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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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弼(546年—607年8月27日),一作宇文㢸,字公辅南北朝末期至隋朝初年人物,河南郡洛阳人,北魏巨鹿太守直力勤之孙、北周岩州刺史宇文珍之子。

宇文弼博学多通,初为北周礼部上士,奉使邓至及黑水、龙涸诸羌,招降三十余部。北周时奉诏修定《五礼》,转任小吏部、内史都上士。建德五年(576年),从周武帝攻克北齐晋州,以功封武威县公,拜司州总管司录。宣政元年(578年),转任左守庙大夫。征突厥,攻克寿阳,改封安乐县公,授浍州刺史、历任南司州刺史、黄州刺史、南定州刺史。

隋朝开皇年间,封平昌县公,入朝为尚书右丞。奉命安集内附西羌,置盐泽、蒲昌二郡而还,转任尚书左丞。开皇三年(583年),为行军司马,跟随元帅窦荣定在甘州击破突厥。授太仆少卿,转吏部侍郎。开皇九年(589年),为信州道诸军节度,随军平陈,以功拜刑部尚书,领太子虞候率,后出为并州长史。开皇十八年(598年),为元帅汉王府司马,领行军总管,从征辽东高句丽。后历任朔州、代州[1]、吴州总管[2]。后来改任刑部尚书、泉州刺史。

大业三年(607年)转礼部尚书。以才能著称,声望甚重,为隋炀帝所猜忌。七月,隋炀帝至榆林(今内蒙古托克托西南),杨广命人制一可容纳三千人的大帐蓬,招待突厥启民可汗。宇文弼对炀帝好声色、勤远征之举颇为不满,私下跟高颎说:“天元之侈,以今方之,不亦甚乎?”又说:“长城之役,幸非急务。”被人告发,以“诽谤朝政罪”与贺若弼、高颎同时被处死[3],享年六十二岁。。所著辞赋二十余万言,有尚书、孝经注。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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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隋书·卷56》,出自魏徵隋书

参考来源[编辑]

  1. ^ 《隋书·高祖纪下》:〔十九年春正月〕辛丑,以并州总管长史宇文㢸为朔州总管。……〔冬十月〕庚子,以朔州总管宇文㢸为代州总管
  2. ^ 《隋书·高祖纪下》:〔二十年春正月〕癸亥,以代州总管宇文㢸为吴州总管。
  3. ^ 《隋书·炀帝纪上》:丙子,杀光禄大夫贺若弼、礼部尚书宇文㢸、太常卿高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