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莊大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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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6月22日 (三) 08:44 (UTC)[回覆]


Template:關於中職27年用球的頁面,我只是編排方便後續者閱讀而已。請查照。

您創建的條目馬以南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馬以南」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作共用-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7:36 (UTC)[回覆]

2012年11月[編輯]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然而閣下於馬英九政府的編輯有違逆「中立觀點」之虞,遂閣下之編輯已獲修正或回退。請謹守既定之核心政策。敬希合作--Jasonzhuocn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0:05 (UTC)[回覆]

請不要加入侵權內容[編輯]

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普悠瑪列車所作。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12月24日 (一) 09:05 (UTC)[回覆]

Ptt三神器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Ptt三神器」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烏拉跨氪 2013年2月17日 (日) 17:58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戀愛物語2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戀愛物語2」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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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06:18 (UTC)[回覆]

2013年3月[編輯]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的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3年3月11日 (一) 19:06 (UTC)[回覆]

林宗成的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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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yangzhe1991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05:47 (UTC)[回覆]

莊##別鬧了[編輯]

如果我沒弄錯的話,我應該是你的同學。

維基百科不是讓你發表意見的地方,是讓你彙集資料的地方。維基百科上的資料必須由其他資料佐證,否則輕則被質疑(像這樣[來源請求]),重則被視為破壞。早上的馬英九就是個無來源的編輯,被我撤銷。

如果你想發表第一手的意見,或許維基百科並不適合你。 Johnchen902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12:44 (UTC)[回覆]

是啊,莊某應該被ban.維基百科不是政治討論版,已經不是第一次了Kevin留言) 2013年6月24日 (一) 17:47 (UTC) 很抱歉,我是你的高中老師。莊大尾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17:54 (UTC)[回覆]

對不起,我昨天以為你是我班上的莊##同學。昨天只想著趁機ㄅㄧㄠˇ同學,不知所云。Johnchen902留言) 2013年6月25日 (二) 11:51 (UTC) 嗯。莊大尾留言2013年6月25日 (二) 13:48 (UTC)[回覆]

2013年7月[編輯]

您似乎在馬英九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廣雅 范 2013年7月17日 (三) 16:16 (UTC) 請問,如何解決呢?? 莊大尾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2:28 (UTC)[回覆]

洪仲丘的入伍體重[編輯]

近日有IP用戶118.169.219.80、59.126.98.173、114.37.114.179、114.37.113.225 ,故意將死者入伍體重竄改成謠言的60公斤,不知目的為何?我已回退破壞四次。請編輯者多注意這種鬼祟破壞。--Outlookxp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02:41 (UTC) ok,我會幫忙注意。洪仲丘60公斤的入伍體重,據我所知,應該是誤傳。莊大尾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03:08 (UTC)[回覆]


提刪條目[編輯]

我對維基百科刪除條目方式不太瞭解,請問您可以協助提刪洪慈庸條目嗎?希望受害者家屬能不被打擾。——118.233.58.136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4:09 (UTC)[回覆]

我也不曉得怎麼提刪。阿災什麼時候跑出那個洪姊姊的條目來。我打算暫時先追蹤那個條目,以目前顯示的還算ok,但是我不希望它擴充下去。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靜置。隨著新聞過去,大概就會合併,或者有人提案消除它。
我個人的判斷,以這個案子的進程,下次洪姊姊主動發言,應該是在案子移審到桃園地檢署以後。至於軍檢的部份,她已經哀莫大心死了。莊大尾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4:23 (UTC)[回覆]

新用戶[編輯]

很高興認識閣下,很榮幸與您的一些編輯理相容,在下註冊了新帳號LetwindFly2013留言),在下不足之處尚多,往後還煩請閣下多多指教。——118.233.58.136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1:59 (UTC)[回覆]

往後如有任何指教,可至我的討論頁賜教。——LetwindFly2013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2:08 (UTC)[回覆]
可以到這裡投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8/10』「洪慈庸」[[1]],^_^。—— 讓風吹吧!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7:50 (UTC)[回覆]

很高興您也很關心洪案,往後希望能一起為共同的編輯理念努力。——讓風吹吧!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10:09 (UTC)[回覆]


另外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幾天無法編輯洪仲丘事件條目?,只出現『查看原始碼』?,只能在討論頁編輯?——讓風吹吧!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10:16 (UTC)[回覆]

參予評比[編輯]

[洪仲丘案]]目前已被提出評級,邀請諸位移到台灣專題/評級/洪仲丘事件表示意見吧。--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4:30 (UTC)[回覆]

  • 我在洪案討論區已經有說了,要等桃檢這邊上1審法庭,我才會針對桃檢這段時間偵辦的情況,來補充洪案進度。至於評級看法,也是一樣。在那之前,我個人對於洪案評級,沒有特別看法莊大尾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5:01 (UTC)[回覆]

『人物條目可成作秀、打廣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閣下參與討論、發表高見![編輯]

我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表了『人物條目可成作秀、打廣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閣下參與討論、發表高見!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3:04 (UTC)[回覆]

山水米的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在下---諸路馳留言請點此★|幫助請點此♥ 2013年8月27日 (二) 05:39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山水米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山水米」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在下---諸路馳留言請點此★|幫助請點此♥ 2013年8月27日 (二) 05:48 (UTC)[回覆]

RE:山水米[編輯]

閣下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您所言的條目 :山水米,我之前準備提起速刪,因為山水米是一個企業或產品,您在維基描述您的公司或說是閣下朋友的企業,難道要保留這個條目嗎?

註:山水米企業的官方網站(http://www.e-rice.com.tw/about.html?selSites=http%3A%2F%2Fssv.com.tw%2Fabout.html)

閣下又說:您創建或編輯的條目 :山水米的第二段,您說來自蘋果日報的部分(閣下原話:至於第二段落,我引述的是蘋果日報的部份),這就明顯屬於侵犯版權行為,您所說的不會把它附加上去(應該是參考資料),又有何意義呢?因為閣下明明知道您即使附加上了參考資料也是侵犯蘋果日報的版權,還為何要在是否附加了參考資料上思考呢?維基百科的內容不應侵犯版權。

您應先參閱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再編輯維基百科。

如還有其他問題,請閣下在我的討論頁提出。

謹上。


--在下---諸路馳留言請點此★|幫助請點此♥ 2013年8月27日 (二) 07:59 (UTC)[回覆]


閣下可以創建正在版權驗證的條目的臨時頁面,並請閣下注意不要再侵犯版權。 --在下---諸路馳留言請點此★|幫助請點此♥ 2013年8月27日 (二) 09:38 (UTC)[回覆]


討論[編輯]

討論:洪仲丘事件已有關於受害者家屬隱私權之探討,歡迎您前往討論!爾後若您有需要我前往幫忙的討論,我一定會前往助言! 希望能與您長期合作!互相幫忙、扶持。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7日 (二) 11:16 (UTC)[回覆]


討論:洪仲丘事件已有關於受害者家屬隱私權之投票,歡迎您前往投票! 請不要害怕某些人的淫威!大膽的說出您真正的看法吧!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7:11 (UTC)[回覆]


請勇於直言[編輯]

討論:洪仲丘事件有關於受害者家屬隱私權之探討、投票,邀請您的參予,請您多顧慮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多為受害者家屬設想,無懼於是非之地的泥沼,勇於直言,大膽的說出您真正的看法!是所期盼!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7:53 (UTC)[回覆]

結痂的傷口,別一直挑它。莊大尾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7:3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大統長基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大統長基」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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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Zetifree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2:53 (UTC)[回覆]

2016年9月[編輯]

歡迎!感謝您對維基百科三星Galaxy Note 7條目所作的貢獻。然而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所以請確保所作修改有據可尋語調中立。如果您是想嘗試編輯,請使用沙盒。祝編安!--YFdyh000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16:44 (UTC)[回覆]

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編輯]

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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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編輯]

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投票連結 · 管理人員選舉問答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