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高以永(?—?),字子修,号荆门浙江省嘉兴府秀水县新丰村(今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祖上为宋朝名将高琼

生平[编辑]

康熙十一年,高以永乡试中举。次年,参加礼部会试,单科夺元(会魁),同年登进士癸丑科三甲。康熙十八年,担任内乡县知县,兼管镇平县淅川县事务。康熙二十七年,升任直隶省安州知州兼新安县事。康熙三十一年,升任户部江西司员外郎,两年后因病去世,死于任上。留有《高户部诗集》。有子高孝本、高孝德,高孝本为进士[1]

高以永曾办公的内乡县衙现为中国境内保存最完好的清代县级官署衙门。而其撰写的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也广为流传[2]

新闻链接[编辑]

习近平给菏泽市县书记念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

参考文献[编辑]

  1. ^ 闫子琦 刘哓明 刘鹏九. 嘉兴高以永与河南内乡县衙. 河南省内乡县衙博物馆. [September 10, 2011]. [永久失效链接]
  2. ^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天下第一衙----内乡县衙的关注. 内乡亲民网. 2011年8月1日 (中文(简体)). [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