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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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芙蓉(1972年6月),女,山東淄博人,山東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中共十九大代表

生平[編輯]

李芙蓉是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1991年7月參加工作,成為原山東省第一勞教所五大隊工人。後歷任原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現為山東省第二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所政管理科辦事員、科員,四大隊副大隊長、隊長,三大隊隊長等職。2016年,任山東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醫療康復科科長。上任後她提出了「電子康復檔案動態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處方式康復訓練模式」,一年來她所負責的戒毒人員發病率明顯降低,診斷評估合格率提高20%。此外,為鞏固戒治效果,李芙蓉還組織大隊警察開展延伸教育戒治。

2017年6月,李芙蓉當選中共山東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山東省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2017年10月參加中共十九大[1][2]

獎項和榮譽[編輯]

李芙蓉參加工作後先後被評為「淄博市司法行政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全省勞教工作先進個人」、「山東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省勞教戒毒系統『十佳大隊長』」、「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等稱號,截至2017年三次立三等功。

參考文獻[編輯]

  1. ^ 李芙蓉:提康复训练新模式,助力强制戒毒. 澎湃新聞. 2017-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04). 
  2. ^ 李芙蓉:用爱温暖每一名戒毒人员. 中國網. 2017-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