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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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应甲(16世纪—17世纪),叔乙浙江金华[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姜应甲举戊午科浙江乡试[2]崇祯元年(1628年)登进士,授行人,前往楚地祭祀,不收馈赠,监考顺天科场,取录刘侗等十三人[1]。转刑科给事中,弹劾温体仁。当时吏部尚书缺任,张捷提议任命阉党吕纯如,但崇祯帝不准许,张捷依然喋喋不休,姜应甲大骂张捷:“你这样做心思很明显,还敢在皇上面前狡辩!”终于吕纯如不得起用[3],惟后来他因为崇祯帝不听自己的建议辞职。崇祯十五年(1642年)许都起事,姜应甲倾出财产招募兵马抵抗,在孝顺街迎战打退许都部队。

弘光帝继位,姜应甲获征,任给事中,南京失守后归乡;隆武帝即位,召任礼科并加太常少卿,联络温州严关福京清朝军队攻破,有人请他在婺宁庵见清朝官员,他说:“我快要死去见朱大典了。”最后并无前往。后来姜应甲到北山出家为僧,自号法藏,写书直到逝世,年七十六岁[4]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姜应甲,字叔乙,金华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行人,奉命祭楚,至赆不受。分闱顺天,得刘侗等十三人。
  2. ^ 光绪《金华县志·卷六·人物第三》:万历四十六年戊午(举人)……姜应甲……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迁刑科给事中,疏劾温体仁,著直声。会冢宰缺员,张捷欲起阉党吕纯如,上不许,捷犹呶呶不已。应甲叱曰:“捷所举如此,心事可知,还敢于上前纵巧辩耶!”纯如卒不用。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有司敦请就见于婺宁庵。应甲曰:“吾将死见朱大典。”卒不往。后为僧北山,自名法藏。不入城市,发毵毵垂两耳,著书以终,年七十六。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
  • 光绪《金华县志》·卷六·人物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