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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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社會主義(英語:Agrarian socialism)又稱農村社會主義土地社會主義農民社會主義,主張農業財產的社會公有制而非私有制,具體包括對已集體化的農業用地的平均分配,並且帶有去中心化的、無政府主義的、在地化的、重視傳統價值的傾向。

農業社會主義致力於達成農業集體化,而非資本化的農業生產,來回應農民無地可耕和農業人口向都市的大量流動問題。因此,農村社會的生產資料效益的最大化就成了農業社會主義的首要問題,社群、共享和地方公有制也被常常提及。在後蘇聯時期的俄國,農民的組織是建立在高度密集的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賴的關係網絡之上的,所以對僱傭關係需求就大大減少。民族主義也經常摻雜在農村社會主義之中,例如中日戰爭時期的民族主義政治宣傳。

歐洲[編輯]

英國的掘地派[編輯]

掘地派是17世紀英國的新教和異議組織。1649年,傑拉德·溫斯坦利和威廉·埃弗拉德等人從平等派中分裂出來,主張構建小型的、平等的農場社區。溫斯坦利認為,真正的自由仰賴於人對他的勞作和收穫,也就是對土地的利用。[1]

俄國民粹主義傳統與社會革命黨[編輯]

1917年社會主義革命黨選舉海報:紅色標題為「партия соц-рев」(俄語),是社會主義革命黨的縮寫;旗幟上寫着黨的政綱В борьбе обретешь ты право свое(「在鬥爭中,你要奪取你的權利」),地球上的標語是земля и воля(「土地與自由」),表達了黨的農業社會主義意識形態。

1917年二月革命後,社會革命黨與自由黨、社會民主黨和其他社會主義政黨成立了俄羅斯臨時政府[2]同年11月,在俄羅斯制憲會議中贏得多數,而布爾什維克發動了革命,企圖消滅其他政黨並奪取政權,因而爆發了內戰和對非布爾什維克的迫害。

1860至70年代,亞歷山大·赫爾岑和彼得·拉夫羅夫,影響並發起了民粹主義運動。[3]在1880年代經歷了一段衰落和邊緣化之後,關於俄羅斯社會變革的民粹主義/民粹主義學派得到了復興,並被一群被稱為「neonarodniki」(新民粹主義者)的作家和活動家,特別是維克多·切爾諾夫(Viktor Chernov)所徹底改變。他們的主要創新是與馬克思主義重新對話,並將一些關鍵的馬克思主義概念融入他們的思想和實踐。這樣,隨着1890年代俄羅斯的經濟突飛猛進和工業化,他們試圖擴大自己的吸引力,以吸引快速增長的城市勞動力參與他們傳統的以農民為導向的計劃。其目的是擴大「人民」的概念,使其涵蓋社會中所有反對沙皇政權的元素。

黨的綱領既是社會主義的又是民主的;它在俄羅斯農村農民中獲得了很多支持,他們特別支持他們的土地社會化計劃,而不是布爾什維克的土地國有化計劃——在農民佃戶之間分配土地,而不是專制國家管理中的集體化。他們的政策綱領與俄羅斯社會民主工黨——布爾什維克和孟什維克——的不同之處在於它不是正式的馬克思主義者(儘管它的一些理論家認為自己是馬克思主義者);社會革命黨人認為「勞動農民」和工業無產階級都是俄國的革命階級,而布爾什維克認為工業無產階級完全是革命的。俄羅斯的可持續發展理論根據生產資料的所有權來定義階級成員身份,而切爾諾夫和其他社會責任理論家則根據從勞動中提取剩餘價值來定義階級成員身份。在第一個定義中,不僱用僱傭勞動的小農自給農民,作為土地所有者,是小資產階級的成員;根據第二個定義,他們可以歸為所有提供而不是購買勞動力的人,因此可以歸為作為「工人階級」一部分的無產階級。然而,切爾諾夫認為無產階級是「先鋒隊」,農民是革命軍的「主體」。[4]

毛澤東思想與土地均分[編輯]

中國共產黨在建國過程中曾實施了一系列的農業社會主義政策,期間曾提出過著名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口號,力圖推行土地改革,將農田的土地及生產資料無償分發給貧下中農。但在1948年至1953年期間,中國共產黨曾開展過對「農業社會主義」的批判[5]。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曾數次批評農村所流行的農業社會主義,稱其為反動的,落後的[6]。認為其會破壞工商業,在分配土地的問題上主張絕對平均主義。其次,當時的毛澤東認為農民既是土地的私有者亦是勞動者,而農民也不願集體化分到的土地[7],不能推行過大的削弱[8] ,農業社會主義主張對土地的控制權,更主張(中央)權利分散予農民,農業合作化運動對於毛澤東來說也更加困難。

毛澤東思想和傳統馬列主義的關鍵區別也在於農業社會主義。根據其理論,中國革命因當時中國為農業國,工業化水平極低的基本國情而導致模擬俄國城市的工人暴動失敗,轉而鼓動農民起來奪權,在農村建立根據地,進而武裝奪取城市,即「農村包圍城市」。具體實施辦法,一、強調「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黨支部建到連上,實行黨指揮槍,統一思想,整肅異己,形成軍隊效忠於黨的局面。二、發動土地革命劃分農村人口的成分,打倒地主,孤立富農,保護中農,「打土豪、分田地」,強制性再分配地主鄉紳的土地和財產,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來源請求]

另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腳註[編輯]

  1. ^ Campbell 2009,第127–129頁.
  2. ^ Badcock, Sarah. 'We're for the Muzhiks' Party!' Peasant Support for the Socialist Revolutionary Party during 1917. Europe-Asia Studies. 2001, 53 (1): 133–149. JSTOR 826242. S2CID 153536229. doi:10.1080/09668130124440. 
  3. ^ Macfarlane, Leslie J., From Russian Socialism to Soviet Communism, Socialism, Social Ownership and Social Justice, Palgrave Macmillan UK: 142–174, 1998, ISBN 9781349269891, doi:10.1007/978-1-349-26987-7_9 (英語) 
  4. ^ Hildermeier, M., Die Sozialrevolutionäre Partei Russlands. Cologne 1978.
  5. ^ 歐陽軍喜. 再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农业社会主义”问题. 中共黨史研究. 2017-06-27, (4): 44–53 [2022-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5). 
  6. ^ 毛澤東《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 1948-4-1.
  7. ^ 錢理群 《毛澤東時代和後毛澤東時代 上冊》p.53 參見趙樹理:「現時的農民沒有互助合作的積極性,只有個體生產的積極性」
  8. ^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道路 1949-1953

書目[編輯]

  • Campbell, Heather M, The Britannica Guide to Political Science and Social Movements That Changed the Modern World, The Rosen Publishing Group, 2009: 127–129, 2009, ISBN 978-1-61530-062-4 

參閱[編輯]

  • Bissett, Jim, Agrarian Socialism in America: Marx, Jefferson, and Jesus in the Oklahoma Countryside, 1904-1920,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2002 
  • Dejene, Alemneh, Peasants, Agrarian Socialism,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Ethiopia, Westview Press, 1987 
  • Lipset, Seymour, Agrarian Socialism: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 in Saskatchewan : A Study in Political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1 
  • Wilkison, Kyle G., Yeomen, Sharecroppers and Socialists: Plain Folk Protest in Texas, 1870-1914, 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