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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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廷
性别
出生王正庭
1882年9月7日
 大清浙江省宁波府奉化县金溪乡税务场村
逝世1961年5月21日(1961岁—05—21)(78岁)
 英属香港
国籍 大清(1882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华民国(1928年-1961年)
别名王子白
教育程度天津北洋西学堂
天津北洋大学法律系
美国密歇根大学
美国耶鲁大学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信仰基督教
奖项采玉勋章(二等)
经历
  • 天津新学书院教师
    湖南省立高等学堂英文科主任
    中华留日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中国同盟会员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干事
    鄂军都督府外交部副部长
    南京临时参议院副议长
    北京政府工商部次长兼代总长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理事长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
    参议院副议长、代理议长
    参议院副议长
    非常国会副议长
    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
    广东护法军政府全权代表
    北京中国大学校长
    代理国务总理兼外长
    全国道路协会会长
    欧美同学会理事长、陇海铁路督办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条约委员会会长
    财政总长兼关税会议委员长
    驻美国大使
    国民政府委员、国策顾问、立法委员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第三、四、六届国民党中执委
    第五届候补中执委
    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
代表作

王正廷(1882年9月7日—1961年5月21日),原名正庭,字儒堂,号子白浙江奉化人。中华民国政治家、外交官、体育活动家,基督教人士,欧美同学会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的创始人之一。湖南省宪法起草人之一[1]

生平[编辑]

留学时代[编辑]

1882年,王正廷生于浙江省宁波府奉化县金溪乡税务场村(今属西坞街道)的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王正廷自幼接受洗礼,10岁时入上海的中英学校学习英文。1896年(光绪24年),入天津北洋西学堂二等(预科)学习,后来昇入头等(本科)学习。此后,他先后在中英书院、湖南长沙明德学堂担任英文科主任。[2][3][4]

1905年(光绪31年),应中华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之请,王正廷赴日本留学,在日本创设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分会。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光绪33年),在教会的支援下,王正廷赴美国留学,先在密歇根大学学习,后转入耶鲁大学学习法律。1910年(宣统2年)毕业后,进入耶鲁大学研究院学习,专攻国际公法[2][3][4]

民国初期的活动[编辑]

民国之精华》中的王正廷照片

1911年(宣统3年)夏,王正廷归国期间,武昌起义爆发,王正廷遂赴湖北省,出任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外交副司长(后来升任司长),负责外交事务。同年12月,在南北议和中,王正廷出任南方代表伍廷芳的参赞。1912年(民国元年)1月,王正廷当选南京临时参议院浙江省代表,并当选为副议长。[5][3][4]

同年3月,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唐绍仪出任国务总理,王正廷出任工商部次长。但同年6月,唐绍仪被迫辞职,王正廷退居上海。此后,王正廷出任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1913年(民国2年),王正廷作为国民党党员当选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副议长。3月,宋教仁遇刺身亡,王正廷从事反袁世凯的活动,但随着二次革命失败,王正廷逃往中国南方。[6][3][4]

北京政府的外交活动[编辑]

袁世凯死后,孙文(孙中山)发动护法运动,获得王正廷支持。民国6年(1917年)8月,王正廷担任广州非常国会副议长。9月,护法军政府成立,王正廷担任外交次长(暂行署理外交总长)。1919年(民国8年)巴黎和会召开,王正廷作为护法军政府代表,同北京政府代表陆徵祥顾维钧等人一起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和会。《凡尔赛条约》使日本继承了德国在中国山东半岛的旧有权益,在中国代表团中,王正廷极力反对此条约。结果,随着五四运动爆发等国内情势变化,中国代表团拒绝签署《凡尔赛条约》。[7][3][4]

归国后,护法军政府内部发生矛盾,王正廷被迫下野。1921年(民国10年),被任命为北京中国大学校长。同年5月,被任命为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1922年(民国11年)3月,王正廷被北京政府任命为接收胶澳善后督办[8],负责就山东半岛的悬案同日本进行交涉。同年11月,王正廷在汪大燮内阁中署理外交总长。1922年12月至1923年1月,王正廷曾短期代理国务总理。1923年3月,王正廷被北京政府委以中交涉事务,任至1924年(民国13年)3月为止,为解决中苏两国之间的悬案尽力。经过王正廷的努力,在继其后任的顾维钧任内,1924年5月中苏协定缔结,两国恢复邦交。其后,王正廷历任北京政府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9][3][4]

国民政府的外交活动[编辑]

国民政府时期的王正廷
Who's Who in China 4th ed. (1931)

1928年(民国17年),王正廷转入南京国民政府,任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同年6月,王正廷任外交部长兼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任内,王正廷负责济南事件的事后处理,同日本进行交涉。但交涉极其困难,而且中国普通国民对于向日本妥协也激烈反对。同年12月,南京发生中国民众游行,王正廷在南京的住宅遭到破坏。最终,1929年(民国18年)3月28日,中日两国缔结协定。[10][3]

在担任外交部长期间,王正廷展开了同帝国主义各国的条约改定运动,力图改正关税条件,废除领事裁判权。这些目标未完全实现,后任外交部长继续开展了此项工作。王正廷任内在关税条件的改正方面取得一定成果。1931年(民国20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王正廷同日本进行交涉。但是,由于蒋介石的“安内攘外”路线,中方无法摆出强硬姿态。9月28日,被九一八事变激怒的南京上海学生游行队伍殴打王正廷,致使其受伤,王正廷遂辞去外交部长职务。同年12月,王正廷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4届中央执行委员(后来第5届任候补中央执行委员,第6届任中央执行委员)。此后,1936年(民国25年)8月至1938年(民国27年)9月,王正廷任中国驻美国大使。[11][12][4]

体育事业[编辑]

1913年,王正廷代表中国,与日本菲律宾共同组成了亚洲第一个国际性体育团体——远东体育协会,并于同年在菲律宾马尼拉举办了第一届远东运动会。1915年,他成为在上海举办的第二届远东运动会的主要组织者之一。1921年,他担任在上海举办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会长、华东地区裁判委员、大会裁判执行部主任等职务。1922年,王正廷当选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他是中华民国第一位、远东第二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13][14]当时,他和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会长张伯苓(自1922年该会创立任至1924年该会合并成立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15][16])是中国体育界的首要人物。

1924年,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中华体育协会合并成立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1931年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为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代表中国者[17]),王正廷被推选为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主席董事(名誉会长张伯苓、名誉主任干事沈嗣良)。1933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王正廷继续当选为主席董事(名誉会长张伯苓、名誉主任干事沈嗣良)。1935年,该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取消会长一职,主任干事改为总干事,张伯苓、王正廷、沈嗣良继续担任负责人。1948年,该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王正廷当选该会理事长,江良规当选总干事(未就任,改由郝更生担任总干事)。1949年该会迁往台湾,王正廷未赴台湾,乃由郝更生总干事代理事长职务。1954年,郝更生出任理事长,江良规出任总干事。[13][14][18]

中国当代名人传》中的王正廷照片

1927年8月,王正廷担任在上海举行的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会长及竞赛委员会委员,但因从事外交工作而无法赶回上海,乃托副会长张伯苓代为主持;同年9月他赶回上海,观看了此次运动会的棒球比赛,并亲自签写此次运动会的各种奖凭。1933年,王正廷任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主席、董事。1934年5月,第十届远东运动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其间举行了执行委员会议,王正廷率中国代表团抵制了日本将满洲国拉入远东运动会的企图,日本遂在无中国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勾结菲律宾解散了远东体育协会。王正廷对此发表声明称,“此次日本勾结菲律宾及少数会员,非法解散此二十余年历史之远东运动会,我国决不能承认。”[13][14]

1932年,王正廷推荐、组织并资助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参加第十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并提出为祖国争光的口号。1936年和1948年,王正廷先后作为中华民国体育代表团总领队,率团参加第十一届第十四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13][14]

晩年[编辑]

1939年结束了中国驻美国大使的任期后,王正廷实际上从政界引退。抗日战争结束后回上海,任上海市参议员、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交通银行董事、菲律宾交通银行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正式名称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又称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1943年创立,1949年被上海市军管会接收[19][20][21][22])董事长等职务。1952年,王正廷迁居香港。1961年5月21日,王正廷因喉癌在香港九龙医院逝世。享年80岁(满78歳)。[23][24][4]1961年5月22日在钻石山火葬场火葬

家庭[编辑]

共有8个子女,子‘恭’字辈,女‘安’字辈:

  1. 长女:王安庆
  2. 长子:王恭琛
  3. 次子:王恭瑛
  4. 次女:王安福
  5. 三女:王安秀
  6. 三子:王恭瑞
  7. 四子:王恭玮,抗日烈士,被日军在菲律宾马尼拉杀害
  8. 五子:王恭珏

著作[编辑]

  • 周剑云编,王正廷博士演讲集,新民图书馆,1920年
  • 王正廷,中国近代外交概要,南京:外交研究社,1928年
  • 王正廷编,国民政府近三年来外交经过纪要,国民政府外交部,1929年
  • 吴天放编,王正廷近言录,现代书局,1933年
  • Vi Kyuin Wellington Koo, Ching-Ting Thomas Wang, China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 G. Allen & Unwin Limited, 1919.
  • Ching-Ting Thomas Wang, Selected Statements and Addresses of His Excellency Dr. Chengting T. Wang ... Concerning the Sino-Japanese Conflict: May 1, 1938
  • 王正廷自传:顾往观来(Looking Back and Looking Forward),柯龙飞、刘昱 译,香港:凌天出版社,2012年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1. ^ Chen, Leslie H. Dingyan. Chen Jiongming and the Federalist Movement: Regional Leadership and Nation Building in Early Republican China. Michigan Monographs In Chinese Studies. U of M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9. 
  2. ^ 2.0 2.1 郑(1993)、37页。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徐主编(2007)、77页。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刘国铭主编(2005)、142页。
  5. ^ 郑(1993)、37-38页。
  6. ^ 郑(1993)、38页。
  7. ^ 郑(1993)、38-40页。
  8. ^ 名人錄. 国闻周报. 1924-12, 第1卷 (19期). 
  9. ^ 郑(1993)、40-41页。
  10. ^ 郑(1993)、42页。
  11. ^ 郑(1993)、42-43页。
  12. ^ 徐主编(2007)、77-78页。
  13. ^ 13.0 13.1 13.2 13.3 “奥运先驱”王正廷自传《顾往观来》发行,浙江在线,2012年04月16日. [2013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14. ^ 14.0 14.1 14.2 14.3 齐君,王正廷与远东运动会,兰台世界2009年07期
  15. ^ 谷世权,“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成立前后,体育文史1991年02期
  16. ^ 张弓,“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解体于何时?,体育文化导刊1991年04期
  17. ^ 中国与国际奥委会建立联系,中国网,于2013-04-28查阅. [2013-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18. ^ 关于体总,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于2013-04-28查阅. [2013-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6-29). 
  19. ^ 闪耀“契约精神”的光芒 透射“合规文化”的力量,和讯网,2013年03月22日. [2013-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4). 
  20. ^ 方寸徽章大乾坤 “章”显行业春秋 (下) ,中保网,2012-06-15[永久失效链接]
  21. ^ 老保单揭秘:1951年人保运输险保单背景为中国地图,新浪,2011年11月25日. [2013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2月23日). 
  22. ^ 王伯衡的保险生涯,和讯网,2013年01月18日. [2013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6月3日). 
  23. ^ 郑(1993)、43-44页。
  24. ^ 徐主编(2007)、78页。

书籍[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游美同学录·王正廷》,出自《游美同学录》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外部链接[编辑]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陈其美
工商总长(署理)
1912年7月
继任:
刘揆一
前任:
顾维钧
外交总长(署理)
1922年11月—1923年1月
继任:
施肇基
前任:
汪大燮
临时国务总理
1922年12月11日—1923年1月4日
继任:
张绍曾
前任:
许世英
司法总长(署理)
1923年1月
继任:
程克
前任:
顾维钧
外交总长
1924年10月—11月
继任:
唐绍仪
前任:
王克敏
财政总长
1924年10月—11月
继任:
李思浩
前任:
沈瑞麟
外交总长
1925年12月—1926年3月
继任:
颜惠庆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黄郛
外交部长
1928年6月—1931年10月
继任:
施肇基
前任:
施肇基
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
1936年—1938年
继任:
胡适
体育角色
前任:
(创设)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主席董事
1924年—1942年
继任:
张伯苓
(理事长)
前任:
张伯苓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
1948年—1954年
(1949年至1954年由郝更生代理)
继任:
郝更生
前任:
(未参加)
1951年首届新德里
亚洲运动会中华民国代表团名誉团长
二届马尼拉1954年5月1日—5月9日
郝更生任团长)
继任:
邓传楷
1958年三届东京(团长)


非营利组织职务

前任:
颜惠庆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会长
1933年—1943年
继任:
蒋梦麟


商界职务

前任:
(创设)
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
1943年—1949年
继任:
(废止)

教育职务 校长

前任:
姚憾
中国大学校长
(1930年改称中国学院校长)
1921年—1936年
(总务长祁大鹏曾主持校务)
继任:
何其巩
(代理)
前任:
何其巩
(代理,辞职后总务长韩道之主持校务)
中国大学校长
1947年—1949年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