融合为一体)于是本人再次发起本次讨论,寻求一个完整且强的共识。

本人其实同意把所有地铁站分拆,因为地铁站是一个配套设施,合并在同一个条目里可能会使条目失焦,导致WP:TOOBIG或者WP:NOTGUIDE的情况(换个角度来说,把机场配套地铁站合并在机场条目里合适吗)。而且,无论是铁路系统或者收费区域,地铁站都有别于国铁自成一格,应该独立成条目。至于犀浦站红磡站问题,因为这俩实在是过于特别,不仅共构,还共站,一个条目是合适的。

恳请大家积极讨论。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回复]

广州南站的情况其实比较尴尬,因为广州地铁的广州南站与佛山地铁的广州南站不完全是同一个站体。我也倾向拆分,但也同意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另外这里的问题也可以类比为香港的屯马线车站(西铁站)与轻铁站(如屯门站 (屯马线)屯门站 (轻铁)),以及台湾的高铁站与台铁站(如高铁左营站新左营车站)。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5:23 (UTC)[回复]
可能实际情况复杂,例如有些是同时共建共构,有些是不共构,或者混合型。(例如:广州火车站国铁部分和地铁部分是异期不共构;广州东站的地铁一号线部分应该国铁是同期共建共构,但三号线等之后不是;香港红磡站本身是国铁型城际,逐步变为国铁型通勤,连直通车都终止了,就彻底时通勤地铁了)不应该强制一致地拆分或者合并到同一个条目上。应该配合条目讨论来确定是否分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7日 (二) 06:21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除了共站以外都适合拆分。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6:27 (UTC)[回复]
如果条目实在非常长的话,就算是完全共建共构的情形可能也需要分拆。反之,如果相关条目实在是都短得过分的话,就算是完全不共构、不共站的情形可能也需要合并。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10:04 (UTC)[回复]

关于删除陈牧驰主页争议内容“私生活争议、金钱纠纷”的讨论[编辑]

美国国家公园地图模板标注似乎不准[编辑]

Template:美国国家公园地图这个模板上,俄亥俄州的凯霍加谷国家公园 / 肯塔基州的猛犸洞国家公园 / 阿肯色州的温泉国家公园都好像没在正确位置。--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4:31 (UTC)[回复]

现在怎么样?--Miyakoo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8:32 (UTC)[回复]

关于小型卫星的具体称呼[编辑]

在查看小型卫星的相关界面时,发现两岸三地对若干种小型卫星的具体称呼略有区别但不多,本想直接添加公共转换组,奈何越查越复杂,所以希望群策群力。

关于目前的小型卫星的分类及称呼:

  • Small satellite:zh-cn:小卫星; zh-tw:迷你型卫星; zh-hk:小型卫星;
  • Micro satellite:zh-cn:微卫星; zh-tw:微卫星; zh-hk:微型卫星;
  • Nano satellite:zh-cn:纳卫星; zh-tw:奈米卫星; zh-hk:纳米卫星;
  • Pico satellite:zh-cn:皮卫星; zh-tw:方块卫星; zh-hk:皮米卫星;
  • Femto satellite:zh-cn:飞卫星; zh-tw:米粒卫星; zh-hk:飞米卫星;

根据联合国大会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文档显示,Nano satellite也可称为“超小型卫星”,而Pico satellite可称为“微微型卫星”。但该文档为2012年记录,不排除发生了名称更新。在较近的国家航天局、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及相关机构文章中,采用列表中所示名称较多。

台湾国科会航太学门第十届学门研究成果发表会之学门座谈会会议记录显示,Pico satellite亦被称为皮級衛星或皮衛星。方塊衛星应另指CubeSat,以上台湾术语直接取自人造卫星条目之原始码,如有不妥应考虑替换为皮級衛星或皮衛星。

香港的部分检索记录较少,仅有大学的教授介绍记录,可能并非为官方称呼,如若需要也可以合并。--Pourquoi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2:46 (UTC)[回复]

联合国大会的pdf网址打不开。该文有“纳型卫星(Nano-Satellite)和超小型卫星”。题外,《南海北部海区浮游植物粒级结构生物光学反演模型的验证与评价》等浮游生物领域中记作“小型(Micro)和微微型(Pico)浮游植物”“微型(Nano)”。微微型卫星的来源似乎很少?不过“Anil K.Maini. 卫星技术[M]. 2019(ISBN 978-7-5682-7056-4)”说“包括迷你、微、纳米、微微型和毫微微型卫星”。--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3:40 (UTC)[回复]
这份应该是可以打开的:联合国会议记录A/AC.105/1020
另外在中科院公益学术平台搜索查不到微微型或毫微微型卫星的相关内容,使用最多的术语是微纳卫星(Micro-nano satellite),更小的“皮卫星”数量远多于“皮型卫星”或“皮米卫星”,另外“皮型卫星”的称呼基本只出现在2012年之前。
或者这个问题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而出现的译名混乱而已?直接统一成现在常用的称呼就行了?--Pourquoi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35 (UTC)[回复]
条目可以只写常用称呼,公共转换组如果愿意可写单向转换。2018年文章“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仅仅以尺寸和质量作为卫星分类的准则是缺乏科学性的”。如“GB/T 38027-2019 微纳卫星试验要求”没有细分更小的卫星。--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8:42 (UTC)[回复]

模板:QING-1889显示文字原为与“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一致的正式国号“大清”,近日E2568将其改为“清”并声称“通称 ‘清’,大小的修饰不中立”,希望社群能查看。--绀野梦人 2024年5月8日 (三) 07:52 (UTC)[回复]

这只是他一个人自以为的“中立”吧?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08 (UTC)[回复]
这样说吧,WP:中立的观点#明确表达的说法是“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这里的事实是“大清”是清朝的正式国号(这点有史书与充分的近代来源证明),E2568的观点是“大小的修饰不中立”,现在E2568做的就是“断言(其)观点本身(必定正确)”。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15 (UTC)[回复]
思考... 大韩民国大日本帝国,“通称”是韩国、日本吗?中国古代朝代的大*,又是怎么定的,朝代条目里基本没介绍。如果按唐朝条目的备注,大是尊称,正式国号没有大?--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11 (UTC)[回复]
清朝条目有特别说在正式国号里加“大”字是元朝才开始有的。元朝的国号是“大元大蒙古国”(Дай Өнь хэмээх Их Монгол Улс,畏吾儿字母我不便输入),而明朝的国号是“大明”。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15 (UTC)[回复]
“大清”是专有名词,不涉及所谓中立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8日 (三) 08:17 (UTC)[回复]
对,我也是这个意思。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8日 (三) 08:18 (UTC)[回复]
又通称既已有QIN模板(且历史语境下“清朝”显然比“清”更常用),自然也不必改动此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8日 (三) 08:19 (UTC)[回复]
“大清”在历史学没“清”、“清朝”这样常用,不用为佳。--Ghren🐦🕗 2024年5月9日 (四) 12:16 (UTC)[回复]
此模板如同同类其他模板表示国名、国号,而非历史分期。--— Gohan 2024年5月10日 (五) 04:41 (UTC)[回复]
“清朝”的“朝”指的是王朝,不是什么历史分期。--Ghren🐦🕐 2024年5月10日 (五) 17:29 (UTC)[回复]
表示统治机构就更不对了,此等模板表示地点/国籍的情形都分别远多于表示统治机构。--— Gohan 2024年5月11日 (六) 01:12 (UTC)[回复]
不清楚您想表达什么。“清廷”、“清政府”才是表达统治机构的,“清朝”并不是。--Ghren🐦🕚 2024年5月11日 (六) 15:07 (UTC)[回复]
若非表示时期/“历史分期”,在“清朝”中只可能作朝廷、政权之意,否则还有什么意思?地点/国籍吗?--— Gohan 2024年5月12日 (日) 02:09 (UTC)[回复]
您去将{{QING-1889}}对应的英维模板点开,就发现英维是 Qing dynasty,dynasty就是王朝啊。我上方已经强调“朝”指的是“王朝”了。之如“王朝”、dynasty,具体什么意思,请阁下查询具体工具书。很难理解吗?他只是“国家”的其中一种称呼。“统治机构”、“政权”和“王朝”是稍有分别的。我依然不明白您到底想表达什么。--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5:20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大清”比“清朝”的含义更广,而且此模板绝大多数实际所用之处的意涵是“清朝”所不能涵盖的,所以“清朝”不当。例如,将表示生死地点栏目中的“大清◯◯省”替换成“清朝◯◯省”即为不当。“政权”、“王朝”虽稍有差别,但都无法指涉以上意涵。英维一是在地点等情境不使用旗帜模板,二也不自然具有成为中维此模板标准的理由,故无参考价值。--— Gohan 2024年5月12日 (日) 08:17 (UTC)[回复]
根本不存在您所谓的这个语感。以山东省为例:
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 古代散文选 下[M]. 1980:王士禛(1634—1711),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清朝山东省新城县人。顺治进士。
王功仁主编. 山东省科考名录汇编·清代 (下册)[M]. 2005:清朝山东省共设十府两州如下:
相反“大清山东省”根本没您想要的结果。Google“清朝山东省”有约 12,600 项搜索结果,而“大清山东省”则只有约 2,300 项搜索结果,还有不少因为是专有名词才使用的,如“大清山东省商务局”等。还有不少是镜像站结果。
此外,检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大清”一词只出现在“大清五朝会典”、“大清新法令”等专有名词之上。我想大概是阁下的语感受您维污染了。--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3:32 (UTC)[回复]
这只是中国大陆的用语习惯,好像不能证明什么。比如能写“日本陆军”时肯定不会写“大日本帝国陆军”。如果称呼有名从主人规则,我怀疑该是“大清”。--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4:02 (UTC)[回复]
就算将例子换成“台湾省”、“福建台湾省”我看google和google book的趋势也是差不多啊,可见不只是大陆的用语习惯。称呼我想不需要依“名从主人”原则。如果需要或请论证一下。--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8 (UTC)[回复]
不分时代,只查“清朝山东省”不能确认其中的“朝”是否指阁下所否定的“历史分期”或统治机构。而Google“"清朝山东省*人"”有2笔结果(其中1笔无关),“"大清山东省*人"”为零,没有统计学意义;Google“"于清朝山东省" OR "於清朝山东省"”为零,“"于大清山东省" OR "於大清山东省"”有多笔与中维或许无关或有关的结果,统计学意义不大。况且,阁下既然重视工具书,不如承认“朝”的字义决定了“◯朝”不可表示(除宫廷外)地理位置或国籍,再举错用滥用之例亦无意义。地理位置不再赘述,设想情境或回顾资料,一个人会自称“我是清朝人”抑或“我是大清人”?一个人会向他人介绍身边的某(活)人是“他是清朝人”抑或“他是大清人”?(宫廷人士除外)--— Gohan 2024年5月13日 (一) 01:28 (UTC)[回复]
到底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一直提什么“清朝”是“历史分期”或“统治机构”,“清朝”当然可以借代这些玩意,但同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那些同样也行,但这样不是所谓的本义,这是借代义。“清朝山东省人”人之所以统计学意义不大,是因为样本太少,如果将清朝十八省做一次,用不同的搜索方式做一次,然后将前代会用“朝”称呼的政权,也做一次,比如宋朝陈朝等再做一次,自然相对上能做到有统计学意义一些的结论。我这里简单做了一下,依然是“清朝◯◯省”使用的频率较高。再者,单论“大清”的使用率和“清朝”的使用率,两者根本是云泥之别。三,不存在什么“朝”的字义不能表示地理位置或国籍的说法。除非像是温莎王朝这种,因为人家王朝和国家是分开的。中国的是不分的。--Ghren🐦🕖 2024年5月13日 (一) 11:17 (UTC)[回复]
(在条目或Infobox里)提及国号(包括但不限于大清)有WP:CS4D方面规制上的考量。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15:13 (UTC)[回复]
我看不出清朝问题和所谓的“避免地域中心(政治)”有什么关连。CS4D都已经说“在1949年以前的相关条目中,若有歧义,则应当选择(较)无歧义的名词描述(国家或政权)。如:“清朝””了。用“清朝”来描述1644-1911这个国家或政权是被CS4D所认可的。能有什么问题?--Ghren🐦🕛 2024年5月11日 (六) 16:04 (UTC)[回复]
与同为国号的“中华民国”相对,或条目中提到其他国家的国号时,“大清”比“清朝”更适当。你不能单拿指引条文说事而不考虑具体条目行文的具体语境。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0:48 (UTC)[回复]
能否具体说明“更适当”在什么地方呢?--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6:45 (UTC)[回复]
用词上的一致性,国号对国号、通称对通称。这样说吧,一般情况下,你不会拿一个你知道是某个特定的人的名字(比如你知道某个人叫“伍六七”)来跟“狗”并列,因为这并不符合用词上的一致性,看上去会很违和(当然,你如果是想要贬损伍六七的话,这不算不符合用词上的一致性,但这也不是一般情况了),但同为物种的“人”和“狗”并列在一起并不会产生如此的违和感。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08 (UTC)[回复]
从用词上的一致性出发,“清朝”是通称、“中华民国”是通称、“英国”用通称(不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用通称(不用美利坚合众国),逻辑一样是通顺的。从这个逻辑看反过来是“大清”有违和感吧?(“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是全称,但是“中国”这个通称容易乱,所以依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特例处理。)--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4:45 (UTC)[回复]
我也有这个疑问,猜测之前维基人是为体现严肃性而用正式国号,或者缘自精准细分的强迫性。另外如出生地,我觉得很多用不着标出所处政权/国家和旗帜。--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5:43 (UTC)[回复]
这段话有一处我不懂:“中华民国”是通称??那么“中华民国”的国号是.....?-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5月12日 (日) 16:29 (UTC)[回复]
通称意指“一般的称谓”。“中华民国”的国号自然是“中华民国”,只是他没有简单点的“通称”而已。--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17:33 (UTC)[回复]
您列出的这句话是出现在使用“中国”一词一节中,它之所以建议使用“清朝”,明显是要编者尽量不要使用“中国”这个有歧义的词。它所谓“(较)无歧义的名词描述”是相对于“中国”而言,不是相对于“大清”。实务上“大清”也确实没有比“清朝”更具歧义。CS4D认可“清朝”不代表它不认可“大清”。-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5月12日 (日) 05:16 (UTC)[回复]
您所说的和我所说的并没有冲突。我提到CS4D的条文是为了说明“用“清朝”来描述1644-1911这个国家或政权是被CS4D所认可的”而已,并没有打算用来说明(也没有主张过)“大清”存在歧义、或者是CS4D不认可“大清”这种说法。请不要打稻草人。--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6:51 (UTC)[回复]
好的,了解了,谢谢回复。-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5月12日 (日) 07:52 (UTC)[回复]

最大政党列表条目本身是否是原创研究?[编辑]

根据WP:日常计算,“须确保这类计算所需的信息可以在至少一个来源中全部得到查证,通过多个来源综合得到的数据的计算结果则不适合出现在条目中”。然而,该条目却是综合多个来源得到政党人数排名,依据WP:日常计算已经构成了原创研究。(此外,这些数据很多是政党自行宣称以及来自官方媒体,有利益冲突,可能还有违WP:可靠,不过暂不讨论。)除非有独立的单一来源给世界现存政党人数做了排名,否则,该条目难道不是自行综合多个来源做出的原创排名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9:45 (UTC)[回复]

(~)补充:如果将条目名称改为“世界政党人数列表”,并删除“排名”一列,并改为按笔画数或拼音或英文首字母排序等,倒是可以解决违反WP:日常计算带来的原创研究问题,但依然有WP:可靠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25 (UTC)[回复]
(~)补充:该列表似乎还有关注度的问题?任一国家内部的政党人数排名显然是有关注度的,但是将全球所有不同政党合起来比较人数是否有关注度?--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3:27 (UTC)[回复]
全球最大肯定有关注,全球所有不确定,估计有一些研究分析。声称有资料性价值,标准不一的自行计算则很难可靠。部分声称:[14][15][16]。--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3:50 (UTC)[回复]
“全球最大肯定有关注”我觉得或许也存疑?因为似乎只有印度人民党和中国共产党自称是全球最大,而且主要都是以向本国民众宣传为主,没有其他政党“自称”,这两个自称的政党也没有明显就此议题发表议论或争执,也似乎没有第三方独立机构对“谁是最大”这个问题做研究。这种情况可以算有关注度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3:55 (UTC)[回复]
另外还有这个关键问题:综合多个不同来源的非可靠数据(比如每个政党声称的人数)在一起进行排名,是否属于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4:03 (UTC)[回复]
英维,是有在更新的,来源都有更改--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4:27 (UTC)[回复]
英维在不在更新和这两个问题似乎没什么关系,我也可以说俄维还在存废讨论呢。--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4:47 (UTC)[回复]
找到一篇文章[17]对世界政党进行了排名,以为可以证明关注度和可靠性了,结果定睛一看,图片下方写着“Source: Various sources via Wikipedia”……更难绷的是,英维还将这篇文章作为了印度人民党人数的来源之一……--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20:56 (UTC)[回复]
WP:循环引证了。 囧rz……——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9日 (四) 08:38 (UTC)[回复]

原创译名?[编辑]

@Taydou你所创建的独立浸信会(Independent Baptist)、白白赐予的恩典神学(Free grace theology),经过我搜索找到的常用译名为“自理浸信会”、“自由恩典神学”。不过我也不是基督教专业,所以请各位提供意见。--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2:47 (UTC)[回复]

就后者,没看出很常用的完整译名。读秀文献中“白白的恩典”几十条,“白白赐予的恩典”8条,网上看到两三处“自由恩典神学”、“免费恩典”。自由似乎非正确翻译。--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3:08 (UTC)[回复]
  • 此处free不是“自由”,而是免费的,无代价的,无偿的。圣经常用的词是“白白”。如下列经文:

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风的洁净,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马太福音 10:8 和合本)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马书 3:24 和合本)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罗马书 8:32 和合本)

我本想用“白白的恩典”,但是查了网上词典,“白白”不是个形容词,而是个副词,所以后面加上了“赐予”。其实也可以翻译为“不劳而得的恩典”或“无功而受的恩典”。

Independent Baptist 在我们浸信会的圈子里就是独立浸信会。--User:Taydou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21:55 (UTC)[回复]

条目名改成“白白恩典”是否更好,简洁常用。英文条目名的theology,是有明显意义还是消歧义作用?--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22:37 (UTC)[回复]
不建议改,因为“白白”不是形容词。如果执意要改,请改成“白白的恩典”,而不是“白白恩典”。--Taydou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23:37 (UTC)[回复]
诗歌(伯特利新声诗歌[M]. 1946)、词典( 《近代传教士所撰两岸闽南方言文献集成及其研究 第7册》217页)中存在“白白恩典”,我觉得算是简称。“王兆丰译. 加尔文传 This was John Calvin eng[M]. 2006”等部分书籍也有这样写。但“白白的恩典”也确实更常用。至少,我觉得序言中记作也称或别称。--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50 (UTC)[回复]
条目中的“神学家”是研究者还是倡导者可能应解释清楚,或者“**派神学家”。“上帝自由的恩典”与此的关系?某种原则与教派或理念是否同名。“自由恩典”是否算常见的译法或误译。《海盗》一书中提到的(旧)自由恩典教派是什么[18]。序言的“排除了善行和坚忍,持守永恒的安全”“个人确据的可能性”我感觉不好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8:22 (UTC)[回复]
白白可以是形容词,也可以是副词,教育部查到的[[19]]--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52 (UTC)[回复]
白白作形容词时意思是很白,与条目中白白的意思不同。--Taydou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2:05 (UTC)[回复]
是作副词啊。白白取得。“白白的”反而比较累赘,但用来形容某物似乎也行。恩典形容事物或举动似乎都可行。--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2:11 (UTC)[回复]
我只是提醒白白也可以是形容词而已--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2:12 (UTC)[回复]
虽然与本条目意思不同,因为你说因为白白不是形容词,其实可以是形容词,只是意思是很白,所以与条目很无关,只是想反驳而已,但也有可能是我误会--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2:15 (UTC)[回复]
我本人是支持改成白白的恩典会比较好,因为形容恩典还可以,更且好像比较常用--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2:17 (UTC)[回复]

英文翻译/化学 问题[编辑]

小弟编辑乔格·勃兰特条目时,发现区分铋和钴的6种方法只列出了5项,英维亦是如此,搜索一轮后找到一文,并尝试翻译。小弟无化学背景,不清楚部分字词的常用译法,而相关英文又较为旧式,为免理解、翻译有误,希望加入内容前可以有人复查一下。

  1. 被敲开时,会碎裂且产生薄片状的裂纹,更像是真正的金属,而且两者颜色也有较大差异。
  2. 尝试熔合时,两者不会混合,用锤子轻轻敲击即可将它们分开,它们附着的情况就像一颗杏仁与其坚壳。在这种融合中,它们似乎成了单一个金属块,但事实上以中间某处为界,一边是铋,一边是铋。
  3. 将钴粉碎并煅烧后,与燧石和固定熔合后会产生一种称为smalt或zaffera的蓝色钴玻璃英语Cobalt glass。有些时候使用铋亦会产生的蓝色玻璃,但实际上是因为原料的矿块中同时含有钴。
  4. 铋很容易被熔化,当保持熔化并煅烧,会转化为黄色粉末。融化这种粉末所得的玻璃,与使用铅所制成的玻璃颜色相近。
  5. 铋与可形成合金,而钴则不能。
  6. 铋溶于硝酸王水,两种溶液放入纯水中会沉淀出白色粉末。当钴溶于这两种,其溶液不会沉淀于水。钴溶于固定碱后可以沉淀出深黑色的粉末。钴溶于王水后放入挥发碱会得出红色沉淀物,用火将其烧至通红后会转为蓝色。

主要有疑问的字词包括: fracture, super-imposed laminae, regulus, true metal, fusing, mingle, union, segment of a circle, pulverized, calcined, fixed alkali, amalgamates, volatile alkali。另外未知各步骤的先后次序,主体客体会否有误。--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9日 (四) 08:51 (UTC)[回复]

提供一个小意见,您要写[[铋]](简体字)、[[鉍]](繁体字)都可以,请不要使用[[铋|鉍]]这种写法,谢谢。--回廊彼端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1:30 (UTC)[回复]
本是希望所有链接直达页面而不经重导向,没想到这层问题,今后会留意。--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9日 (四) 11:50 (UTC)[回复]
请参阅WP:NOTBROKEN。--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5:56 (UTC)[回复]
已了解,多谢提醒--惣流 明日香 兰格雷不姓 2024年5月10日 (五) 03:55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惣流君的作法没什么问题,这个方针有点令人难以捉摸,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  桁霁  ↹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2024年5月12日 (日) 21:33 (UTC)[回复]

“模板:最近逝世”里的黑丝带[编辑]

黑丝带通常是表示哀悼、悲伤,维基百科力求中立观点、不做价值判断,在模板:最近逝世里使用黑丝带(应该是黑丝带反白吧)是否适当?尤其是逝者在生前具有争议性。--Tp0910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4:29 (UTC)[回复]

虽然能体现些人文关怀,但如果争议角色是否放图标无法得出肯定的结果,倾向去掉该图标。英文、俄文维基无此图标,不过日文维基有。另一种方案是出现争议就隐藏图标(新增参数),不过这本身会引发更多争议。--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4:38 (UTC)[回复]
倾向前者,或将黑丝带换成墓碑(如果有这图示)。争议角色举个“明显的”例子:去年的普里戈任,而本·拉登2011年5月挂上此模板,此模板在2010年11月已加入了黑丝带。--Tp0910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22:02 (UTC)[回复]
c:Category:Gravestone icons。——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0日 (五) 04:19 (UTC)[回复]
多谢。--Tp091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3:28 (UTC)[回复]
看那个分类图片,有几个无宗教意味的墓碑icon可以用。--——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5月10日 (五) 14:38 (UTC)[回复]
也没几个能用吧。绿色感觉不搭,RIP是纪念性,十字架宗教性,仅有的File:Catismadaolen.gif有点简陋,而且X的意味含糊,存在否定、抹除的贬义。如果有更好的无著作权墓碑图案,可以考虑,参考eomoji的设计。--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8:50 (UTC)[回复]
也别整墓碑了,{{最近逝世}}50多个语言中就中日韩有黑丝带,别的都是只有一个File:Ambox current red.svg。--Kcx36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9:20 (UTC)[回复]
也可参考c:Category:SVG gravestone iconsc:Category:U+1FAA6,其中这几个如何?。但我没坚持要放墓碑,只是觉得墓碑比黑丝带不具价值判断。--Tp091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9:40 (UTC)[回复]
我觉得第二个可以,用50px。不放也可以,与T:Current会很类似。--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20:18 (UTC)[回复]
我开了个项目选择,可否移步下方。--Tp091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20:46 (UTC)[回复]

(~)补充 的用法与示亡号类似,而示亡号已收录至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示亡号被禁止使用。--Tp091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4:19 (UTC)[回复]

看了上述意见,如果我的理解无误,对于不使用黑丝带是“持正面态度”的,是否就以下选项发表看法?可投一或两票支持票(虽然维基百科建议每人限投一票,但个案情况不同),时间至5月19日零时止(UTC+8),截止前可更改投票意向。谢谢。

1.

2.

这种形制的墓碑(顶部的特殊造型)似乎也有宗教意义?不太确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1日 (六) 02:22 (UTC)[回复]

3.

4.另选墓碑图案(投票者自选,其他人亦可支持)

5.保留

抱歉,发表下意见,问题是这代表着维基百科对逝者的哀悼,又仿佛为其生平事迹背书,碰到争议性人物就更显突兀,模板还要挂上一阵子悼念,例如近期逝世的金己南。而且在模板加入第二个图示也非必要,在没有更适合的图示前,倒不如单纯些。--Tp091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9:06 (UTC)[回复]

6.皆不使用


没有说两票是什么票,我暂且理解为仅算支持票。我的意见见上。建议用于凝聚共识,不要仅计票数。--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21:32 (UTC)[回复]
是两票支持票。当作民意调查,方便做出选择、凝聚共识。这个黑丝带已经放了十多年,先征询意见再处理为佳。--Tp091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21:35 (UTC)[回复]
我觉得这几个不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11日 (六) 02:20 (UTC)[回复]
1. 见前文,我觉得X意味不好。2. 不太能一眼看出是墓碑,而且草有点夺目?3. 我觉得是“死了吗?”。也能看成高帽子,魔术师那种。4. 紫色的选项1的形状,我还觉得有点像吐司机。5. 略微担心黑白图置入后的配色。--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2:59 (UTC)[回复]
可以放在选项4供他人选择。--Tp0910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0:31 (UTC)[回复]

水晶球嫌疑[编辑]

请问一下、刚刚在条目里看到泉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表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表两个条目的内容是否有WP:水晶球嫌疑?请社群维基人分析讨论一下。--桜花雪为了侬家各侬其闽越共民族 2024年5月9日 (四) 16:22 (UTC)[回复]

某用户创建的xx哈哈。--Tim Wu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8:57 (UTC)[回复]
感觉算。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03:31 (UTC)[回复]
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表,有些符合比如龙海区、漳州市市辖区,但没写时间,但大多不符合,泉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表那就不符合,确实不符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因为主要原因的话、出现在地方政府规划但是目前也没有上报至中国当局、甚至还有可能审核没有通过、只是出现在地方规划的话、说难听一点的话首先地方政府就是有画大饼嫌疑的。这就好比如省城福州地铁的规划、在还没上报中国当局审核通过前、也是有福州地方政府画了具体的地铁线路的项目。但是建设出来之后又是和之前由地方政府项目好的线路是不一样的、故此个人认为地方政府的线路项目不代表之后中国当局审核通过在建设中后所能采纳的线路、有非常不确定的情况(水晶球的嫌疑就在这里)。最好还是如实填写目前的线路已经批复并且要建设情况会相对好一些。如: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桜花雪为了侬家各侬其闽越共民族 2024年5月12日 (日) 21:00 (UTC)[回复]

Blocked user和Sockpuppeteer模板里的“遭到”一词[编辑]

当前Blocked userSockpuppeteer里使用的是“遭到”一词:“此用户已经遭到不限期封禁”和“此用户经用户查核确认滥用傀儡,已遭到(不限期)封禁”。但是,“遭到”一词一般指受动者遭受某事(似英文suffer),例如“遭到入侵”、“遭到报复”、“遭到冲击”,而被挂这两个模板的人多数情况下都是“罪有应得”。所以个人觉得,这里的“遭到”应该改成普通的“被”,即“此用户已经被不限期封禁”和“此用户经用户查核确认滥用傀儡,已被(不限期)封禁”;对比其他的封禁模板,如Locked global accountHuggle/block-indefRange block,用的也都是“被”。不知各位意见如何?--Bigbullfrog1996𓆏2024年5月10日 (五) 03:38 (UTC)[回复]

“遭到惩罚”一词非常常用(见 Google 查询结果),辞典中“遭”解释就是“被”,余光中〈中文的常态与变态〉: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另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却不解从“受难”到“遇害”,从“挨打”到“遭殃”,从“轻人指点”到“为世所重”,可用的字还有许多,不必套一个公式。

并没有必要改用被。--LHD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32 (UTC)[回复]
我知道“遭到”亦可用于非无辜者而只表示“被”,但一般情况下还是更常用于无辜者,这里用“遭到”总感觉怪怪的。此外,其他的封禁模板都用的“被”,故都用“被”也算是统一格式。--Bigbullfrog1996𓆏2024年5月10日 (五) 13:18 (UTC)[回复]
支持用“被”,站内无论是分类,还是方针页,还是绝大多数封禁模板,甚至多数用户发言,使用的都是“被”,完全符合站内实际情况。--东风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1:06 (UTC)[回复]
支持用“被”。余光中说的“‘被’字滥用”不适合于此,不能走向另一极端。——  桁霁  ↹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2024年5月10日 (五) 15:14 (UTC)[回复]
应改掉,目前类似“遭遇不幸”,确实很怪。写明前因的“已遭到封禁”稍好一些。“被”很普通,但此处需要中性。如果需要“罪有应得”之意,其实可以“已获(不限期)封禁”。--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42 (UTC)[回复]

北平市重庆市 (中华民国)等民国大陆时期直辖市条目地图定位偏差问题[编辑]

单位转换模板目前有{{Cvt}}和{{Convert}},不过Template:Cvt/doc的文档页面被重定向到了Template:Convert/doc,{{Cvt}}目前是不是只能输出字母符号,感觉两者功能类似,文档还是应该分开,英维en:Template:Cvt/doc文档虽然很短,不过标示了|abbr=on?另外之前cvt还提出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1/11#Template:Cvt(合并)。 (不清楚是否涉及技术问题,之前在威拉米特谷 (Special:Diff/70297622/70297622)发现acres(英亩)转换到ha(公顷),还以为是错误或参数未汉化)

顺便一提,不少条目用了平方呎,可能是香港、澳门条目或英维翻译,可能都要加convert?

另外格式手册中只有一句“度量衡一般应采用国际单位制。”,有些简陋,英维的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Dates_and_numbers#Units_of_measurementen:MOS:UNIT) --Kethyga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4:36 (UTC)[回复]

该模板可按种类将同类型的作品包覆于本折叠模块内,但是像刀剑神域使用了

{{Infobox animanga/MediaMix|漫畫
}}
...
{{Infobox animanga/MediaMixFooter}}

会导致模板过长,有办法让模板默认是收合状态吗?--郝友前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06:47 (UTC)[回复]

要加参数。参照Navbox,用state做入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2日 (日) 06:59 (UTC)[回复]
@郝友前,参数加了,state,和t:Navbox的类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5月13日 (一) 03:11 (UTC)[回复]
@cwek默认应该用autocollapse(自动折叠)比较好,我看t:Navbox的默认也是autocollapse。--郝友前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4:34 (UTC)[回复]
还是维持目前就好,感谢协助。--郝友前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0:18 (UTC)[回复]

SILKYPIX[编辑]

SILKYPIX读起来奇怪,我怀疑机翻,请帮帮忙。---Lemonaka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4 (UTC)[回复]

虽然部分原因是早期市面上几乎没有其他类似的软件,该软件的高性能需求使其被作为对机器造成高负载的软件而闻名,甚至运营Dospara(PC销售商)的Third Wave还专门发布了经过SILKYPIX认证的高规格PC。

-Lemonaka 2024年5月13日 (一) 02:55 (UTC)[回复]

最后一句问题比较明显,其他可能只是翻译腔。日期格式像机翻。感觉稍微改改是可以的,但无来源,像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04 (UTC)[回复]

关于清朝相关称谓[编辑]

如本人不久前与魔琴等维基人所讨论的,维基百科中部分条目(或模板)中存在滥用“大清”之称谓。清朝是相应政权的条目名和通称,中国历史上自夏朝以来的各朝通常均以“朝”结尾,有其一致性。元朝以前的朝代的正式国号中没有“大”字,而从元朝开始将“大”字加于前,称为“大元”、“大明”等。讨论清朝之称谓时,应将其放入古代王朝中一起考虑,毕竟包括明朝、清朝在内的古代王朝遵循的是古代王朝的国号命名方式。可以试想,如果像某些条目中那样过余地使用或者说滥用“大清”之称谓的话,我们难道不该把其它朝代也这样改动,比如汉朝蜀汉南汉等都改为国号"汉",隋朝都改为国号“隋”,唐朝后唐南唐等都改为国号"唐",而明朝南明明郑都改为国号"大明",等等。总之,称谓方式不可能光针对清朝而言。而且除清朝外,逊清皇室小朝廷的正式国号也是“大清”,故“大清”一词不光可以指1912年灭亡的清朝。确实,对于这些朝代(不管是哪个朝代),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其通用名(如隋朝、唐朝、明朝、南明、清朝等),而在某些情况下(如专有名词或是需要特意提及其国号等)可使用正式国号(如隋、唐、大明、大清等)。专有名词的例子如大明律大清例律大清著作权律等。当然有时亦需要特意提及相应政权的正式国号,如告诉读者明朝、南明、明郑的正式国号均为“大明”;清朝、逊清皇室小朝廷的正式国号均为“大清”等。

此外,只要条目中不存在歧义,不少情况下可以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国家。特别是到明清时期的时候“中国”一词已十分常用。如1869年美国传教士倪维思的英文名著《中国与中国人》一书关于中国的国名部分就明确表示:“中国人讲起自己的国名,最常用的是中国(Middle Kingdom);另一个名字是中华国(Middle Flowery Kingdom)...此外,统治王朝的各朝代名称也经常被用”。晚清官方审定的历史教科书《中国历史教科书(原名本朝史讲义)》第一页中也明确说明“本朝史者,中国史之一部,即全史中之最近世史。中国之建邦,远在五千年以前,有世界最长之历史。又有其文化为古来东洋诸国之冠。其疆域奄有东方亚细亚之什九,其兴衰隆替足以牵动亚细亚列国之大势。故中国史之范围,实占东洋史全体之大半”等等。清朝官方教科书中所说的“本朝”即清朝,而国家则为中国。其它相关文件或法令如晚清颁布的国籍法亦同(视国家为中国,故有“中国国籍”一词)。而如果条目中明显没有歧义,很多情况下的确可以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国家。--Wengier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6:11 (UTC)[回复]

据我所知,条目惯用“清朝”,这应当是没有什么问题。至于模板,我认为保留两种不同名称的模板有益于编者灵活运用,也无必要强制统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5月13日 (一) 17:01 (UTC)[回复]
我完全同意以上说法。对于模板,在具体使用上可保留两种(如包括“中国”则为三种)不同名称的模板(并非只能保留其中一个),有益于编者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总体上遵循大体规则即可,而非强制统一)。--Wengier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7:0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