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玉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王尔玉考中乙丑科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任江夏知县。同年,江夏人熊廷弼下狱,王尔玉为讨好阉党魏忠贤等,诬陷熊廷弼子在家藏貂裘珍玩,但搜查之后,并未寻获。于是鞭打其子。廷弼长子熊兆珪自杀,兆珪之母喊冤。王尔玉剥去其婢女的衣服,并鞭笞四十下。远近人听后无不表示愤怒[1]。
参考文献[编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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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应公 |
湖广江夏县知县 天启五年(1625年)上任 |
继任: 刘勷 |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王尔玉考中乙丑科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任江夏知县。同年,江夏人熊廷弼下狱,王尔玉为讨好阉党魏忠贤等,诬陷熊廷弼子在家藏貂裘珍玩,但搜查之后,并未寻获。于是鞭打其子。廷弼长子熊兆珪自杀,兆珪之母喊冤。王尔玉剥去其婢女的衣服,并鞭笞四十下。远近人听后无不表示愤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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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应公 |
湖广江夏县知县 天启五年(1625年)上任 |
继任: 刘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