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文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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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文暹(1830年—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號瘦梅子江蘇省溧水縣崇賢鄉(今柘塘鎮)地溪村人,清朝進士、官員。[1][2]

生平[編輯]

濮氏先祖於南宋淳祐年間從河南衛輝遷居溧水。濮文暹的父親濮瑗生有四子二女,濮文暹是長子,以下諸弟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是濮文漪、濮文湘。濮文暹補縣學附生,隨父親入選至四川省。因為太平軍攻占金陵省試取消,濮文暹乃更名「文暹」,到北京順天府鄉試,和三弟濮文昶同科中咸豐己未(1859年)舉人,後來又同科中同治乙丑(1865年)進士。此後,濮文暹先在刑部任職,歷任刑部陝西司主事、員外郎,刑部四川司郎中。在刑部任職達十多年,任內「居心平恕,察事精詳」,著有《提牢瑣記》。[1]

光緒九年(1883年),濮文暹獲簡入潼關道堂,後來改授為南陽府知府。濮文暹任南陽府知府前後十多年,其間還曾任開封府知府、彰德府知府。在南陽府任上,濮文暹革除了童生參加府試必須捐錢的制度。他還在南陽府東境的淮河修堤,獲上司曉諭各府縣效仿。濮文暹在南陽府為政有方,獲加封三品官銜,賞戴花翎,升用道員[1]

濮文暹工詩文、擅聲曲,愛讀《紅樓夢》。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與弟弟濮文昶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作題跋。[1]

繼母去世後,濮文暹憂歸,不再任官,擔任府學堂總教習。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到在山東當官的長子濮賢恪的任所居住。宣統元年(1909年)農曆十二月初九,在其處逝世,享年80歲。[1]

著作[編輯]

家庭[編輯]

  • 父:濮瑗,生有四子二女,濮文暹為長子。
  • 二弟:濮文升
  • 三弟:濮文昶
  • 四弟:濮文曦
  • 姊妹:濮文漪
  • 姊妹:濮文湘
  • 長子:濮賢恪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