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海角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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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速补上剧情概要[编辑]

许多影剧、ACG类的条目有个共同的通病,就是非主要演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收视率及花絮(trivia)巨细靡遗的列出,但基本的剧情概要却不够甚至付之缺如。无论是进电影院、或租DVD、随选视讯等,一般人要决定是否看某部片子之前,大多会先看剧情概要,剧情概要写得好才可吸引观众看片子。因此希望条目撰写者尽速补上剧情概要(但请勿从其他地方复制抄袭)。—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4:37 (UTC)[回复]

看完了,顺手补上,欢迎继续修改。--Koika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20:22 (UTC)[回复]

剧情那边改的太过锁琐碎了,地名可以不用写的那么清楚,台北西门町之类的,在剧中根本可有可无。camicase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2:54 (UTC)[回复]

历史考证[编辑]

尽管如此,电影制作上仍不免存在历史考证的疏漏,例如信封上的“台湾恒春郡海角七番地”、“小岛友子様”使用了新字体书写,然而事实上当年应该仍使用旧字体;而地址也阙漏了“高雄州恒春街”。←关于新旧字体,因为并没有提到信封的填写日期,所以我认为应该是没有太大的问题。而阙漏部分,是否可提出未注明州便无法寄达的证据?还有您似乎搞错将恒春郡恒春街的划分搞错了?恒春街是隶属于恒春郡才对喔!Liona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13:48 (UTC)[回复]

从情节设定上来看,信封当然和信是约莫同时写的。错了就认错,以后制作时再注意就好,找借口没意义。我没看过这部电影,但如果有拍到信的内文的话,我相信又会是一个历史考证的疏漏(一个新旧字体以外的问题)。其实从预告片的日语口述听来,情书笔法带着现代味,不过还是等我有机会看这部电影时再来评论。--百楽兎 2008年9月20日 (六) 14:13 (UTC)[回复]
但那个时间点跟新字体引进的时间很接近,所以是该用新字体或旧字体其实是很难讲的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啦!至于您说的笔法问题,我觉得是可以讨论没错,不过这部分我就没有很深入的研究了。有没有拍出字迹我不太清楚,我只记得电影里面有把他写的信念出来就是了。Liona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14:57 (UTC)[回复]
加入“历史考证”是否有违维基“非原创研究”方针?请问是否有相关专家的资料来源?如果只是网民自己的“历史考证”,应该删除—Burningtyger 烧老虎(对话) 2008年9月20日 (六) 20:09 (UTC)[回复]
那好吧。虽然“略字”在终战之前早有使用,信封也不是不能写略字,我们试着相信那位老师写的硬笔字体刚好都是符合新字体标准的略字,也许信文也是,或许还正确使用了現代仮名遣い。--百楽兎 2008年9月20日 (六) 23:36 (UTC)[回复]
若要严格要求的话,地址应该是台湾高雄州恒春郡恒春街海角七番地,当然如果有町跟丁目就更加详细,所以才会觉得阙漏了高雄州跟恒春街,少打一个"跟"字,让您误会了,失敬失敬!依据剧情发展,与导演相关访谈,认为剧中的海角七番地,有可能在恒春街,也可能是满州庄,或是车城庄,实际上或许是该日本教师不想寄回台湾,才写出那样的地址吧!否则依照日本教师的教育程度,应该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才是。--Yukiss6776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6:10 (UTC)[回复]
在此部落格有对“住址”、轮船“高砂丸”和导演史观的相关文章,各位可自行前往讨论:旅的火车头-海角七号观后之我见Burningtyger 烧老虎(对话) 2008年9月24日 (三) 15:25 (UTC)[回复]
他的意见不太正确,事实上日治时代的地址不一定要写全,这点看现在还留存的旧信封就知道了。而且当时有些乡下人非常少,在那种地方正确人名比详细地址重要多了,甚至有些乡下信不是寄到家里的,而是由居民自己平时找时间去邮便局看看有没有信。不过我不清楚恒春当年的情况。另外印象中高砂丸被用来作为复员船好像是在1945年以后,我不太记得了,再查查资料。--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查了查,高砂丸1945年返日途中好像有“顺便”到台湾载运过一些人士,9月就已抵达别府港,当年未再出航。--百楽兎 2008年10月27日 (一) 15:25 (UTC)[回复]

电影《海角七号》的条目已经差不多完善了,我刚加了导演魏德圣的条目,希望大家也能多帮忙补充内容。—Burningtyger 烧老虎(对话) 2008年9月24日 (三) 04:05 (UTC)[回复]


关于片长[编辑]

该片在大陆上映时剪去了部分粗口之类的词语,所以和台湾的片长是不一样的。希望大家可以添加一下。 ~~~ 2009年2月23日 (一) 07:27 (UTC)

关于“大陆禁播”一事[编辑]

首先明确所谓“政治考量导致禁播”的消息来源于民进党,不知民进党如何能耐,可以挖出“中共内部涉台座谈”的消息?更何况大陆方面官方的消息是档期原因“暂缓引进”,所以称《海角七号》被“禁播”是不准确的。所谓“暂缓引进”就是指暂时不会动用官方资金购买版权,和“被禁”完全是两码事。即便是最终“不引进”,也不过意为着没有官方出资购买影院版版权而已,私人仍然可以DVD等方式购买观看。 另外,也希望大家能够注意一下06年两岸合拍的爱情史诗片《云水谣》被扁当局以“历史解读不正确”、“涉嫌统战”的名义禁止赴台拍摄外景和进行艺术交流,这比“暂不引进”似乎更为严重。 真心希望两岸华人能够以大智慧大气魄处理类似的问题。—waltigs (留言) 2008年12月8日 (一) 18:07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条目中的明报新闻,禁播的消息来源是由“传媒报道”,而不是由民进党指出。民进党只是据该新闻认为此是打压。《云水谣》据该条目的资料来源,已有新闻指出当局否认有禁止赴台,同一新闻报导并指责其电影是利用此“政府打压”的指控来达到广告宣传效果。相关讨论请前往该条目。—Burningtyger 烧老虎(对话) 2008年12月8日 (一) 22:32 (UTC)[回复]

评价[编辑]

各报纸社论及论坛版上各种关于《海角七号》的评论(如某日本研究者认为该电影太媚日,《国语日报》日日谈认为该电影有粗口不妥,因为小孩子野很有可能会看等)亦应反映于条目中,但条目迄今仍未提及,这点应予以改进。--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2月15日 (一) 12:53 (UTC)[回复]

台湾市场普遍反应极高评价,显现了本片剧情从台湾社会既有的文化基础,再融合了编导所创造的故事情节,获得台湾民众认同,这样本土化的深耕元素,应被列入条目中。 而剧中故事情节非但无媚日桥段,还让台湾、日本两岸的人,平起平坐的串联起来,铺奏“哈台”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剧情,违背了“大中华”市场的电影情结、长期将日本人铺陈为敌对角色的传统,也让许多长期拥抱中国民族主义者、将日本视为仇敌的人心生不快,这样的事情,也应列入条目中,让大家比较看看各评论者的心态。--User:cosbystudio(留言) 2024年6月3日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