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對法輪功的鎮壓/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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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正文的參考文獻模板中有許多標紅的語法錯誤

建議適當移除或清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anpero討論貢獻)於2020年3月29日 (日) 02:15‎加入。

鎮壓用詞不當

@wetrace 關於鎮壓一詞,往往用在「鎮壓爆亂」、「鎮壓起義」、「鎮壓遊行」等處,而法輪功既然向來自稱「和平示威」,則無法成為鎮壓對象,建議改為「對法輪功的壓制」或「對法輪功的打壓」或「對法輪功的彈壓」。然而目前這三個詞我本人也無法抉擇最終選擇哪一個,故放在討論頁面供大家交流。 慎言慎行老法師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01:14 (UTC)

討論存檔裡面可以看,以前有過討論。現在的標題是經過討論後的。「鎮壓」對象當然有很多是和平的,太多例子了,不會有您顧慮的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27日 (四) 13:25 (UTC)
(:)回應-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
  1. 上面已經提醒,不宜未經討論而移動長期條目。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
  2. 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3.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7:46 (UTC)
(?)疑問--@Manchiu管理員您好,此條目有發生編輯戰嗎?如果發生編輯戰,是否應回到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
如同上面說明,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不宜未經討論而移動長期條目。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5月31日又一次搬移。
實際上是「慎言慎行老法師」未經討論尋求共識,兩次自行移動條目。如果要保護條目,也應請求保護在「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也就是「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編輯移動之前的版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7:46 (UTC)
@慎言慎行老法师-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16:36 (UTC)
(?)疑問最近翻譯PRC的法律,就順手義工編輯了一些相關的條目. 路過這裡, 不明白為甚麼要採用與英文條目不符的翻譯? 取緹有非法的貶義,鎮壓為中性,但承接的對象應為短期事件,單一事件,明顯與本條目不符.最重要的是,為甚麼刻意的要改變,並使用一個與英文條目persecution不符的詞彙呢?ElleShd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45 (UTC)

調整內容層次與編修的意見

查看此條內容,發現除了一些詞語需要修正,主要問題是內容之間比較混亂不清,大小標題的關係不清晰,因此我根據上下文意做了重新編修。目前感覺清爽不少。歡迎給予指導以便更加完善。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21:53 (UTC)

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用戶User:悔晚齋,搬移條目[1],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鎮壓?取締?】,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2],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1. 條目名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多年穩定版本,更名移動時,頁面會主動提醒開啟討論:「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過去多年,在「條目討論頁」曾有幾次討論,依據維基規範作法,在條目公示請求,讓參與編輯與維護的用戶、關注議題條目的用戶,能知道這消息。
  2. 依據維基百科WP:移動請求規範
    1. 提出請求:請在相關頁面(非其討論頁)頂部加入下面代碼以提出請求:「如頁面為條目、維基計劃頁(Wikipedia)、文件(File)等:{{Requested move|'''建對法輪功的取締|time=2021-07-15T01:21:00+00:00}}。
    2. 發起討論:進入'該頁面的討論頁',點擊頁面近頂部的模板中的「添加話題」按鈕,然後寫入以下內容(主題請留空):== 建議改名:「取締法輪功」→「建議的名稱」 ==

對法輪功的鎮壓」 → 「建議的名稱」:請求原因--

  1. 這次更名的討論,顯然不符規定、完全繞開維基規範、標題也沒有寫出「更名」,相當令人疑惑。先從前面發生狀況說起:
    1. 5/27,用戶「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3][4],未經討論,逕自把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及討論頁,移動更名為取締法輪功事件
    2. 8分鐘後,5/27,用戶User:Poontele在條目討論頁中,建立「存檔區」[5]。接著分十幾次搬移的大量歷史紀錄(2.6萬字元,見條目5/27編輯歷史),到Talk:取締法輪功事件/存檔1
    3. 不過,之前條目討論頁,按入存檔,卻沒連結過去,看不到以前的討論歷史。其實,條目討論頁歷史,有多次討論更名的紀錄。Wetrace 找到兩個被歸檔資料頁面(也就是有失聯亂掉),先把被歸檔內容,貼回來條目討論頁;這段時間的空缺,也影響了現在其他用戶 對幾年前更名討論過程及論點的了解。
    4. 5/27,WETRACE搬移回原對法輪功的鎮壓,並在討論頁回應說明[6]
    5. 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沒有在討論頁回應WETRACE,又一次在無共識下搬遷條目至取締法輪功事件[7]
    6. 5/31,隨即,管理員Manchiu全保護條目。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說明[8],舉出方針疑慮詢問Manchiu管理員,也又一次留言說明理由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7. 6/1,Wetrace又一次於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9],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但沒有獲得回應。-----WETRACE寫道:【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8. 6/2,管理員Lokseng將條目搬移回對法輪功的鎮壓[10],理由「存在爭議時應以原名稱為暫定標題」(依據WP:命名常規)。
    9.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搬遷、5/31搬遷,都未回應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5/31、6/1的說理詢問[11]
    10. 但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完全沒有通知、也沒有告知Wetrace。
  2. 5/31,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有許多問題。
    1. 沒有符合WP:移動請求,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告知。因此完全無法作為WP:移動請求的合法延伸討論。
    2. 標題只寫「鎮壓?取締?」-----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實質上也不是一個「更名移動請求」的尋求共識討論。
    3. 內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31開啟客棧討論[12]後隨即簡要補充,但完全沒有提到這是要「更名討論」,而是質疑「是否涉及遊戲維基規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5/31後也沒有再參與這項討論。
    4. 該客棧討論串開啟至今,也完全沒有通知,經常參與編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的相關用戶;相對的,參與客棧討論者,多位的議題傾向性很明顯。然而,過去多年前,幾次相關更名討論,都有許多維持條目名稱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法輪功的鎮壓的理由等等,完全被忽視了。
    5. 7月1日,用戶User:悔晚齋在討論突然稱[13],「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
      1. 這是第二層突襲,深藏在內文,突然轉折。而且,支持移動方的理由,並未通知也未經過「經常維護編輯此條目的用戶 的討論」;相對的,WETRACE 「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說理」,至今都沒有得到 客棧開啟討論者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的任何回應。
      2. 客棧討論串,User:ZephyrChen提出疑問[14],舉出南京師範大學例子「「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沒有任何人,回應他的質疑。
      3. 客棧討論串,User:Jhstriver提出疑問[15]寫道--「關於「鎮壓」一詞,漢語大辭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兩岸詞典解釋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漢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辭海解釋為「壓制,壓服」。由此可知「鎮壓」並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另外該條目所列來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詞。」---相關回應也未觸及他所提第三方來源主要用語的關鍵意見。。
    6. 此外,依據WP:移動請求,需要在條目/條目討論頁公示模板及發起討論,其中「管理員須知」寫道:其他請求,視乎情況在提出七日後,依據討論共識處理: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結束討論,並將條目頂端的「Requested move」模板移除。-----然後,在客棧的討論,5/31提出時完全沒有說這是「更名請求討論」,6/2~6/11中間9天沒有人參與討論(也超過7天);怎麼會在6/11有人陸續發表意見,6/30有人提出疑問沒有得到回應,然後7/1突然User:悔晚齋出來稱條目更名達成共識?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1:07 (UTC)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16]。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17]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顯違反非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之滿足相關方針。」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同意Wetrace的觀點,更名至「對法輪功的取締」屬於有爭議的移動,應依照WP:RM所述流程與程序進行移動請求。--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2:27 (UTC)
(!)意見:FLG支持者不要輸打贏要,作為常年混跡於客棧的常客,這麼長期的討論會不知道?從來沒有規定說移動條目需要通知誰,條目並沒有所有者。現實已經如此,你們要重新移回去麻煩也按照流程,否則屬於無效。言盡於此。不要@我,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0 (UTC)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許多長期用戶,並非經常跑客棧。請您回應關於WP:移動請求的說明,也請您回應關於客棧此討論串的程序實質缺乏之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4 (UTC)
(:)回應--另外,蘇州宇文宙武,請您不要隨意扣其他用戶什麼標籤,甚至侮辱其他用戶「輸打贏要」。如果照您的邏輯展開,「編輯人權議題包括FLG,就是FLG支持者」,那「編輯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是中共黨員或共黨支持者」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7 (UTC)
我沒有什麼好回應的,移動條目並非一定要用移動請求這一個程序,客棧條目討論版是放在那兒幹嘛的?我不認為程序有何缺失。總之一句話,想要移回,請另走程序(再次在客棧討論或者移動請求看你們自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1 (UTC)
(:)回應-一個客棧討論,標題完全不提條目主題名稱、不提更名訴求、不提條目討論頁,在上述情況下,卻也不通知相關用戶、忽視在條目討論頁正在進行中的討論。非常反常,達不到尋求共識的目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38 (UTC)
(*)提醒--WETRACE的說明,轉貼客棧區【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44 (UTC)

添加模板,請依模版規範在討論頁提出具體理由

@悔晚斋您好,
  1. 您移動條目,是基於不符維基WP:請求移動等規範的討論,並非共識。請見上述討論說明。
  2. 您添加中立性模板[18],請依據模版規範「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討論頁」。
  3. 您不具理由的刪改內容[[19]]。(1)大量第三方來源稱「迫害」或「鎮壓」。並不是要求標題改名(且非依維基規範、未達共識),就一併要求改變內文所有來源,這不符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方針。(2)您要刪除其他用戶增加的資料框,請列出實質理由,迫害與鎮壓確實存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1 (UTC)
@悔晚斋您好,您尚未回應上述的提問、說明您的編輯理由;但是您卻回退了詩琳童的編輯[20],理由寫「請詩琳童停止WP:GAME、WP:POINT。」(1)請問,詩琳童哪裡有您所說的「GAME」、「POINT」?從詩琳童的角度,他部分改正了您所做編輯的爭議。(2)您沒有回覆前面的提問。還請您回覆上述疑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33 (UTC)

參照「取締反動會道門」 來定義「取締××功」完全不合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將@悔晚齋 不經討論頁討論而改成的「對法輪功的取締」進一步改名,依據「取締反動會道門」 ,這似是而非,對中國國情不了解。「取締反動會道門」是一個中共使用的固有的運動名詞,在剷除會道門的時候,中共各級組織就是常用「取締反動會道門」運動這種說法,因此,作為一個特定名詞出現在維基百科自然合理。而對法輪功的取締、鎮壓過程則完全不同,首先它就不是一個專有名詞。中共政府也沒有把法輪功當作宗教信仰,是把北京的「法輪大法學會」宣布為非法組織,禁止群眾煉功等等,然後進一步升級鎮壓,污衊其是顛覆政府的異端邪說。動用一切行政司法手段逼迫群眾放棄修煉,有大量成員被送往勞改營、監獄,進行身體和心理的酷刑,利用毆打電擊、藥物削弱意志等方式,以「轉化」成員想修煉法輪功的意念。因此,國際社會通常使用「鎮壓法輪功」的說法,中共對法輪功其實就是一種對敵人的戰爭,這種戰爭也延伸到海外。用「取締」組織的狹義詞語完全對不上號。中共開始找藉口全面鎮壓法輪功的時候,內心是沒有底的,因為很多人都在練習氣功祛病健身,如果用鎮壓一詞,在法律層面上完全是站不住腳的。煉功群眾沒有違法犯罪,為何鎮壓?那不正說明中共違法嗎?因此,中共就是用了取締一詞,指稱法輪功有非法組織,以此讓外界感覺他們針對的是組織成員,而不是一般廣大的群眾。事實是法輪功的煉功活動完全自由沒有宗教那樣的組織管理,也不收費用,找不到治罪的合理理由。因此,就剩一條赤裸的迫害了,你比劃幾下動作,你還有法輪功的書,你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是好的,那就抓你打你轉化你的思想。這套做法跟中共歷史上鎮壓反革命和右派是一樣的。請參看最近的媒體文章標題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59971標題。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8:39 (UTC)

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

「對法輪功的鎮壓」一再被「取締」更改,並質疑「鎮壓」不准確,我認為應該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最近幾次爭議來看,不少人對「鎮壓」不滿意。那麼,我提出使用最準確的「迫害」一詞。原因:

  1. 「對法輪功的迫害」基本是一句較固定的短語。法輪功學員都使用,由於他們二十多年在國際社會發信息講真相,並且在聯合國相應機構提出報告等,已經使很多民眾聽聞這一事件詞語。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前,後來又迫害藏人、維族人、網上發帖揭示武漢疫情真相者等,迫害一詞廣被大眾使用,而且自香港一年多來的巨大變化,民主制度被凌遲,很多港人也都知道法輪功被迫害的訴求真實性,以此為例,國際社會對法輪功被迫害接受度日益深廣。
  2. 中共迫害法輪功,早就被聯合國組織認定,因此給予法輪功學員避難保護。歐洲、澳洲也跟美國一樣,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庇護申請。這一事實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準確的表達,而「鎮壓」一詞不能表明事件的本質,只是政府表面的行為本身。
  3. 「迫害」的經過,包含了被取締、鎮壓以及升級後的酷刑等迫害手段。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23:24 (UTC)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比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據本站NPOV指出;「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
因本人現被管理員AT行編輯禁止,故暫時無法於互助客棧發言。若@詩琳童閣下稍後將該議題提請互助客棧,且若您需要的話,本人授權並歡迎您隨時引用我的言論。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33 (UTC)
這鍵政……一點都不像本站點所期望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6日 (五) 00:48 (UTC)
迫害persecution,是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與國際組織所使用的詞彙。「迫害」包括了酷刑等各種方式,活摘器官只是迫害方式的其中一種;在2006年國際媒體報導活摘器官消息之前,「迫害」一詞就已經被第三方來源與國際組織大量使用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5 (UTC)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8 (UTC)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2:10 (UTC)
(:)回應DavidHuai1999: 反對理由應為無效。因為所依據的是已經被質疑的非共識。不符合維基討論流程的更名共識不是共識。你一直沒有針對用戶Wetrace的質疑提問做出新的合理的有效解釋,只是抓住之前的違規結論做根據,前提就是不合理的,現在的反對也理應無效。 況且,我提出「迫害」一詞典理據,你沒有針對此提供有效的反駁。--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
上次討論共識明顯,符合更名討論流程,這是基本事實。上方有用戶指出:迫害是一個非常強烈的指控,必須有堅實的直接證據來證明,只靠推定來指控是不足夠的;取締表明被取締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無辜的。這幾句話足以推翻你的全部理由。--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18日 (日) 00:19 (UTC)
(:)回應:請閣下仔細閱讀我上面對該用戶此問題地回應。我提供的概括事實是依據,不是假設的推定。迫害表明被迫害者無辜,法輪功學員受到的對待正是無辜被迫害。基於中共主掌政權之初制定的《憲法》,基於中國加入了聯合國難民條約國。它必須遵守聯合國的對人權保護的規則。但是事實是相反。-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09 (UTC)
(?)疑問@悔晚斋您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該討論標題與內文都沒有說是「移動更名請求」,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於該討論串ping通知了您兩次、並到您的用戶頁留言邀請您,期盼您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4 (UTC)
(:)回應悔晚齋: 反對應為無效。理由同上反對DavidHuai1999※Talk意見。 悔晚齊在前面的討論中沒有針對質疑進行有效回應,意味無理推翻新質疑。你在此議題之下,請根據我的理據回應,我所提出的三點使用「迫害」 的理據哪一條是不成立的?如果不能否定我的三點理據,那麼你的反對我覺得就是答非所問。你認為,這樣回答問題合理嗎?我不知道你們前次說了什麼,前次的論題跟這次也不一樣。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01 (UTC)
(!)意見--一個充滿問題、不清不楚的討論,標題沒有更名與主題,竟然中間變成更名,也不符合維基WP:移動請求規範。希望上述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朋友,能回答一下在下列出的諸多具體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6:01 (UTC)
這些定性純粹是你個人的看法。現實就是共識已經達成,沒參與共識的形成是你自己放棄了權利,就像你沒參加一個選舉出你不喜歡的人的投票一樣。W:移動請求並非移動條目所必須,事實上任何老用戶都有權力移動任何條目到一個新的名稱,而先在客棧進行討論形成共識後再移動已經屬於非常尊重社群的行為,應予以鼓勵而非貶低。既然共識已經形成,我的意見都在上次討論中說了,現在沒有義務回答你任何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6日 (五) 16:23 (UTC)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具體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1年9月#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舉其中一例反常現象:您對於「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更名討論,卻跑到客棧另開討論名為「鎮壓?取締?」(其中也沒有更名請求),卻不通知Wetrace、不在條目及討論頁留言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4 (UTC)
為什麼要通知你啊?你是這條目的「主人」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3 (UTC)
{(:)回應+(?)疑問--蘇州您好,沒有人是條目的主人,(1)所以WP:移動請求才要求在「條目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2)6/2管理員依據方針把條目保護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明明條目討論頁,Wetrace 5/31、6/1都已向「慎言慎行老法師」說明不該更名的理由---但為何「慎言慎行老法師」完全不回應,而在客棧開了討論,標題與訴求卻不清不楚,為什麼完全不通知?也不在條目討論頁留個言,讓關注條目、編輯條目的人知道,客棧正在討論呢?而且客棧討論串並未訴求是更名請求,標題連法輪功、更名都沒寫。麻煩請您清楚看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1年9月#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疑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17 (UTC)
我一再強調W:移動請求不是必須,只要是老用戶都有權移動任何條目至新的名稱,在客棧討論已屬禮貌,達成共識更是既成事實,你為何視而不見?沒有任何規定說條目討論和移動一定要通知誰。請勿顧左右而言他。麻煩你不要再給我留言了行嗎?和你這種人多說一句話都嫌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28 (UTC)
您頻頻在留言,在下基於尊重而回應您。在下對於疑點問題,整理算是清楚;希望您能正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
(-)強烈反對:涉嫌擾亂。--【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5 (UTC)
(?)疑問-和平至上您好,對於明顯有問題的過程,在下整理所提出的多點問題,提出社群公評,怎會是「擾亂」?若您認為連這樣都是「擾亂」。那也許您是不是更該想想:在下整理事實過程中,「慎言慎行老法師」那樣作法,是否會有遊戲維基規則及擾亂的嫌疑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
(:)回應-【和平至上】:你的反對應為無效。只是扣帽子打擊編輯。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20 (UTC)
(:)回應 @蘇州宇文宙武老維基友:綜合你以及你所支持一方的觀點邏輯就是:你不知道怨你自己,反正我們幾個人是趁機共識了。因為它通過了就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也得執行。現在你們提意見晚了。老用戶有特權不按照新用戶規定出牌,老用戶可以不在討論頁回應、也不必請求,可以直接到客棧討論,而且在討論時也不用寫明討論話題。我的反對意見是:
  1. 即使「老用戶有權移動條目」,但老用戶更應懂得維基編輯要避免爭議而達成共識的方針。一些非政治類無爭議條目,可能老用戶根據經驗而無需嚴格遵循請求規範。但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非此類——在此前不久曾發生過移動名稱又被管理員恢復之爭議。你老用戶不在意管理員之裁定,也不在意之前的編輯爭議,不按照維基一般編輯原則在討論頁先請求探討,就跑到客棧說話,而且客棧討論的標題也根本沒有清楚寫明是要移動標題,然後告訴主要該條目質疑的編輯說:我們達成共識了,已經非常尊重社群了。這真是老用戶啊,老用戶就得這樣倚老賣老不遵守新手的約束、玩轉維基管理?
  2. 維基以前不少老用戶那真是令我佩服,那是維護維基原則的主力,比如,對經常混跡於客棧討論、打壓對中共不利條目編輯的用戶黑血姬等,一些資深老用戶實在看不慣其破壞行為,而出手永久封殺,令很多親黑血姬用戶震驚。那也讓我記憶深刻,維基人是什麼樣?那樣的資深用戶才是真愛維基,有那樣的維基人才能阻止中共僱傭軍在維基上的蠶食與破壞。現在,維基條目長久的共識再次被動搖,是由於那些老用戶少見了吧?老用戶不是特權的代名詞吧?老用戶見證過以往的編輯爭議,更應謹慎對待有爭議條目的變動,想出更好的辦法避免可能發生的新爭議,否則,老用戶是不是會變成成在內部破壞的老油條?
  3. 中共僱傭的老間諜老專家老媒體人那真是防不勝防,維基的老用戶誰也不希望被看作五毛或者五元,那麼不得更成為遵守維護維基方針的人嗎?我不相信黑血姬這類用戶會罷手,換個名稱可以繼續做維基,只是經驗更豐富了。目的卻一如既往。當年他也是用人海戰術,喜歡在客棧議題投票。因此,我專門針對投票的有效性進行質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詩琳童討論貢獻)於2021年7月17日 (六) 18:58 (UTC)加入。
  • 法輪功本身自己就存在相關問題,中國政府有權在認定其違法的情況下做出取締行為 而且取締一詞本身為中性。——尤里的1994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27 (UTC)
    (:)回應:法輪功有沒有問題似乎與編輯沒關係。在條目正文中,有證據顯示其相關事件過程。中國或者中共政府進行取締,自然會找出理由。取締一詞前提是認為其非法才取締,合法還能取締嗎?問題在於對氣功的取締依據符合憲法嗎?再說取締當初是針對組織,我記得是說北京那個法輪功大法學會沒有註冊在氣功單位之下。但是法輪功一方說定義法輪功有組織是扣帽子為迫害找藉口,因為法輪功群眾沒有花名冊沒有會費沒有儀式,跟其他的一般群眾氣功練習沒有區別。至於誰服務別人,提供錄音機,或者教功,那也是大家有那個熱心腸自發去做。因此說法輪功群體是別有用心的政治組織顯然不合適。煉法輪功的人,很多病好了,這也有證據,如果效果不好,不會有那麼多人煉,也不像中國打疫苗還要給優惠或者強制,他有什麼能力強制呢?當時中國的氣功門派非常多,大家都是覺得誰好就去練。
    中國政府為了打壓法輪功,造出1400例在媒體說法輪功害人,煉功病好了的,不能說真話,說就打壓。是不是這樣?你知道中國的宣傳是什麼樣的。同時給予金錢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轉化他們,讓他們罵揭批法輪功。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壓迫,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這麼來的。然後,就是中國用政府的全部財力支持經濟法律手段等等,要扼殺敢於不服從中共調調的煉功人,以及維權律師等,酷刑等等就很正常了。
    別說法輪功,看看那些計劃生育的受害者,今天說一胎,你二胎不僅罰款,公職沒有,甚至牽制墮胎,導致母嬰都死的,難道有誰被追究責任嗎?沒有,反而是封殺新聞報導。如果不是這樣,哪來的陳光誠因為維權而被迫害逃美?現在要開放三胎,但是如果誰懷上三胎,要生也是面臨一胎的危險,因為政策還沒有變。如果認為一個政權可以任意決定生命的生與死,可以決定人的思想,可以控制人的嘴巴,那人是不是就跟畜生產不多。只要這個國家政權說他的做法合理,就合理,法律是他家的,自然他就合法了?這大概就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思維,強盜也是這樣想的,誰拳頭大自然可以稱霸一時,但不等於真理與正道。中共自己用取締,就是因為它佔據政權,有槍桿子確保它想取締誰就取締,定誰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權力沒有監督和製約,這是普世價值所反對的,其不具有合法性,不可採用。--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20:23 (UTC)
    @诗琳童最後一次回應及最後一次警告該用戶,你及你的陣營遊戲維基規則,霸占flg相關條目所有權已非一日,wetrace和你是其中翹楚,只不過你二人策略不同,wetrace善於斷章取義,曲解他人意思為己用,而你更喜歡打直球。這次條目移動正本清源證明,以及我要告訴你的意思是,你們這種行為應該結束了!維基不是你們flg支持者宣示政治立場的平台!你在留言中反覆污衊反對你們的人為「中共的僱傭軍」「間諜」等,已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鑑於你是維基的老人,此屬明知故犯,所以我只最後警告你一次。要是再次出現此類字眼,那就VIP見吧,其他的我對你們沒什麼好說的。要想battle,可以啊,看在維基誰占上風,打再多的字吼聲再響是沒用的,要看社群的評判,而你們代表不了社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8日 (日) 02:07 (UTC)
    @蘇州宇文宙武:兄弟你的政治立場已經在你的頁面顯示清楚,但我認為維基海納百川,並無對你不敬,儘管你我觀點經常相左。我雖然提及中共僱傭者等,為了避免誤傷編輯,我也是有加以說明是由中共的手段而來,我想維基編輯不希望有此破壞維基之事,維護維基的正常流程可有效保護維基原則。也是提醒編輯謹慎對待流程,避免被誤解。你說我反覆污衊反對我的人,這我可覺得冤枉了。我質疑的如果是我主觀的跟維基無干的東西,歡迎你或者你們(你不願意用「你們"這個詞,因為我不認定你跟誰是一夥,也不認為這個詞符合維基善意推定原則。這裡只是根據你對我使用「你們」一詞的對等)馬上指出來。如果我說的是關涉維基方針,那誰反對也是反對那個方針的理解,不是反對我。一旦我認為誰的反對給出合規的解答,我自然認同。望你不要因為與我觀點相對就給自己對號。我也正式表明,我從來都認為你是對維基有貢獻的正常編輯。觀點不同很正常,問題在於如何對維基方針儘量形成良性共識。我擔心的是正如你所表露出來的,我這樣的小編被你這樣的資深者瞧不起,從而忽視了耐心地解答我的問題,你看重的可能是老用戶的觀點。我的立場只有一個:尋求真實,我認為維基所有條目的基礎就是務求貼近真實。你對我警告很感謝,儘管我不懂你的警告是否符合維基方針,我也相信你的確有實力在維基跺一下腳都會震一震。我從來沒想跟誰斗!不過有點據理力爭的個性。如果我生活在胡亥時期,一定會被趙高殺掉。所幸維基是個比較光明的地方,大多數人都追求正面形象,跟我沒大計較,我也才成了老人兒,實則在編輯上一直處於停止不前的狀態,對很多方針都在摸索,希望能確切認知。希望社群觀眾多多幫助指點錯誤!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6:54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詩琳童沒有點名誰、沒有點名哪個人。詩琳童的意思,應是嚴謹對待維基規則與程序,才能更好因應「五毛網軍、網路評論員」,盡量保護好維基百科的自由環境。------詩琳童上述的說法,被您自行解讀是「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但她沒有點名任何人。
  2. 那麼,(?)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在上面,接連[21][22][23]對著在下「直接明確指涉、貶損」『貴組織』、『承認非法』、『你們被取締』(指Wetrace等人)、「其他都是廢話」,是不是明確人身攻擊呢?依照您的邏輯,編輯中共條目,一定都是共產黨員了?(1)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2)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您多年來持續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在下今日也已一再提醒您[24],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一來不當、且孤立用戶,二來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騷擾的問題,您持續為之;在下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但您不理會。---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請您留意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3. 另外,您所謂的「霸佔條目」指控不實,這有沒有涉及人身攻擊貶損用戶呢?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曾有編輯這些條目,當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WP:共識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您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您過去編輯「中共眼中敏感條目」時,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說明,但您多次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請您比對WP:共識方針,為何會稱相對一方是「霸佔條目」呢?
  4. 蘇州宇文宙武,您指控在下「遊戲維基規則」,請您拿出具體例子。那麼,請您先回答在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1年9月#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提出的多個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8日 (日) 15:48 (UTC)
  • 路過插句嘴:(!)強烈抗議使用對法輪功的取締!!!!!!!取締動詞!!!是動詞!!!是動詞!!!明明取締法輪功五個字就能說明白的東西,為什麼要用「對+法輪功+的+取締」這種奇怪的語法!!!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18日 (日) 13:25 (UTC)
    • 取り締まり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7月18日 (日) 15:36 (UTC)
      本人的意見,複製粘貼自討論區: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筆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據本站NPOV指出;「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
      此外,對於@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悔晚齋等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我建議各位直接忽略,不納入共識之考量。--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2:37 (UTC)
  • (:)回應@羊羊:早就看到閣下的似情緒化反對。因為此種反對很容易看到為維護而維護觀點,不需要我去反駁,加之下面已經有更清晰有理據的回應,因此,我當時沒有回應。今天忽然想到,我是提出論點的人,我如果不說明似乎有點擔心被人以為無話說了。那麼,我明確回應羊羊閣下,請看清楚我的新請求,我提出了用「迫害」更恰當的理據,如果您要反對,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需直接針對我的理據有效質疑。現在閣下沒有如此做,那麼什麼抗議都屬無效。閣下針對「取締***」還是「對×××取締」的語法有不同看法,那跟我的話題無關,可去相應的話題下有理據的討論。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5:20 (UTC)
    • (?)異議:甚麼時候就變成「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了?請問資料來源?請注意,如果你是說「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請給出聯合國大會、其下轄委員會或國際法庭的決議案或判決書編號,否則就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1日 (三) 19:42 (UTC
(:)回應【和平至上】:提醒你多了解一點聯合國組織認定迫害的嘗試好吧。中共對新疆維吾爾的迫害、對地下教會的迫害;北朝鮮受金正恩迫害的人,等等,他們哪一個是你說的那樣有什麼國際法庭決議案?聯合國對於難民的接受是因為其符合其定義的總原則,即政治迫害、宗教信仰自由被迫害等。法輪功學員不是因為犯罪而是因為信仰、講真話以及維護健康權等人權被非法拘禁、判刑、酷刑等等,這就是迫害。因此,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同理,過去對參與六四的學生、現在對西藏遭受打壓的僧人和民眾同樣視為被中共迫害,不需要什麼決議啊? 請你針對我所提出的應該使用「迫害」的這些理由回答問題,聯合國與世界多數民主國家的組織如果不認定中共迫害法輪功,那麼接受其為難民的理據是什麼?取締一詞根本無法適用。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更說明「迫害」廣為被國際社會接受,維基百科應該體現的是少數極權國家的定義,還是多數國際社會的使用情況,這在維基方針上難道不是很清楚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59 (UTC)

所以這就只是你的解讀,對嗎?根本就沒有認定為「迫害」,對嗎?既然是這樣,你就不要再混淆視聽!連維基百科的基本是要可靠來源而不是個人解讀也不懂嗎?當一個人以「聯合國認定為迫害」作為例舉,那麼請給出證明,而不是自行解釋。請你指出哪一份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的任何文件指出這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6日 (一) 19:12 (UTC)
(:)回應【和平使者】:你用什麼證明聯合國接受難民必須得給一份安置文件指出是對×××的迫害?按照你的觀點,接受法輪功就得給出一份證明法輪功被迫害的證明文件,接受西藏人,就得給出一個藏人被迫害的文件,接受哪一個群體類型的人為難民,就得給出一份指出對其迫害的文件……聯合國所有接受的難民都得有這樣的文件,你的意思就是這樣。你先問問聯合國有沒有像你這樣操作,如果沒有,你就可以宣稱: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任何迫害了。你連很多國家政府以及聯合國認定迫害事實而接受難民這一點都可以不顧,自己硬要編出一個什麼文件,這似乎在遊戲規則啊?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5:55 (UTC)
你自己看清楚,他說的是「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而不是「聯合國接受難民」,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31日 (六) 13:26 (UTC)
@和平至上 日安。然而「接受難民」和「認定為迫害」可以劃上等號;如果法輪功學員不被聯合國組織認定是「迫害」那也不會給以他們難民庇護。就比如假設閣下今日腿部出血,那通常只有受傷才會出血吧?儘管沒有確切的醫療診斷報告,基於常識來說,我藉此認定閣下腿部受傷是符合常識的。當然,如果您依然堅持腿部出血和「受傷」沒有關係,我想那是您需要舉證的地方了。藉此再次梳理一下這部分的推論和邏輯:
1.部分法輪功學員現在顯然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庇護
2.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定義即「受到迫害或武裝衝突」;而對於政治庇護者的定義為「尋求遠離迫害的人」
3.假設法輪功學員沒有被聯合國認定為迫害,那麼聯合國難民署就會拒絕其庇護申請。
4.根據第2點和第3點,法輪功學員只有在「被認定為迫害」的前提下才得到聯合國的庇護。
5.因此,法輪功被聯合國認定正遭受中國共產黨政府的迫害。不知您對這一推論有無異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16:06 (UTC)
(!)意見--@和平至上好,在下這幾天生活忙碌,看到客棧討論,容在下利用小小時間空檔簡述意見切磋,也給@诗琳童參考。另外再找時間回覆客棧區討論。
  1. 法輪功學員確實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處理協助、與多國接收。聯合國系統過去20年來持續有許多人權報告關切法輪功人權,包括反酷刑、信仰等議題的特別報告員,直接提過中國遭受酷刑者 66%是法輪功學員,也多次提到活摘器官問題,要求中共說明。在下目前暫沒時間搜尋。
  1. 先把聯合國系統的討論擺一邊。很多重量級的國際人權組織,多使用過「迫害」一詞。在下於上面曾提過: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8日 (三) 01:59 (UTC)
@和平至上@Wetrace@詩琳童:各位日安。感謝各位討論,我想再補充一下:
目前聯合國相關組織並沒有通過相關議案直接界定此為「迫害」,但我們仍可通過間接性證據表明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已在事實上承認「法輪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據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界定為「逃離武裝衝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聯合國難民署多次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政治庇護,從客觀上來講,只能說明難民署已認定他們是受到了「武裝衝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們現行對「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定義是這樣。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
@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尤里的1994@悔晚齋 現勞煩反對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論點作出回應,否則本人按照相關指引視沉默即共識,並將此條目更名為「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 (UTC)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1)「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說的是否有依據,在下暫不評論。不過,在下在上面一一具體提出問題,並請悔晚齋回應,悔晚齋顯然沒有具體說明;在下很期盼 悔晚齋、蘇州宇文宙武等人,可以「就事論事」、具體回應Wetrace所列舉「詳細例證」的整理出的問題。(2)您說的所謂「無法反駁上次討論共識中引述的詞語解釋」,明明您所謂的「上次討論」中就有不同解釋,卻沒有獲得有效回應,而「被所謂共識」;其他多位用戶這幾天在客棧,也對「取締」或「鎮壓、迫害」名詞解釋提出許多具有相當質量的有效意見,並且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權威機構來源使用「(很大量使用)迫害、或鎮壓」,作為意見的事實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31 (UTC)
(?)疑問+(!)意見-此討論串7月30日深夜突然遭一位用戶關閉,但所提理由及事實認知皆有疑問。若對此過程有疑問,請參見在下回應該用戶所提理據[25]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35 (UTC)

(-)強烈反對 違反WP:中立--RTX 3090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2:12 (UTC)


關於本次討論的性質

我查覺有許多參與討論者以「擾亂」「遊戲」等理由指控Wetrace發起的討論並不合理。我想在此提出我個人之觀點:

1.悔晚齋關閉共識時使用「7日公示期」根據WP:TALKDONTREVERT指出,若有人七日之內提出異議可重啟討論。請注意悔晚齋關閉共識時是7月8日,Wetrace提出異議時是7月15日。因此Wetrace提出異議並非擾亂。
2.此次討論本質是「迫害」「鎮壓」「取締」三詞詞義之探索,私以為有人提出異議提出證據、邏輯推論證明「取締」的不合格之處合情合理。現在請各位就事論事,莫要提出「擾亂」等無效例證對他人訴諸人身
3.綜上所述其發起討論具有相當至合理性,本人鄭重警告如果共識達成前,任何以無理理據關閉、刪除留言及惡意存檔者,本人一律會按擾亂及破壞他人留言提報至WP:VIP
以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37 (UTC)
(!)意見-樓上好,對於悔晚齋原討論的性質、實質與程序、疑義等等,在下Wetrace已於此討論串一開始整理提出,歡迎其他用戶前往了解並指教。在下並未遊戲維基規則、並未擾亂,而是基於維基方針規則與精神所提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9:16 (UTC)

贊同詩琳童的提議

看了上述各位的觀點,我是贊同[詩琳童]的提議,用「對法輪功的迫害」替代「鎮壓」和「取締」等用詞,這個更明了客觀。———[Sunlight 2021] 2021年7月29日(四)16:25(UTC) Sunlight2021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27 (UTC)

請回退至之前版本

@Manchiu 請管理員回退至之前版本,目前版本為爭議版本以及其擅自移動後的產物,且本人請求保護在先[26]。--MINQI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22 (UTC)

我反而認為閣下以所謂「遊戲維基百科」等理由無禮回退本人的近五千字的編輯已構成破壞。現在實施保護一週合情合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29 (UTC)

且您之請求只是對一個重定向的頁面,我看不出有什麼保護的必要。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30 (UTC)

此外,保護模板指出「…請注意保護並非對當前版本的認可。」如果您對當前編輯有異議,勞煩請先討論,而非進行單方面的編輯。謝謝。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32 (UTC)

@MINQI您好,
  1. 您之前4RR編輯戰被封禁,申訴理由有問題、解封理由也有疑慮。在下一再通知請您回應說明,煩請您移駕【三天內3波封禁2度解封。『未寫解封的解封』的理由不明與疑慮】。
  2. 在下也要提請管理員留意,MINQI申請保護條目的動機是否合宜、理由是否屬實?是否有誤導的問題?容在下舉出一個最近例子,MINQI在獲得爭議性解封後,在三退條目持續回退、並以奇怪理由申請全保護;在下7月22日在3RR區提出這問題,MINQI至今沒有前往回應。
    1. MINQI 您之前在獲得爭議性解封之後(該案仍在爭議中),一方面對在下的追問,說暫時不想涉入這些而迴避。但是當用戶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16日移除MINQ您在三退條目顯然不當標註時[27](編輯理由:請MINQI就其先於討論頁回應相關問題,否則以未經查證之個人觀感將與此條目描述事實無關的所有媒體來源均標注為「需要第三方來源」已涉構成擾亂行爲。)MINQ您16日又在同一條目回退另一用戶[28]堅持維持那些顯然不符事實的標籤。------接著在MINQ 16日又回退之後,16日MANCHIU管理員全保護三退條目在MINQI的問題版本。
      1. MINQI 16日去申請全保護[29],理由是「臨時全保護,因U: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在本人未回應其於3RR的無理取鬧後挑起編輯戰」---但MINQI這項請求保護的理由,比對「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上面的編輯理由,MINQI說法明顯不符事實,這似乎顯示,MINQI您對於被封禁的原因缺乏認識及反省;MINQI在條目討論頁,並未有效提出「多家外媒為何屬於『非第三方來源』」的理由,MINQI一方面對Wetrace表態暫時不想處理這些條目(MINQI在15日稱本人最近不想捲入有紛爭話題,所以暫時不會進一步回復),一方面16日在同一條目、同一爭議上持續非建設性回退
      2. 依據WP:保護方針,「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MINQI在三退條目違反3RR、被解封後又繼續回退的是MINQI,在下不明白何以MINQI您提出保護?
      3. 請注意 7月11日,MINQI曾揚言「如果閣下再次添加類似標籤那麼,本人將回退至小作品穩定版本並請求保護」,濫用保護制度來施壓用戶。
    2. WP:封禁方針列出的解封理由有兩個「封禁該用戶的理由不成立」、「封禁該用戶的理由已經不存在了」----根據MINQI事前、事中、事後、申訴理由恐與事實有落差、解封後繼續回退以維持明顯無依據的標籤, (A)封禁理由成立(B)封禁理由繼續存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6:35 (UTC)
(:)回應@Wetrace
  1. 拒絕無理請求,「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
  2. 說法並非事實是嚴重誹謗,本人要求道歉!所謂在同一條目、同一爭議上持續非建設性回退更是閣下惡意推斷,是閣下挑起編輯戰,請閣下認清楚這一點!本人早已說明為何「多家外媒為何屬於『非第三方來源』」的理由,罔顧事實與漠視本人解釋的的正是閣下以及後來的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3. 「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Wetrace曾在多個法輪功條目違反3RR、挑起、進行編輯戰而被封禁、被解封後又繼續編輯戰的是Wetrace;
  4. 請注意Wetrace曾不斷罔顧事實自說自話強行認定大陸媒體均為中共喉舌進而強行刪除、棄用、添加「請求第三方」模板,另一方面又罔顧事實聲稱外媒為第三方來源甚至否認法輪功有美國政府資助,而這些是在本人已拿出證據的情況下。本人在不得以情況下,告知這是明顯的編輯戰,本人回退小作品是因其為爭議前版本,而Wetrace竟稱本人「濫用保護制度來施壓用戶」?本人對其嚴重的ABF行為表示強烈抗議以及要求道歉;
  5. 對於Wetrace僅僅是被警告,本人表示抗議。其作為維基百科巡查員、維基百科回退員、圓桌會成員、維基化督查員、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維基小天使等公然挑起編輯戰、強行曲解來源性質、不斷聲稱可靠來源為非第三方、拒絕承認自身來源問題,應該:1.被免去或請辭相關身份;2.嚴加封禁,應三個月,之前已是有過1次一個月封禁,但其本性難移,更何況作為那些成員應比普通維基人永遠有更嚴重的懲處,又更何況其之前已是多次因「法輪功」相關條目編輯戰而被警告甚至封禁。--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6:54 (UTC)
@MINQI您好,您確定您上面所說,與事實是否相符呢?
  1. 在下Wetrace何時曾在多個條目違反3RR了,請您列出來,並說明當時理由。
  2. MINQI對「第三方來源」的定義幾次變化,是不是在遊戲規則呢?您是否回頭去看看三退討論頁,您自己的討論過程比對?
  3. 在下如何「強行刪除」?在下明明列出了WP:可供查證方針對第三方來源的要求,在討論頁與您持續說明。考慮您編輯戰,在下後來也只添加「第三方來源請求」標籤。這是「強行刪除」?
  4. 所引用外國媒體,在該議題上是「第三方來源」。在下於討論頁都已經說明了。如果依照您所述的標準,反而您會陷入使用來源的自相矛盾。
  5. 爭議發生前的版本,明明不是「小作品」。查閱編輯歷史就很清楚。
  6. 美國政府是否資助法輪功?您舉出那個例子還有得討論。
  7. 您在封禁申訴案所寫的理由,兩個案件的當事人都留言指出您所述,與事實有落差。您有義務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7:35 (UTC)
@Wetrace 確定是事實
1.閣下的封禁記錄:
2016年7月28日 (四) 17:11 Lanwi1 讨论 贡献将Wetrace 讨论 贡献的封禁设置更改为持续时间至2016年8月2日 (二) 08:38 (账户创建停用) (解封后继续于江泽民编辑战)
2016年7月19日 (二) 08:38 Antigng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个月(账户创建停用) (解封后继续于江泽民编辑战)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5 Antigng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 (长期编辑战于發正念,先前已于WP:VIP警告)
2016年4月4日 (一) 22:50 Jimmy Xu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7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3RR:法轮功)
2015年6月3日 (三) 06:56 Mys 721tx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账户创建停用)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2013年5月18日 (六) 05:22 乌拉跨氪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 (长期编辑战)
2013年3月31日 (日) 03:06 Jimmy Xu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7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编辑战)
2.請說明如何幾次變化?您確定您所說,與事實是否相符呢?
3.[30],是否是強行刪除?第一次刪除就不是強行刪除?
4.無效論證,是如果依照您所述的標準,反而您會陷入使用來源的自相矛盾;請不要賊喊捉賊混淆視聽;
5.爭議發生前的版本,是「小作品」。查閱編輯歷史就很清楚。
6.無效論證,事實明確,請勿混淆視聽;
7.所謂當事人一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一位是不愛思考得豬,兩人自己已是問題重重,其中不愛思考得豬其行為自今年以來只有論戰毫無條目編輯;而維基百科最忠誠已多次針對本人、甚至在其他平台宣稱希望看到本人永封、對本人橫加指責,本人已經有足夠理由認定其不斷「關心」目的是挑釁與激怒本人製造封禁藉口。本人無義務說明無理的污衊,另請閣下「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以及不要再離題。本人不會再就閣下的惱人之舉(可以明確認定為騷擾,但AGF為惱人之舉)進行回應。--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34 (UTC)
(:)回應--@MINQI您好
  1. 這麼多年前的紀錄,所以您是想肯定在下這幾年盡力避免編輯戰的努力嗎?而且相關條目當時狀況,也可以去看條目討論頁比對,當時情況跟您很不一樣。您為何不乾脆一併貼出申訴解封紀錄?在下印象中似乎還有誤會操作封禁後很快解封的。被封禁就是3RR嗎?不是的。相對多年前,現在管理員似乎比較少採取封禁,如果在當年的情況,您這段時間的編輯方式,可能......,在下真的是善意提醒您。
  2. 您被封禁或解封,不是在下重視或在意的。問題在於相關理由、依據,是否合理及符合事實?
  3. 第一次刪除,並非「強行」;在下說明了理由,那就是非第三方來源,過去長期在相關條目都是如此。
  4. 您上面說在下「挑起編輯戰」?您該看看三退的編輯歷史、討論頁紀錄,再考慮是否這麼說。
  5. 您說「本人無義務說明無理的污衊」---所以您認為在下污衊您?那麼還是請您前往【三天內3波封禁2度解封。『未寫解封的解封』的理由不明與疑慮】,歡迎您以事實跟編輯紀錄來回應,幾位用戶來比對對質。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53 (UTC)
(*)提醒-@MINQI,夜深了,早些休息吧,身體重要。看看鄭州洪災的悲劇,更提醒人們注重身心健康、珍惜身邊的人、珍惜相遇交流的緣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9:41 (UTC)
(*)提醒-@Wetrace,謝謝提醒,您也早些休息吧,身體重要。看看河山碩的悲劇,以為自己進的「隔離區」,實際卻是放棄治療區,孤獨的離開這個世界,可能還在冷藏車中。最好的辦法只能是良好生活習慣愛護自己的身體以及清醒的認識,更提醒人們注重珍惜真友與忠言。--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23:29 (UTC)
(!)意見:所謂「中國共產黨政府」之語已屬不中立且為原創研究,在爭議獲得解決前應移動回原有名稱「取締flg」。——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30日 (五) 01:43 (UTC)
(:)回應:明顯的罔顧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是唯一被允許長久執政之政黨,用中國共產黨政府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情合理。且本站亦有「中共政府」等分類條目,可見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在本站也並非不被接受。而所謂「取締」完全是您們未經查證、違反NPOV之定調且在討論獲得充分關注之前就被悔晚齋匆忙關閉,稱不上你所謂「原有名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5:58 (UTC)
沒有任何理據支持你這一說法,這只是你和眾flg支持者的看法,並非已經達成的共識。我將尋求管理層介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8 (UTC)
 警告@蘇州宇文宙武 請停止暗示我們是受某一組織影響而編輯條目,這是典型的訴諸人身及對編者的侮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37 (UTC)
(!)意見: 贊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中國共產黨政府」還算是比較好的詞,其實應該是中國共產黨政權更符合其極權而非民選合法政府的性質。
  1. 中共≠中國。海外很多使用簡稱「中共」來指代,如中共外交部,中共軍隊等等名稱是此一稱呼的具體運用。美國前國務卿彭佩奧在一些事情上明確用中共而不用中國來指稱中國共產黨政權的錯誤和侵犯人權的罪行。中國人民不等於中共政府,反共不是反華和反中。不管是西方政要的用語,還是海外華人,在使用詞語上的有意區別,已經是一個事實。就本條目內容而言,受害方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指稱是中國迫害,都是指中共迫害,也就是中共挾持所掌控的政府一切資源進行迫害。加上主語很明確。
  2. 共產黨的政權歷史七十年與西來的黨文化,哪能代表有五千年文明和傳統文化的中國呢? 中共講究黨性,與中國人歷來堅守的敬天法祖的仁義理智信沒有半毛錢關係。中國是禮儀之邦,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存在一百多年,在文化上是中國的正傳。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從歷史傳統上看大陸與台灣是一個中國,這個中國的概念完全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初期的中美聯合公報的原始英文文件中是不同的名詞。因此,美國政要現在也敢說,美國從來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法輪功在台灣是合法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支持法輪功。就此看,對法輪功的迫害,前面署名「中國共產黨政府」是非常必要的,因為那只是大陸政權的行為。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5:35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在達成有效共識前,條目原名稱,其實是對法輪功的迫害
  1. 回顧此條目,原名對法輪功的迫害長期存在,過去曾有更名討論(可參見討論頁存檔),沒有達成更名共識仍依方針維持。後來發生編輯戰,沒有達成更名共識,為了避免編輯戰,在下當時暫且放在對法輪功的鎮壓但程序與實質上依據方針,照理應該繼續維持原名對法輪功的迫害。近期卻又被 慎言慎行老法師 片面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他卻迴避了在條目討論頁的討論,後來引發近來一連串爭議。
  2. 條目之前被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奇特的過程與疑點,不符方針及規則,在下已整理在此討論串[31]。但蘇州宇文宙武您與其他用戶,並未具體且整體地回應幾大疑點。
  3. 就上面的字詞文意討論,在下看法是: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主張的名稱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實本意上是貼近條目原名稱。臺灣有「民進黨政府」、「國民黨政府」,美國有「共和黨政府」、「民主黨政府」,日本有「自民黨政府」。「中國共產黨政府」或「中國共產黨當局」的寫法並非原創研究,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採取明顯「黨國體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7:20 (UTC)


(!)意見:再與蘇州宇文宙武認為中共政府用詞不合規進一步說明。中國大陸當局在公開的歷史教材或黨史中,大陸學生所學的教科書中,對1949年以前的中國政府,蔣介石為首腦時期,中共通常稱之為「國民黨政府」, 根本不見正式的「中華民國政府」字樣。抗戰勝利後,蔣總統派國家代表簽訂的停戰協定或者外交文書,比如對釣魚島主權等的聲明,如果今天中共覺得對自己有利的要延續使用的,那麼在文宣上就是用「中國政府」歷來×××。明顯地,中共等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當時存在的合法性。但是卻使用「中國」的廣義涵義來模糊一下,包括「中國政府」與美國一起抗戰。此種說法,曾經讓學生時期的我以為抗日的那個政府是共產黨毛澤東領導的。從中共政權的用詞看,「中國」一詞也不等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既然可以用「國民黨政府」代替,那麼使用「共產黨政府」也是恰當不過了,不是現在哪個人自己創造的名詞。宇文武兄弟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反對MINQI之請求。目前版本才是前幾次爭議後的合理存在。具體過程請查看客棧條目的相關討論話題,首先是原來的爭議本就是因不合理而發,移動方並無針對質疑給出有效理據,那就應該被認為其移動是無效的。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我在客棧提出了新的討論,就是「迫害」一詞最合理。儘管有人表示反對,但是我已經回應其為無效反對,理據昭昭,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這麼長時間,比對以前所謂三天就共識的時效,我的新討論完全可視為新共識。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將條目回復到爭議前正常版本,並根據我提出的新的共識,準確修訂了標題。這完全不屬於擅自移動。請管理員明察秋毫!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6:01 (UTC)
(※)注意:請不要混淆視聽,在5min中內未收到回應就聲稱反對更名者不作出合理回應並使用「沉默即共識」並以此移動頁面以及對其相應修改[32][33][34][35],怎麼樣都是WP:GAME與強行聲稱共識。PS:人家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民政府」。。。還有中國大陸歷史書中寫的可是國民黨領導正面戰場,中共在敵後戰場。(台灣歷史教材相比大陸這邊對國民黨正面戰場的評價,仍不夠客觀——BBC)AGF閣下學生時期歷史課好好聽了只不過時間久遠記憶誤差。--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6:09 (UTC)
@MINQI: 閣下所說使用「沉默即共識」的時間在5min中內,我不明白。我之比較爭議前被忽然在客棧三天內所謂共識的時間,請查看。如果我的不成立,那麼彼之成立又為何?之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最後確定,之後在我等提出爭議後,又是同一人修正。我看來並無不妥。因何閣下認為前者是合理,後者就強行共識?至於對「中華民國」的大名全稱我不甚明確,實乃大陸官媒素無正稱,切台灣媒體人也經常簡稱之故,我也只是拿來說個道理,並非用於條目頁面的書寫,想來有點毗漏可以被理解。我學生時期的歷史教材,或者說官媒的相關事件報導,幾乎清一色是國民黨政府,這還是好的一面,不好的就是「國民黨反動派」代指蔣介石政府。閣下所言大陸的一些書籍對國民黨政府領導抗日這一事實已經一改過去全盤否定的立場,我當然知道,台兒莊戰役等被搬上熒幕也是很久前的事情了。中共要與台灣搞好關係,和平統一之需要,加之很多大陸有識之士的努力,官宣色彩有了鬆動。台灣為何不夠客觀,因為有人要搞台獨,要否定國民黨,也是政治所需。這部分話題不屬於我們當下的條目了。我要強調的是「國民黨政府」這個概念的使用模式是中共長期使用過的,不能說中共政府OR 中國共產黨政府 是獨創。對於兩岸三地的中國人來說,多數人都不會認為這樣的名字不規範。多謝閣下提示我的歷史記憶,其實不是誤差。你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們必須要記住這些知識點高考才能得高分,我的政治分數一向是最高的。那時候我是百分百的粉紅,我是第一個遞交入黨申請書的人。我深知那些書對我的深刻洗腦。有一天被現實打醒了才明白歷史的謊言是什麼。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0:05 (UTC)
正因為擔心「使用「沉默即共識」的時間在5min中內,我不明白。」情況出現,本人拿出了修改之diff:[36][37][38]。貌似閣下看都沒看,還是看了沒理解?之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最後確定?請問討論未結束何來確定一說?貌似是閣下等人開了幾個討論,大家集中於一兩個後其他部分討論被存檔至本頁吧?那我是不是能以此認為閣下等人故意開眾多同樣針對性的討論達到擾亂討論、魚目混珠目的?對於兩岸三地的中國人來說,多數人都不會認為這樣的名字不規範。[原創研究?]、第一個遞交入黨申請書的人等與我無關,我家黨派林立等等也與閣下無關、更是與條目無關。我只說明:某位提出論點五分鐘內就以無人反對(而且是大陸及港澳台地區的清晨)而移動條目純粹是遊戲維基規則;《鎮壓?取締?》討論自最早2021年5月31日 (一) 13:59 (UTC)至2021年7月8日 (四) 05:42 (UTC),時間跨度37天15時 43分,若按至開始公示計算也有30天23時22分近一個大月(31天月份)何來「認為前者是合理,後者就強行共識」?另已經回應其為無效反對,理據昭昭,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原創研究?],請問「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是閣下認為對方沒有合理還是對方沒有回應?亦或是對方在閣下等人眾多討論其他處回應閣下等未看見?言而總之,閣下反對為不合理回應或無效論證。--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1:46 (UTC)
鑑於某些用戶通過WP:GAME強行否定共識及強行移動頁面,本人已經將頁面恢復到形成共識當時的原狀。--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3:25 (UTC)
(?)疑問--條目討論區討論,之反對意見卻未做進一步回應陳述。何況對法輪功鎮壓被搬遷往取締法輪功,也未經合理有效的程序及實質共識。建議先維持在對法輪功的鎮壓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5日 (四) 23:35 (UTC)
已經過合理有效的程序及實質共識,只是某些用戶在為了闡釋觀點擾亂維基百科,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1年8月#鎮壓?取締?。本人照章辦事,毫無不妥。--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3:39 (UTC)
@MINQI-您移除了其他用戶2012年對新華社來源所標註的[39]第三方來源請求模板。這是不合理的。中共新華社在此條目當然是非第三方。依據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方針明確要求第三方來源。之前您在其他條目已經屢屢如此做,相當不適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5日 (四) 23:47 (UTC)
請問美國政府、RFA等媒體、西方資助的人權組織甚至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等來源是否添加請求第三方模板?這是否合理?這些來源中有些在本條目中明顯是非第三方,有些與一方涉入過深過密(如報告只聽取某一方面陳述進而表示關切)。之前您在其他條目已經屢屢雙標乃至挑起編輯戰,相當不合適。--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10 (UTC)
在下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您自己也看了相關方針,您對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變換。請您回頭看三退的討論區。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6日 (五) 00:13 (UTC)
在下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您了解相關方針(獨立第三方來源指的是來源內容需要與其處理的主題內容全然獨立,無利害、介入關係。),您對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原創研究、雙標。請您回頭看三退的討論區。--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22 (UTC)
(:)回應@MINQI-在下並對原創研究,而是多年來在相關條目就這麼做。WP:獨立第三方來源,「來源內容對於其處理的主題內容是全然獨立的,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此來源內容才算是獨立第三方來源。」那些外國媒體,哪裡「不獨立」?哪裡「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照您的定義,如果司法獨立下的法官做出裁判、做出判斷,該法官就是「不獨立」嗎?更奇異的是,您認為「聯合國人權專員」也要加上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6日 (五) 00:46 (UTC)
(:)回應多年來在相關條目就這麼做,說明你多年來一直在錯,未有人指出罷了。獨立第三方來源指的是來源內容需要與其處理的主題內容全然獨立,無利害、介入關係,加粗字體看不到?照您的定義,那些外國媒體哪個沒受本國政府資助?哪個不是本國政府喉舌?哪裡「獨立」?那些政府哪個沒以法輪功等人權對中國攻擊過?更不提那幾個人權組織。照您的定義,如果司法獨立下的法官做出裁判、做出判斷,該法官就是「不獨立」嗎?[原創研究?],稻草人不予回應。(PS:你是指某斯坦巧合自殺的司法獨立嗎?)《劉曉波:公民勇氣和人格尊嚴的體現-扎伊德》出現在「中文 > 國別人權 > 亞太區 > 中國主頁」,作為中立方,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另外,您的來源是「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國方面早已拒絕有關批評與說明這些關注是不客觀的,除非閣下能證明這幾位專家實地調查亦或是實際聽取了中國方面說明對此反駁,不然專家只是聽取一面之詞——「過分仰賴和條目主題內容有過密涉入關係的參考來源」。--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7:58 (UTC)
(!)意見@MINQI:請閣下按照正常國際社會的普世價值想一下,人都知道朝鮮金正恩治下的媒體沒有自由發聲權,不是真正的媒體。中共國的官媒包括所謂私媒在對待中共已經統一官宣政策的調子下,只能順著主旋律走,哪個敢有反抗質疑之聲?這是那個極權政府的基本事實,與西方媒體的自由言論性質不同。不是說西方媒體都不受利益影響,但那還是屬於人心腐敗範疇,不屬於國家強制。說「那些外國媒體哪個沒受本國政府資助,哪個不是本國政府喉舌」,這種話是經得起驗證嗎?川普是總統的時候,被美國媒體主流左媒攻擊,按照閣下的中國思維,川普是美國的政府代表,就如習近平一樣,難道是他自己政府支持媒體作為自己的喉舌攻擊自己嗎? 不跳出中共黨文化的變形思維,就不能正確認識和理解國際社會的架構。人權的概念超過主權,這是現代社會標舉的正確方向,也是美國建國的基石,更是世界追尋美國自由民主建設的理念。 任何是非對錯,總是有一個參照的價值觀體系。中共國的黨性價值觀與世界主流背道而馳,在正常的價值體系中格格不入。它自己不想融入正常世界,而視西方價值為敵對,為了欺世盜名,又造出什麼社會主義民主之類的名詞,反對西方民主。西方其實不是西方,難道東方的民主體制國家不也一樣是跟西方價值一樣的嗎?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泰國,哪一個的價值觀跟中共國是一樣的?閣下拋開主流世界或者說維基創辦人創立維基的價值體,以中國共產黨的價值為標準衡量是否客觀,連人權理事會的專家都要用中共媒體的反駁之詞予以質疑,我這樣理解有沒有誤會呢?我如果理解錯了,請指正。如果你正如我所言,那麼你是在維護維基的方針原則,還是想用維基的瓶子裝進去別的東西呢?請恕我說話不客氣! 如果按照閣下的客觀標準,也就是符合中共國官方表達的客觀,那中共國所製造的一切人權悲劇、暴力掩蓋的謊言,如果維護人權的其他國家人去揭露批評,這樣的條目來源,是不是都將被以這樣的標準阻撓和爭議?這是對維基的貢獻還是破壞呢?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7:49 (UTC)
(?)疑問普世價值?要給我傳教嗎?西方媒體的自由言論性質?知道西方記者被自己國家某組織用C4送上天嗎?03年的新聞,現在應該已經一乾二淨了。美國總統歷來不是美國實際掌權者,是誰自己了解下,前面說的某記者就是動了實際大佬奶酪所以被揚了。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泰國?泰國佛教認可法輪功?台灣是國家?叫中華民國還差不多,剩下的一堆,抱歉全是閣下原創研究——無效論證也不想看。請恕我說話不客氣!如果按照閣下的客觀標準,也就是符合 盎格魯-撒克遜人官方表達的客觀,那 盎格魯-撒克遜人所製造的一切人權悲劇、暴力掩蓋的謊言,如果真正維護人權的其他國家人去揭露批評,這樣的條目來源,是不是都將被以這樣的標準阻撓和爭議?這是對維基的貢獻還是破壞呢?最簡單的問題:死亡61.5萬和死亡4,636,哪個才是關注人權國家?當然閣下可以否認數據,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8:33 (UTC)
(:)回應:說普世價值就是傳教了?誰定義它是教?維基百科的建立、立足以及奉行的原則基礎就是自由世界的普世價值觀,它與反人性的極權獨裁體制下的價值觀以及黨性截然不同。言論自由,在當今世界是維護人權的正當理念,西方媒體在民主自由的體系下運作,與共產極權、極端教派的恐怖主義政權下的所謂媒體自然不同。這並非說西方媒體完美而無問題,而是與極權的特性相比,西方媒體人在言論自由被保護的前提下,可以傳達更多的真實。你所提及的問題屬於正常範圍可發生的問題,並不說明整體媒體性質改變。你應該知道美國不少在任總統的政治或者性醜聞都是被媒體報導出去的,媒體作為監督權力的力量而存在,這在中共等一黨專制的獨裁國家的今天對比尤其強烈。至於法輪功,是不是走向世界,還是只屬於中國,也非是誰杜撰什麼原創研究就能抹殺的。順便糾正你的用語錯誤,泰國佛教與泰國政府兩個概念,泰國佛教從來不像中國宗教那樣被捲入政治,它並無發表聲明打擊本國的其他宗教。泰國僧人在健康展會上購買法輪功書籍,甚至有人當場學煉動作,我也曾親眼見過。我記得拍照過。如果你想看看,請私信給我,我得去翻找多年前的老照片才行。我是根據你的質疑而這樣回覆你,無非是想說明,世界人對法輪功的態度,並非中共對國內人洗腦那樣蔑視和敵對,換言之,在普世價值的正常思維中,中共的那一套剝奪人權的政治打壓才是異類。你拿盎格魯之類比同法輪功及其所受到的遭遇,再延及維基條目,完全是不同類的亂聯繫。要說什麼人數,中共在和平時期害死的中國人恐怕世界難找出第二。具體數據和著作,閣下可以自己上網搜一下。--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4:18 (UTC)
(:)回應維基百科的建立、立足以及奉行的原則基礎就是自由世界的普世價值觀,它與反人性的極權獨裁體制下的價值觀以及黨性截然不同。[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言論自由,在當今世界是維護人權的正當理念,西方媒體在民主自由的體系下運作,與共產極權、極端教派的恐怖主義政權下的所謂媒體自然不同。[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西方媒體人在言論自由被保護的前提下,可以傳達更多的真實。[原創研究?][來源請求]媒體作為監督權力的力量而存在,這在中共等一黨專制的獨裁國家的今天對比尤其強烈[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請您時刻記住,在美國,總統歷來不是最實際的控制者,好聽點他是資本的代言人,難聽點他就是傀儡罷了。法輪功在世界上只是披了宗教外衣的邪教,它欺騙眾生、殘害眾生。您拍照它偽善的一面,請問您是否拍過教友自殺以得道?您沒見過,我見過。「那一套剝奪人權的政治打壓」做的最好的就是西方。你拿盎格魯之類比同法輪功及其所受到的遭遇,再延及維基條目,完全是不同類的亂聯繫。[原創研究?],您現在的說詞依舊是「傳教」那一套,您自己已經都察覺不到了?入鮑魚之肆,久聞而不知其臭。要說什麼人數,中共在和平時期害死的中國人恐怕世界難找出第二。[原創研究?]拿著偽證當然找不出。--MINQI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6:43 (UTC)
自己不讀書,缺少知識修養,孤陋寡聞,動不動就會因為自己不知道而指責別人原創研究。你能不能在這樣說話前,先去搜索研究一下相關資料?別人沒義務專門給你補課吧?你要是沒學過和研究過這些專業相關知識,能不能去做你熟悉的條目?對你自己知之甚少的領域,也要當專家來發言指點,是不是干擾?在自己的井底說些似是而非的話,可真是你自己說的那樣完全不自覺,臭字是自大加一點。--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1日 (六) 23:13 (UTC)

鎮壓?取締?

鎮壓一詞,經考,應是面對暴力行為的壓制,比如鎮壓六四,在六四的時候學生們確實也對解放軍使用了一定的暴力,確實無誤,但是法輪功一再強調自身是「和平的」,使用鎮壓一詞是否有語義上的錯誤?我現在把這個條目改為「取締法輪功事件」,但是遭到wetrace先生的反對,不知諸位怎麼看? 另:wetrace先生似乎長期在阻撓許多人試圖進行的講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表述中立化,而不偏袒任何一方的行為,並也似乎有阻止部分人所試圖的,在法輪功這一條目如此冗長的情況下(而且內部充滿許多前後重複的話語),合理刪減部分重複內容的行為(並將所以精簡成為「無理由刪除大量片段」並加以回退),請問諸位覺得wetrace先生的做法有無為維護個人政治立場或對法輪功的情感態度而遊戲維基之嫌?--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5月31日 (一) 13:59 (UTC)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必須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取締」較好,1.「法輪功」被中國大陸政府認定是邪教組織,有來源使用的「取締」;2.算名從主人吧;3.符合漢語文法;4.法輪功等其他被認定為邪教的教眾被捕都是服刑或被教育,被死刑的有麼?(法輪功聲稱的活摘器官不具參考意義)我挺想知道「鎮壓」一詞為何使用?「法輪功」自認為算「反革命」?--MINQI留言2021年5月31日 (一) 14:28 (UTC)
大概是「取締」為政府說辭,「鎮壓」為法論功說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1日 (二) 01:45 (UTC)
你也知道被死刑的沒有,那麼那些被酷刑致殘或者致死的,大陸有追究害人者的責任嗎?有賠償家屬和道歉嗎?你去問問律師所,讓不讓接法輪功的案子?那些人權律師為了維護法律接案子,有幾個沒被牽連受害,被取消律師資格等等,看看高智晟、王全璋。我不一個個點名了。對於一個只相信中共媒體的人,同樣也會把這些律師視為應該打壓。說白了,維護中共一言堂的謊言立場,就不可能明斷是非,更不可能實現維基百科的客觀中立方針。鎮壓不是法輪功說辭,取締卻是非中共莫屬。迫害乃國際大多數使用。真實符合實際的用詞,才是中立的本質所在,不是搞什麼平衡,更不是誰挾持了國家稅就是公理。--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1日 (六) 23:28 (UTC)
我查到「鎮壓」的辭典解釋是:「以武力禁止暴亂」,而按我的個人理解,「鎮壓」是針對一場或多場一連串的運動或暴亂,搭配一個組織名稱恐怕是主謂搭配不當,所以我也支持改為「取締」。--【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13 (UTC)
「鎮壓」一詞針對的不完全是「鎮壓暴力事件」,也可以說「軍閥鎮壓請願」云云,但是這個詞不完全中立,也沒有「警方鎮壓詐騙團體」之類的用法。「鎮壓」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伴隨著鎮壓方對被鎮壓方的嚴重暴力,「取締」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伴隨較輕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締詐騙團體」),(撇開事後的處理不談)就此事件本身的規模而言算不上有嚴重暴力,故傾向使用「取締」。--Newbamboo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4:32 (UTC)
(▲)同上:改為「取締」更符合實際。--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05:09 (UTC)
(▲)同上Newbamboo的意見。--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日 (三) 08:50 (UTC)
(▲)同上:改為「取締」更符合實際。PS:法輪功這種教唆他人自焚邪教組織居然在當今還有人信,真是交了智商稅了。——航站區留言2021年6月11日 (五) 05:57 (UTC)
(▲)同上:「六四」期間學生確實存在暴力行為,其中一些已經違反或者嚴重違反法律,法輪功也是在當地非法的,因此改為「取締」比較合適。關於wetrace的行為,我沒有去了解,故不做評論。——SolidBlock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08:45 (UTC)
(!)意見:關於「鎮壓」一詞,漢語大辭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兩岸詞典解釋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漢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辭海解釋為「壓制,壓服」。由此可知「鎮壓」並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另外該條目所列來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詞。--Jhstriver留言2021年6月17日 (四) 04:04 (UTC)
雖然「鎮壓」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但不代表非暴力行為或暴亂的處理都能用上「鎮壓」一詞。還需要分清情況及對象,否則構成搭配不當,與詞語本身的定義相悖。上方已有用戶指出:「鎮壓」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伴隨著鎮壓方對被鎮壓方的嚴重暴力,「取締」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伴隨較輕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締詐騙團體」),就此事件本身的規模而言算不上有嚴重暴力。--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17日 (四) 05:25 (UTC)
(+)支持改為「取締」。實際上按照字面理解,取締是比鎮壓更徹底的禁止活動行為,鎮壓還不一定禁止活動,但取締是徹底(非自行)解散組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6月24日 (四) 13:10 (UTC)
(+)支持:取締更為準確——2021年6月28日 (一) 02:35 (UTC)尤里的1994留言
(?)疑問:南京大學條目中「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ZephyrChen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7:48 (UTC)
沒有在南京大學裏找到這一句,我猜你是在說南京師範大學,那段內容是複製貼上自來源,所我已經刪除並提出RRD。--【和平至上】💬 2021年6月30日 (三) 18:54 (UTC)
筆誤了,確實指的是南京師範大學--ZephyrChen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1:29 (UTC)

根據相關討論規則,鑑於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1日 (四) 13:21 (UTC)

(!)意見:不如參考原命名,改成「對***的取締」。--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7月8日 (四) 05:35 (UTC)
言之有理,本人已經照此辦理:「對法輪功的鎮壓」→「對法輪功的取締」。--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8日 (四) 05:42 (UTC)

【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Wetrace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討論頁所寫。轉貼到客棧,延續討論。
簡要說,用戶User:悔晚齋,搬移條目[40],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鎮壓?取締?】,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41],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詳情與過程的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提醒--期望用戶關注此問題,延伸思考近期是否還有其他條目遇到類似狀況?因為這問題不只影響單一條目,而是維基方針與程序、社群共識形成的過程,需要維護維基百科的方針,這是維基自由環境的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18 (UTC)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42]。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43]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顯違反非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之滿足相關方針。」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0 (UTC)

未經同意請勿關閉他人討論與移除留言

(:)回應+(*)提醒--@DreamerBlue:您好,您以「涉嫌遊戲規則及冗長討論」為由合併不同用戶發起的討論串、且關閉討論。但您這樣作法(1)可能涉嫌WP:破壞他人留言的問題。(2)理由不當也有事實錯誤。

  1. 依據方針WP:破壞:「破壞他人留言:擅自刪除或修改別人在討論頁中有簽名的留言及評語,歪曲其意思。除了含有人身攻擊或侵權的討論留言我們需要將其刪除外,請尊重任何一位維基人在維基百科討論中的意見。」
  2. 若您認為在下或哪位用戶,涉及冗長討論、遊戲規則,還請您先提出為什麼如此的理據。讓Wetrace及被指明用戶能回應與您討論。
  3. DreamerBlue您將獨立的討論串【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兩次挪移[44][45]到Wetrace所開啟的另一討論中。
    1. 然而,您標註說這是「先前Wetrace開設的重複討論串」——您對事實認知有誤:這討論串不是Wetrace發起,而是用戶@詩琳童:所發起的獨立討論。實際上,兩個討論串有各自獨立的討論過程與脈絡。
    2. 您未經討論與同意,關閉了「進行中的討論」。
    3. 您以縮框把整個討論串縮起,這讓用戶無法直接瀏覽或搜尋了,而需要點開。
  4. DreamerBlue您關閉獨立討論串【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46]。理由稱「投票不能代替共識。此外,該投票的某些發起者涉嫌WP:POINT和WP:GAME。」
    1. 投票與討論的關係,大家可以參考WP:共識等方針,接受公評。但請問您:(1)「哪些」發起者涉嫌您說的WP:POINT和WP:GAME?(2)誰是「發起者」?(3)其中參與討論的有許多用戶,為什麼非經同意,能被直接關閉?
  5. DreamerBlue您從討論串【鎮壓?取締?】中,移除Wetrace所加註的短說明[47][48],理由稱「移除違反討論頁指引的留言」。
    1. 這是在下Wetrace附上的濃縮簡說,對於【鎮壓?取締?】討論串的疑問,有其對照該討論串的意義、並連結往獨立討論串【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若您嫌棄有所重複;那麼在下可再斟酌如何更精簡方式附註。還請您尊重他人的發言。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22 (UTC)
令人難過也疑惑的事。當其他用戶在DreamBlue討論頁,表達對於DreamBlue自行移動、關閉他人討論作法的不贊同及疑慮,在下也接獲通知前往表示意見;但這樣的提醒說明,被DreamBlue稱為是「莫名其妙的騷擾,直接刪除」[49],覺得真的是被誤會大了,還請DreamBlue善意理解。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1日 (六) 02:16 (UTC)

尚未達共識,那麼先回復在未達共識前就遭更名之前的長年名稱

既然DavidHuai認同放穩定版本,更名共識尚未達成,回至未有效達共識就被更名前的對法輪功的鎮壓,相對兩邊屬中間用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1日 (六) 00:17 (UTC)

鎮壓,迫害用詞中立性有待考究

這些詞帶有明顯的貶義,中立性存疑! ZYXPover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4:24 (UTC)

你的解釋離譜吧? 鎮壓、迫害貶義了誰?如果說對中共不好聽,那麼中共這些事情有沒有做?做了就不是貶義!你如果說沒做,就提供駁倒中共對廣大法輪功學員沒有進行文革式迫害的證據。你的中立性存疑在哪裡?具體說說,別除了結論沒有證據。先聲明,如果你存疑的說辭,是上面討論中已經回應過的,就不要再重提。你的意思是 取締 為中立性詞? 我以及多名用戶都已經駁斥了取締之不合理。---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0日 (五) 01:43 (UTC)

用鎮壓或迫害都行,不用取締。

「取締」僅僅發生在中國大陸,這是中共的統治用詞,中共在美國是非法組織,在英國獨立法院也已對其定罪,所以不能用中共的統治用詞,要換成合理的詞彙,比如迫害、鎮壓等等。 —— sunlight2021 Sunlight2021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11 (UTC)

梳理爭議話題的前後次序 新共識

討論區內容,由於移入了客棧的討論內容而更加不好辨別爭議的前後順序,目前要解決的分歧是以什麼論題為主?在此,我簡單概括一下爭議的先後順序,以使社群釐清焦點。

  1. 【對法輪功的鎮壓】被無討論移動至【對法輪功的取締】,並被申請保護。此操作被質疑,當保護結束後,被管理員移回原標題【對法輪功的鎮壓】。
  2. 大約一個月後,用戶悔晚齋不是在條目討論區提出問題,而是在客棧提出【「取締?鎮壓?」】話題,未明確是要更改條目名稱。未通知我等主要參與編輯者,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很快達成所謂贊同使用「取締」的共識。將條目移入了【取締法輪功】。
  3. 我質疑共識為少數人不合理操作以及取締之參照不合理,執行操作的@維基忠誠的反對者接受了我的意見,認為其操作失誤。但因其在被封禁期而無法取消重定向,建議我可以去客棧重新討論。我去客棧時,發現@Wetrace已經就我關心的問題提出了詳細的質疑:【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因此我就在此話題下反對所謂「取締」 的共識理據。但對方只是一味堅持共識已經形成,而不正面回應被質疑的不合理之處。
  4. 我提出新的議題【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並給出理據,為讓社群關注而前往客棧再次提出。所謂「取締」共識的支持者反對,但是並沒有針對我的「迫害」理據有效回應,而是堅持「取締」共識已成——此應為無效回應。@維基忠誠的反對者支持我的觀點,並給出更多理據支持使用「迫害」一詞。
  5. 在綜合客棧條目討論情況後,@維基忠誠的反對者認為取締共識未成立,他留言提示反對使用「迫害」的理據不足。幾天後他將條目移入【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有人提出 「中國共產黨政府」一詞不合理而爭議,請見討論頁上面。不久,條目被某管理員回退到【取締法輪功】。
  • 目前,【「取締?鎮壓?」】結束話題而被移回目前討論區,@Wetrace的質疑【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沒有裁定結果就被視為結束,也移回討論區。這可以看作是承認所謂的取締共識了。也意味著目前條目名【取締法輪功】是在維護這一「共識」。

我反對「取締」共識,提出【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仍在客棧討論進行中。討論時間比起@悔晚齋以不明問題獲得的所謂取締共識實在是很長了,對方沒給出有力的反駁。竊以為討論應該結束了,使用的取締不合理。在此新共識下應移入【對法輪功的迫害】。如果以為無共識,那麼@Wetrace之前質疑的取締共識本來在可質疑時間內,其共識不成立,那麼,也應該回到使用鎮壓。 但是一些用戶就是堅持用取締換「鎮壓」,那麼他們沒能以充足的理據推翻支持我使用迫害的理據,條目就得移入「對法輪功的迫害」。-----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0日 (五) 03:59 (UTC)

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原爭議性討論是【鎮壓?取締?】------以下內容,是Wetrace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討論頁所寫。轉貼到客棧,延續討論。

用戶User:悔晚齋,搬移條目[50],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鎮壓?取締?】,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51],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也沒說是「提案」;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增加幾個字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1. 條目名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多年穩定版本,更名移動時,頁面會主動提醒開啟討論:「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過去多年,在「條目討論頁」曾有幾次討論,依據維基規範作法,在條目公示請求,讓參與編輯與維護的用戶、關注議題條目的用戶,能知道這消息。
  2. 依據維基百科WP:移動請求規範
    1. 提出請求:請在相關頁面(非其討論頁)頂部加入下面代碼以提出請求:「如頁面為條目、維基計劃頁(Wikipedia)、文件(File)等:{{Requested move|'''建對法輪功的取締|time=2021-07-15T01:21:00+00:00}}。
    2. 發起討論:進入'該頁面的討論頁',點擊頁面近頂部的模板中的「添加話題」按鈕,然後寫入以下內容(主題請留空):== 建議改名:「取締法輪功」→「建議的名稱」 ==

對法輪功的鎮壓」 → 「建議的名稱」:請求原因--

  1. 這次更名的討論,顯然不符規定、完全繞開維基規範、標題也沒有寫出「更名」,相當令人疑惑。先從前面發生狀況說起:
    1. 5/27,用戶「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52][53],未經討論,逕自把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及討論頁,移動更名為取締法輪功事件
    2. 8分鐘後,5/27,用戶User:Poontele在條目討論頁中,建立「存檔區」[54]。接著分十幾次搬移的大量歷史紀錄(2.6萬字元,見條目5/27編輯歷史),到Talk:取締法輪功事件/存檔1
    3. 不過,之前條目討論頁,按入存檔,卻沒連結過去,看不到以前的討論歷史。其實,條目討論頁歷史,有多次討論更名的紀錄。Wetrace 找到兩個被歸檔資料頁面(也就是有失聯亂掉),先把被歸檔內容,貼回來條目討論頁;這段時間的空缺,也影響了現在其他用戶 對幾年前更名討論過程及論點的了解。
    4. 5/27,WETRACE搬移回原對法輪功的鎮壓,並在討論頁回應說明[55]
    5. 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沒有在討論頁回應WETRACE,又一次在無共識下搬遷條目至取締法輪功事件[56]
    6. 5/31,隨即,管理員Manchiu全保護條目。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說明[57],舉出方針疑慮詢問Manchiu管理員,也又一次留言說明理由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7. 6/1,Wetrace又一次於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58],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但沒有獲得回應。-----WETRACE寫道:【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8. 6/2,管理員Lokseng將條目搬移回對法輪功的鎮壓[59],理由「存在爭議時應以原名稱為暫定標題」(依據WP:命名常規)。
    9.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搬遷、5/31搬遷,都未回應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5/31、6/1的說理詢問[60]
    10. 但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完全沒有通知、也沒有告知Wetrace。
  2. 5/31,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有許多問題。
    1. 沒有符合WP:移動請求,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告知。因此完全無法作為WP:移動請求的合法延伸討論。
    2. 標題只寫「鎮壓?取締?」-----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實質上也不是一個「更名移動請求」的尋求共識討論。
    3. 內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31開啟客棧討論[61]後隨即簡要補充,但完全沒有提到這是要「更名討論」,而是質疑「是否涉及遊戲維基規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5/31後也沒有再參與這項討論。
    4. 該客棧討論串開啟至今,也完全沒有通知,經常參與編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的相關用戶;相對的,參與客棧討論者,多位的議題傾向性很明顯。然而,過去多年前,幾次相關更名討論,都有許多維持條目名稱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法輪功的鎮壓的理由等等,完全被忽視了。
    5. 7月1日,用戶User:悔晚齋在討論突然稱[62],「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
      1. 這是第二層突襲,深藏在內文,突然轉折。而且,支持移動方的理由,並未通知也未經過「經常維護編輯此條目的用戶 的討論」;相對的,WETRACE 「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說理」,至今都沒有得到 客棧開啟討論者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的任何回應。
      2. 客棧討論串,User:ZephyrChen提出疑問[63],舉出南京師範大學例子「「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沒有任何人,回應他的質疑。
      3. 客棧討論串,User:Jhstriver提出疑問[64]寫道--「關於「鎮壓」一詞,漢語大辭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兩岸詞典解釋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漢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辭海解釋為「壓制,壓服」。由此可知「鎮壓」並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另外該條目所列來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詞。」---相關回應也未觸及他所提第三方來源主要用語的關鍵意見。。
    6. 此外,依據WP:移動請求,需要在條目/條目討論頁公示模板及發起討論,其中「管理員須知」寫道:其他請求,視乎情況在提出七日後,依據討論共識處理: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結束討論,並將條目頂端的「Requested move」模板移除。-----然後,在客棧的討論,5/31提出時完全沒有說這是「更名請求討論」,6/2~6/11中間9天沒有人參與討論(也超過7天);怎麼會在6/11有人陸續發表意見,6/30有人提出疑問沒有得到回應,然後7/1突然User:悔晚齋出來稱條目更名達成共識?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1:07 (UTC)
同意Wetrace的觀點,更名至「對法輪功的取締」屬於有爭議的移動,應依照WP:RM所述流程與程序進行移動請求。--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2:27 (UTC)
(:)回應 #同意Wetrace的觀點。非常感謝提出這個議題,這也是我想在客棧提出的,只是我實在沒時間去準備寫出這麼多的文字,因此我更佩服閣下的無私付出核對社群的信任。客棧討論出現的不規範問題不僅反映在上述改變條目名稱上,還有類似什麼「××××是不是恐怖組織」之類的共識探討。大多數編輯甚至根本不知道客棧在討論相關話題,極少數人在極短時間內就達成了所謂維基的共識,進而制約以後的編輯。我的質疑是,為什麼不首先在條目頁的討論區提出更改標題或者其它的問題,甚至不回應質疑,就到客棧區去談?難道客棧更重要?法院斷案也不能越級處理吧?這是常識程序。客棧那個地方談論,目的讓更多人關注某個話題,但是如果要達成共識,必須由管人員或者協調員通知到參與該條目編輯的其他用戶,以避免被某些偏心人引導達成暗箱共識。這並非是用什麼「你覺得不合適可以再提出討論形成新共識」就能解決好的,共識如果不能解決爭議,反而還引發新的爭議,這還是共識嗎? 維基社群的共識至少是為了避免條目編輯戰的發生,可是不合理的共識與反共識的討論,難道不是另類的編輯戰?只不過這種編輯戰從條目轉移到了客棧。這都是與維基的方針原則相矛盾的。因此,我認為,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必須符維基原則。請管理員確定嚴格規範的客棧方針討論流程。目前這個更改名稱的所謂共識既然被證據確鑿的質疑,那麼就不是共識。
@慎言慎行老法师:前次將對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一詞改為取締,我已經對此給以回應,並撤銷了他的不規範的編輯。「取締」是中共官宣的用詞,與事實上對法輪功群體的全面鎮壓不符,按照國際社會的常用中性詞語使用「鎮壓」,法輪功學員則多是使用「迫害」一詞,針對中共使用抓捕、酷刑、非法定罪等剝奪信仰自由侵犯人權之罪行。比較而言,「鎮壓」一詞是比較合乎維基的中立性的。而中共用「取締」恰恰是一貫掩蓋其鎮壓的實質。只要是暴力執法,就是鎮壓,何況還使用其他各種酷刑或者虐殺的剝奪人權手段呢?至於老法師曾提出什麼「打壓」「彈壓」之詞,讓我這個中文教師覺得很可笑。中文詞彙豐富,同義詞不少,期間稍有差異,使用的時候還需要考慮場合。我建議中文詞彙不夠深厚的青少年,還是多讀讀文史哲等經典著作,提高一下語言素養吧。我不是挖苦誰,維基編輯要留下給人看的東西,語言的正確性很重要的,否則是誤人子弟啊。我是聽到有些教師提醒學生,看維基百科,那上說的觀點可忽視,主要是從證據來源查看原文,這對於文化歷史類研究比較捷徑。
對於User:悔晚齋突然又將「鎮壓」改為「取締」,還達成了我沒接到通知參與意見的共識,我自然反對,並且不解。之前爭議難道你沒看見?管理員進行了合理處理,慎言慎行老法師用戶沒有再質疑,我認為這就是共識了。我對那個條目進行了一些編輯,沒有在討論頁就「鎮壓」與「取締」再說明,我以為常識已經天下共知了。那麼請問閣下:你為什麼不在條目討論頁提出修改意見,而是重蹈老法師的錯誤做法?我不認為那是共識,先天就操作違規,後來再怎麼樣也談不上合規。當然,考慮到以後可能還會有此類用戶,為了避免浪費時間,我提出新的修改意見供參考,如改為「取締鎮壓法輪功」。這個用法可以推廣到其他中共產生的人權案例,如取締鎮壓穆斯林、取締鎮壓某群體維權………讀者恐怕有覺的怪怪的,覺的不合理的,那怎麼辦?管理員上次的裁定都被一般用戶不久推翻了,我們還要折騰多少次?我這是歸謬了,笑一笑。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7:12 (UTC)
(!)意見:FLG支持者不要輸打贏要,作為常年混跡於客棧的常客,這麼長期的討論會不知道?從來沒有規定說移動條目需要通知誰,條目並沒有所有者。現實已經如此,你們要重新移回去麻煩也按照流程,否則屬於無效。言盡於此。不要@我,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0 (UTC)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許多長期用戶,並非經常跑客棧。請您回應關於WP:移動請求的說明,也請您回應關於客棧此討論串的程序實質缺乏之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4 (UTC)
(:)回應--一個客棧討論,標題完全不提條目主題名稱、不提更名訴求、不提條目討論頁,在上述情況下,卻也不通知相關用戶、忽視在條目討論頁正在進行中的討論。非常反常,達不到尋求共識的目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40 (UT
(:)回應--另外,蘇州宇文宙武,請您不要隨意扣其他用戶什麼標籤,甚至侮辱其他用戶「輸打贏要」。如果照您的邏輯展開,「編輯人權議題包括FLG,就是FLG支持者」,那「編輯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是中共黨員或共黨支持者」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9 (UTC)
@慎言慎行老法师悔晚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6:15 (UTC)
再一次ping通知請@慎言慎行老法师悔晚斋:表達意見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20 (UTC)
(!)意見-做個紀錄。在下ping邀請此討論轉折的當事人之一User:悔晚齋來討論,無回應,去悔晚齋個人討論頁邀請[65];悔晚齋在下面留言說「看都不看」。並且悔晚齋舉報聲稱Wetrace這是破壞[66]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30 (UTC)
(!)意見-做個紀錄。在下兩次於此討論ping邀請5/31在客棧發起【鎮壓?取締?】討論串的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來此討論回應多個疑義。7/17到其用戶討論頁留言邀請[67]來討論。繼續等待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51 (UTC)
「取締」才是中立用詞。而且當時討論時提起人在留言中有加入WETRACE的用戶頁的連結,他理應收到通知;當時討論時是一面倒支持使用取締,而且也就更名公示了七天,至於詩琳童說沒接到通知,然而根本就沒有義務通知你,而且在互助客棧討論根本是正當的程序,非要說不合規。「鎮壓」是搭配活動使用,而「取締」才是對應組織。--【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5日 (四) 17:34 (UTC)
(:)回應-@和平至上:您好,
  1. 關於「慎言慎行老法師」所開客棧討論(1)「慎言慎行老法師」5/31發起客棧討論,並未加入「用戶頁連結」[68],4分鐘後他修改加入「用戶頁連結」[69],但「用戶頁連結」不等於就會通知;最低限度Ping才會有鈴鐺,否則為何要設定 ping、re的通知功能?(2)而且不只是在下,關心此條目的人應該都要有機會看到,因此WP:移動請求規範是條目本身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3)即便再退著說,在客棧發起討論,標題完全不寫「更名」、「法輪功」,這就更不清楚了;而且開啟討論者,內文也沒說是更名請求。7月1日突然有人改說這是「更名討論」,所謂公示7天---前面過程就已經有問題,所謂公示7天也完全沒有在 條目上寫出來通知。(4)您說「一面倒支持使用取締」----這可能更反映了問題,回顧多年前幾次有人在條目頁提出更名討論,都不是「一面倒支持取締」。(5)更奇怪的是,Wetrace 5/31,6/1都在「條目討論頁」,主動回答「慎言慎行老法師」關於更名意見(Wetrace還ping通知老法師),「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卻自己5/31跑來客棧開討論,之後至今又未曾在客棧討論串發表意見---這討論串卻又由另一個人(悔晚齋)在7/1聲稱這是更名討論。整個過程太轉折!?
  2.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23:52 (UTC)
(:)回應-@和平至上
  1. 誰支持「取締」合適誰應該具體說明,不能說中立就中立。
  2. 請給出「沒有義務通知」我的理據。我之前做了大量編輯,並給出修改的理據,包括對「取締」的修改。沒有反對的。突然 user:悔晚齋就違規到客站操作了。為何不跟我交流?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0:07 (UTC)
@诗琳童:-之前5/31開啟的主旨不清楚的討論,請見【鎮壓?取締?】。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0:50 (UTC)
@诗琳童:您主張"有義務通知您". 一般而言, "誰主張, 誰舉證", 請您自己去找理據.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21 (UTC)
這裡是針對維基話題進行探討,不是為辯而辯,不需要詭辯轉移話題性質。閣下既然要參與討論,那麼歡迎你說明為什麼「取締」比鎮壓更具有在中共對待法輪功問題上的中立性?我以及其他人的質疑反對「取締」意見已經給出,如果誰要說明「取締」更合適,就需要針對我等的反對意見給出合理依據反駁。這是交流的必要步驟。前次不合規範的所謂共識意見已經被質疑,那麼就需要在此針對新的質疑進行有效討論。如果無法講出道理,也不要試圖火藥味對待人身。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3:47 (UTC)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您好,(1)在下沒有拖延與冗長辯論,只是如實的把過程疑義列舉出來,讓社群公評。(2)您說的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整體理據似乎並非如您所言「充分有力」、「名詞解釋」也無共識,明明就有異議沒有被解決,而且跟多年前在「條目討論頁」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3)在下沒有拖延什麼,相信您並不想拖延,因此請您盡快的「具體回應」這列舉出的至少5個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35 (UTC)


(:)回應DavidHuai1999之「共識」語。不符合維基共識程序的討論結果,就不是共識。這就像不走法律正當程序的宣判是非法定案一樣。正當程序是防止法律的腐敗,維基的流程也是如此。維基還需要建立更加嚴格的流程,是不是?防止或抵制中共花錢僱傭的網軍蠶食破壞、定點清除或惡變不符合中共立場論調的條目有效方式,就是要遵守維基的正當程序。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4:50 (UTC)
  • 不能因為個別用戶不關注客棧, 不關注討論, 就認為客棧或討論不符合方針. 第十一版新華字典中對"鎮"的解釋是"壓制, 抑制", 第七版現代漢語詞典中對"鎮壓"一詞的解釋是"用強力壓制, 不許進行活動(多用於政治)"(即鎮壓只是針對某一部分進行抑制, 而被鎮壓事物本身可能會以合法的其它方式存在, 且需與"政治"有關), 而"取締"一詞的釋義則為"明令取消或禁止"(即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活動). "鎮壓"一詞不僅在中立性上有問題, 而且似乎在意思上也根本不符合現實. 本人實在是無法理解一些用戶為何非要堅持使用極不妥的"鎮壓"一詞. 從善意推斷的角度來說, 可能是這些用戶對漢語言文字的理解仍存在較大偏差, 有可能對部分字句完全無法理解, 或無法正確地理解他人言論. 在這種情況下, 應首先自己查找有關資料進行學習, 再與其他用戶進行討論. 否則只能讓自己固守在已有且殘缺的知識體系中, 使討論無法繼續進行.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14 (UTC)
(?)疑問--Yining Chen您好,請您看看,在下上述分析的事實過程,所點出的幾個問題---在那樣缺乏常態的程序,是否會涉及促使出現「把 持不同觀點編者 排除在討論之外」的問題現象(屬維基霸凌#排除異己)?這不符合維基WP:文明對討論的要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3:10 (UTC)

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70]。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71]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顯違反非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之滿足相關方針。」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0 (UTC)
(!)意見: 希望管理員對如此違規操作,或是越權處理行為嚴厲制裁,一經舉報,至少應該封禁幾天以示提醒。多次違規的當永久封禁。此種行為顯然是破壞維基條目的故意所為,如果不處理,定會助長歪風,也是管理失職。另外,我想問一下,管理員有無值班制度,當天有哪些管理員當值?如何能讓我們一般的編輯再遇到問題時,找到相應的管理員而不誤解?有時候我覺得某些管理員因為負責的確很辛苦,而可能有些人不作回應,或者輕易處置,總之一句話,干好干壞似乎由他,這對於很棒的管理員以及維基的正成長是不利的。維基這麼大的存在,良好的管理必不可缺。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7:33 (UTC)
Wetrace詩琳童您不經思考, 便將所有責任推到管理員身上. 您是不是在放煙霧彈? 您所指"違規行為", "越權行為"是指什麼? 難道是"發起存廢討論"這一行為? 任何一名用戶都有權對任何一個主頁面空間的頁面提請存廢討論吧? 而"小作品化"則是有理有據的行為, 能夠盡最大可能阻止一個有留存價值的頁面被刪除. 難道您認為"小作品化"會"助長歪風", 屬於"破壞維基條目"? 所以您是希望這個頁面被刪除嗎?存廢討論並非只有管理員才能關閉. 結合當時語境, 眾人已協調得出問題的解決方案. 而您和上面的一位用戶不對條目進行關注, 看到條目的編輯不合己願就盡力對其進行回退, 修改, 並反覆多次引起冗長討論, 您二位的這種行為是不是試圖宣稱"我們擁有對該條目的絕對控制權"? 難道您二位認為該條目"中立", 就不允許我們認為其不中立嗎? 而"一經舉報,至少應該封禁幾天以示提醒", 封禁方針中有八條典型破壞行為, 您認為"改善條目, 防止頁面被刪除"屬於其中的哪一條?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7月16日 (五) 15:19 (UTC)
@Yining_Chen:您好,看到您的說法,您應該誤會了。(1)在下Wetrace沒有如您所說的「將所有責任推到管理員身上」吧?只是之前說明了案件的疑慮。(2)至於@诗琳童:上面的留言,在下猜想,也許是她認為該案例的爭議作法,誤解了方針規則、或涉及遊戲維基規則,對管理員角色有更多期待。當然大家知道很多管理員承擔很多很辛苦。至於詩琳童感慨有管理員對一些案件輕易處置,應該是延伸的題外話、有感而發,想到一些爭議案件,這樣的感慨聲音社群也常有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5:32 (UTC)
(:)回應Yining Chen, 請你仔細查看Wetrace的留言,所指出的違規問題是不是合理?我是認為他所言合理,才在此基礎上提問管理員,建議加強監管。因為我不清楚維基對違規操作是怎麼監管的。如果你知道那請你說明一二也好。你指責我將責任推給管理員,請問我不該提建議嗎?提意見就是指責,這似乎是大陸中共灌輸的不正常思維。再則,維基也不需要表忠心式的維護領導,如果我說的不當,我請管理員自己來指出我的不當好了,他無想法,別人去說實在有挑撥之嫌。我想你不是故意,因此提醒。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5:08 (UTC)
  • 這種冗長討論,看都不看。提案人的編輯歷史已經充分表明,相關用戶只是為了讓條目偏向自己的極少數立場,不斷發起討論,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被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事實上阻礙了基於方針能形成的解決方案。既然社群已經難得達成了合理的共識,那就履行它。--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16日 (五) 06:19 (UTC)
(?)疑問-這麼多爭議過程的討論,您看都不看?這是尋求共識的過程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16 (UTC)
@Wetrace:您似乎在故意向討論中加入大量冗餘且與討論無關的信息, 我必須告訴您, 這是一種遊戲維基行為, 很有可能會收到封禁處罰. 還請您留意. --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7月16日 (五) 15:23 (UTC)
@Yining_Chen:您好,恐怕您有所誤會,在下只是希望把問題說清楚,並非「大量冗餘且與討論無關」;一是與本案直接相關,二是簡單摘要提出上一次的爭議案件作為反思;這無關遊戲維基規則,期望您善意推定。若您認為哪裡有「大量冗餘且與討論無關」,請告訴在下,在下來說明為什麼。您如果看看,一些用戶的說法,也許就理解在下為何需要一再說明釐清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5:39 (UTC)

暫時的回應

@Wetrace: 我們,或者至少我,是維基百科的志願者,我是自願編輯維基百科,不求,至少不求經濟上的報償——我既不收維基百科的錢,也不收法輪功的錢,更不收中國共產黨或者任何其他組織的錢。換句話說,我不是職業維基百科編輯者,也就是說,我還有自己獨立的生活。我是利用閒暇編輯維基百科的。我的生活有它自己的節奏,要求我隨時隨地做出回應,是不現實的行為。即使是我行文至今,我也仍然沒有多少時間,詳細的回應,我還沒法做出,我現在只能簡要的看一看相關討論,做一個大概的回應,那麼我現在聲明,我對法輪功系列相關條目的觀點是:

一、「穩定版本?」

我認為,一個條目無論維持了多少年不變,絕不是稱之為「穩定版本」的藉口。哪怕一個錯誤內容在維百頁面上存在了十二年而都沒有任何人發現問題,也不能稱之為穩定版本,拒絕改變,只要有編輯者在第十三年發現這個問題,他就可以立刻對該條目做出更改,而不需因為這個地方是「存在十二年的穩定版本」,就一定需要先行討論才能更改,這是維基百科編輯者的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或保留權利reserved rights),是不言而喻理所當然的,不需要任何的共識確認它,因為它保留在維基百科的口號中,即「自由的百科全書」(a free encyclepedia)。至於通知什麼人,並不是我的必要義務,ping的語法我覺得打起來太麻煩,有時候懶得打。wetrace等人的這種態度,有霸占條目之嫌。

二、之前的討論

我之前開啟的討論,不是單純的更名討論,我個人的意思是,更名討論在其次,主要想討論的是,wetrace是否有遊戲維基之嫌,即:

所謂的更名問題,是遊戲維基問題的一個具體項。我承認我之前的部分行為有不規範的地方。但,維基百科不是法院,不存在「因為警察執法不規範缺少一兩個證件就把警察的偵查結果徹底否決不予採用」的情況,維基百科也不是文革,不存在「把某一個人的行為徹底批臭以後就否定他的全部觀點」,不能用我個人的一些不規範的問題來否認維基社群對相關編輯的認知。

三、反覆的詞語討論

關於「取締」,「鎮壓」和「迫害」。首先我再次正一下義。締,締造意,比如,李洪志先生締造了法輪功,就是這一字的用法,請問難道連「李洪志先生締造法輪功」這句話都是在貶低法輪功嗎?而取締,實為取消締造的簡稱。這個詞如此看來,此意完全是中立的,中共用它是為了給自己臉上貼金,塑造自己的形象,如果只因為中共喜歡用這個詞,這個詞就是偏向於中共的立場,如果中共討厭的詞,就是偏向中立的立場,那麼難道連「發展」都是錯的,而「法西斯」都是對的了嗎?中共呼籲八九民運絕食學子吃飯/進食/用餐,難道連吃飯、進食、用餐的意思都要因此變成中共強迫他人攝入食物嗎?請某些人不要為了政治立場來污染漢語。不過我已經懶得再從這麼語法學的角度分析一個詞語了,我下面舉幾個例子,來讓大家更清晰的感受一下,「鎮壓」,「迫害」,「取締」這三個詞在漢語裡面給人的主觀感覺究竟是什麼樣子,請看以下示例:

表格標題
鎮壓 迫害 取締
八九民運 中共對八九民運的鎮壓 中共對八九民運的迫害 中共對八九民運的取締
高自聯 中共對高自聯的鎮壓 中共對高自聯的迫害 中共對高自聯的取締
共產黨 國民黨對共產黨的鎮壓 國民黨對共產黨的迫害 國民黨對共產黨的取締
黃麻暴動 國民黨對黃麻暴動的鎮壓 國民黨對黃麻暴動的迫害 國民黨對黃麻暴動的取締
共產黨人 國民黨對共產黨人的鎮壓 國民黨對共產黨人的迫害 國民黨對共產黨人的取締
國民黨 清廷對國民黨的鎮壓 清廷對國民黨的迫害 清廷對國民黨的取締
辛亥革命 清廷對革命的鎮壓 清廷對革命的迫害 清廷對革命的取締
國民黨人 清廷對國民黨的鎮壓 清廷對國民黨的迫害 清廷對國民黨的取締
香港蘋果日報報社 中共對蘋果日報的鎮壓 中共對蘋果日報的迫害 中共對蘋果日報的取締
佛教 唐武宗對佛教的鎮壓 唐武宗對佛教的迫害 唐武宗對佛教的取締

我們可以看到,鎮壓一詞偏向使用的場合包括「八九民運」,「黃麻暴動」,「共產黨人」,「辛亥革命」,「國民黨人」,而不傾向於「高自聯」,「共產黨」,「國民黨」而尤其是「蘋果日報」和「佛教」兩個詞,使用鎮壓簡直是莫名其妙,由此就可以看出鎮壓一詞在漢語(至少是大陸區域的)中的實際意涵究竟是什麼了。「對法輪功的鎮壓」給人一種法輪功好像如同白蓮教天理教以及奉天父天兄天王再臨世下達的最新諭旨之命行事的正統基督教拜上帝教會那樣,發動了一場起義,輾轉多地與共軍戰鬥,最後不幸被共軍鎮壓一般。至於所謂crackdown是英文世界通用用法,我想說,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習慣,並不能用crackdown——鎮壓這樣生硬的辦法來一一對應。我個人認為,之所以鎮壓一詞會被某些團體使用,是認可法輪功的相關團體為了強調中共與法輪功相關的齟齬而使用的詞,這個詞是站在法輪功的角度而非中立角度的。

四、wetrace

wetrace經常強調某一個版本是「長期穩定版本」,是「社群共識」。然而實際上是他利用維基的相關規則,以維基訟棍的手法,長期鎖定相關頁面,並且在幾乎每一個提出修改意見的討論下面都來勢洶洶的表示反對,並自我維護,強行達成所謂的「社群共識」,這一點,恐怕很多人都有目共睹。以至於現在的法輪功頁面,是社區共識的冗長條目,這之間有很多段落語義其實是重複的,並且遣詞與語氣充滿了對法輪功的廣告宣傳。而只要有人嘗試進行相關修改,甚至只是把某些在前面的段落原封不動的移動到後面,wetrace都會來勢洶洶的衝過來,以「大量引用無原因被刪除」一類的含糊其辭的原因(而且通常是反覆使用的冗長套話)指責為破壞,並回退編輯,最後再申請保護,鎖定頁面,這麼一套行雲流水下來,最終使法輪功相關條目變成了維基百科的裹腳布,又臭又長,因此,我認為無論wetrace在其他方面的編輯多麼有貢獻,他這種霸占條目的行為,始終在有遊戲維基的嫌疑,我希望諸位能有所分辨。

五、「中文教師」

@诗琳童: 說:

是啊,好一個「中文教師」,我簡直是讓您貽笑大方了。我只是突然想起我國知名作家王朔的作品《我是你爸爸》中的一段,引用如下: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7月17日 (六) 08:55 (UTC)
  1. 管理員已經刪除你的違規引用,你還不甘心貼出來。你貼別人用的詞語就能證明你要用合理嗎?歷史上中國領導人還稱「朕」「總統」呢,不能叫習近平總統吧?我這只是提醒你用詞語要考慮語境,包含時代地點等等。查看用戶wetrace之前的質疑,他早解釋過打壓、彈壓與鎮壓的區別之用途,我認為是合理的。那個時候,你怎麼沒有回應呢?沒回應是不是就表示接受了?因此我不需要再解釋一次,我想:關注交流的人都已經看過他的解釋了。請仔細再進入我們分歧的條目內容看一看,我在正文中,我也用過打壓,但絕不會用彈壓,因為時代不同了,這個詞語不屬於當代政治。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或者群眾,有過打壓,對法輪功的北京學會,也就是被定義為非法組織的法輪功組織,用取締。這我有過解釋,可能不是在這一討論之下。在質疑「取締法輪功」仿照取締會道門那個問題之下。請去看一下,在此不詳述。
  2. 你笑我稱「中文教師」沒關係,我也不會以此抬高自己,「中文教師」窮酸一個職位低廉有什麼可炫耀的呢?中文博導也未必就是標準是吧,我只是告訴你,我的職業會咬文嚼字,我對詞語的感知力是我的職業特點,我教學生我必須讓人明白其區別是吧?因此,我在此提出語言規範化的重要性,沒有打擊你的意思,但是可能令你不舒服。我實在抱歉有所冒犯!你怎樣笑我無所謂,重要的是,你看到三個詞的不同解釋,你是不是還堅持使用「取締」,如果是,為什麼?這需要給出合理解釋,我是中文教師,如果你解釋的合理,既幫助了維基人,也幫助了我的教學。
  3. 在條目內容中,是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使用較為貼切的詞語。而條目的大標題,應該是綜合了事件全部的事實結論。法輪功是達到近乎上億人煉的健身功法,法輪功群眾不是什麼組織成員,自願練習,無組織無會員費愛來就來,跟街頭大秧歌之類健身活動沒大區別。街頭大秧歌也得有人拿著錄音機之類協調一下吧?但是這個群眾團體被鎮壓了,你的動作是有罪的,看見筆劃就抓就打。這跟宣布取締所謂法輪功組織是兩回事。中共能找到的取締的組織,就是原來掛靠在氣功協會之下的北京法輪功學會。 鎮壓這個詞用在蘋果日報和維權律師身上也不合適,對維權律師一般使用打壓,蘋果也可使用此。但是對蘋果日報機構或者組織他們用取締。 請在使用中對比一下,一般鎮壓,都是針對一種人數很多的範圍很廣的特定人群,或者中共發起的一種運動。法輪功屬於這個特點。因此,使用鎮壓,對比使用迫害,使用量較多。那是從政府政策上說,從性質上看,就是迫害更合理。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05 (UTC)

(因版權問題,管理員刪除引用段落,諸位可自行閱讀該作品第三章,並簡短摘錄段落如下:

所謂中文教師,也不過如此。她說打壓彈壓很可笑,那我就來做做摘抄,請看:

(我自行句讀的,不知這位「中文教師」有沒有能力把剩下的部分句讀出來)

並不知所言彈壓可笑何在,萬望垂教,頓首頓首。

六、多餘的話

正如中文教師所說,我曾提議使用彈壓打壓等詞,這正說明我並非試圖偏向中共立場,為中共洗地,我只是一個試圖中立化維基百科的勇敢的編輯者,如果您覺得我有偏見,那我就是有偏見吧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7月17日 (六) 07:08 (UTC)

Wetrace的初步(:)回應+(?)疑問-@慎言慎行老法師:,週末好,感謝您來參與討論
  1. 大家是維基百科志願編輯者,至於誰不是,在下不清楚。
  2. 您上面的大部分回應,實際是您的法輪功相關條目的意見看法。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是這麼做,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在下也不是您說「維基訟棍」,您所陳述的與事實不符,您之前在多個條目的編輯,多處扭曲違背了可靠來源的本意;條目討論頁都可以看到。當您不清楚說明,在下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怎麼會反過來成為您說的「廣告宣傳、含糊其辭」?回顧過往,看條目討論頁,經常是在下提出理據方針,相對一方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
  3. 在下邀請您說明,主要是關於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在下5/31、6/1都在條目討論頁向您說明反對更名的理由,您一直沒有回應。但5/31您在客棧開啟討論鎮壓?取締?】,標題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沒通知在下或其他主要參與編輯者、沒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做任何提醒留言與公示;而您5/31開啟討論後,後續您未繼續參與討論。該討論後來7/1被用戶悔晚齋稱為是更名討論,並以此為由移動條目;整個過程不符合維基規範,有諸多問題,引發爭議。在下因此開啟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1年9月#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提出多個疑義。
  4. 至於您對「鎮壓」、「取締」、「迫害」的語意看法,您舉了些例子做個人詮釋。(1)不過維基百科是以第三方可靠來源來整體觀察,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確實大量證據使用了酷刑、方方面面的壓迫與打壓措施;「迫害」一詞是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長期以來的用法,有些則用「鎮壓」。(2)關於您把「取締」與「締造」兩詞的對比,在下是很難理解,這兩個詞彙意思顯然差異非常大,「取締」是預設了「非法」。(3)關於您提的「打壓、彈壓」,在下在台灣的理解,「打壓」不足包括那些中共採取的措施與範圍,一個小事情可能就可稱為「打壓」;至於「彈壓」,這用詞我們很少用,個人初步看法,若用在「中共彈壓法輪功」,相當難懂有些疑惑。
  5. 最後,建議您上面的編排,可考慮用 ";" 在小標前面;因為您使用"=="的段落符號,會讓您的一組回應,被切割為好幾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其他不多說,看到一句——「取締」是預設了「非法」——我在電腦前差點笑出聲來,貴組織難道在中國是「合法」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11:09 (UTC)
補充知識:近代以來有兩個簡稱「民盟」的組織被取締,一個是中國民主同盟,一個是緬甸的全國民主聯盟。當然,貴組織能和這兩個鼎鼎大名的黨派相提並論,我認為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但是沒辦法,誰叫你們也一樣是被取締了呢。貴組織能和他們相提並論,應該是你們的榮幸,當然是他們最大的不幸。——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11:22 (UTC)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什麼叫做「貴組織」?「你們」?為什麼一直給人貼標籤呢?請您注意,您多年來持續這麼做,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一來不當,二來可能給用戶帶來政治等風險騷擾。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1. 法輪功在全世界普遍合法吧。就在中國被中共稱非法,實際上許多維權律師指出這鎮壓是沒有中國法律依據、也違反中國憲法的。對了,中國大陸的地下教會,也是中共稱的「非法」,但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維基百科,不是中共審查過濾下的百度百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0 (UTC)
你只要承認貴組織在中國是非法的,被取締這件事是既成事實就行了,其他都是廢話,我沒有興趣和你繼續廢話,言盡於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13:04 (UTC)
(*)提醒-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3)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在下已經一再提醒您,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可能有孤立用戶、或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的問題。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
  2. 我們都是維基百科的編輯者,我們能「為誰承認什麼」呢?應當回歸第三方可靠來源。
  3. 中共當局稱非法,但是這問題有很大討論空間。中國的憲法,是最高位的吧?您認定就是「非法」,那麼您列出違反哪一條具體法律、拿出中共法院的判決書,來比對中國維權律師的辯護詞,加上國際人權組織的意見討論。另外,中共公安部1999年以來,發佈的三次所謂邪教名單,包括2014年14種,都沒有列入法輪功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3:20 (UTC)
剛好路過。2014年首次公布的完整名單中包含法輪功,之前從未發布過邪教名單。請停止造謠。--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3:53 (UTC)

取締一詞源自日語取り締まり,意為管理、管控(《國語大辭典》:厳しく治めるja-0使用者胡謅中……,借入漢語意為明令取消或禁止(《現代漢語詞典》)。

締造:創立。締:【說文】結不解也。【說文解字注】 紐結而可解也,故結而不可解者曰締。《現代漢語詞典》:創立;建立(多指偉大的事業)

這兩個詞的來源都不一樣,不能說如果取締是貶低那麼締造也是貶低。至於預設違法,並不見於詞本身的意思;但是中國大陸確實認為法輪功違法啊→「法輪功」就是邪教(人民日報 1999.10.28)慎言慎行老法師Wetrace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3日 (五) 01:41 (UTC)

參考羊羊閣下給出的詞語解釋來看,取締指的是明令取消或禁止的內容。我看不出來取締兩個字用在這裡有任何不合適。另外,請各位注意Wetrace的造謠及涉嫌拉布的行徑。--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3:59 (UTC)
(*)提醒 :羊羊的解說正好讓人看到什麼叫「斷章取義」。斷章取義是文革中大量害人的一種手法,也是文字獄案例中,一些始作俑人截取和歪解詞義的常見手法。 常見詭辯術中有「白馬非馬」論,白馬本來就是馬,為什麼有人會解讀出來白馬不是罵的邏輯呢?取締一詞的意思誰都知道,如果官方認為是合法的,就不會取締。合法的事務被取締那就是扣帽子打殺。是不是?何必拋開中共在剷除法輪功具體行為中的策略事實,一味以斷章取義的手法尋找白馬不是馬的所謂邏輯呢?-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06:56 (UTC)
(?)疑問-很可惜,在下開篇提出的程序與實質問題,並未獲得用戶有效具體的綜合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7日 (二) 15:42 (UTC)
(?)疑問-相關疑問仍未獲得用戶有效具體的綜合回應。但幾名用戶仍堅持把條目放在「程序與實質上未達共識」的「取締法輪功」,而非回到之前的長年穩定版本對法輪功的鎮壓對法輪功的迫害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7日 (五) 00:45 (UTC)
(?)疑問-相關疑問仍未獲得用戶有效具體的綜合回應。這是不是更反映了,前面的爭議討論串 不在條目標註留言、不通知、不標出條目名稱、不寫明要更名---更有問題了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8:58 (UTC)

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

關於法輪功的討論已有新的討論串(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為避免多處討論造成頁面冗長關閉舊的討論串。--Bazgulb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05:4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對法輪功的鎮壓」一再被「取締」更改,並質疑「鎮壓」不准確,我認為應該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最近幾次爭議來看,不少人對「鎮壓」不滿意。那麼,我提出使用最準確的「迫害」一詞。原因:

  1. 「對法輪功的迫害」基本是一句較固定的短語。法輪功學員都使用,由於他們二十多年在國際社會發信息講真相,並且在聯合國相應機構提出報告等,已經使很多民眾聽聞這一事件詞語。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前,後來又迫害藏人、維族人、網上發帖揭示武漢疫情真相者等,迫害一詞廣被大眾使用,而且自香港一年多來的巨大變化,民主制度被凌遲,很多港人也都知道法輪功被迫害的訴求真實性,以此為例,國際社會對法輪功被迫害接受度日益深廣。
  2. 中共迫害法輪功,早就被聯合國組織認定,因此給予法輪功學員避難保護。歐洲、澳洲也跟美國一樣,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庇護申請。這一事實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準確的表達,而「鎮壓」一詞不能表明事件的本質,只是政府表面的行為本身。
  3. 「迫害」的經過,包含了被取締、鎮壓以及升級後的酷刑等迫害手段。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 2021年7月15日 (四) 23:24 (UTC)--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23:34 (UTC)
  • 不同於取締和鎮壓,迫害是一個非常強烈的指控:譬如,必須有堅實的直接證據來證明法輪功學員確實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挖去了身上的器官,而不是他們自己或美利堅合眾國。只靠推定來指控是不足夠的。這種證據的強度,在不武裝攻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下,是幾乎無法得到的。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0:25 (UTC)
    我個人覺得最「中立」的還是鎮壓一詞。因為取締表明被取締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無辜的(沒有人會說「迫害希特勒」、「迫害法西斯」,對吧?);而鎮壓一詞是純粹的事實認定,對被鎮壓者沒有要求:不論是共產主義者、納粹主義者、資本主義者,都可以被鎮壓。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1:25 (UTC)
    (:)回應:閣下對詞語解讀比較恰當。迫害表明受迫害者是無辜的。的確,法輪功學員因為煉功因為上訪因為傳播煉功祛病健身等而被扣上罪名抓、打,酷刑逼迫轉化,或者送進所謂教育學校或者什麼法制基地強制轉化,這是不是迫害?按照國際公法,就是迫害。人民有追求健康幸福的權利,信仰、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中共的憲法也有,只是那只是中共騙人的東西,實際從來不兌現。馬三家教養院二所,為掩蓋轉化法輪功,改名稱是「馬三家思想教育學校」。請網上查看。對待維族不也是一樣的手段嗎?因此,迫害維吾爾人、迫害法輪功、迫害維權律師,這都是同一的。維基不是政府,不需要擔心強烈指控。維基只是依照一種存在的現象在存檔。即便 迫害法輪功 是法輪功學員的指控,那麼這種情況是已經發生的事實,它就可以成立條目,法輪功學員也根據這個反迫害。綜合看一下條目正文,事實的確如此。正因為其反對迫害符合了憲法對人權的保護,才會得到一些政府的支持。這些超出了「鎮壓」的涵蓋。--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41 (UTC)
這鍵政……一點都不像本站點所期望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6日 (五) 00:48 (UTC)
迫害persecution,是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與國際組織所使用的詞彙。「迫害」包括了酷刑等各種方式,活摘器官只是迫害方式的其中一種;在2006年國際媒體報導活摘器官消息之前,「迫害」一詞就已經被第三方來源與國際組織大量使用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5 (UTC)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8 (UTC)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2:10 (UTC)
(:)回應DavidHuai1999: 反對理由應為無效。因為所依據的是已經被質疑的非共識。不符合維基討論流程的更名共識不是共識。你一直沒有針對用戶Wetrace的質疑提問做出新的合理的有效解釋,只是抓住之前的違規結論做根據,前提就是不合理的,現在的反對也理應無效。 況且,我提出「迫害」一詞典理據,你沒有針對此提供有效的反駁。--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
上次討論共識明顯,符合更名討論流程,這是基本事實。上方有用戶指出:迫害是一個非常強烈的指控,必須有堅實的直接證據來證明,只靠推定來指控是不足夠的;取締表明被取締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無辜的。這幾句話足以推翻你的全部理由。--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18日 (日) 00:19 (UTC)
(:)回應:請閣下仔細閱讀我上面對該用戶此問題地回應。我提供的概括事實是依據,不是假設的推定。迫害表明被迫害者無辜,法輪功學員受到的對待正是無辜被迫害。基於中共主掌政權之初制定的《憲法》,基於中國加入了聯合國難民條約國。它必須遵守聯合國的對人權保護的規則。但是事實是相反。-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09 (UTC)
(?)疑問,@悔晚斋:您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該討論標題與內文都沒有說是「移動更名請求」,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於該討論串ping通知了您兩次、並到您的用戶頁留言邀請您,期盼您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4 (UTC)
(:)回應悔晚齋: 反對應為無效。理由同上反對DavidHuai1999※Talk意見。 悔晚齊在前面的討論中沒有針對質疑進行有效回應,意味無理推翻新質疑。你在此議題之下,請根據我的理據回應,我所提出的三點使用「迫害」 的理據哪一條是不成立的?如果不能否定我的三點理據,那麼你的反對我覺得就是答非所問。你認為,這樣回答問題合理嗎?我不知道你們前次說了什麼,前次的論題跟這次也不一樣。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01 (UTC)
(!)意見--一個充滿問題、不清不楚的討論,標題沒有更名與主題,竟然中間變成更名,也不符合維基WP:移動請求規範。希望上述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朋友,能回答一下在下列出的諸多具體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6:01 (UTC)
這些定性純粹是你個人的看法。現實就是共識已經達成,沒參與共識的形成是你自己放棄了權利,就像你沒參加一個選舉出你不喜歡的人的投票一樣。W:移動請求並非移動條目所必須,事實上任何老用戶都有權力移動任何條目到一個新的名稱,而先在客棧進行討論形成共識後再移動已經屬於非常尊重社群的行為,應予以鼓勵而非貶低。既然共識已經形成,我的意見都在上次討論中說了,現在沒有義務回答你任何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6日 (五) 16:23 (UTC)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具體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舉其中一例反常現象:您對於「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更名討論,卻跑到客棧另開討論名為「鎮壓?取締?」(其中也沒有更名請求),卻不通知Wetrace、不在條目及討論頁留言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4 (UTC)
為什麼要通知你啊?你是這條目的「主人」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3 (UTC)
(:)回應+(?)疑問--蘇州您好,沒有人是條目的主人,(1)所以WP:移動請求才要求在「條目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2)6/2管理員依據方針把條目保護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明明條目討論頁,Wetrace 5/31、6/1都已向「慎言慎行老法師」說明不該更名的理由---但為何「慎言慎行老法師」完全不回應,而在客棧開了討論,標題與訴求卻不清不楚,為什麼完全不通知?也不在條目討論頁留個言,讓關注條目、編輯條目的人知道,客棧正在討論呢?而且客棧討論串並未訴求是更名請求,標題連法輪功、更名都沒寫。麻煩請您清楚看看【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在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疑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17 (UTC)
我一再強調W:移動請求不是必須,只要是老用戶都有權移動任何條目至新的名稱,在客棧討論已屬禮貌,達成共識更是既成事實,你為何視而不見?沒有任何規定說條目討論和移動一定要通知誰。請勿顧左右而言他。麻煩你不要再給我留言了行嗎?和你這種人多說一句話都嫌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28 (UTC)
您頻頻在留言,在下基於尊重而回應您。在下對於疑點問題,整理算是清楚;希望您能正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
(-)強烈反對:涉嫌擾亂。--【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5 (UTC)
(?)疑問-和平至上您好,對於明顯有問題的過程,在下整理所提出的多點問題,提出社群公評,怎會是「擾亂」?若您認為連這樣都是「擾亂」。那也許您是不是更該想想:在下整理事實過程中,「慎言慎行老法師」那樣作法,是否會有遊戲維基規則及擾亂的嫌疑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
(:)回應-【和平至上】:你的反對應為無效。只是扣帽子打擊編輯。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20 (UTC)
(:)回應 @蘇州宇文宙武老維基友:綜合你以及你所支持一方的觀點邏輯就是:你不知道怨你自己,反正我們幾個人是趁機共識了。因為它通過了就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也得執行。現在你們提意見晚了。老用戶有特權不按照新用戶規定出牌,老用戶可以不在討論頁回應、也不必請求,可以直接到客棧討論,而且在討論時也不用寫明討論話題。我的反對意見是:
  1. 即使「老用戶有權移動條目」,但老用戶更應懂得維基編輯要避免爭議而達成共識的方針。一些非政治類無爭議條目,可能老用戶根據經驗而無需嚴格遵循請求規範。但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非此類——在此前不久曾發生過移動名稱又被管理員恢復之爭議。你老用戶不在意管理員之裁定,也不在意之前的編輯爭議,不按照維基一般編輯原則在討論頁先請求探討,就跑到客棧說話,而且客棧討論的標題也根本沒有清楚寫明是要移動標題,然後告訴主要該條目質疑的編輯說:我們達成共識了,已經非常尊重社群了。這真是老用戶啊,老用戶就得這樣倚老賣老不遵守新手的約束、玩轉維基管理?
  2. 維基以前不少老用戶那真是令我佩服,那是維護維基原則的主力,比如,對經常混跡於客棧討論、打壓對中共不利條目編輯的用戶黑血姬等,一些資深老用戶實在看不慣其破壞行為,而出手永久封殺,令很多親黑血姬用戶震驚。那也讓我記憶深刻,維基人是什麼樣?那樣的資深用戶才是真愛維基,有那樣的維基人才能阻止中共僱傭軍在維基上的蠶食與破壞。現在,維基條目長久的共識再次被動搖,是由於那些老用戶少見了吧?老用戶不是特權的代名詞吧?老用戶見證過以往的編輯爭議,更應謹慎對待有爭議條目的變動,想出更好的辦法避免可能發生的新爭議,否則,老用戶是不是會變成成在內部破壞的老油條?
  3. 中共僱傭的老間諜老專家老媒體人那真是防不勝防,維基的老用戶誰也不希望被看作五毛或者五元,那麼不得更成為遵守維護維基方針的人嗎?我不相信黑血姬這類用戶會罷手,換個名稱可以繼續做維基,只是經驗更豐富了。目的卻一如既往。當年他也是用人海戰術,喜歡在客棧議題投票。因此,我專門針對投票的有效性進行質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詩琳童討論貢獻)於2021年7月17日 (六) 18:58 (UTC)加入。
  • 法輪功本身自己就存在相關問題,中國政府有權在認定其違法的情況下做出取締行為 而且取締一詞本身為中性。——尤里的1994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27 (UTC)
    (:)回應:法輪功有沒有問題似乎與編輯沒關係。在條目正文中,有證據顯示其相關事件過程。中國或者中共政府進行取締,自然會找出理由。取締一詞前提是認為其非法才取締,合法還能取締嗎?問題在於對氣功的取締依據符合憲法嗎?再說取締當初是針對組織,我記得是說北京那個法輪功大法學會沒有註冊在氣功單位之下。但是法輪功一方說定義法輪功有組織是扣帽子為迫害找藉口,因為法輪功群眾沒有花名冊沒有會費沒有儀式,跟其他的一般群眾氣功練習沒有區別。至於誰服務別人,提供錄音機,或者教功,那也是大家有那個熱心腸自發去做。因此說法輪功群體是別有用心的政治組織顯然不合適。煉法輪功的人,很多病好了,這也有證據,如果效果不好,不會有那麼多人煉,也不像中國打疫苗還要給優惠或者強制,他有什麼能力強制呢?當時中國的氣功門派非常多,大家都是覺得誰好就去練。
    中國政府為了打壓法輪功,造出1400例在媒體說法輪功害人,煉功病好了的,不能說真話,說就打壓。是不是這樣?你知道中國的宣傳是什麼樣的。同時給予金錢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轉化他們,讓他們罵揭批法輪功。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壓迫,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這麼來的。然後,就是中國用政府的全部財力支持經濟法律手段等等,要扼殺敢於不服從中共調調的煉功人,以及維權律師等,酷刑等等就很正常了。
    別說法輪功,看看那些計劃生育的受害者,今天說一胎,你二胎不僅罰款,公職沒有,甚至牽制墮胎,導致母嬰都死的,難道有誰被追究責任嗎?沒有,反而是封殺新聞報導。如果不是這樣,哪來的陳光誠因為維權而被迫害逃美?現在要開放三胎,但是如果誰懷上三胎,要生也是面臨一胎的危險,因為政策還沒有變。如果認為一個政權可以任意決定生命的生與死,可以決定人的思想,可以控制人的嘴巴,那人是不是就跟畜生產不多。只要這個國家政權說他的做法合理,就合理,法律是他家的,自然他就合法了?這大概就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思維,強盜也是這樣想的,誰拳頭大自然可以稱霸一時,但不等於真理與正道。中共自己用取締,就是因為它佔據政權,有槍桿子確保它想取締誰就取締,定誰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權力沒有監督和製約,這是普世價值所反對的,其不具有合法性,不可採用。--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20:23 (UTC)
    @诗琳童:最後一次回應及最後一次警告該用戶,你及你的陣營遊戲維基規則,霸占flg相關條目所有權已非一日,wetrace和你是其中翹楚,只不過你二人策略不同,wetrace善於斷章取義,曲解他人意思為己用,而你更喜歡打直球。這次條目移動正本清源證明,以及我要告訴你的意思是,你們這種行為應該結束了!維基不是你們flg支持者宣示政治立場的平台!你在留言中反覆污衊反對你們的人為「中共的僱傭軍」「間諜」等,已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鑑於你是維基的老人,此屬明知故犯,所以我只最後警告你一次。要是再次出現此類字眼,那就VIP見吧,其他的我對你們沒什麼好說的。要想battle,可以啊,看在維基誰占上風,打再多的字吼聲再響是沒用的,要看社群的評判,而你們代表不了社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8日 (日) 02:07 (UTC)
    @蘇州宇文宙武:兄弟你的政治立場已經在你的頁面顯示清楚,但我認為維基海納百川,並無對你不敬,儘管你我觀點經常相左。我雖然提及中共僱傭者等,為了避免誤傷編輯,我也是有加以說明是由中共的手段而來,我想維基編輯不希望有此破壞維基之事,維護維基的正常流程可有效保護維基原則。也是提醒編輯謹慎對待流程,避免被誤解。你說我反覆污衊反對我的人,這我可覺得冤枉了。我質疑的如果是我主觀的跟維基無干的東西,歡迎你或者你們(你不願意用「你們"這個詞,因為我不認定你跟誰是一夥,也不認為這個詞符合維基善意推定原則。這裡只是根據你對我使用「你們」一詞的對等)馬上指出來。如果我說的是關涉維基方針,那誰反對也是反對那個方針的理解,不是反對我。一旦我認為誰的反對給出合規的解答,我自然認同。望你不要因為與我觀點相對就給自己對號。我也正式表明,我從來都認為你是對維基有貢獻的正常編輯。觀點不同很正常,問題在於如何對維基方針儘量形成良性共識。我擔心的是正如你所表露出來的,我這樣的小編被你這樣的資深者瞧不起,從而忽視了耐心地解答我的問題,你看重的可能是老用戶的觀點。我的立場只有一個:尋求真實,我認為維基所有條目的基礎就是務求貼近真實。你對我警告很感謝,儘管我不懂你的警告是否符合維基方針,我也相信你的確有實力在維基跺一下腳都會震一震。我從來沒想跟誰斗!不過有點據理力爭的個性。如果我生活在胡亥時期,一定會被趙高殺掉。所幸維基是個比較光明的地方,大多數人都追求正面形象,跟我沒大計較,我也才成了老人兒,實則在編輯上一直處於停止不前的狀態,對很多方針都在摸索,希望能確切認知。希望社群觀眾多多幫助指點錯誤!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6:54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詩琳童:沒有點名誰、沒有點名哪個人。詩琳童的意思,應是嚴謹對待維基規則與程序,才能更好因應「五毛網軍、網路評論員」,盡量保護好維基百科的自由環境。------詩琳童上述的說法,被您自行解讀是「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但她沒有點名任何人。
  2. 那麼,(?)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在上面,接連[72][73][74]對著在下「直接明確指涉、貶損」『貴組織』、『承認非法』、『你們被取締』(指Wetrace等人)、「其他都是廢話」,是不是明確人身攻擊呢?依照您的邏輯,編輯中共條目,一定都是共產黨員了?(1)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2)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您多年來持續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在下今日也已一再提醒您[75],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一來不當、且孤立用戶,二來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騷擾的問題,您持續為之;在下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但您不理會。---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請您留意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3. 另外,您所謂的「霸佔條目」指控不實,這有沒有涉及人身攻擊貶損用戶呢?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曾有編輯這些條目,當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WP:共識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您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您過去編輯「中共眼中敏感條目」時,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說明,但您多次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請您比對WP:共識方針,為何會稱相對一方是「霸佔條目」呢?
  4. 蘇州宇文宙武,您指控在下「遊戲維基規則」,請您拿出具體例子。那麼,請您先回答在下【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提出的多個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8日 (日) 15:48 (UTC)
  • 路過插句嘴:(!)強烈抗議使用對法輪功的取締!!!!!!!取締動詞!!!是動詞!!!是動詞!!!明明取締法輪功五個字就能說明白的東西,為什麼要用「對+法輪功+的+取締」這種奇怪的語法!!!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18日 (日) 13:25 (UTC)
    • 取り締まり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7月18日 (日) 15:36 (UTC)
      本人的意見,複製粘貼自討論區: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筆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據本站NPOV指出;「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
      此外,對於@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悔晚齋等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我建議各位直接忽略,不納入共識之考量。--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2:37 (UTC)
    (:)回應@羊羊:早就看到閣下的似情緒化反對。因為此種反對很容易看到為維護而維護觀點,不需要我去反駁,加之下面已經有更清晰有理據的回應,因此,我當時沒有回應。今天忽然想到,我是提出論點的人,我如果不說明似乎有點擔心被人以為無話說了。那麼,我明確回應羊羊閣下,請看清楚我的新請求,我提出了用「迫害」更恰當的理據,如果您要反對,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需直接針對我的理據有效質疑。現在閣下沒有如此做,那麼什麼抗議都屬無效。閣下針對「取締***」還是「對×××取締」的語法有不同看法,那跟我的話題無關,可去相應的話題下有理據的討論。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5:20 (UTC)
    • (?)異議:甚麼時候就變成「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了?請問資料來源?請注意,如果你是說「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請給出聯合國大會、其下轄委員會或國際法庭的決議案或判決書編號,否則就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1日 (三) 19:42 (UTC
(:)回應【和平至上】:提醒你多了解一點聯合國組織認定迫害的嘗試好吧。中共對新疆維吾爾的迫害、對地下教會的迫害;北朝鮮受金正恩迫害的人,等等,他們哪一個是你說的那樣有什麼國際法庭決議案?聯合國對於難民的接受是因為其符合其定義的總原則,即政治迫害、宗教信仰自由被迫害等。法輪功學員不是因為犯罪而是因為信仰、講真話以及維護健康權等人權被非法拘禁、判刑、酷刑等等,這就是迫害。因此,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同理,過去對參與六四的學生、現在對西藏遭受打壓的僧人和民眾同樣視為被中共迫害,不需要什麼決議啊? 請你針對我所提出的應該使用「迫害」的這些理由回答問題,聯合國與世界多數民主國家的組織如果不認定中共迫害法輪功,那麼接受其為難民的理據是什麼?取締一詞根本無法適用。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更說明「迫害」廣為被國際社會接受,維基百科應該體現的是少數極權國家的定義,還是多數國際社會的使用情況,這在維基方針上難道不是很清楚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59 (UTC)

所以這就只是你的解讀,對嗎?根本就沒有認定為「迫害」,對嗎?既然是這樣,你就不要再混淆視聽!連維基百科的基本是要可靠來源而不是個人解讀也不懂嗎?當一個人以「聯合國認定為迫害」作為例舉,那麼請給出證明,而不是自行解釋。請你指出哪一份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的任何文件指出這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6日 (一) 19:12 (UTC)
(:)回應【和平使者】:你用什麼證明聯合國接受難民必須得給一份安置文件指出是對×××的迫害?按照你的觀點,接受法輪功就得給出一份證明法輪功被迫害的證明文件,接受西藏人,就得給出一個藏人被迫害的文件,接受哪一個群體類型的人為難民,就得給出一份指出對其迫害的文件……聯合國所有接受的難民都得有這樣的文件,你的意思就是這樣。你先問問聯合國有沒有像你這樣操作,如果沒有,你就可以宣稱: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任何迫害了。你連很多國家政府以及聯合國認定迫害事實而接受難民這一點都可以不顧,自己硬要編出一個什麼文件,這似乎在遊戲規則啊?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5:55 (UTC)
你自己看清楚,他說的是「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而不是「聯合國接受難民」,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31日 (六) 13:26 (UTC)
@和平至上 日安。然而「接受難民」和「認定為迫害」可以劃上等號;如果法輪功學員不被聯合國組織認定是「迫害」那也不會給以他們難民庇護。就比如假設閣下今日腿部出血,那通常只有受傷才會出血吧?儘管沒有確切的醫療診斷報告,基於常識來說,我藉此認定閣下腿部受傷是符合常識的。當然,如果您依然堅持腿部出血和「受傷」沒有關係,我想那是您需要舉證的地方了。藉此再次梳理一下這部分的推論和邏輯:
1.部分法輪功學員現在顯然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庇護
2.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定義即「受到迫害或武裝衝突」;而對於政治庇護者的定義為「尋求遠離迫害的人」
3.假設法輪功學員沒有被聯合國認定為迫害,那麼聯合國難民署就會拒絕其庇護申請。
4.根據第2點和第3點,法輪功學員只有在「被認定為迫害」的前提下才得到聯合國的庇護。
5.因此,法輪功被聯合國認定正遭受中國共產黨政府的迫害。不知您對這一推論有無異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16:06 (UTC)
推論,結果就只是你的推論。--【和平至上】💬 2021年8月6日 (五) 18:09 (UTC)
@和平至上 日安。是的,很抱歉這「只是我的推論」,但有的時候這種推論只要基於事實和證據那就是必要的。事實上,我大可直接說這就是「結論」——因這是基於「聯合國組織對難民的定義」和「聯合國接受法輪功學員難民申請」這兩個基本事實。這類結論立於主觀,但仍然是客觀的:就像我認為「腿部出血」就是因「受傷」這一原因導致。在這種情況下,除非閣下自己能夠舉證您「腿部出血」和受傷沒有關係,否則本人的立論便可成立。因此:
1.鑑於部分法輪功學員目前受聯合國庇護,且依目前證據、條文,法輪功學員只有在被認定為「迫害」的前提下的庇護才可被受理。
2.根據舉證責任原則,本人的陳述到此為止;如果您否認我基於事實的論點,那麼現在請尊貴的您舉出證據及聯合國相關條文證明「法輪功學員受到聯合國庇護」及「受到政治迫害」沒有關係,否則本人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因被聯合國認定受到「迫害」故而給予其政治庇護」之立論便可成立。此外,這兩天忙於鑽研麻婆豆腐的做法,未能及時回復還望海涵。——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21:43 (UTC)
我沒有證偽你的推論的責任,而是你需要給出直接證明「聯合國認定為迫害」的可靠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8月16日 (一) 19:48 (UTC)
@和平至上 本人提出的兩項證明分別是「聯合國對難民的定義」以及「法輪功學員的庇護被聯合國組織受理」等基本事實。如果你需要我再重複一遍,我可以再說「依目前的推論,法輪功學員只有在被聯合國認定為『迫害、武裝衝突』之前提才可被接受難民庇護」除非您能找到來源證明這一結論是錯誤的,如果您和您的同僚找不到且拒絕回答我的問題,那我即刻就關閉討論以「對法輪功的迫害」結案。--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21:49 (UTC)
你這是作WP:原創總結,否則你不會找不到任何直接證明「聯合國認定為迫害」的可靠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1日 (六) 22:00 (UTC)
(!)意見--@和平至上:好,在下這幾天生活忙碌,看到客棧討論,容在下利用小小時間空檔簡述意見切磋,也給@诗琳童:參考。另外再找時間回覆客棧區討論。
  1. 法輪功學員確實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處理協助、與多國接收。聯合國系統過去20年來持續有許多人權報告關切法輪功人權,包括反酷刑、信仰等議題的特別報告員,直接提過中國遭受酷刑者 66%是法輪功學員,也多次提到活摘器官問題,要求中共說明。在下目前暫沒時間搜尋。
  2. 先把聯合國系統的討論擺一邊。很多重量級的國際人權組織,多使用過「迫害」一詞。在下於上面曾提過: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8日 (三) 01:59 (UTC)
@和平至上@Wetrace@詩琳童:各位日安。感謝各位討論,我想再補充一下:
目前聯合國相關組織並沒有通過相關議案直接界定此為「迫害」,但我們仍可通過間接性證據表明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已在事實上承認「法輪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據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界定為「逃離武裝衝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聯合國難民署多次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政治庇護,從客觀上來講,只能說明難民署已認定他們是受到了「武裝衝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們現行對「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定義是這樣。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
@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尤里的1994@悔晚齋 現勞煩反對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論點作出回應,否則本人按照相關指引視沉默即共識,並將此條目更名為「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 (UTC)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1)「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說的是否有依據,在下暫不評論。不過,在下在上面一一具體提出問題,並請悔晚齋回應,悔晚齋顯然沒有具體說明;在下很期盼 悔晚齋、蘇州宇文宙武等人,可以「就事論事」、具體回應Wetrace所列舉「詳細例證」的整理出的問題。(2)您說的所謂「無法反駁上次討論共識中引述的詞語解釋」,明明您所謂的「上次討論」中就有不同解釋,卻沒有獲得有效回應,而「被所謂共識」;其他多位用戶這幾天在客棧,也對「取締」或「鎮壓、迫害」名詞解釋提出許多具有相當質量的有效意見,並且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權威機構來源使用「(很大量使用)迫害、或鎮壓」,作為意見的事實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31 (UTC)
(?)疑問+(!)意見-此討論串7月30日深夜突然遭一位用戶關閉,但所提理由及事實認知皆有疑問。若對此過程有疑問,請參見在下回應該用戶所提理據[76]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35 (UTC)
(-)反對明顯違反中立且不符合條目的「事件」性質。--🎋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6日 (六) 11:02 (UTC)
取締一詞明顯有很大問題,在語法上就很錯誤,但迫害一詞有失中立,一個宗教都跑到天安門去自焚了,再不制止還能幹出什麼事來,美國白宮門前恐怕也是沒有的,應該找一個更加中立的詞彙,況且取締這個此有以XXX代替XXX的意思,故應該改正,只不過不能用鎮壓,而要找一個更為中立的詞彙來代替--The world's stars shine✨ 2021年11月10日 (三) 09:36 (UTC)

關於本次討論的性質

我查覺有許多參與討論者以「擾亂」「遊戲」等理由指控Wetrace發起的討論並不合理。我想在此提出我個人之觀點:

1.悔晚齋關閉共識時使用「7日公示期」根據WP:TALKDONTREVERT指出,若有人七日之內提出異議可重啟討論。請注意悔晚齋最後一次發言時是7月8日,期間有人對條目名稱提出異議;Wetrace提出異議時是7月15日。因此Wetrace提出異議並非擾亂。
2.此次討論本質是「迫害」「鎮壓」「取締」三詞詞義之探索,私以為有人提出異議提出證據、邏輯推論證明「取締」的不合格之處合情合理。現在請各位就事論事,莫要提出「擾亂」等無效例證對他人訴諸人身
3.綜上所述其發起討論具有相當至合理性,本人鄭重警告如果共識達成前,任何以無理理據關閉、刪除留言及惡意存檔者,本人一律會按擾亂及破壞他人留言提報至WP:VIP
以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37 (UTC)
(!)意見-樓上好,對於悔晚齋原討論的性質、實質與程序、疑義等等,在下Wetrace已於此討論串一開始整理提出,歡迎其他用戶前往了解並指教。在下並未遊戲維基規則、並未擾亂,而是基於維基方針規則與精神所提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9:16 (UTC)
(+)支持-支持樓主詩琳童提出使用「迫害」一詞。投票不能取代討論。實際上此條目過去長期就是使用「迫害」一詞,是從外文條目翻譯,也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使用這詞。後來即便暫改為「鎮壓」。不該是使用少數片面觀點「取締」,且詞義上「取締」無法包括中共所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7日 (五) 00:52 (UTC)
關於「取締」用法,不符合國際多數觀點。之前被更名「取締」並未經過有效程序,且疑點重重。期望社群關注,在下也好奇類似爭議的更名等作法,是否也發生在其他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9:03 (UTC)
(+)支持樓主以及維基忠實反對者用戶給出的充分意見,鑑於大多數第三方可靠來源使用迫害一詞,在下贊成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條目名。稀有石頭 2021年9月9日 (四) 19:35 (UTC)
(-)反對,迫害一詞明顯違反NPOV。--【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09:52 (UTC)
@和平至上 無效例證,常用名稱如此。——WMLO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1:06 (UTC)
第三方可靠來源所指親西方媒體?--【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12:56 (UTC)
@和平至上 事實上我知道您在此提出所謂的「親西方媒體」意圖是使「迫害」的來源皆帶有對中國政府的針對性從而使其無效化,然而我並不打算和閣下討論哪個可靠哪個不可靠——因爲這顯然是本質主義的典型例子。而撇開那些滾雪球的東西,現在的客觀事實就是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字樣要比使用所謂「取締」的字樣要多上許多倍。——WMLO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7:12 (UTC)
請論證常用名稱如此,搜尋結果大多為法輪功自身的媒體,有濫竽充數之嫌。--【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17:37 (UTC)
還有,不好意思,請問哪裏有說「若有人在關閉共識七日之內提出異議可重啟討論」?--【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17:42 (UTC)
(?)疑問@和平至上 ,你的辯稱明顯違背事實,邏輯上近似詭辯術。要麼說「迫害」多數是法輪功自身媒體使用(請你說明哪些是國際認定的法輪功媒體,也就是在你看來不是正常媒體,其使用迫害不被國際社會認可),要麼說第三方來源是「親西方媒體」(請說明親西方具體指什麼?是中共定義的概念嗎?)。那麼你所堅持的可信來源媒體是什麼?那不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媒體和親共或者親中媒體嗎?維基基金會前不久對WMC的行動就是要防止外部勢力的滲透,一些親大陸或者親大陸用戶為什麼會威脅其他用戶或者要參與拉票破壞維基,不就是要將中共極權政治目的的聲調試圖藉助維基條目宣傳愚弄世界嗎?請查看美國之音、BBC等對基金會的採訪報導,基金會態度明確。請閣下舉出具體的數據和例據,證明你所堅稱的「取締」跟中共媒體親共媒體的政治宣傳無關,是世界多數正常民主國家即有言論自由度國家使用的。--Nice-walker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4:00 (UTC)
請問哪裏有「我所堅持的可信來源媒體」?我先前引用的是辭典解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39 (UTC)

【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附上之前的說明,以便了解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2日 (三) 01:5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增加中文參考文獻的建議

因西方資料可能存在不中立的情況,建議各位維基人增加些中文的參考文獻,提前感謝大家的付出!--泠風寒聲💬 2021年12月4日 (六) 13:52 (UTC)

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


「迫害」用詞的(+)支持數8人、(+)傾向支持數2人、(-)反對數1人;
「取締」用詞的(+)支持數9人、(+)傾向支持數1人、(-)反對數1人;
「鎮壓」用詞的(+)支持數9人、(+)傾向支持數1人、(-)反對數0人


由於最後一則留言時間10月7日至今11月27日約51日沒有新討論,加上「迫害」跟「取締」的票數相近,因此討論串以沒有取得一致性共識進行關閉--Bazgulb留言2021年11月27日 (六) 12:41 (UTC)

  • 前次討論的程序性問題(如七日內對結果提出異議,應視作有效時間內重啟討論),應視作無效並視作新條目討論成立;
  • 考慮到,關閉討論時對「取締」之總體意見,亦指出前次「取締」結論未在理論上取得多數人之共識。
  • 因此,此條目應移回至「對法輪功的鎮壓」
  • 結案。——WMLO留言2021年11月28日 (日) 17:03 (UTC)|status=沒有明顯共識

我看到上一次投票根本沒ping過一些活躍於此條目的人,以致根本有很多人根本miss了此次投票, 故想在這ping主要編者,看看悔等人是不是真的取得共識。 @ 诗琳童: @ 慎言慎行老法师: @ Wetrace : @ Googol19980904: (根據頁面資訊)也ping活躍於討論的 @ 悔晚齋: @ 和平至上

支持 迫害

(+)支持使用迫害。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但這可證明所謂「共識」不被人承認。至於理由我已說過:NPOV及常用名處理。所謂名從主人更是荒謬和無稽之談,若按這個標準,要不把「伊斯蘭國對他國犯下的多起恐怖襲擊」更改為「XX聖戰」如何?在受指控者所作行為有爭議時,你就絕不該採用受指控者的口吻以描述。否則就是違反NPOV。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30 (UTC)

(+)支持使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為條目標題!DreamerBlue上面的觀點,恰恰說明「取締」不中立!!!維基百科不為哪個政府包括中共政治立場服務。法輪功在世界很多國家合法存在,並且很多國家接受法輪功以宗教迫害申請的難民。因此,明顯屬於中國特色的「取締法輪功」,不適用於維基條目的大標題。 在條目的正文中,描述中共最初官宣內容時,根據事件發展,已經使用了中共當時文件的取締表述。其後,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年來的鎮壓與迫害理據充分。進一步說明,使用取締法輪功作為條目大標題用詞以偏概全的極端不準確.本來這個議題只是探討提再投票。怎麼被人變成投票了呢?我也只是採用這種方式以顯示我的觀點態度而已。———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0:40 (UTC)

(+)支持。名從主人?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主人是納粹德國,從主人叫偉大種族潔淨好了。非裔被奴役、殘忍殺害,主人就是奴隸主,所以從主人叫正義審判、懲戒。取締、鎮壓、屠殺、恐襲、奴役這些是事實,不是名稱。維基百科中立,就是以事實,de facto 爲重。兩岸三地的問題也是如此。命名從主人,祇是慣例,不是原則。當然是中立性爲重,事實爲重。既然聯合國都認定爲迫害,否認迫害這一事實,才是違背維基百科中立原則,「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不「具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8月25日 (三) 16:05 (UTC)

(+)支持-就事論事,支持使用「迫害」一詞。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此條目過去長期就是使用「迫害」,是從外文條目翻譯。後來即便暫改為「鎮壓」。不該是使用少數片面觀點「取締」,且詞義上「取締」無法包括中共所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7日 (五) 00:47 (UTC)

(-)反對。理由在意見區。和平建國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19:14 (UTC)

(+)支持。雖然我是一名笨蛋,對法輪功一點興趣都沒有,而單純以取締「禁止一樣不合法的事」的定義而言,中共確實是在取締法輪功,但是「取締」未免地域中心。因為法輪功驟眼一看可以說是一個新興宗教,而目前所見教義上不牽涉反人類行為即使部分教徒有牽涉反人類行為的伊斯蘭教都沒有被定為邪教,以一般人與人相處的標準而言並沒有道德上的錯誤,所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地區對「邪教」的�定義。因此,禁止此一宗教似是僅僅基於他們的存在和思想不為立法者所容,而不是他們基於信念的行為傷害了甚麼人,因此就在中國以外的常識而言中共取締法輪功是侵犯了人的宗教自由,故此以予人「禁止一樣非法(一般意味著不道德)的行為」的印象的「取締」作為一個供全球漢字使用者閱讀的百科文章的標題未免不妥。但如果不要用「迫害」的話,就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法輪功的鎮壓」好了,反正中共眼中法輪功不是邪教也是顛覆政權的團體,而實際上「鎮壓」一詞是否正面也和鎮壓的對象有關,鎮壓以中共還是國際的視角看也不會有不妥。--Wolffy chan留言2021年9月16日 (四) 06:14 (UTC)
(+)支持。看了討論深有感觸,我投支持一票。前幾天才看到這分類內討論,找近期討論細閱,對於擁有特色風格使用者介紹頁面的老用戶侃侃而談「違反中立性」,「老用戶的特權」,有那個「內味」了。Songsexy留言2021年9月18日 (六) 10:10 (UTC)
(+)支持使用迫害,迫害一詞是眾多第三方可靠來源在使用的,而取締一說只是中共喉舌的宣傳。稀有石頭 2021年9月22日 (三) 20:02 (UTC)
(+)支持:英語維基百科的en:Persecution of homosexuals in Nazi Germany連結到中文維基百科的納粹德國對同性戀的迫害及屠殺;那麼英語維基百科的en: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連結到「對法輪功的迫害」才是最合適的做法。話說這整個投票區的格式一片混亂,有沒有人願意整理一下?--Mark Cheng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5:09 (UTC)

(+)傾向支持 不應該使用取締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2:45 (UTC)

(+)傾向支持 同上 Iridium(IX) 2021年10月7日 (四) 07:25 (UTC)

支持 取締

(?)疑問--Fxqf您好,(1)誰應是「名從主人」的「主人」?(2)維基不以中共觀點為中心,中共稱「取締」,除了「取締」本身的法律基礎有嚴重爭議之外;法輪功在世界各國都是合法。(3)條目以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幾年前被用對法輪功的鎮壓,最近則是經過一場「不寫更名、主題」、程序與實質都有明顯疑慮的討論,而被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詳情與過程的多個問題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24 (UTC)
(:)回應:我投什麼票,不需要你來教我。--Fxqf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1:59 (UTC)
(?)疑問:那麼難道恐怖組織的恐怖襲擊事件,可以名從主人(恐怖組織)稱為聖戰? 舉個例子,比如「911恐襲事件」,名從主人稱為「911聖戰」?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2:59 (UTC)
(:)回應+(?)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1)請留意地域中心的問題。依據方針,「投票不能取代討論」,使用「取締」一詞明顯有許多有效的反對意見。(2)在下並不是您所說的「少數用戶提出的所謂異議」,法輪功在全世界普遍合法,中國共產黨所謂「取締」不僅被認為違反PRC憲法、違反國際人權法。(2)如在下前面所述,您所稱的「明顯的共識」,是一場「不寫更名、主題」、程序與實質都有明顯疑慮的討論,被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之詳情與過程的多個問題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前面也已幾次回應您,建議也歡迎您具體回應這些問題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4日 (三) 03:44 (UTC)
  1. 「明顯有許多有效的反對意見」:把極少數說成「許多」,不符合實際。
  2. 沒有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完全一致,有些國家和地區可能是尚未受到嚴重影響而暫未禁止。「被認為違反」僅僅是部分支持法輪功人士的觀點,不符合WP:ASF,況且他們也不享有中國法律解釋權。
  3. 方針指引沒有強制要求更名討論章節標題使用統一格式,重點在於討論的內容。上次討論的內容很明顯反映出,該討論為更名討論,並且條目更名有充分的理據和共識支持。
--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4日 (三) 04:09 (UTC)
(:)回應--DavidHuai1999您好,「意見論點」不是看人數,否則就成為「投票與人海戰術」了,在幾個討論串中確實有許多有效的反對意見;包括在您稱的所謂「明顯的共識」中也有有效的反對意見沒有得到回應。舉個對照例子,中國共產黨歷史上至今,把許多常識與真相,說成是「極少數一撮」。
  1. 您稱「沒有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完全一致,有些國家和地區可能是尚未受到嚴重影響而暫未禁止」,這完全就是您個人的以為了。您既然能翻牆,可以查詢大量權威國際人權組織報告、聯合國人權報告員的報告。中國共產黨鎮壓迫害法輪功都已經20幾年了,中共在國內外不斷攻擊法輪功;法輪功在世界仍普遍合法,上百個國家都有人在學,20年時間各國政府都不會調查?Google報導,法輪功獲得幾千項褒獎,美國、歐洲議會、中華民國 台灣、比利時、捷克、澳洲...等等不少國會通過決議案支持或聲援。
  2. 關於您所稱「明顯的共識」的討論的諸多爭議,您只是不斷表述維護的立場,仍然沒有依據方針及這個案情況具體回答,在下為此感到可惜。----在之前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被離奇的 存廢討論[77],請參閱討論串【(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DavidHuai1999您當時也只是不斷維護那不符合方針及精神的「存廢討論」而沒有具體回應爭議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4日 (三) 04:48 (UTC)
Wetrace上述言論,第一點是純粹宣洩政治言論,第二點已經被多名用戶多次反駁,均屬於無效論證。--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4日 (三) 06:23 (UTC)
你所言政治觀點的宣洩是什麼?我只看見陳述了一個事實證據,而且是針對閣下的觀點而來的回應啊。是不是有句子多了就被視為宣洩的規定?第二點所謂被「已經被多名用戶多次反駁」,我也是困惑,他們的反駁主要也是跟你一樣,不斷表達維護的立場,而非針對提出的合理流程問題回應。尤其是,我非常不解的是,為什麼要不在頁面討論區提出修改意見,而是不提示就跑到客棧去,並未通知我這樣的參與者,並且在話題上模糊語言,完全看不出是要移動欄目的標題?客棧的條目討論,並非都是有話題就投票共識吧,不是也有探討意見的嗎?。是強詞奪理的回應,還是合理面對過失的回應,社群都能看到。我忽然想起中國老百姓常說的一句話「小胳膊擰不過大腿」,那真是無奈啊。但願只是台灣人愛用的「雞同鴨講話」,總有一天,雞鴨有望互相理解。-------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29 (UTC)
  1. 「我只看見陳述了一個事實證據,而且是針對閣下的觀點而來的回應啊」:典型的WP:TRUE謬誤。
  2. 「而非針對提出的合理流程問題回應」:這句話與事實不符,多名用戶已經指出流程合理。
--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2:42 (UTC)
(?)疑問--DavidHuai1999您只是持續重申「立場」,希望您能補上的是,請您針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所列諸多疑點問題,依據方針、結合過程事實來具體論述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6日 (五) 02:57 (UTC)
沒興趣回應離題且已被多次反駁之無效論證。還有,此章節是支持「取締」者發表看法的地方,你既然不支持就不應該在這裡冗長辯論,以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發表看法。--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12 (UTC)
  • (+)支持取締。取締準確描述了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法律狀態,即認定為非法組織及邪教。--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4:19 (UTC)
  • (+)支持取締。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法律狀態為非法組織及邪教。壓迫、鎮壓乃至迫害都是變相將法輪功置於受害者位置,明顯有違POV。另參照聯合國文件[78][79]其中對於「販毒」亦使用取締,而毒品販賣在部分國家也是合法的,可見「取締」為中性詞更為合適。--MINQI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15:14 (UTC)
(?)疑問-(1)中共片面說法。請注意避免「中國共產黨地域主義」。聯合國人權專員2010年在聯合國大會上報告就指出,法輪功等社會弱勢信仰團體經常遭誣衊為「邪教」,因此常受社會歧視、甚至升級為針對「顛覆陰謀」的打擊。(2)「取締」已經預設了非法、負面,且法輪功在世界普遍合法。(3)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顯示,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打壓等迫害,確實受害。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2日 (三) 02:16 (UTC)
  • 法輪功不算弱勢了,宗教跑到天安門前自焚,怕是白宮面前也沒有吧,而且就按照中國大陸目前的形式上來看,如果你有看過法輪功宣傳報紙和反動海報就知道,這玩意已經不能算是宗教了,簡直洗腦至極,最好也別去看。酷刑啊什麼的,我在大陸也從未聽說過,如果你有什麼可靠的證據可以給大家看一看,再者,擾亂社會治安在大陸民眾的思想中(這顆絕不是官方灌輸的)就是一種惡行,所以受社會歧視也就無可厚非了--The world's stars shine✨ 2021年11月10日 (三) 09:43 (UTC)
(?)疑問-老喬尼您好,(1)「取締」當然不是中性詞,(2)各國的議案「政治化」?議案通過前,議會是有許多聽證會的。那中共鎮壓之前,有開聽證會嗎?(2)中共是迫害一方,中共說非法,跟全世界狀態不同。(3)另外,關於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有大量的圖片視頻證實迫害存在,且有第三方可靠來源,包括聯合國方面獨立的報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2日 (三) 02:01 (UTC)
請問樓上的理由是?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22日 (三) 02:01 (UTC)
不太願意搜索有flg三個字的內容,所以大部分觀點恕不解釋。flg過去曾經是合法的團體,因決策改變而失去之前的合法地位,是取締。如果你願意,可以在條目內添加鎮壓的子項目,但是事件的定義如我之前所說為取締。--PeterMiao2016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2:00 (UTC)
  • (+)支持從事件本身的規模上來看屬於取締,最初的討論中我已經申明過不存在「警方鎮壓詐騙團夥」之類的用法,至於事件後接下來發生了什麽事與此事件無關。--Newbamboo留言2021年9月25日 (六) 11:53 (UTC)
    (-)反對,請上面各位支持「取締」者考慮,中共為了剷除法輪功信仰首要要把它置於非法地位,因此把一個鬆散協調的群眾煉功組織定性為非法的不可告人政治目的的組織,進行所謂取締,抓北京的義務協調人判重刑。此後,中共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迫害行動,在文書行文上,幾乎很少使用取締法輪功這個專用名詞,這跟中共歷史文件經常使用「取締會道門」這樣的專項行動完全不同。對法輪功煉功群眾的非法定罪酷刑虐殺之類,是掩蓋的不想被國際知道的,因為那些明顯是思想定罪的迫害。中共經常開展的是清除邪教行動,表面是針對一切邪教,實際主要是針對法輪功,把法輪功妖魔化邪教,不斷要剷除其影響。綜合前後,「取締法輪功」都不是一個行動的固有名詞,也與其20多年的行動完全不匹配。比較去看,「取締會道門」行動則完全不同,因此,不能沿用此類用法針加諸於法輪功之前。--Nice-walker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4:29 (UTC)
    再請參看709大抓捕事件,中共官方有其自己的說法,從整個事件來看,事件開始是709王宇律師被抓案,之後7月10 鋒銳律師被抓。也就是說,事件內容多,越來越雜。從整個情況看,709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符號,因此,條目使用此種海外媒體廣泛使用的稱呼,並且此稱謂涵蓋事件合理,沒有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被質疑。法輪功被打壓事件所涉及的內容廣度,是豐富和發展的過程,而取締一開始就只是具體針對北京的法輪大法協會。法輪功只有這一個能被稱為組織的名稱,在各地是沒有一級級分會的,但是各地有義務教輔導的所謂中共眼中的骨幹,但是在中共的定義中,他們都跟北京的法輪功組織成員不一樣,也就是說都屬於法輪功一般的群眾,那當然都跟取締的組織沒有關係。但是中共的打壓行動顯然針對所有的法輪功煉功者。表態煉功和不煉功,就成為被抓與被釋放的理由。這是什麼罪?哪一條法律規定說話表態就是罪行?就是有人說要殺人,按照法律一般也是不能抓起來的,何況人家只是表態自己煉功,自己鍛鍊身體有什麼罪?因此而被抓,那是不是迫害?因言獲罪,因信獲罪,正是迫害與否的一個判斷標準。國際社會普遍使用迫害一詞,正是基於中共的實際迫害人權的行為而來。--Nice-walker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5:11 (UTC)
    鍛鍊身體自然無罪,可是宣傳法輪功搞洗腦顛覆可就有罪了,即便是在中國大陸也是如此,況且大陸實行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不是主席自己定法律(他也定不過來啊),而且大陸是14億人口,如果人人都搞自焚搞反動社會怎麼發展,國家怎麼治理,所以手腕強硬點是唯一的法子,別無他法--The world's stars shine✨ 2021年11月10日 (三) 09:46 (UTC)
  • (+)傾向支持本人基本不參與政治話題的討論,這算破個例吧。本人認為法輪功對大陸的影響可以算成是破壞性的(就前幾天還有疑似其成員在電報上騷擾我),就我認為,中共對此事件的處理,就是在移除一個非法的破壞組織而已。(在我心目中這就和維基百科封禁破壞者差不多,咱要不來個維基百科鎮壓破壞者?)故我支持取締。--SD hehua會客室/歡迎簽到2021年10月17日 (日) 07:43 (UTC)
  • (+)支持本人也基本不參與政治話題的討論,這算破個例吧。基本的語文水平沒有麼,既然法輪功指的是一種氣功修煉的行為或者法則,這一抽象的事物怎麼會搭配「迫害」?「迫害」所搭配的事物應當是具象的個人或者組織,而不是抽象的行為或法則,就像說金國可以迫害丐幫,但可以迫害降龍十八掌嗎?相對而言「取締」或者「鎮壓」更適合一些,如果加「練習者」或者「組織」另說。--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4:47 (UTC)
    @貓貓的日記本
    本人贊同貓貓的日記本君的意見,建議將條目名稱添加主語及明確謂語,也即「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
    ——WMLO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21:24 (UTC)
    (!)意見,對組織不存在「鎮壓」一說,只存在「鎮壓」運動、活動。--🎋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8日 (一) 15:57 (UTC)
  • (+)支持,天安門自焚事件可以了解一下,此事件說明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是合理的,用取締貼合文意。--泠風寒聲💬 2021年12月4日 (六) 14:10 (UTC)

支持 鎮壓

  • 傾向於鎮壓。原因:
  1. 鎮壓對被鎮壓目標的性質沒有任何要求,不論是否反反人類的組織都可以被鎮壓。
  2. 取締要求被取締目標必須在被取締國和美國都是非法的,但FLG沒有在美國被宣布非法。
  3. 迫害要求被迫害目標不能有非法性質,但FLG在中國是被宣布非法的。
以上。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0:24 (UTC)
取締要求被取締目標必須在被取締國和美國都是非法的[來源請求]--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8月23日 (一) 10:25 (UTC)

意見區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6:46 (UTC)

(!)意見-條目更名移動,(1)應依照WP:移動請求,透過條目頁啟動討論;若要在客棧啟動討論,請在條目討論頁開啟說明指引過來。(2)條目更名討論,是討論、理據、第三方來源等依據,依據方針在過程中尋求共識,不是透過投票、人數。因此,更名移動請求的討論,需要清楚的說明。5/31客棧所開啟討論【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0 (UTC)
不過悔並沒直接回應,總不能一直再等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8:25 (UTC)
@SIridiuM28:,提供您參考。在下有ping邀請此討論轉折的當事人之一User:悔晚齋在上面討論回應,無回應,也去悔晚齋個人討論頁邀請[80];悔晚齋在下面留言說「看都不看」[81];並且悔晚齋舉報聲稱Wetrace這是騷擾與破壞[82]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34 (UTC)
  • ①共識討論的目標,是形成對條目內容的一致意見。主編對條目內容十分熟悉,而這份熟悉使得他們在相關的討論中成為優質意見的便利來源。並不是幾個人的共識不是共識,而有條目主編可以使得這份共識更加可信且貼合實際情況。但這一好處並不足以為這件事重新投票,在主編的討論頁通知、討論便可。②獨立於討論之外的,「Wetrace可是經常混跡於客棧的,他說沒看到誰信啊?」一句有明顯的錯誤。其一,「常混跡於客棧」並無實際來源,而且即使以前活躍,以後也不一定活躍,也不一定每周活躍。其二,既然該編者已經表達意見,基於假定善意與其活動歷史,應當信任;如果您是筆誤,想說「說他沒看到」,也就是要表達「他一定看到了」,這一命題的錯誤原因見其一。——落花有意12138 回復請ping我 2021年7月22日 (四) 13:57 (UTC)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背景】關於之前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0 (UTC)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既然您認為「共識顯而易見」,也請您一一具體回答上述至少五點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2 (UTC)
開那麼多章節是想怎樣?--【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4 (UTC)
此章節與我所提出的議題不同。我不知道這個討論是在徵求更多的意見嗎?當然,這個話題,與之前Wetrace提出的不符合更名流程問題似乎不同,請有針對性的具體回答質疑。他的議題與我想用「迫害」一詞也不同。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9:29 (UTC)
是的,這裡重點是要指出他們上面聲稱『移動條目至取締法輪功』是因為有共識支持是錯的。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3:12 (UTC)
(?)疑問+(!)意見-此討論串7月30日深夜突然遭一位用戶關閉,但所提理由及事實認知皆有疑問。若對此過程有疑問,請參見在下回應該用戶所提理據[83]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40 (UTC)

(!)意見:鎮壓、取締、迫害均帶有明顯政治傾向,對NPOV而言以上均有所「問題」,進而提出建議改為「通過行政手段等要求、迫使其停止活動」。因迫使僅代表「施加壓力」,而不帶有政治傾向。請諸位參考。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1年8月4日 (三) 15:23 (UTC)

@CHNAQW:您好,鎮壓其實是非常「中性」的用詞了。「迫害」,依據國際主流媒體與國際組織報告,在下認為是「事實」。至於「取締」真是中共自己少數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8:49 (UTC)
不建議採取「取締」是因其代表著某方立場(即該組織不應存在),也不建議採用「迫害」因其也代表著某方立場(即該組織應繼續存在,但當局採取「非法」手段要求其停止活動後)。因而「強制其停止活動」一類詞彙是最中立的表述,符合NVOP。--CHNAQW戳我進入討論頁!o(*^▽^*)o~2021年10月15日 (五) 15:17 (UTC)
(!)意見:在正反兩方意見尖銳對立,基本沒有調和可能性的情況下,確實應該設法,採取沒有明顯褒貶意味的遣詞。
就事論事,其實「取締」詞義上的確是中性的,【小爾雅】締,閉也,打結的意思。取締其實就是shut down的意思,當然再現代漢語的語義下,多數指的是政府對民間的官方行為,而且稍許偏正當一邊,難怪有人不舒服。「鎮壓」作為純粹行為上的描述,也是中性的,但是在大陸,法輪功有激烈反抗行為的其實是極少數,用在這裡名不符實,我知道這個會有人反對,但是大多數人就是政府不允許了,那也就算了,這樣的態度。「迫害」是目的上的判斷言辭,這個就純粹看個人對事情情感上的偏向了,基本可以排除這個用語。
個人建議改成「政府採取行動,使其停止活動」,更加中立一點。「行政手段」有點太具體,政府可以採取的也不止可以是行政手段,用「行動」沒有任何褒貶意味。「迫使」也是有褒貶意味的,用「使其停止活動」或者「使得其停止活動」可以避免這個問題。--Bluewhalie留言2021年9月12日 (日) 08:49 (UTC)
(+)支持,只有這個能防止繼續吵下去了。--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9月14日 (二) 01:13 (UTC)
希望有人注意這個建議吧,畢竟在討論的篇幅太長了。--Bluewhalie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7:04 (UTC)

(!)意見:取締是中性用詞。一般指通過法律或行政命令禁止某些社會組織、營業單位、商販攤點等等。如遇到反抗,則用鎮壓比較合適。沒有反抗則不用鎮壓。而迫害多指針對「無辜」的對象進行加害的行為。我不認為法輪功是「無辜」的。和平建國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19:08 (UTC)

(!)意見:同意取締是中性用詞,但納粹大屠殺也並不會用納粹對猶太人的取締。我對法輪功不大了解,但如果有足夠證據支持,我認為使用[[迫害]並無不可],至於鎮壓個人覺得也算中立,但語義上通常比較像是對有實際,動態(甚至武裝)的反抗而言,就我的了解並不太適合。Musica.violiruiciane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21:34 (UTC)

(:)回應:詞性是否為中性詞,在漢語中並非完全固定,會考慮語境以及背景。模糊性是漢語的一個特點。詞性色彩中的中立性或者褒貶,應該以事實真實性為依據,詞語在使用的內涵和外延上也有是否適度的問題。尤其是在比較複雜的政治問題上更要謹慎。按照事實真實原則,取締、鎮壓與迫害都可視為中立性,就看哪一個符合整體內容傳達的核心。在對法輪功迫害 條目中,取締是中共當初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指稱法輪功佛學會為非法組織而是用取締一詞。法輪功實質是一種群眾修習的功法,無法使用取締去搭配用詞。中共的行動是設立罪名實施剷除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因此,當所謂的組織被取締不存在了,群眾仍然自發練習功法時,中共開始以其思想言論和煉功動作為罪行,肆意綁架,洗腦,關押、酷刑逼迫轉化,這一切按照共同的普世價值來看,就是踐踏人權的迫害。那麼取締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運動中的開端部分。因此,條目大標題使用取締一詞,就不是中立,而是使用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極不中立的政治打壓立場,並且與條目內容的迫害事實不相符合,即標題無法概括內容。堅持使用「取締」一詞的骨幹,一方面詭辯取締比迫害和鎮壓中立,不偏向中共立場,另一方面又以中共謊言灌輸的對法輪功明顯仇視與歧視態度在社群公開表態,認為中共取締打壓法輪功正確。也就是他們立場先定,而後去維護立場編寫條目用詞,這難道不是背離維基中立性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00:01 (UTC)

你們吵得有點「遠」啊

我看你們在這兒吵程序吵了這麼多天了,實在看不下去了。

  1. 你們這麼個吵法,我看什麼結果也吵不出來啊。
  2. 即使吵出結果了,不還是得討論實質問題嗎?那幹嘛不直接討論實質問題呢?
  3. 對以前的共識不滿意,認為自己有更合理的理由,再開討論移動不就行了麼?共識又不是不能改。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直接再開移動討論,把你們認為更合理的理由擺出來不就行了嗎? -- 鐵塔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1:22 (UTC)

閣下有注意到此前的兩個議題討論嗎?一是@Wetrace 指出前次移動所謂共識是非共識,並提出合理理由,那麼如果對方非共識流程成立,管理員是不是應該移動回到所謂共識之前狀態。二是,鄙人已經開了一個移動討論,提出「迫害」法輪功才是最符合事實的用詞,原共識方沒有有效的針對性反駁,多數只是強調共識,而不是針對我的「迫害」理據回復。我認為其反對無效。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6:07 (UTC)
維基好像並沒有方針說,達成共識需要包括哪些特定的人,所以很難論證說流程非法。如果您提出了新的、合理的、有力的理由,而對方又無法反駁,那我認為您是占理的。--鐵塔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1 (UTC)
@铁塔:您好,之前的諸多問題點需要綜合考量,在下幾點整理看法,還請您參見【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指教。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40 (UTC)
我只是提個建議。我是覺得,沒有規定的東西,吵也吵不出什麼來。(除了吵出個新規定來,但是也不能溯及既往。)不如直接討論再改名的事。另外,「鐵塔」只是我的暱稱,我的 ID 是 Ma3r,所以,似乎您是 ping 到了別人……--鐵塔留言2021年7月31日 (六) 05:24 (UTC)
(:)回應Ma3r鐵塔:再改名的討論早就存在了,可能是因為這次討論中間加入了另外的話題,整體看起來實在太長,銜接在一起,以至於我提出的討論再改名的話題也被你忽略了。我提出了使用迫害的理據,反對者並沒有針對我的理據給出合理有效的回應,而多是迴避,一味強調之前被質疑程序流程不合理而達成的所謂共識。他們那個共識跟我提出的新命名嚴格說是兩回事,他們應該且必須針對我的理據提供有效異議。但是沒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29日 :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尤里的1994@悔晚齋 現勞煩反對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論點作出回應,否則本人按照相關指引視沉默即共識,並將此條目更名為「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方沒有回應,那麼就應該視為新共識形成,之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在條目解封之後,將之移動入「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在討論區加以討論。但是,仍然被移動回「取締法輪功」,並被申請保護。此種情況真是令人詫異!支持「取締」者不顧客棧的新討論共識,仍堅持原來被質疑的假共識,阻礙條目修正。我熱切期盼維基有識而無畏的管理員能公正裁決討論並指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29日 (日) 00:38 (UTC)
@诗琳童:對,不要管「程序正義」的事了,不然還多個靶子。不過,提醒一下,「中國共產黨政府」看起來是個並不存在的概念。--鐵塔留言2021年8月29日 (日) 07:24 (UTC)
@Ma3r:中國共產黨政府的使用邏輯早就被中共自證。1949年以前共產黨沒有掌權的時候,已經包括今天中共媒體講述近代史事件時,對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的稱呼經常是「國民黨政府」。那麼,現在的大陸一黨極權,自然可以稱為共產黨政府。況且中國原有的政府並沒有消亡,它還在台灣存在。一個中國兩個不同制度的政府是客觀事實,美國承認一個中國,並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稱呼和概念,這在其英文公約中表述很明白。因為,自古以來中國的各個王朝都可以統稱為中國。中國的概念不是共產黨專有。因此,從事實和邏輯角度,採用中國共產黨政府迫害法輪功是最恰當的界定。因為,台灣的民進黨或者國民黨政府並未迫害法輪功。維基用戶不只是中國大陸用戶使用,更有廣大的海外用戶。條目的標題只需與內容相合,未必就得嚴格照搬國際外交的國名用詞。--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2日 (四) 15:07 (UTC)
俗稱的話,只要大家都明白就行;條目名稱的話,還是得用正式名稱吧?--鐵塔留言2021年9月2日 (四) 16:01 (UTC)
考慮閣下的想法,那麼還是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免去了名稱黨派的分歧,直奔主題。-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00:03 (UTC)
考慮到正式名稱,還是使用「取締法輪功」免去了名稱黨派的分歧,直奔主題。至於「迫害」,違反WP:NPOVWP:NAME。--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02:09 (UTC)
「取締」才是違反WP:NPOV和WP:NAME,完全站在中共政治運動立場。「迫害」的經過,包含了被中共聲稱取締、鎮壓以及升級後的酷刑等迫害手段。請閣下針對我使用迫害的理據有效回應不恰當之處,不要轉移焦點,自說自話。中共一貫搞政治運動製造敵人,先扣帽子,然後用超越法律的手段踐踏人權加以迫害,從文革、到六四鎮壓愛國學生,再到鎮壓迫害沒有政治訴求的修煉人群,這是世界的共識!不是中共謊言可以抹殺的,更不是被中共洗腦的人說沒有迫害就不存在的。維基是面向世界開放,不是中共的話語權展示地。從聯合國到世界大多數非共產極權國家都把法輪功學員視為受迫害群體,這是事實。維基百科如果以中共立場詞彙展示條目,就是維基的污點。關注維基的讀者也會質疑維基存在被中共滲透的問題,閣下你不在意,可是大多數辛苦貢獻維基和喜愛信任維基的用戶朋友在意。因此,維基必須堅守維基的立場,那就是以普世價值為基點衡量真偽,編輯條目,才能真正體現維基的客觀原則。--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1日 (六) 23:03 (UTC)
「鎮壓」已經是最中性的用詞了;「迫害」則實際符合事實面,也應是國際上最普遍使用的詞;「取締」是中國共產黨一家的說法。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12日 (日) 11:53 (UTC)
「取締法輪功」。未見有新共識。--【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09:50 (UTC)
@DreamerBlue 言之有理,既然已在7日公示期內提出有效異議,那是次所謂「共識」作廢並重啓。且重啓至今現在還沒有討論出個結果,那所謂「取締法輪功」顯然並非共識。現在要麽繼續論證取締法輪功或者迫害法輪功哪個為佳,否則建議回退(僅標題)到「對法輪功的鎮壓」並關閉討論,擇日再討。——WMLO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1:03 (UTC)
公示期是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8日,並無人在7日公示期內提出有效異議。請注意BlackShadowG提出的不是「異議」,而是建議。--【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6日 (日) 17:45 (UTC)
你的有效異議指什麼?有異議你認為無效?--Nice-walker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4:37 (UTC)
你在說甚麼?--【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41 (UTC)
相信這投票已足夠證明你們上次投票所謂共識根本就是假共識,在ping了主要編者和放了長時間之後根本就證明支持『取締』不是最多數--Iridium(IX) 2021年10月7日 (四) 07:32 (UTC)

關於所謂結案

  • 同意:是次投票總體而言無共識成立;(-)強烈反對以下內容「
  • 前次討論的程序性問題(如七日內對結果提出異議,應視作有效時間內重啟討論),應視作無效並視作新條目討論成立;
  • 考慮到,關閉討論時對「取締」之總體意見,亦指出前次「取締」結論未在理論上取得多數人之共識。
  • 因此,此條目應移回至「對法輪功的鎮壓」

根據相關討論規則,鑑於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悔晚齋(臆語) 2021年7月1日 (四) 13:21 (UTC)

,而提出反對者未早於或於7.8.,可見部分結案描述明顯是某編者個人意見,不可作為執行理由。--MINQI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3:21 (UTC)

關於所謂「所謂結案」

  • 意見:複製粘貼自管理員通告版之回應。
  • 針對此條目名稱的前次討論總結在2021年7月8日從「取締法輪功事件」更為「對法輪功的取締」,應視作新階段對條目更名的七日公示;
  • 直至7月15日的合法期限內,重對該標題提出意見與反對意見,並再次針對取締、迫害、鎮壓的有效性探究,屬於公示期內允許的正常討論。
  • 然而經三個月的討論後,前次討論中使用的「取締」未得多數共識,且根據相關討論規則:鑑於反對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此三月內亦未得到支持移動方之正面回應,故應視作前次未經合法程序成立的「共識」作廢。
  • 綜上,此取締在理論上亦未得多數人之共識,應先行回退至「對法輪功的鎮壓」。——WMLO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7:09 (UTC)
    您似乎將重複在鎮壓和迫害投票的的票重複計算了。--🎋🎍 2021年12月4日 (六) 05:46 (UTC)

(*)提醒:鎮壓一詞中性,符合方針,鎮壓可以用在香港政府/法國政府鎮壓抗議者,也可以是美國政府鎮壓恐怖分子,屬於中性描述。而使用取締、迫害須有明確共識。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30日 (二) 17: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