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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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鳴世

大明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 山東濟南府新城縣
字號 字茂謙,號敬亭
出生 嘉靖十三年甲午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巴氏,繼娶徐氏
親屬 (子)庭柱(指揮)、庭楨、庭松、耿庭栢(浙江巡撫、吏部尚書)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耿鳴世(1534年—?),字茂謙,號敬亭,山東濟南府新城縣(今桓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進士[1][2],三年授任直隸邢臺縣知縣,任內減稅三分之一;又引水灌溉城西農田。六年升刑部廣西司主事,萬曆二年四月改任廣西道御史,三年巡按陝西,四年二月以病乞歸。五年九月復補山西道御史,六年十二月以寬縱池州府犯人張思道等七人,降一級調外任,或謂南京戶科給事中余懋學疏忤張居正謫為民,歸婺源,會歙縣民與婺源、休寧等五邑爭絲得激變,居正暗中排擠懋學,擬旨索宦族主使甚急,鳴世不從,遂有是貶。七年降調山西蒲州判官,升潞安府推官,十年升禮部精膳司主事,歷員外郎,十一年閏二月升陝西按察司僉事,十三年二月進右參議。

家族[編輯]

曾祖耿水;祖父耿溫,贈太僕寺卿;父耿錞,歲貢生封承德郎禮部精膳司主事。母王氏,贈夫人;繼母劉氏;繼母許氏,俱贈夫人[3]。弟鳴皋、鳴岐,俱為吏目;耿鳴雷,太僕寺卿;鳴岡,拔貢;鳴陽,廩生;鳴鶚。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