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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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复生(?—1645年6月21日(弘光元年五月己酉)[1]),长卿凤阳府寿州[2]明朝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编辑]

刘复生是天启四年(1624年)的武举人第一名,世袭百户,累迁狼山都司督标副总兵,抓拿永城的叛将刘超[2]弘光帝继位,升任他为阁部中军都督,再晋官上柱国太子太傅、掌管中府事、提督九门军务。刘良佐部下在寿州虐待人民,刘复生用鞭子鞭打那些士兵;其后刘良佐投降清朝过长江,在河上遇上他,招揽他一同投降。它非常愤怒,用座椅掷向刘良佐,刘良佐的部将曹虎在旁刺杀他。母亲方氏、妻子梁氏与弟妇范氏都投水而死[3][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纪第一》:(弘光元年五月)己酉,……降将刘良佐诱杀提督刘复生、总兵章世明江上。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八·列传第十四》:(刘)复生,字长卿,寿州人。天启四年武举第一,世袭百户,累迁狼山都司督标副总兵,禽永城畔将刘超。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八·列传第十四》:安宗立,擢阁部中军左都督,再晋上柱国、太子太傅、掌中府事、提督九门军务,刘良佐兵在寿州虐民,复生挞之,良佐降清过江,遇复生江中,招同降。复生怒,掷以座椅,良左将曹虎从旁刺之死。母方、妻梁与复生弟妇范赴水死。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纪第一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八·列传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