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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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承秦制,漢朝軍制接近於秦朝。漢軍分為中央軍和地方部隊,中央軍分為北軍南軍

中央[編輯]

北軍是漢軍的精銳部隊,長官是中壘校尉東漢北軍中候),其下是屯騎校尉掌騎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門屯兵,越騎校尉掌越騎,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北軍士兵又稱屯兵。

南軍為守衛皇宮的部隊,長官為衛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宮衛士令北宮衛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宮掖門司馬七人主管宮門守衛。南軍士兵又稱衛士。

首都長安另有守城部隊由城門校尉統領。長安還有非正規軍:執金吾率領的緹騎,負責治安。虎賁中郎將下轄左右僕射、左右陛長率領虎賁郎羽林中郎將下轄羽林監,和騎都尉一起統領羽林騎虎賁羽林都是皇帝的衛隊。光祿勳郎中令)下轄五官左右三個中郎將管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漢初曾組成郎中騎是主力的騎兵部隊,但後來三署郎成為儀仗隊和候補官員的訓練班。

地方[編輯]

地方部隊,各郡由都尉率領,邊郡的邊防軍由長史率領,各王國由中尉率領,侯國率領,邊縣另有障塞尉

戰爭期間派出由將軍率領的臨時編組的作戰部隊。將軍下有長史司馬輔助,部隊分若干,部由部校尉軍司馬率領,部下設曲,曲由軍候率領,曲下有屯長

徵兵[編輯]

漢朝男子如果在地方服兵役,則為材官騎士。騎士遴選的條件是身手敏捷,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材官遴選的條件是只需身手敏捷,沒有家庭財產的限制。材官騎士一般服役2年,其中一年在地方服役,在地方服役時又稱為「常兵」或「郡國兵」,一年到京師服役,則稱為「衛士」。漢光武帝建武七年(公元31年)三月,材官騎士被廢除[1]

漢朝男子如果在邊疆服兵役,則稱為正卒,只需服役1年[1]

注釋[編輯]

  1. ^ 1.0 1.1 论秦汉时期的正卒与材官骑士. 《歷史研究》2015 年第 20154 期 第 54-71 頁. 

參考資料[編輯]

  • 《漢官六種》
  • 《漢書》
  • 《後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