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閩侯惡性撞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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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閩侯惡性撞人事件
日期2014年4月28日 (2014-04-28)
時間11時
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
死亡7[1]
受傷12[1]

2014年福建閩侯惡性撞人事件是發生於2014年4月28日的一起造成多人傷亡的事件。長樂籍男子林建新駕駛汽車在閩侯縣青口鎮附近連續撞人後逃逸,最後被當地警察採取措施控制住。[2]

事件經過[編輯]

2014年4月28日11時,一位37歲的福建省福州市長樂人林建新,因為在與其妻子剛剛離婚不久,因為種種糾紛,導致其產生報復別人的想法。林某便駕駛一輛香檳色雷克薩斯轎車(車牌為閩A SC782),沿着閩侯縣青口鎮的奔馳大道一路行駛並連續撞擊多人,從青口鎮前洋村一直到海峽汽車文化廣場,現場有多人被撞,而後林某又逃逸。

閩侯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立即派出警力,前去處理。多輛警車對肇事車輛進行圍追堵截,最終在尚干鎮奔馳大道和203省道交界處將林建新的車輛攔截下來。然而,林建新並不下車,並以多種手段阻擋警方執法,還用打火機試圖引燃車上裝載的汽油。在警方多次勸導無效的情況下,警方採取了強力措施,將車內的林建新制服,隨後便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3][4] [5]

事件後果[編輯]

由於林建新一路撞擊多部電動車以及路上行人,據統計約有18人被撞,事件也造成多人傷亡。截至29日零時,已經確認有7人死亡,這其中包括3名未成年人;另外還有12人受傷。[1]

受傷者分別被安排在福州市的4家醫院進行搶救,其中包括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福州市第一醫院、第二醫院等。福州市政府的工作人員已趕往上述醫院,慰問傷者,安撫家屬。[6][7]

審判[編輯]

2015年5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殺人罪,判處林建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建新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於2016年6月29日,對林建新執行死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當日對外公佈了這一消息[8]

參見[編輯]

  1. ^ 1.0 1.1 1.2 福州闽侯撞人事件续. 中國新聞網. 2014年4月29日 [2014-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30). 
  2. ^ 福州警方:“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已造成6人死亡 肇事者被拘. 人民網-福建頻道. 2014年4月28日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9日). 
  3. ^ 闽侯发生男子恶性撞人逃逸事件. 福州新聞網. 2014-04-29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4. ^ 福州司机身绑汽油连撞十余人. 搜狐網. 2014年4月28日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5. ^ 闽侯警方快速处置“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 福州新聞網. 2014-04-29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6. ^ 福建闽侯恶性驾车撞人事件. 新華網. 2014-04-28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2). 
  7. ^ 李挺 葉挺周. 福州发生恶性撞人事件. 騰訊. 2014-04-28 [201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9). 
  8. ^ 福建闽侯恶性驾车撞人案罪犯伏法. 鳳凰網,來源:龍華網. 2016-06-29 [2019-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