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 (成化戊戌进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宪

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籍贯 湖广长沙府益阳县民籍
字号 字廷式,号鹿山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正德三年(1508年)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刘宪(?—1508年),字廷式,号鹿山湖广长沙府益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进士。正德初,官至南京刑部侍郎。因刘瑾陷害下狱身死。

生平[编辑]

早年出身国子生,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科湖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进士。初官芜湖县知县,擢监察御史,历升大理左、右寺丞。正德二年(1507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宁夏卫大沙井驿草场火毁粮草,刘宪调查未完,即陞南京刑部右侍郎。当时刘瑾秉政,遣给事中检查各地边储,举发刘宪巡抚任内隐匿草场烧毁之事。刘宪因此被逮,下锦衣卫狱,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死于狱中。刘瑾伏诛后,朝廷察刘宪之忠节,遣官谕祭[1][2]

著作[编辑]

有《鹿山杂集》3卷。

家族[编辑]

曾祖刘旻;祖父刘崇宾;父刘纲[3]

参考[编辑]

  1. ^ 《国朝献征录·卷四十九》:<南京刑部右侍郎刘公宪传>(实录) :南京刑部右侍郎刘宪,字廷式,湖广益阳人。成化戊戌进士。历知县、御史、大理左右寺丞。正德二年升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宁夏卫大沙井驿草场火毁草十四万三千余束,宪行管粮佥事贾时,逮问未结,寻升南京刑部右侍郎。时刘瑾用事,遣给事中阅实边储,以该驿隐匿烧毁,捏称浥烂报,逮宪下锦衣卫狱,责偿纳,遂死狱中,然情罪不相丽,闻者冤之,时正德三年六月。宪为御史时,总阅各道章疏,顾有名。及为寺丞,尝奉命经略边务,募兵数千人,虚糜无用。盖其才美虽若可观,而忠实则不足也。
  2. ^ 清乾隆十三年刻本《益阳县志·卷14》刘宪,字廷式,号鹿山,成化戊戌进士。初令芜湖,发奸摘伏如神。擢御史,升大理寺丞。孝宗时,巡抚宁夏,招募土兵得精锐二万,亲冒矢石奏捷花马池,赐金帛。宁夏人为立生祠。升刑部右侍郎,以忤逆瑾逮系,至死不阿,卒于狱。瑾伏诛,朝廷察其忠节,遣官谕祭。事详本传,见艺文志。(旧在方正志)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