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存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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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加拿大一位ip用戶的想法

有位來自加拿大的ip(24.86.198.197)用戶向我反應了編輯內容幾乎被回退,還收到一個口氣不好的留言。我看過他的編輯,一些內容有討論的空間,雖然每個人都有回退的權力,不過在大幅度的回退前,留個言討論避免發生誤會。--Jasonzhuocn...._交流 11:50 2006年1月2日 (UTC)

關於清屬日治

台灣屬於清政府,而被割讓給日本作為殖民地,所以應該是清屬時期和日治時期。不過您一定要堅持己見的話,請把中華民國一節改成中華民國治理時期。user:信陵使

是沒錯...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屬於清朝...--68.98.154.196 02:16 2006年11月8日 (UTC)

更何況台灣原本是「割」給不是「租」給日本,後來日本投降也沒還給清政府,因為他已經不存在了.--68.98.154.196 00:47 2006年11月10日 (UTC)

但中國依然存在,清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是歷史的繼承關係。--涓生 01:34 2006年11月10日 (UTC)

台灣現在目前是由中華民國管理,所一使用「治理」,恐怕不太妥當。--Jerrypp772000 23:19 2007年1月29日 (UTC)

歷史傳承的關係如果說是中華文化說的通。一個朝代的滅亡下一個朝代所繼承的不一定是上一個的完整版圖或是完全的文化傳承,所以用父死子繼這個觀念行不通喔--NICK

主權爭議

中華民國無權統治台灣


請看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


1945年美國軍艦載着中國國民黨進入台灣從此開始戰領台灣、澎湖,

去年10月林志昇及二百多位台灣人代表向美國聯邦法院討回台灣主權,

美國聯邦法院最後裁決也勢必決定台灣中國國民黨命運,

由於中國國民黨是由麥帥第一號命令及美國政府提供軍艦帶來台灣,

美國聯邦法院很可能要求美國行政當局出面處理中國國民黨,

將中國國民黨趕出台灣, 送回中國,

中華民國國史館藏麥帥第一號命令,證明蔣介石係  依這個命令來台。「國史館館藏」內容如下:「美  國總統向麥帥指示發佈第一號命令,規定日本投降  及盟國受降事項。」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第1條規  定:「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  的法屬越南境內的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  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從這個命令把台灣和中國及越南並列的事實,

可見台灣和越南一樣,不屬中國。

  蔣介石來台灣是受降,不是統治。中華民國自己 的國史館也說,「麥帥第1號令,由杜魯門總統交給麥 克阿瑟,規定日本投降、盟國受降事項」,所以,中 國、美國、英國、蘇聯等同盟國,是去受降而已,不 是去接收領土主權。否則,滿洲、北韓是由蘇俄受 降,應該是蘇俄的。南韓、日本由美國受降,應該是 美國的。而且,麥帥第一號命令有這一段:在中國、 台灣,北越的日本軍,應該向蔣委員長投降,這個命 令,將台灣和中國分開來寫,可見台灣是台灣,中國 是中國,同盟國也承認。所以,若受降就是歸還,越 南應該歸屬中國才對,因為我們知道,在這個命令 中,也派中國去越南受降。


麥帥一號令授權受降無權統治 IV.蔣介石接受了麥帥的這個命令,並且承認台灣、中  國是兩個國家,明白寫在他自己發出的「中國戰區  最高統帥命令第一號」。蔣介石的這個命令,上面  這樣寫:「根據日本降書及聯合國最高統帥對日本  帝國所下的第一號命令,茲對中國戰區內中華民國  (遼寧、吉林、黑龍江3省除外)台灣及越南北緯16度  以北地區之日本陸、海、空,軍,頒佈本命令」。  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特級上將 蔣中正。   可見,蔣介石接受了麥克阿瑟的第一號命令。蔣 介石不但接受了麥克阿瑟的第一號命令,他發出的命 令也將台灣、越南、中華民國分開寫,表示,中國戰 區內有三個國家。顯然蔣介石也承認,中華民國是中 華民國,台灣是台灣,越南是越南。既然同盟國、麥 克阿瑟和蔣介石,都將台灣和中華民國分開。表示全 世界都承認,台灣和中華民國不是同一個國家,所 以,在開羅會議前,才有中美瓜分台灣的秘密協定, 所以,波茨坦宣言第8條只界定日本戰後領土,所以, 三藩市和約才會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不給中國。



沒有台灣主權爭議的背景資料呢. --Yau 17:43 2006年6月1日 (UTC)

樓上的朋友.你的問題存在一個非常大的錯誤. 目前,台灣不存在主權爭議問題.只有台灣的地位問題.也就是指台灣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行政省.而在台灣的政黨不這麼認為.

世界上有重大影響力的國家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美國,英國,俄羅斯,法國,德國,日本........都是如此. 如果有朋友認為"世界上有重大影響力的國家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美國,英國,俄羅斯,法國,德國,日本........都是如此."這一句有問題的話,請在這裏給我具體的範例.謝謝.

--Shanshui 03:57 2006年9月25日 (UTC)


台灣是個獨立的國家,無論他叫"台灣"或是"中華民國"。無論他是不是被受承認,4樣要素中,我們具備3種,有爭議的是"主權"。獨立的主權我們有,但是被人家接受的卻很少。這是事實~

他是個"民主"國家,只是不為其他國家所接受~如此而已。Andychay2 16:56 2006年9月25日 (UTC)

台灣並不排外ok,我們排斥的是一副祖國老大心態的霸權共產中國...台灣並不屬於中國,雖然同文同種

--211.76.146.16 07:07 2006年4月9日 (UTC)我是台灣人非中國製造

支持台灣獨立,前提是台灣把蔣介石用法幣和金元券換走的白銀都還回來,台灣故宮把從北京故宮搶走的寶貝都送回來,拿了我們的給我們交出來,吃了我們的給我們吐出來。這樣也是一種中立,因為台灣確實從大陸拿了太多好處了--被紅色CHINA包圍的青天白日旗

不只如此,我們也拿走相當純正的中華文化精華。反正這些東西經過文革會變成什麼樣子也不知道,不如就讓我們拿走吧--有意義的投資稱為遠見


支持台灣把官方語言定為"客家話"和日語,支持台灣取消中華民國國號改元"台灣民國",支持台灣將和服定為官方禮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被紅色CHINA包圍的青天白日旗

上面的"被紅色CHINA包圍的青天白日旗"這位大大,我覺得你說的有錯,第1"蔣介石用法幣和金元券換走的白銀都還回來"這件事那是中華民國還在大陸的時候所以還回去的還是中華民國,而且你還在用白銀當貨幣唷?,第2"台灣故宮把從北京故宮搶走的寶貝都送回來"請記得一件事在對日抗戰的時候,國民政府為了保護中國文物(紫禁城的文物就是現在的故宮)把文物分成四路藏起來(應該是四路,有研究的可以去查查),當抗戰結束後,理所當然文物要送回原處,但...天殺的共產黨發動內戰以致於國民政府無法把文物送回原處,後來國民政府敗了後,當然連同一些財物,文物一起遷到台灣,當然沒帶走的部份就被你們收走了,因此我們可沒義務要把這些文物送還你們,因為保護文物的是我們!破壞文物的是你們!還有至從兩岸分治後,我們可從沒拿你們的一分一毫,剩至連好處都沒有!無名小卒 15:46 2007年7月21日 (UTC)

在主權問題上從來沒有任何商討和讓步的餘地

各位朋友:

我不同意樓上的觀點,禁止台灣獨立是無條件的,台灣的獨立是絕對絕對不允許的,"統一" is NOT IF BUT WHEN,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全體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此乃大是大非的原則,從來沒有任何商討和讓步的餘地,這是常識.

可笑的是,就有"台獨"死硬分子總是在那裏一廂情願的做夢建什麼ROT,包括李登輝這個吃裏扒外的"右翼日本人"的走狗.李登輝蘇進強之流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真要問問,難道你們TMD是孫猴子是從阿里山石頭裏蹦出來的? 說回來,那阿里山還是中國台灣省的阿里山.

民進黨四天王陳水扁呂秀蓮謝長廷蘇貞昌,只要是查的清楚的,哪個不是福建省人的後裔? 如果你非要數典忘祖,一意孤行地分裂國家,那好,民族大義的課我也懶的給你上了,只想問一句,你有"獨立"的實力嗎? 你美國乾爹的獨立可是打出來的,你有這個實力打嗎? 指望你美國乾爹幫忙那也是做夢!更別忘了,很多台灣軍隊官兵也是堅決反對台灣獨立的.

"台獨"分子蘇進強竟然到靖國神社參拜,簡直是認賊做父,無恥到了極點,充分暴露了"台獨"分子的醜惡,這種人渣真是不知道用什麼話來形容,沒有文字合適,太可恥太惡劣了.

我有不少台灣朋友,各方面都很好,我也知道蘇進強之流的敗類在台灣是少數,儘管不少人對大陸目前的情況和某些做法確實有不同見解甚至是反感,我可以理解,等將來大陸經濟政治狀況發展到一定階段,我相信,統一水到渠成,兩岸一家,一國一制(不是兩制),共同發展,叫中華共和國也好,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好,叫中華民國也不錯(畢竟是孫中山建立的,兩岸都容易接受),這才是皆大歡喜,有誰不樂見?

--Panfan|Panfan|Panfan

這位仁兄,不知道你的言論對於建設條目有什麼幫助。Zhuhui 00:36 2007年2月2日 (UTC)

我想,看到Panfan這位仁兄所發表的文章,就能了解所有希望台灣獨立的朋友是怎麼想的,照panfan大哥說的,台灣人在日本人這些賊人的統治之下,台灣的發展應該很慢,但是,事實卻是剛好相反,台灣發展不但沒有停下,反而發展到比當時的「祖國」還進步,子非台灣人,焉知台灣人之意?對乎?我是台灣人,我可以告訴你,我可以告訴你,我可以告訴你台灣人在想什麼,我可以告訴你台灣人在想什麼,看到panfan大哥的文章,我可不敢承認一個隨隨便便就在網絡上罵別人,不,是污辱兩千兩百六十萬人是人渣的人跟我們是同一個國家,同一個(祖國)出身的。

另外,汝所言實非為實也,『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全體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那請問樓上的仁兄,『你的』祖國放棄了差不多兩個台灣大的領土,這又是怎麼回事?還是說『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全體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這句話,只對一個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只對一個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受到日本『賊國』統治五十年,發展卻比大部分『祖國』領土還進步的小島有效嗎?

錯誤:必須指定影像於第一行。

中華民國

我覺得現在還有人用血統論來決定誰應該回哪一個祖國是很奇怪的事情。是,我們的祖先是從大陸過來,所以呢?美國人的祖先從歐洲過去,並不代表他們的祖國就是英國、法國、德國等等,這是一個國家認同的問題,或著如果你要用領土佔領的方式來算的話,也可以說當年你們大陸人自己不爭氣沒辦法把我們打下來,誰說我們沒有流血爭取自己的利益的(就像當年英國沒有把美國的獨立鎮壓下來一樣,你看英國人現在還有在呼籲美國人回祖國懷抱嗎?)。很多老一倍的不希望台灣獨立,是因為台灣的政治操弄(因為想要成立台灣國,不承認中華民國,讓很多人不能接受),以及有些從小在大陸長大有思鄉知情。

台灣當然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拜託~~我從小到大唱的國歌就跟對岸不一樣了),這是不爭卻因為政治的奇怪現象所以不能明目張膽的說出來。有一點遠見的政治家都知道,這不是他們這一帶就能完全解決的,需要時間。


如果同文同種, 就應該被歸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 那新加坡. 韓國. 日本, 是不是幾萬年前也是中國的一部分? — 09:04 2007年4月14日 (UTC)


寒啊,前面那個Panfan還真是丟人誒~不過他也很明確的表達了一點,就是大陸人是不可能接受台灣獨立的。台灣接受的教育一直就是台灣與中國是兩個國家,可是我們也一直接受台灣與大陸同屬中國。共產黨也絕對不會允許台灣獨立的~因為你們太親日和親美,你們獨立出去對整個海岸都是很大的威脅。這就是從軍事上或者說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考慮最直接的原因。所以,一旦你們宣佈獨立,那麼戰爭一定會發生。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不過從一個大陸人的角度我也可以很明確地告訴諸位台灣的同胞。一旦戰爭發生,大陸人是絕對不會有反對意見的。沒有辦法,多年的教育根深蒂固這一想法,就像你們無法接受回到中國這樣的說法。74.52.18.74 2007年5月19日 (六) 17:10 (UTC)


樓上的,目前大多數台灣人從小並不是接受「台灣和大陸是不同的兩個國家」這種教育。台灣人從前接受的教育是強調「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的主權,中共不是正統」,並不反對台灣是中國的一省這個說法。大約六、七年以前,中學地理課本裏面還有大半篇幅介紹大陸各省的情形。台灣人不願意被當作中國的一省,是近年來「本土意識」高漲後,愈來愈普遍的情形。個人認為台灣的教育會特別強調「民主」、「主權在民」的價值,給予人民關於民主的美好願景。因此目前大多數人已經不能認同一黨專制,沒有集會結社和言論的自由,認為那是不進步國家的表徵。 而且一個人受怎樣的教育並不見得就會被塑造成那樣的思想。台灣鼓吹台獨的那些人,從小還不是讀 「大中國」思想的課本,但是他們自己長大後會有自己的想法。 218.161.2.198 2007年6月29日 (五) 20:54 (UTC)


中國自周以來 皆奉蓬萊為仙島 於秦之時 更遣使朝貢 而後亂世至 民皆忘其先秦時遣使朝貢 卻訛傳乃求取仙丹 此數典忘祖矣 蓬萊者既為仙島 其有仙者居於其山 仙者乃天子之上 居蓬萊而治中原也 故中國實為蓬萊自古不可分割的固有領土也 蓬萊今何在 台灣是也 雖仙人已去 徒留空山 然中國乃為台灣之固有領土實為不爭之事實 今炎黃之不肖子孫 竟僭越而稱台灣為其領土 其居心尚可議 惟其罪不可赦 如子弒父 臣弒君 亂常綱 壞道德 謹望其知過能改 尊台灣以中原諸民之主 奉台灣為炎黃子孫之君 攘僭越稱王之共夷 滅數典忘祖之共賊 尊王攘夷 振蓬萊治世之威 興炎黃子孫之福 Kuntakerwiki 2007年7月11日 (三) 13:49 (UTC)

上面的大大讓我很無言,但是上面是以台灣為中心的領土論嗎??(文言文..有點不確定..)回歸正題先討論為什麼台灣要獨立?就為了兩個字"尊嚴",在國際上沒地位,又不停的被大陸打壓,你知道嗎!國家就像是一個人一樣,他需要生存,他需要空間,他需要被尊重,你知道有句話是這樣講"狗急跳牆"(後面還有..還是前面..忘了,但這句話就夠了)台灣就像被逼急了的人,你知道嗎!人被逼急會怎樣!當然是看誰逼他的他就殺誰阿!記住!大陸一味的對臺灣統戰但是我們不願意被你們統治阿!臺獨只是一個開端,未來會有怎樣的反撲,我也不曉得,我只希望雙方在彼此尊重下來討論統一的大業,而不是一味"你生來就是我們的"來對臺灣叫囂!這是不智的!你說台灣有獨立的"實力"嗎!我只能說妳太小看"人"這種動物了,你別忘了孫子曾說一國之戰力來自於全國人民的戰鬥意志,而非武器等等之類的(我自己翻的),而這句話被應驗在以色列,大家都知道六日戰爭吧!以一個以色列打敗了在周圍的阿拉伯國家,所以實力不是用人多,不是用武力來講的!我不相信兩千三百萬的人遇到生命危險時他們不會跟你們拼命!除非他們對臺灣沒有情感!至於輸贏那得看誰的意志高囉!是想把台灣納入版圖高呢?還是生命受到危險高呢?毋自由,毋寧死!當然我是希望統一的,但是我不想被那些自大狂妄厚顏無恥的大陸人加上共慘黨人來統治!無名小卒 2007年7月21日 18:00 (UTC)

我不贊同台灣和大陸統一,因為毫無理由。如果大家把祖先的問題大肆炒作,那也請大家讓英國統一美國和加拿大,要不然全世界統一算了!幾乎每一個在美國和加拿大的白人都從歐洲移民來,而幾乎在台灣的和人都自福建廣東來,但是大家要美國和英國統一嗎?如果沒有,那台灣和大陸有統一的必要嗎?甚至英國還很高興的讓加拿大獨立!!!—Langdon 2007年8月8日 (三) 23:29 (UTC)i7114080

對於上面不贊同統一我尊重他的想法,但是統一的本質不只是祖先的問題,是一個更嚴肅的問題,攸關華人是能否能興盛的問題,如果統一是因為祖先問題的話那就太天真了,如果你覺得大陸是因為台灣人的祖先都在大陸才來統一台灣的話那就太簡單了,還有美國為什麼能從英國統治中獨立,因為戰爭,因為獨立戰爭,除非大陸和台灣也來個獨立戰爭,要不然我認為你拿英國和美國的例子來比喻大陸和臺灣是可笑的!無名小卒 2007年8月11日 13:37(UTC)

我尊重樓上的說法, 但我要說的更加嚴肅一千倍的問題... 世界有那一條法律規定, 用同樣語言就是同一國人? 更何況兩岸一個簡體一個正體 世界有那一個國家是同一國, 但他們的人民卻持兩種國家的護照? 且兩個國名 兩個領袖 同一國國家卻有兩種國家的身份證? 甚至兩個國棋? 甚至其中一個還用一千發飛彈對自己領土內的人民威脅要屠殺他? 人類自二次大戰以後, 多數國家的獨立, 多採用當地人民自行投票決定 既然貴國(中國)人民總說我台灣人喜歡當中國人, 何不做個台灣人民投票, 看台灣人想不想統一? 想不想做中國人? 為什麼台灣人那麼反感你們中國? 為什麼香港人看貶你們內地 甚至走上街頭抗議六四屠殺 不給香港民主? 為什麼海外西藏人那麼恨你? 為什麼西方國家認為台灣是民主而你們是獨裁? 就憑李登輝? 布希? 香港民主派? 西藏獨立人士? 新疆獨立人士? 就憑他們嗎? 自己去想想, 為什麼世界各國都不用共產治! 請不要說別人可笑, 更多例子證明你更可笑 加拿大的獨立於英國並沒有經過戰爭, 多的是沒經過戰爭的獨立國, 二戰後多數獨立國家都沒經過戰爭, 都是用民主投票(共產獨裁國不懂什麼是民主投票是很正常的) 台灣和中國早已經過八二三炮戰分治兩邊, 天經地義 只是你們始終不認罷了... 台灣沒有一面五猩國旗, 台灣沒有人的身份證是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中國人持中共護照無法入台灣, 中國用簡體字台灣用正體字, 中國在台灣的內政, 外交, 軍事上皆無任何插手的權力, 這就是事實, 休想否認. 兩岸是同一國??? 是只要你看到的土地的都跟你是同一國嗎? 連根本無法到的地方也算? 照你這種說法, 火星人跟你們中國人也是同一國人了, 哈哈

!User:反對中國六四屠殺的有良心的人 2007年8月24日 13:37(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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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名稱

明明臺灣是標準寫法,卻以臺灣作為主要條目名稱?是不是不符合命名常規?--Droxiang 19:53 2007年1月19日 (UTC)

事實上,臺字=臺字,只不過臺比較多人通用, 跟〔一〕一樣,一樣是一,你寫字不會寫(壹)吧?--TIP黨員 Jou 07:34 2007年2月23日 (UTC)
這點我覺得可以在條目開頭加上一小段說明--EIGHTS 05:24 2007年2月28日 (UTC)
「臺灣」是比較正式的寫法,為什麼不用臺灣而用臺灣?建議使用「臺灣」二字。—今古庸龍 2007年5月24日 (四) 16:02 (UTC)
建議把所有與「臺灣」相關(包括臺北、臺中、臺南、臺東)統一採用「臺」字寫法,因「臺」字才是標準寫法,而「臺」實際上是簡化字125.225.179.128 2007年6月24日 (日) 02:58 (UTC)

看到這個我很想笑"臺"與"臺"不無差別,一個是俗體字,一個是正體字,不是繁體和簡體的差別(非常重要!)俗體字早在中共推行簡化文字時就有了!不過用"臺"字我是覺得比較"正式"因為"臺"是為了書寫方便而誕生的!無名小卒 2007年7月21日 02:58

請教一下,"臺"這個字有沒有可能是因為舊時臺灣的簡稱? 比如說,福建簡稱"閩"?在下認為,不管是臺灣或是臺灣都已經能使大部分的人接受,這樣就夠了;況且,"臺"字並非一個錯字。 !CNNPress 2007年9月13日 06:43 (CST)

在百科全書下希望使用最標準的寫法--61.228.38.81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06:26 (UTC)

支持使用「臺」,以此凸顯出百科全書的專業性,尤其不能給略懂臺灣的人留下似是而非的印象。231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8:31 (UTC)

事實上,無論是生活在臺灣島的人,還是生活在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乃至海外的華人,我覺得在關於地名的標準寫法上,應該尊重該地人民的意願,自然簡體字的寫法「臺灣」已經獲得普遍認同,但是繁體字(正體字)的寫法,王在各大臺灣網站、BBS等媒體上看到的,都是「{臺灣}」。所以我覺得繁體字的寫法應該是「{臺灣}」。Imus (GMT+08:00)

支持使用「臺」。雖然我手寫會使用「臺灣」「臺北」,但實際上政府仍標示以「臺灣」為主。不信的人自己去查中華民國教育部的電子辭典,僅收錄「臺灣」而已。--MingRay(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16:24 (UTC)

雖然「臺灣」的簡化寫法已經在臺灣比較普遍,但並改變不了正體字當中應該為「臺」的事實。否則當初「繁體字」改名為「正體字」也不成立,因為多數人還是稱其為「繁體字」「Broceanz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4:22 (UTC)

我也支持使用「臺」。「台」字嚴格來說只有兩個讀音。一個讀音是「ㄊㄞ」(第一聲),還有一個是「|ˊ」(第二聲)。「台州」(讀作ㄊㄞ,第一聲)是浙江地名,「台」讀「|ˊ」時是「我」的意思(用於文言文)。「臺」才是「臺灣」一詞的正體字寫法,請參考中華民國教育部的《異體字字典》關於「台」的條目。 鏈接: 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lda/lda03391.htm 亦可參考中華民國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國語辭典簡編本》。 希望維基百科馬上改正這個錯誤。用「臺」而不「台」,差別很重要呢,不容忽視!用「台灣」為「臺灣」是一種濫用。真讓人不耐煩、失望。

MEAH 留言 2010年3月13號 16:12 (CET)

台灣歸屬問題

我認為台灣省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現在大多數國家已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由於維基百科保持中立,我認為應該將「中華民國」刪去,改為「自1949年名義歸屬中央人民政府,現由台灣各政黨聯合治理。「更好--山中隱士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18:20 (UTC)山中隱士

「國家」項條目名稱違反了雙方法律,屬於非法。如:「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則以「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來稱呼海峽兩岸。」。台灣應歸為「地區:台灣地區」。請你們更改!塵世風雲 (留言) 2010年6月14日 (一) 10:15 (UTC)

關於台灣隸屬中華民國是無庸置疑,但台灣也不是個國家名稱,而是屬於俗稱的說法(就像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通稱北韓),但省級區域規劃在雙方憲法中自表述,因此中華民國有台灣省行政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也有台灣省,中立的寫法就是兩邊都列出供大家參考,也可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存檔/2007年10月#對維基百科的抗議 ,至於表列項目有"國家"也是挺怪的,不管是區域西西里島或是島國馬達加斯加日本,都沒有類似表列,因此會考慮修改此部分。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0年6月17日 (四) 07:04 (UTC)
(=)中立*已修正取消列表的國家通稱項目,否則本條目應將合併於中華民國,亦或者在中華民國加入通稱台灣即可。—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7日 (六) 00:54 (UTC)

聯合國以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中央政府,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為什麼維基百科不採納這一事實?甚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隻字不提?121.237.15.125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5:31 (UTC)

請參考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Kolyma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3:49 (UTC)
主權歸屬問題請參見台灣問題,台灣屬於行政區域,兩國皆有所規劃,請參見台灣省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0年6月29日 (二) 01:17 (UTC)

個人覺得在臺灣主權歸屬仍有爭議的情況下在維基百科至少應註明爭議存在而不是象現在這樣寫明主權。(已修改使之更具中立性)Zhailingzy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2:55 (UTC)

內容完善的方式

由於這是地理性質的條目,我強烈建議採用「」十樣皆不可或缺的切入角度依序撰寫,使整篇內容架構明確,避免過多的分支,頂多加個文化或是歷史(其實就是政)--Droxiang 19:53 2007年1月19日 (UTC)

這個如果是地理條目,不知道為什麼充滿了政治議題--EIGHTS 05:21 2007年2月28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

關於台灣體育

Andychay2 朋友,關於下面這句話,我談談我的看法。

由於,中國在國際場合上不斷施壓的結果,至今台灣多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1。文法上,「由於」後面的逗號以及「結果」二字似顯多餘。建議改成:

由於中國在國際場合上不斷施壓,至今台灣多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2。「至今」是從哪裏至今呢?從「中華台北」的條目看,50、60年代,台灣的運動員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參賽的。至少應該改成「現在」:

由於中國在國際場合上不斷施壓,現在台灣多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3。「國際場合上不斷施壓」的說法太模糊。從「中華台北」這個條目看:

1989年4月6日,當時「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何振梁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李慶華簽署協議,內容如下:「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主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手冊、寄發之信函、製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中華台北」的名稱和這個協議是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的。而與「施壓」的因果關係並不是很直接。如果讀者有興趣了解協議是否是在一方壓力下簽署的、不平等的,應該由讀者根據事實自行判斷。 我之前的修改確實不是很好,我也不很滿意。經過思考,建議改成:

由於「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之間的協議,現在台灣多以「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希望繼續探討。Zhuhui 16:16 2007年2月2日 (UTC)

有關 1945 年的部份

有點把各種事情混在一起講,228 事件是 228 事件,白色恐怖時代是白色恐怖時代,台獨是台獨,可是由條目的描述來看,卻是全部混在一起,今天很多人把事情混在一起看,但當年各事件卻不是這樣子的,條目這樣編寫,實在有欠妥當。--EIGHTS 05:13 2007年2月28日 (UTC)

此條目的圖片要加強

台灣的自然環境很不錯,為何此條目在圖片上這麼弱?應該少而精的加入幾張賞心悅目的台灣自然風景照(當然是自由版權的)。現在的幾張圖片(地圖除外),都不太充分地反映台灣的特色。--Hawyih 2007年5月16日 (三) 00:02 (UTC)

  • 就我看到的版本,像這張「台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的二二八和平紀念碑」放的極為唐突,因為在他之前是一系列的地圖或空照。台灣生態部分,「梅花鹿」跟「鮭魚」都挑的不錯,但是能有「知名的留鳥」或是能顯示「海島特色的生物」也很好。文化與傳統部分,「旗津天后宮的燈飾」嚴格來說是沒有重點的圖片。經濟部分,我要不客氣的說,TP101跟台灣經濟有什麼深遠關係了?那比較像建築奇觀(而且造型很沒品味),圖說也只有強調是最高;經濟部分應該可以用「農業名產或水果」以及「加工區鳥瞰」之類,如果有「重工業」代表的圖片也非常好,「臺灣銀行」的代表圖片也可以考慮。交通部分,鐵路,放了一個國外製的火車頭「台灣高鐵700T型列車」好像也缺乏代表性。體育部分,我寧願看一個「著名臺灣人運動員」也不要看「台北小巨蛋」的圖片。都是一時直覺到的批評,如果不太客氣的地方請多包涵。—尾巴 2007年7月18日 (三) 13:16 (UTC)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小調整:第一段的註解

「臺」「台」二字並非正異體關係,因台字除作為臺字之簡化字外,還有諸如「台端」等用法,是不與「臺」字相通的。 (「臺灣」一辭應使用「臺」字。)Candy79729 2007年7月29日 (日) 03:21 (UTC)

第三次優良條目侯選

古代台灣名稱

有些沒有寫到,先在這邊紀錄一下。—alicekey 2007年9月2日 (日) 04:11 (UTC)

關於 Formosa 一詞,在下想先問問眾人的意見,再着手修改: Formosa 這個葡萄牙文源自拉丁文 "formosus",就是 "美"。 或許將這個含意加進去,可以更深入的解釋為什麼葡萄牙文中的 formosa 是美麗的意思。 -CNNPress 2007年9月13日 07:11 (CST)

關於頁首列表

該列表比較適合放在中華民國條目--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9月5日 (三) 11:20 (UTC)

那份列表是我很辛苦加上去的,是參考蘇格蘭條目,並非用國家列表,而且內容都是參照地理性列表,去除國家性的內容,這份列表很重要,即使像台北市這種"地方"也有此列表,如有需刪增項目,還請告知(或自行增修)—吟遊詩人安可 2007年9月9日 (日) 04:45 (UTC)

首段

首段,作為全文的概覽實在太短了,請不要把日文版的風氣帶到這裏來。--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9月5日 (三) 13:23 (UTC)

  • 另外提一下我的台灣條目擴充感想,一開始看到台灣條目的歷史部分時,不禁搖頭覺得過於簡短,尤其是領台時期,簡直全都再描述民主運動,比教科書提到那簡短台灣歷史還短少缺乏,於是開始着手擴充。那時候823砲戰紀念剛過,電視台都在播放類似紀錄片,所以首先增加台海戰事簡介,不過多虧了主條目國共內戰內容不少,所以在輔佐一些參考資料就完成了。後來我陸續把印象中有的台灣歷史,從葡萄牙人發現台灣,荷蘭人殖民事蹟,明鄭時期治理,清治發生的叛亂與泉彰械鬥,日治情況,台海戰役,台灣經濟起飛,重要的事件我想都有提及,2000年之後重要事件,大選、SARS、小三通、倒扁運動...每年都有提一件重要事件,當然原本的民主運動內容都保留下來了,新紀元也才走過7年,因為我本身也不是學歷史的,如果有遺漏哪些重要事件,還請大家能提出缺少重要的史料部份(或關鍵字)。像最近我看了大話新聞有提到日治時期八田與一治水有大功,最近會添加上去(大約會有1~3句),而日本人壞的一面應該會添增上去(如:剝削糖業與濫砍檜木)。—吟遊詩人安可 2007年9月9日 (日) 15:31 (UTC)
    • 關於閣下此段的最後一句話,在下其實了解您的本意。 是否能夠建議您改成 "而該時期日本在統治台灣的缺失一面應該會添增上去(如:剝削糖業與濫砍檜木)"? 在下的建議,僅供您的參考。 -)。—CNNPress 2007年9月13日 06:53 (CST)

首段也不該搞得這麼複雜。甲乙丙丁的,好像在考驗閱讀者的邏輯。所以我把這部分移到後面去了。—Orion留言 2007年9月14日 (五) 18:00 (UTC)

而且老實說,台灣定義裏面的第三種包括金門馬祖那種定義,我沒見過,不知道出處為何?如果一講到金馬,都是台澎金馬並稱,沒聽過台灣還包括金馬兩島的。請舉出實際的出處,不然我可能會刪掉,請見諒。還有甲乙丙丁那部分,個人也覺得殊屬無謂,只是考驗讀者的理解力而已,可以用更簡化的語句說清楚。—Orion留言 2007年9月14日 (五) 18:07 (UTC)

請考慮清楚再下筆

老實說這篇內容很多地方都沒有出處,不知來源為何,根本違反可查證的方針。例如最明顯的一次錯誤更動:把「事實上全島人口九成皆集中西部平原」改成「事實上全島人口九成皆集中在西部嘉南平原與宜蘭平原」,我不知道這是誰的發明,因為不可能有任何一本書會這樣寫,這是很明顯違反常識的錯誤。我剛剛改掉了。—Orion留言 2007年9月13日 (四) 11:59 (UTC)

我所有內容"幾乎"取自於這條目的相關主條目,所以如果有問題應該就是主條目出了問題(...哈,很不負責任的說法),但很高興有人會雞蛋裏幫我挑骨頭,這段話因為是邏輯性錯誤,所以很難發現呢,還希望能一起找出來。 —吟遊詩人安可 2007年9月17日 (一) 14:14 (UTC)

以我的理解,這是事實性錯誤,不是邏輯錯誤。我解釋一下:嘉南平原算是台灣人口移出區,沒落已久。宜蘭平原人口可能只抵的上一個板橋市(可能還不到,我懶得查)。台灣絕大多數人口集中在台北與高雄,這兩個地區都在台灣西部。嘉南平原人口集中,那可能是百年前的事了。—Orion留言 2007年9月19日 (三) 15:59 (UTC)

==我可不可以愛台灣?=={indiscussion|08} 總不能強愛吧?我想了解台灣移民史,台灣人的開台先祖什麼時候什麼時候到台灣的浪潮,能不能在條目中補充呢?聽說廣東話更多接近唐朝話,閩南話更多接近晉朝話,還有客家話似乎也是,是否如此? ——雙龍會 2007年10月17日 (三) 15:05 (UTC)

原來覺得台灣人很好的保存了中國文化,所以想到台灣人會有一種親切感。今天沒事來突然看到條目上說「台灣至2007年8月總人口約有2292萬,閩南人佔多數,其他尚有客家人、原住民、外省籍人士等。文字官訂為繁體中文,語言主要有漢藏、南島兩種語系,日語與英語亦常用。」,語言主要有漢藏、南島兩種語系,日語與英語亦常用,原來在蠻夷化? 蠻夷化的台灣,滾我遠點。 ——雙龍會 2007年10月30日 (二) 15:23 (UTC)

請看過台灣歷史這個條目後再下結論,謝謝。-Unimatriz 2007年10月30日 (二) 18:12 (UTC)
雙龍會這人己遭永久封禁,毌需回文。 中輟生 2007年12月17日 (一) 16:34 (UTC)


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國自古以來就主張大同思想。台灣語言種類較多,不能說其所謂的蠻夷劃。是由其複雜的歷史和地理條件構成的。所以請不要說蠻夷劃。-「讓我遊戲」

關於條目合併

在台灣條目中已有詳細闡述台灣本島地理方面的議題,除非有所區分,不然我認為此條目是有些多餘。 —B'z (留言) 2007年12月27日 (四) 01:12 (UTC)

我反對.如果仔細看台灣的條目,其實他包含很多跟地理位置其實不是很有直接關係的內容.Underover (留言) 2007年12月28日 (五) 00:13 (UTC)

發現文章有打錯字

在第342行的樣子...『多年來兩岸之間的交往逐漸密切,支持與對岸統一的台灣人與支持臺灣獨立""人士都不是多數。』,不小心被我瞄到~

而且我覺得使用語言中"閩語"使用"閩南語"來替換較為適用,因為畢竟"閩語"所包含的範圍過大,閩語中也分做各種不同類別的語支。 或著是使用更為精確的"鶴佬語"和"鶴佬人",來替代"閩南語"和"閩南人"的詞更好~只是小建議。

已更正。—B'z (留言) 2007年12月28日 (五) 14:20 (UTC)

特色條目評選

台灣

17支持,13反對 => 未能成為特色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月3日 (四) 08:05 (UTC)

內容充實,圖文並茂,參考來源也很豐富—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8:12 (UTC)

支持

  1. (+)支持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8:12 (UTC)
  2. (+)支持,身為真正的台灣人,無條件支持。—Eliot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8:12 (UTC)
  3. (+)支持天哲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4:17 (UTC)
  4. (+)支持,偽台灣人支持。-我愛黑澀會上課啦!美眉來找我吧!♥2007年12月20日 (四) 16:29 (UTC)
  5. (+)支持(原因見下)但右側圖片還是顯得十分擁擠,請參考其他特色條目調整成左右互換的模式。—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12月20日 (四) 16:31 (UTC)
  6. (+)支持Danny.umd(對話頁) 2007年12月20日 (四) 18:46 (UTC)
  7. (+)支持:不推不是人—華德禹@Facebook開片中(來上戰場?) 2007年12月21日 (五) 04:05 (UTC)
  8. (+)支持:如上所述。另:現今講到「中華民國」這個國家,不是已被大多數人(包括大部分的「非華人」)稱為「台灣」了嗎?所以「台灣」一詞,早已隨時空轉變,而不再單單只侷限在「台灣島」一義了。下列反對的人,不是住「台灣」的,請有空多多來「台灣」參觀,那住「台灣」的,請有錢多多到「中國」去參觀,別再以意識形態來作無謂的反對了。—Yyk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7:31 (UTC)
  9. (+)支持--我生在台灣,死也是一樣,當然無條件支持。--竹筍弟弟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08:19 (UTC)
  10. (+)支持--以身為台灣人為榮,無條件支持。-雪修 (留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09 (UTC)
  11. (+)支持Unimatriz (留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1:31 (UTC)
  12. (+)支持:身為台灣人當然支持。不過既然有人提出來「中華民國」與「台灣」需要有更多辨別性,我也覺得需要稍微調整一下,讓所有人都能夠接受。—大摩 ~摩一下~ 2007年12月24日 (一) 07:15 (UTC)
  13. (+)支持,不是因為台灣人民的支持,不是因為中國人民的反對,只是對條目質量的肯定。--18164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3:19 (UTC)
  14. (+)支持,長度夠長,參考資料也夠多。—Jerrypp772000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7:09 (UTC)
  15. (+)支持,不是台灣人也無條件支持。--F27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16:20 (UTC)
  16. (+)支持,編修的內容包羅萬象,相當有價值。—Kapolo (留言) 2007年12月29日 (六) 04:14 (UTC)
  17. (+)支持,個人認為:消除反對者的疑慮最好方法,與其辯駁,倒不如改善條目行文方向,避免政治爭議部分,多添加引用來源。--winertai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10:55 (UTC)
  1. (+)支持,內容還蠻充實的,也有許多不同於別種語言版本的內容說明,不像部分其他特色或優良條目有很大部分的移植。對網絡文章來說算是很有參考價值,不過如果能更多點外部連結和引申閱讀是更好的了。—B'z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02:45 (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1. (+)支持,怎麼變成政治口水仗了。該支持就是支持,哪有因為別人「支持理由不充分」就不支持的。再說方針並無規定支持票要寫理由。—Archangel of Liberty·前廳·天使傳  2008年1月2日 (三) 16:07 (UTC)
  2. (+)支持,支持!很豐富--Jacky081688 (留言) 2008年12月18日 (四) 17:05 (UTC)

反對

  1. (-)反對:「台灣」和「中華民國」兩個條目應當作出明確的區分,尤其是政治部分,「台灣」條目的寫法無異於混淆了「台灣」和「中華民國」;該條目的政治部分明顯不中立,不能作為特色的範例,尤其是特意用粗體標出偏袒一方的觀點。—Markus 2007年12月20日 (四) 14:48 (UTC)
    1. (:)回應已將不中立的國際交流與統獨部分刪除。—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6:55 (UTC)
  2. (-)反對,意見與Markus一樣—斷掉肋骨的Prinz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6:40 (UTC)
  3. (-)反對,意見同上。—Webridge傳音入密 2007年12月20日 (四) 23:59 (UTC)
  4. (-)反對:應明確定義台灣與台灣省、台灣島、中華民國以及其區分。並請上某位口出惡言使用者尊重中華民國金門馬祖地區居民。—Joamtcw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21:49 (UTC)
  5. (-)反對,如下方意見區意見。最嚴重的問題是歷史一段真的太長,條目失衡的情況越見明顯。--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10 (UTC)
  6. 上面的支持票似乎在拉人頭票一樣,竟然因為自己是台灣人而投贊成票。為此我也要(-)反對一票。特色條目的標準在那,跟你是哪裏人有什麼關係?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16 (UTC)
    (:)回應:你的投票態度跟你指責的對方又有什麼不同?何況拉票在民主社會中是常見的事情,請別少見多怪啦!—Yyk (留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02:28 (UTC)
  7. (-)反對,見下方意見。—bstle2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18 (UTC)
  8. 無條件(-)反對(身為真正的台灣人,無條件支持、偽台灣人支持、不推不是人、我生在台灣,死也是一樣,當然無條件支持、以身為台灣人為榮,無條件支持,這算什麼投票態度?)—Quarty 2007年12月23日 (日) 03:22 (UTC)剛記得原來反對要有具體理由而支持不用。但依然(-)反對:內容雜亂,參考資料格式不統一。—Quarty 2007年12月23日 (日) 03:30 (UTC)
    (:)回應:支持當然也需要具體理由。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7:43 (UTC)
  9. (-)反對:本來不想投反對票,而只在意見欄提出我的建議。但看到有人意圖將台灣中華民國劃上等號,所以決定明確投反對票。在改善台灣中華民國兩條目的分工後,我才會收回此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2月23日 (日) 08:43 (UTC)
    (:)回應:如果你們目前想聽布希或萊斯尊稱你們的國家為「中華民國」的話,那就等太陽打從西邊升上來再說。如果你們在聽到他們說台灣東,台灣西的話,而認為一定不包含金門與馬祖這兩個地方,這可能嗎?除非我說得不合理及不合邏輯,你們那些理由才因此可能成立吧!—Yyk (留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20:12 (UTC)
  10. (-)反對:對於這種長度的條目來說可供查證的註釋還太少(50條,大部分內容沒有被覆蓋在內。),另外我也覺得支持的人給的理由很讓人泄氣,還不如不寫的好。—Delacour (留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01:41 (UTC)
  11. (-)反對:同意Markus和Delacour的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2月29日 (六) 03:32 (UTC)
    (:)回應:台灣鄰國一位專門對有關「台灣條目」投反對票的人又來投票了!—Yyk (留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02:24 (UTC)
    請Yyk配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文明方針,不要破壞討論中文維基百科的協作氣氛。--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2月31日 (一) 11:39 (UTC)
    (:)回應:維基的投票制度本來就有很大的問題,這也是屢次引起爭端的本質。記得上次在有關台灣四大抗戰文學的投票中,有位香港的朋友秉持「良心」說,因為針對該問題他不熟悉,故他不便參與投票。而在維基這個社群裏,原本的制度是:某項主題的投票中,對該問題極為嫻熟者的投票,其與一位對此完全陌生者的投票卻都是等值,顯然這是極為不合理的。若我們因而冀望人人能像上述那位有良心的香港朋友,對不熟悉的項目能自動採取迴避的態度,這卻無異是緣木求魚。我根本不在乎「台灣」這項主題能否獲選此項榮譽,只不過是路過此處偷閒瀏覽中,看到許多人士好以「上帝」角色自居,身上兼有濃厚的使命感,但卻忽略了那種早已存在的「事實」。—Yyk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19:28 (UTC)
    (:)回應:這個話說得不錯,該迴避的要迴避.如上所說我在考慮如何證明投票的人,或者說證明我自己究竟對此條目熟悉與否.唉...,實在是太難了...單單是看這個條目我是沒有辦法學到更多的東西來讓我更進一步了解這個條目...誒?那麼這個條目本身不具備讓瀏覽者達到了解或是熟悉本條目的資格?,那麼這個條目優良嗎??優秀嗎???該得到支持嗎???不言而喻....浮雲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08:54 (UTC)
  12. (-)反對:內容不錯,但還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進。--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2月31日 (一) 11:39 (UTC)
    (:)回應:非常「空洞」的理由!—Yyk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20:10 (UTC)
    我的意見不多,就在下面三項而已。該改進的瑕疵就需要去改進。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的模範,這些意見代表的是社群對維基百科品質的期許,我是認為臺灣條目還不能拿去跟專業的百科全書做比較。把維基百科的台灣條目和大英百科、大美百科作對照,台灣條目還可以更好。我希望yyk能夠多包容更多不同的聲音,中文維基百科不分彼此,正面的意見、反面的意見都要成為條目成長的動力,可能有不熟悉主題的夥伴參與討論,更應該藉此交流的機會讓陌生的人對臺灣條目有更多的認識,教學相長,而非拒絕、放棄更多的夥伴對台灣條目參與的可能。--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8年1月1日 (二) 09:25 (UTC)
    (:)回應:在維基裏,針對不熟悉的條目,理論上,大家應該要有避免去投「贊成」或「反對」立場的票,而僅僅只是提供「意見」而已的共識,這才不會引起爭議。同時也不應該為了求表面和諧,卻不去檢討這一措施是否合理。—Yyk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7:09 (UTC)
  13. (-)反對不可否認這個條目很難寫,而且內容已經不錯,但很明顯的缺點還很多,先舉出幾個我覺得非得解決才能不反對的。1、我看完敘論以及內容之後,還是不確定這個條目的「台灣」範圍是指那裏?本島?本島及附屬島嶼?包不包括澎湖?2、參考資料明顯不足,很多重要的段落整段都沒有參考資料3、台灣戲劇竟然只有電影?。另外,實在不太認同「因為是台灣人所以支持」這種理由,我比較希望「因為是台灣人,所以要讓台灣這個條目更好,讓更多人來支持」。ffaarr (talk) 2008年1月1日 (二) 10:35 (UTC)
    (:)回應:「界定範圍說」的部分早已被某人隱藏起來了!—Yyk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11:29 (UTC)

中立

  1. (=)中立,投票越來越政治化,我不想為了什麼統一獨立之類意識形態介入紛爭,支持有支持的道理,反對有反對的道理,反是爭議重大的議題,力求折衷,才為最美。—Iflwlou [ M {  2007年12月24日 (一) 11:50 (UTC)
  2. (=)中立:儘管我個人依然覺得該條目的質素足以入選特色條目,但目前的支持與反對理由,以及相互回應的理由讓我不得不為這個條目的未來捏一把汗。於是乎,我轉投中立,也希望不要再出現「台灣鄰國一位專門對有關『台灣條目』投反對票」這樣可笑的回應。別人有意見好好去改進便是:這是百科全書,不是政治演說台。—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12月30日 (日) 13:44 (UTC)
  3. (=)中立:意見完全與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一樣,就條目本身質素而言,我原本亦想投支持票的,但眼看上面的討論,似乎有些人懷着政治目的去投票(支持或反對都有),只好投個中立票去表達我的不滿。--pan浩亡心台 2007年12月31日 (一) 03:56 (UTC)
  4. (=)中立,無法茍同部份投贊成或反對者寫的理由,更反對少部份人對於投不同意見者的非理性且不友善回應,只好與前者一樣暫投中立票。吾人讚賞參與編修條目User:今古庸龍君的雅量及努力。希望投票者認真的讀完條目後再投票,純粹以條目的素質投票而非自身的政治立場。—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31日 (一) 07:57 (UTC)

意見

  • (!)意見暫時列出這些意見:(1)地理一節有一個空圖;(2)海岸一節不是連貫文體,氣候一節的格式待修飾;(3)歷史章節可能有些長,修剪一下或許比較好;(4)是不是所有的保育區都要列出;(5)「橫線」(一時想不出名字)使用太多,並不符合格式,特別是在後半段,建議以二級標題或三級標題取代之;(6)藝術一節似與臺灣歷史條目重復,最好能改寫一下,與其他條目不同;(7)個人認為經濟一節應放到政治之後,而不是文化之後,不過這只是個人看法;(8)如果通過,請想像一下這個條目上首頁後可能引發的編輯戰與爭執,所以個人強烈不建議此條目上首頁,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0日 (四) 09:29 (UTC)
  • (!)意見
  1. 「中華民國領台時期」有中立性問題,應改為「中華民國時期」或「中華民國治理時期」。
  2. 語言教育一節,最後一段提到受日語的影響那段似乎與語言教育無直接關係,應整合到前面語文一節。
  3. 體育一節有棒球中心的情形,未着墨其他的過去及現今體育強項(例如十項全能、女子足球等),另外也可加入非國際主要賽事,但在台灣各階層流行的運動(例如國小的躲避球樂樂棒球,及高所得者流行的高爾夫球等,青少年流行的籃球和近年興起的自行車等等)。
  4. 缺乏對於台灣飲食的介紹,加上後可以讓政經歷史等較硬的內容融入較軟性的東西。
  5. 圖片排列可效法其他特色條目左右交替排列,以避免全部向右靠齊的排法。
  6. 左方的模板應拿掉英文名稱。
  7. 生態方面可補上植物生態。
  8. 有一小部份參考資料來源可靠度有問題(如第39來自部落格、第50來自雅虎知識)。

以上是一點淺見。雖然爭議大不好寫,但仍可加強以入選特色條目,不幸出現破壞及編輯戰再保護條目即可。—Ellery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2:07 (UTC)

  • (!)意見:條目給我的感覺,始終仍有點像描述國家(政體)的條目。例如政治章節的內容是關乎中華民國這國家而非台灣這島嶼。我認為一個島嶼或地方的描述,應以歷史、地理及當地文化為主,政治章節應僅於於地區政府而非中央政府。試想想假設現在準備要擴充北海道島庫頁島的條目,究竟有哪些內容會不適合提及,也許便會較易理解我想說的是甚麼。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2月20日 (四) 14:39 (UTC)
  • (!)意見:政治部分的確着墨過多,而且有欠中立。可能是因為現在大多是人把「台灣」與「中華民國」兩個概念幾乎混淆了吧,這個十分敏感的條目的編輯必須十分小心。我覺得應該像Kevinhksouth所說的,把台灣當作像一個普通島嶼(最多加上一些離岸小島)一樣編輯就最好不過了。還有一點,文中說:「台灣政治立場主要有統、獨兩派」這句話不符合事實,台灣政治主要分藍綠兩派,但是藍=統,綠=獨嗎?島內應該不這樣劃分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屍橫遍野 2007年12月20日 (四) 19:04 (UTC)
  • (!)意見:在政治部分,見編者已利用點式表達,避免着墨描述。如沒有統獨爭議一節,中立性定會更好。至今使我投下支持票。--18164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3:31 (UTC)
  • (!)意見:可以考慮將政治已節精簡或刪除;國際交流和統獨部分可考慮刪除。—ニャン ワン 2007年12月21日 (五) 03:52 (UTC)
    • (:)回應統獨爭議、國際交流已經刪除—今古庸龍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6:50 (UTC)
      • (:)回應反對完全性切除這兩項,但可大幅縮減修改,原本這些是放在歷史條目中,我把這兩項隔離放置,就是認為應該要有空間可以延伸查詢這些影響到台灣本島的重大議題,雖然政治似乎泛口水化並易受爭議,但其實這屬於人文一大部分,稍微涉及更能週全百科內容,也沒必要為了反對意見而妥協(此兩項目已修增)。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 (!)意見,1.如果這個條目是集中於敘述台灣作為一個地理學上的區域,不包含澎湖金門馬祖,而非台灣作為一個國家的話,個人以為政治和教育學術兩節可以完全刪除或精簡合併到其他段落,因為這兩段敘述的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境(包含金門馬祖澎湖)。2.有些內容是否太過枝微末節,不適合放在這個應是縱覽性的條目中?例如「世界遺產潛力點」及「台灣意象」兩節。3.主要城市一段是否該適度維基化?而且有些矛盾點,例如:「人口15萬以上的縣轄市」及「苗栗市人口約9萬」就非常矛盾。4.我覺得歷史一段可以再精簡,這是基於主條目已經相當詳細的緣故。4.參考文獻的格式極度不統一,建議可以使用模板統一一下。--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12月21日 (五) 10:32 (UTC)
  • (!)意見:正如上面的意見,希望台灣條目能與中華民國條目做好分工的工作。例如對於一些同樣適用於中華民國福建省的金門和馬祖的內容,例如中央政府體制,不應在台灣條目出現。—沙田友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11:36 (UTC)
  • (!)意見
    • ⑴ 歷史很長,幾個歷史以外的段落也在寫歷史。
    • ⑵ 二級標題的分法不太合理,例如「台灣意象」被歸類在「藝術」、「藝術」段落裏有兩個「戲劇」段落。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段落相互穿插等等。
    • ⑶ 有些可能引起爭議的因果關係和數據沒有參考文獻,例如經濟一段裏的「政黨輪替所造成的政經效應導致隔年經濟首次出現1947年以來的負成長」。—bstle2 2007年12月22日 (六) 16:40 (UTC)
  • (!)意見政治部份和中華民國條目中的政治部份重疊,教育和體育也是。另外,台灣條目到底是再講台灣島與澎湖島、還是在講中華民國(台灣),已經霧殺殺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07年12月23日 (日) 09:14 (UTC)
  • (!)意見 原則上同意這是十分好的條目,若我有投票權我會大致上支持,然而另有保留意見。台灣的政治與中華民國的政治是兩回事,台灣的政治(尤其是與台灣本土政治有關的政黨)應予保留,這等於寫地方亦可寫地方政治一樣(例如車臣)。然而,中華民國的政體部分,應予大幅簡化,那個只算是台灣的統治者,而不是台灣本身的政治(或可爭論為如此),兩個條目應該區分清楚。Kittyhawk2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7:12 (UTC)
  • (!)意見2007年9月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在「全民拚生活、重返聯合國」大遊行中聲明:「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強調傷害「中華民國」,就是傷害台灣[1]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稱,「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民國」意思相同[2]。—59.114.53.66 (留言) 2007年12月30日 (日) 07:17 (UTC)
  • (!)意見
    1. 建議減少跟主題沒有特別意義關聯的內部連結,例如重複的名詞、不具重要意義時間點年代日期。
    2. 減少正文中的註解的文字括號,改以<ref></ref>註解方式取代。
    3. 台江黑水溝國家公園似乎沒有必要提到。

--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2月31日 (一) 11:48 (UTC)

  • (!)意見,甲、參考資料格式是個很大的問題:1、標示方式應統一:例如使用cite web模板;2、參考書籍應列明ISBN號。乙、條目應求精簡,「包羅萬象」是好事,但物極必反。丙、條目起首申明「本文講述的是台灣的地理、歷史、人民、文化等內容。關於台灣政經詳況,詳見「中華民國」」,但事實顯然並非如此。—Quarty 2007年12月31日 (一) 14:00 (UTC)

台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台灣),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台灣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師台灣。據史籍記載,610年(隋大業六年)漢族人民開始移居澎湖地區。到宋元時期(公元960—1368年),漢族人民在澎湖地區已有相當數量。漢人開拓澎湖以後,開始向台灣發展,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灣。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負責巡邏、查緝罪犯,併兼辦鹽課。明朝後期開拓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戰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當局和鄭芝龍集團曾經有組織地移民台灣。

    • 以上內容經不起考古的說法!
    • 明朝沈有容1604年把荷蘭人從澎湖趕到臺灣後!並沒有繼續追趕,算是驅離出明王朝主張的領域啦(事件的紀念碑「沈有容喻退紅毛蕃」還留在澎湖天后宮後殿內。
    • 清康熙時代的職貢圖有寫着「臺灣自古不隸屬中國」(2009-2010國立臺灣博物館平埔族特展展品)
    • 1870年代日本進犯臺灣南部牡丹社原住民領域(今屏東縣石門),也說原住民是化外之名Encolpius (留言) 2010年2月8日 (一) 15:32 (UTC)encolpius

地理段落精簡化

相較於英文版的USA與日文版的日本,本條目的地理相關內容實在太多了,幾乎與台灣地理主條目不相上下,是否該大幅簡化一下?—Kolyma (留言) 2008年1月22日 (二) 14:55 (UTC)

或是將部分內容移至台灣地理主條目,令其有層次感?—Kolyma (留言) 2008年1月23日 (三) 10:14 (UTC)

這篇事實上地理部分是參照了地理主條目底下許多子條目以及相關條目並添增一些收集的資料而來,能簡化的很久以前我就着手減肥過了,幾乎可以都已整合調整刪減,條目敘述也只有島嶼的生成(台灣島由來)、地形水文主幹,個人認為與其再度開刀減肥刪的七零八落,不如着手把台灣地理主條目變得更豐富會比較實在,其他語文版本的做為參考就好,本條目主力就是在地理方面,個人覺得多加描述以增其完整並無不妥。 ---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08年2月12日 (二) 07:53 (UTC)

Japanese in Taiwan

Was Taiwan colonisied after japanese conquest? How many japanese migrated to there? What happened with that population after WWII? Is there still any Japanese (apart from tourist and recent expatriates) in the island today?. Rocha 201.6.91.122 (留言)

If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please post it also in english wikipedia. Thanks.

201.6.91.122 (留言) 2008年2月24日 (日) 15:26 (UTC)

請參見馬關條約(英文)謝謝。(如果可以請將這段對話翻譯成英文並貼在英文維基)小洪 2008年3月20日 (四) 13:59 (UTC)

中國正史的台灣敘述

討論台灣的歷史,應該加入中國史書的觀點。在此建議於台灣的歷史條目中,補充中國正史『明史』與清朝乾隆御製『大清一統志』的相關敘述。

1.『明史』將台灣置於外國史部,與琉球呂宋婆羅同列,詳見卷三百二十三「外國四」之「雞籠」(基隆): 「雞籠山在澎湖嶼東北,故名北港,又名東番,去泉州甚邇。地多深山大澤,聚落星散,無君長,有十五社。(中略)雖居海中,酷畏海,不善操舟,老死不與鄰國往來。永樂時,鄭和徧歷東西洋,糜不獻琛恐後,獨東番遠避不至。(中略)嘉靖末倭寇擾閩,大將戚繼光敗之,倭遁居於此。(中略)萬曆末紅毛番泊舟於此,因事耕鑿,設闤O(門裏面一個貴),稱台灣焉。」

2.乾隆御製『大清一統志』卷之二百七十一「台灣府」[建置沿革]: 「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本朝順治六年,鄭成功逐荷蘭夷據之,偽置承天府。(中略)康熙二十二年討平之,改置台灣府。」

如此,根據中國二十四史之『明史』,台灣為不屬於明朝所轄之「外國」,連鄭和下西洋都沒有到。當時為原住民部落社會,有十五大社,明朝後期成為倭寇、海盜,以及荷蘭人的聚居地。 而根據乾隆御製『大清一統志』,台灣在被鄭成功佔據之前,非但自古與中國無涉,而且還「屬於日本」!

又,卷字會被網站自動修正成手字邊,在上傳本文時麻煩編者修正一下。----yusy 13:41 2008年6月17日 (UTC)


正常。以前湖南湖北(楚國)也是蠻夷之地,春秋戰國才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史書也是這麼記載的。-登錄建戶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07:30 (UTC)

"琉球"是否台灣尚存爭議,台灣被明鄭執政過。"大清一統志"有多種版本,若沒記錯,僅初版有"屬於日本"的字句,之後的版本俱無,各位若神通廣大,可加以查證並將各版本字句貼於本頁。若以佔有早為屬國論也有漏洞,以此推論美國應屬印地安人而非200年前的英國人。世界的版圖均為國家間互相承認為準,大清版圖納有台灣,被武力割讓前屬清朝無疑,否則何須割讓?且以民族論來說,台灣當時多漢人,日本佔領後將台灣人以次等人的身分對待,有國家對自己國家某地區的人如此不平等對待嗎?至少在法律上不允許吧!因此台灣是被日本殖民! --寒涵學者 (留言) 2010年12月14日 (二) 19:30 (UTC)

關於「台灣」之定義

該條目原可成為特色條目(還比胡春香更有資格),卻因對台灣範圍界定問題而未能成為FA,最後還被保護使層級低於管理員之使用者無法編輯,在此本人建議將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臺灣臺灣島中華民國(台灣)明確區隔,必要時應指引化以增加強制力:

  • 中國:指文化、歷史、民族的中國,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效支配區域合稱。
  • 中華民國:指於1912年建立,1949年後播遷來臺,大陸歷史教科書稱其滅亡,實際上僅是領土面積大為縮減(類似元惠宗時元朝處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於1949年建立之政權,實效支配範圍不含台澎金馬
  • 中國大陸:指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效支配區域再扣除香港及澳門。
  • 臺灣:指中華民國實效支配領土再扣除澎湖、金門及馬祖。
  • 臺灣島:純指臺灣本島,不含綠島、蘭嶼、小琉球等台灣境內島嶼。
  • 中華民國(台灣):2005年7月30日至2008年5月20日中華民國部份官方網站對中華民國之稱呼。

並應於台灣條目中明確說明中華民國、台灣及台灣島之差異,以弭平爭議。至於澎湖、金門、馬祖則於台灣條目中移除。 --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13:46 (UTC)

贊成條目名稱做出明確區隔。不過現實生活中,台灣一詞的使用超出台灣條目所提及的項目。台灣其實也可以是指台灣本島、台灣省含澎湖、台澎金馬或中華民國、甚至台北政府等,就像大部分軟件在安裝認證的時候,軟件要求輸入的國家下拉選單就會出現Taiwan,可見台灣用法之廣。這些使用上的多樣性和爭議是否可以考慮依照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原則一併納入條目內容中。或者直接建立消歧義?不知道大家的意見為何?--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10日 (五) 11:16 (UTC)

我已建立台灣 (消歧義)‎,請參考指教。—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5:45 (UTC)

關於中間梅花鹿的段落

我認為文章中寫到的野生梅花鹿已經滅絕,不了解的人這樣快速看過去會讓人以為所有台灣的梅花鹿都已經絕種了,所以可以在後面稍微附註一下經過人工復育計劃,因此在墾丁還保有數百隻的台灣梅花鹿,避免誤會。台灣梅花鹿 【若這個訊息錯誤請各位指正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bc2002763對話貢獻)於2008年9月1日 (一) 21:59加入。

台灣 (消歧義)‎

可否於此條目開端處加入「台灣 (消歧義)‎」的提醒模板呢?感謝幫忙。—Hjh474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7:44 (UTC)

首段

有一句:

「產業方面則以半導體產業熱帶農產品等賺取外匯」

粗字部分建議說「製造業」就好。半導體太以偏概全,農產其實佔不多。Luuva (留言) 2008年11月2日 (日) 15:07 (UTC)

此段是我從Portal:台灣(台灣主題頁)所摘錄的,主頁面已改為高科技產業,事實上你說的也有道理,但是製造業概括過於廣泛,因此順便編排被遺忘的大肚王國歷史。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有關鄭氏治理時期

原文為:「於1683年鄭軍水師在澎湖海戰為清軍所敗,鄭克塽被迫投降。[25]」一文,應修正為1683年鄭軍水師在澎湖海戰為清軍所敗,鄭克塽被迫投降,鄭克塽與當時已移民臺灣之漢民亦遭剃髮易服,至此移民至臺灣的漢族亡國而淪為滿族統治下的次殖民地人民。清廷官員雖曾建議放棄台灣,但康熙仍將台灣劃入清朝版圖,歸福建省管轄。

解釋:次殖民地,孫中山稱當時中國〈清朝〉就是次殖民地,並寫在臺灣憲法第一條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所以清朝其下邊境小島臺灣顯然便是次殖民地,直到割讓給日本。

請各位大大參考檢討,同意修正。

明朝之前,台灣不屬中國?

在這邊看到的: http://bbs.mscsoftware.com.tw/showthread.php?t=2711

.....
當時台灣不屬中國

《明史‧外國列傳》:「雞籠山,在彭湖嶼之東北,故名北港,又名東番。」
( 雞籠山、北港、東番,所指的就是台灣。)

雍正元年,憲皇帝即位,詔曰:「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神武(即康熙帝)遠屆,拓入版圖。」

17 世紀初,西方勢力東漸,荷蘭人曾於 1602 年及 1623 年兩度佔領已隸屬明帝國的澎湖,
第一次經沈有容交涉,荷蘭退出澎湖;第二度佔領時,明帝國當局再度要求荷蘭撤離澎湖,
荷蘭則一邊提出通商要求,一邊派兵襲擊廈門沿海。明帝國官方在與荷蘭代表交涉當中,
曾建議荷蘭不妨到台灣去,並表示會派遣商船前往台灣大員 (今台南安平) 貿易。
荷蘭遂於 1623 年 10 月派員先到大員觀察,並進行要塞工事,但仍未退出澎湖,
明政府只好以武力解決,雙方經過 8 個多月交戰,最後議和,在和約中達成三項協議:
一、荷蘭退出澎湖;
二、荷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台灣,明政府沒有異議;
三、准許荷蘭人今後在明帝國通商,明帝國商船也可以往台灣及爪哇與荷蘭人交易。
這就是荷蘭人在 1624 年進入台灣,建立台灣史上的第一個統治政權的背景。

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

還請 了解這段歷史的高人出來解說一下? Innova (留言) 2008年12月18日 (四) 03:33 (UTC)

    • 補充上述事實的歷史產品
    • 明朝沈有容1604年把荷蘭人從澎湖趕到臺灣後並沒有繼續追趕,算是驅離出明王朝主張的領域啦,事件的紀念碑「沈有容喻退紅毛蕃」碑,現在置於澎湖天后宮後殿1樓。
    • 清乾隆時代的「臺灣土番風俗圖」(皇清職貢圖卷三所載)寫着「臺灣自古不通屬中國,本朝始入版圖,番民有生熟二種......」(2009/08/04-2010/03/28國立臺灣博物館「采田福地-臺博館平埔族傳奇特展」
    • 1870年代日本進犯臺灣南部牡丹社原住民領域(今屏東縣石門),清政府說原住民是化外之民並未治理Encolpius (留言) 2010年2月9日 (二) 07:27 (UTC)encolpius
  1. ^ 馬英九發表聲明稱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2. ^ 台灣日報》,2004年9月4日

國家/地方 條目的首段

很多條目好像寫成旅遊指南,又是文化名城,又是生產總值云云。我認為首段最好衹介紹眾所周知、沒有異議的內容:

  • 名稱,別稱...有歧義的可以用參考標簽再解釋一下。
  • 地埋,這個是必須的,很多地方居然沒有寫。
  • 人口,當地住什麼人總要介紹一下。
  • 語文,說什麼話、寫什麼字應該說明清楚。

其餘的歷史、天氣完全沒有必要在首段。可在下文再細說。—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2:42 (UTC)

歷史是國家和地方條目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當然有必要在首段中簡述。此外,人口和語文請列出主要民族和主要語文即可,沒必要連什麼語言都列上去。—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3日 (五) 12:51 (UTC)

什麼語言是主要,什麼是次要?所有種族、語言都是平等的,當然有必要所有都要加。歷史部分下文亦有重複,有需要在首段祥述嗎,那歷史一段要來幹什麼—Mokaw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2:58 (UTC)

1、象香港廣州北京上海那 樣的大城市,什麼人種和民族都有,說什麼語言的也都有,在首段列得完嗎?當然應該只在首段簡述主要的語言和民族了。2、地理、人口在下文一樣有獨立章節, 那為什麼在你的邏輯中又可以在首段出現?首段本來就應該是條目所有內容的一個概述,歷史當然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4日 (六) 16:20 (UTC)

主要語言、主要民族總該有吧,你看日本、美國首段,哪有像香港、台灣大幅歷史、地理內容的,比例不合理。—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6:56 (UTC)

給想增加台灣條目內容的編輯者

如果想要在此條目增加內容,切記把握一個原則!就是此事件足以影響整個台灣,並且此事件盡量不要加上短暫的新聞事件、眉批與個人、政黨色彩評析、宣傳。並且要注意的是,別一直把台灣條目當成國家在增添內容,這要點前面討論段已有詳盡說明。

最近歷史部份增加一些政黨評析色彩的內容而未被發覺,我已經清除,事實上此段已經增加過多政治內容,本來有想進一步把所有政治內容移至政治段落,但是這些內容事實上對台灣歷史影響頗大,因仍予保留。

維持維基的中立性是優良維基人的守則。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09年4月13日 (一) 12:58 (UTC)

致有關台灣條目分類的編輯者

我 把所有台灣的條目回歸到中國條目下。中國一詞,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利,中華民國也是中國。目前我也把台灣人當作中國同胞看。如果某一天台灣成為台灣 國,那麼,請到時候再把台灣的分類和中國並列,到時可能很多大陸人再也用不着把大部分台灣人當作同胞。但目前,還不是那一天。目前還是按照目前的事實歸 類。 -符字強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8:49 (UTC)

「中國」一詞,原本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利,但「目前的事實」告訴我們,該名詞「幾乎」已經被其據為己有。也因為如此,才會有中國國家足球隊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等條目的存在;而且聯合國成員國列表國際奧委會國家編碼列表、...等條目上面會員國名稱也都是寫成「中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屬於「中華民國」的台灣相關條目,還是單獨歸類為宜。—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23:47 (UTC)—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21日 (二) 00:25 (UTC)
已復原。—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0:13 (UTC)
你的說法存在問題。首先,台灣不是國家。各國下的分類,即使不用中國,也應該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台灣。 其次,該名詞並沒有被大陸所佔有。如果台灣中華民國的足球隊也稱中國國家足球隊,那麼也可以成為條目。台灣因為在台獨分子的推動下,有了去中國化運動,歪 曲醜化排斥「中國」概念的情況出現,也才有了有台獨傾向或者屈服於這種風氣的人傾向於不用中國、中華民國而用台灣。而且,台灣仍然有很多以中國命名,如中國文化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中國時報。中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獨佔也不是目前的事實。 -符字強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4:07 (UTC)
先給時間請自行整理,或者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上一級分類是中國。或者用台灣,台灣的上一級分類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各國。 -符字強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4:46 (UTC)
中華民國條目首段寫得很明白:「中華民國......於國際上有時候也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被稱為『台灣』......」。在維基百科的分類上,某些場合(例如政治面)會使用Category:中華民國XX;而某些場合(例如文化面)則會使用Category:台灣XX,並且直接擺在Category:各國XX之下。也許您不以為然,但終究這是中文維基社群經過多年磨合所形成的默契,建議適度予以尊重。當然維基是一部自由的百科全書,您還是可以修改,只是我猜想一場編輯戰可能是免不了的。
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刻意推動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以及爭奪「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稱的經過,請參考相關條目,不用在此多言。至於您所列舉的幾個仍使用「中國XX」的台灣機構名稱,都是1970年代中華民國相繼喪失聯合國代表權及國際奧會國名使用權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在那以後,迫於情勢,以此方式命名的就愈來愈少了。
由於涉及政治立場的議題極難取得共識,為了避免在此討論區形成冗長的爭辯,浪費大家的時間與寶貴的維基資源,建議到此為止,後續我將不再回應。特此說明,並謝謝您的指教。—Kolyma (留言) 2009年4月21日 (二) 00:25 (UTC)

上述舉例使用中國名稱的學校,中國文化大學中的中國,意指這是一所主要教授中國文化的學校(隨着時間演變現在當然不只在這個範疇),比較不屬於像是中國時報、中國鋼鐵公司之類的用法。2011年1月4日 (二) 20:27 (UTC)

關於您對台灣條目的編輯,現已經申請保護。關於您的編輯,有幾項問題存在:

  1. 地理位置:您在地理屏障上加上國家名稱,會牽涉到各國對領海的定義之爭,嚴格來說講究方位的話也不嚴謹 (例如,跨過太平洋的美洲大陸與台灣同緯度者為墨西哥,不是美國,還未計太平洋中諸多小國;正北是韓國,而非日本。建議您先看看 Google 衛星空照圖或者使用 Google Earth 再下定論。)目前台灣#地理位置一節已是最沒有爭議的版本(僅列地理不列國家)。
  2. 若您打算列出台灣認定的、包括公海界線實體疆界,那請比照該國自己政治上認定的疆界(而非台灣認定該國的疆界)去編輯中國、韓國、日本、越南條目,僅僅編輯台灣且調整其他周遭國家以適合自己的認定是屬於非中立觀點,請見Wikipedia:中立的觀點

感謝您的合作。--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8:55 (UTC)

您好,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這壹點毋庸置疑,謝謝。「包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包弟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31日 (一) 05:19 (UTC)加入。

樓 上你是怎樣,就跟你說要抱持中立觀點來看啊,難道我可以因為我是綠色,就說臺灣是個受國際普遍承認的獨立國家嗎?臺灣目前的確是個獨立國家,但是不受國際 和聯合國承認,如果我硬要那麼說就叫做扭曲事實。同理,你所謂「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誰也不這麼想吧,再說那是你的個人觀點,請問閣下 是不是在扭曲事實?A198878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41 (UTC)

A198878你好~ 偶爾路過順便發表一下我的觀點: 同意你說的中立觀點,但是 台灣不是一個國家,目前更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乃是自然地理上的名詞,指代位於亞洲的一個島嶼; 實際統治台灣島及其周邊島嶼的政權為中華民國政府,因台灣島占其統治疆域的絕大部份,所以在國際上台灣成為中華民國政權的代稱。 謝謝。

修正筆誤

有 關於台灣的人均GDP部分,必須要強調計算的方法是採用購買力平價或是採用國際匯率。依照旁邊那個表的紀錄是一萬八千多美元應該是用國際匯率,可是其他國 家的人均GDP條目幾乎都是採用購買力平價(或是購買力平價與國際匯率並列),希望可以補上台灣人均GDP用購買力平價所計算的結果(約三萬兩千美元之 譜)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Kolyma (留言)於2010年1月9日 (六) 08:3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世界遺產潛力點

根據文中資料來源,文建會所列只有12處,剩下那5處則非,雖然有些有看過相關訊息,但好像和文建會無關,希望有人能分開寫(乾脆另立新條目)並列出處。大家意見如何?Areong (留言) 2009年11月14日 (六) 12:27 (UTC)

之前曾經有用戶建立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的條目,但是全文只有759位元組,後來就被併到台灣主條目去了。希望有人可以提供相關的說明資料,好讓條目再獨立出來。─大摩 ~平安是福~ 2009年11月14日 (六) 13:52 (UTC)


http://www.what.org.tw/ 裏面有馬祖耶! 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世 界遺產」登錄工作有許多前瞻性的保存觀念,為使國人保存觀念與國際同步;2002年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陸續徵詢國內專家及函請縣市政府與地方文史工 作室提報、推薦具「世界遺產」潛力點名單;其後於2002年召開評選會選出11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太魯閣國家公園、棲蘭山檜木林、卑南遺址與都蘭山、 阿里山森林鐵路、金門島與烈嶼、大屯火山群、蘭嶼聚落與自然景觀、紅毛城及其周遭歷史建築群、金瓜石聚落、澎湖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台鐵舊山線),該年底並 邀請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副主席西村幸夫(Yukio Nishimura)、日本ICOMOS副會長杉尾伸太郎(Shinto Sugio)與澳洲建築師布魯斯・沛曼(Bruce R. Pettman)等教授來台現勘,決定增加玉山國家公園1處。2003年召開評選會議,選出12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2009年2月18日文建 會召集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成立並召開第一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將原「金門島與烈嶼」合併馬祖調整為「金馬戰地文化」,另建議增列5處潛力點(樂生療 養院、桃園台地埤塘、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大圳、屏東排灣族石板屋聚落、澎湖石滬群),經會勘後於同年8月14日第二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爰 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共計17處(18點)。 2010年10月15日召開99年度第2次「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為展現金門及馬祖兩地不同文化屬性特色,更能呈現地方特色及掌握世遺普世性價值,決議通過將「金馬戰地文化」修改為「金門戰地文化」及「馬祖戰地文化」,因此,目前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共計18處。 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應該要加以註明"馬祖列島",還有哪來的"三間半天公廟"?這資料從哪裏來的?


有關【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正確資訊 自 2002年起,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文化部」)開始推動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評估工作,分別於2003年、2009年評選出17處(18點)世界遺 產潛力點,並在各地舉辦巡迴講座,推動社區認同、基礎研究調查、保護措施等工作。[33] 2010年「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將「金馬戰地文化」修改為「金門戰地文化」及「馬祖戰地文化」,因此,目前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共計18處。 1. 大屯火山群 2. 淡水紅毛城及其周遭歷史建築群 3. 樂生療養院 4. 水金九礦業遺址(水湳洞、金瓜石、九份) 5. 桃園臺地陂塘 6. 棲蘭山檜木林 7. 臺鐵舊山線 8. 太魯閣國家公園 9. 玉山國家公園 10. 阿里山森林鐵路 11. 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大圳 12. 卑南遺址與都蘭山 13. 排灣及魯凱石板屋聚落 14. 馬祖戰地文化 15. 金門戰地文化 16. 澎湖石滬群 17. 澎湖玄武岩自然保留區 18. 蘭嶼聚落與自然景觀 詳情請見「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官網

顏思齊、鄭芝龍在台灣的活動是確鑿無疑的

請個別人不要那麼無知,自己不知道就認為不存在。顏和鄭在台灣活動的資料大把,網上隨便搜一下都有一堆。你懶得搜不是過錯,但是懶得搜卻勤得刪,就匪夷所思了。那我只好勤快點,幫你搜搜 「顏思齊+台灣」 http://www.baidu.com/s?wd=%D1%D5%CB%BC%C6%EB+%CC%A8%CD%E5 「鄭芝龍+台灣」 http://www.baidu.com/s?wd=%D6%A3%D6%A5%C1%FA+%CC%A8%CD%E5 連橫的《台灣通史》 http://lib.ecit.edu.cn/guoxue/%C6%E4%CB%FB%C0%FA%CA%B7%CA%E9%BC%AE/%D7%A8%CC%E2%C0%E0/%C0%FA%CA%B7/%CC%A8%CD%E5%CD%A8%CA%B7/Resource/Book/Edu/JXCKS/TS011054/0013_ts011054.htm --Aqi0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06:59 (UTC)

(!)意見:顏思齊、鄭芝龍在台灣史上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是否值得單獨列出一章,並且佔用那麼大的篇幅,頗值得商榷!-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08:46 (UTC)
那 先看看顏思齊的重要性與影響力:一、顏思齊被台灣民眾稱為「開台王」;二、台灣人連橫所著的《台灣通史》列傳中,以顏思齊為首;三、中華民國政府在北港立 顏思齊紀念碑。再看看鄭芝龍的重要性與影響力:一、鄭芝龍在接手開發台灣的時候,還擁有一支龐大的軍隊;二、1628年閩南大旱,鄭芝龍把數萬災民運到台 灣去開墾,由於之前鄭芝龍已經接受招安稱為大明五虎游擊將軍,移民行動也得到福建巡撫熊文燦認可「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使墾荒食力,漸成邑聚」,那 可以肯定這是官方第一次大規模向台灣移民;三、沒有鄭芝龍就沒有鄭成功,後來鄭成功進軍台灣時就提到以前台灣是在其父管治之下(見《南明史》)。綜上所 述,閣下是否還質疑顏思齊、鄭芝龍在台灣史上的重要性與影響力呢?--Aqi0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2:22 (UTC)
(:)回應:顏思齊、鄭芝龍絕對該寫入,因為連台灣的國中社會課本都有記載,但佔這麼大的篇幅有符合比例原則嗎?請問您是依據那一本台灣史籍作如此判斷?我到要見識見識。-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2:42 (UTC)
原 來閣下只是對篇幅大小有意見。顏思齊、鄭芝龍這段是我加的,可是卻被Kleistan君給整段刪了。看來比較理智的做法是把這段縮寫一下,而不是整段刪 除,閣下覺得這樣對嗎?另外,據連橫《台灣通史》卷一開闢紀,顏思齊、鄭芝龍事跡在荷西殖民之前,而且兩人都大規模向台灣移民漢人,開台大業非後人所能 比。如果沒有這二人的事業,後來反抗荷蘭統治者的郭懷一等眾多漢人莫非是從地低下冒出來的嗎?--Aqi0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5:20 (UTC)
我的意見與下方Kleistan君所述大致相同:顏思齊、鄭芝龍不應該單獨建立歷史分期。以本條目歷史篇幅大小而言,他們的事蹟恐怕只適合寫幾句話就行了,最多也就是一小段,實在沒必要長篇大論。-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8:00 (UTC)
我 原來提這個話題,是因為顏思齊、鄭芝龍的一整段描述都被Kleistan君全部刪除了,所以才提出來說顏思齊、鄭芝龍的功績不能被抹殺。Kleistan 君和Kolyma君的意見只是不該單獨建歷史分期,看來你們也認為應當描述顏思齊、鄭芝龍的功績,只是篇幅大小的問題。--Aqi00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2:41 (UTC)
(!)意見:另外,Aqi00君將「荷西殖民時期」改為「台灣南部荷西殖民時期」似乎大大的不妥。-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08:51 (UTC)
鄭芝龍有強大的海軍,並且多次與荷蘭人火併,比如著名的料羅灣海戰中,就是鄭芝龍艦隊為主的大明海軍擊敗了荷蘭艦隊。如果1624年之後只有荷西殖民時期的話,那顏思齊、鄭芝龍要被當作荷西附屬了嗎?況且在1645年鄭芝龍降清之前,荷蘭人從未擊敗過鄭芝龍。--Aqi0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2:22 (UTC)
(:)回應:您弄錯方向了吧!我指的是「台灣南部」四字有問題。-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2:51 (UTC)
原來閣下是對荷西殖民的範圍有異議呀,那這樣改為「台灣局部地區」是否可以呢?因為有部分地區在顏思齊、鄭芝龍管治之下,且這二人與荷西並無隸屬或者附庸關係,如果不加限定詞的話,會誤導讀者以為這期間只有荷西佔據台灣。--Aqi00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5:20 (UTC)
1. 荷蘭人領有台灣時鄭芝龍已經完全回到大陸發展,在台灣並無基地。2.荷蘭人雖只控制台灣小部分地區,但卻是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政權,史學界普遍以「荷西殖民 時期」或「荷治時期」稱之,並未加上「台灣南部」或者「台灣局部地區」之語。編輯維基百科請參考可靠的出版品,引用既有的學術研究成果,不要自行推論。—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9日 (六) 18:16 (UTC)
請問Kleistan君荷蘭人是什麼時候領有台灣的呢?看條目描述應當是1624年,但是鄭芝龍在1628年才接受招安,這中間五年您看看該怎麼辦?--Aqi00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2:41 (UTC)
荷蘭人是在1624年領台。鄭芝龍雖是在1628年受撫,但早在這之前就已經回中國發展。請不要看到中間有時間差就自行推定這段時間台灣還是在鄭芝龍管轄之下。何況事實上鄭芝龍也從未曾「領有」台灣。—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10日 (日) 04:44 (UTC)

(!)意見

1.「請個別人不要那麼無知」語涉人身攻擊,請自重。

2.台灣人對顏思齊、鄭成功的史事,知道得不會比您少。在下正是顏思齊條目當前版本的主要貢獻者。

3.顏思齊和鄭芝龍在台灣只是建立海盜基地,並未建立政權。

4. 顏鄭二人固然是台灣早期開發的重要人物,但學界普遍的台灣歷史分期,並未有「顏思齊、鄭芝龍時期」的歷史分期,「台灣中北部顏思齊、鄭芝龍時期」一語更是 聞所未聞,不僅遍翻台灣史書並無此語,在Google以「台灣中北部顏思齊、鄭芝龍時期」為關鍵字查詢,只得出維基百科和另一個引用維基百科的網站共兩筆[1],這完全是原創研究。

5.您所撰寫的內容可商榷處甚多,茲舉一例,您寫道「料羅灣海戰之後,一直到明朝滅亡,台灣大部及周邊海域一 直牢牢控制在鄭芝龍勢力範圍之內」,這點完全錯誤。第一,鄭芝龍回大陸發展後就完全放棄台灣的基地。第二,鄭芝龍擁有的是中國沿海船隻的貿易控制權(發令 旗收保護費),但並未控制整個台灣海峽的制海權,當時中國商船到台灣大員貿易,須持有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員商館發的通行證,鄭芝龍的船也不例外,鄭芝龍的船 還好幾次被荷蘭人以沒有通行證為由截奪扣留。這些在《熱蘭遮城日誌》都有詳細記載。

6.請詳細了解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規定。一般而言,書本的引用價值高於網絡,同時請避免編寫缺乏資料來源的內容,譬如新的歷史分期名稱等。這在維基百科屬於原創研究。請查照。—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9日 (六) 17:08 (UTC)

Kleistan兄所言甚佳。不過我有個小小意見:國中社會課本(南一版第一冊77頁)有提到「顏思齊等招募漢人,開墾今雲林、嘉義一帶」,若能將它寫進去,也許可以化解爭議。-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8:16 (UTC)
我反對的是原創分期和原創內容,顏鄭的活動是早期漢人開拓台灣的重要事跡,寫入條目中毫無問題。不過國中課本(高中以下教科書)在維基百科非屬可靠來源,用別的來源較好。—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9日 (六) 18:20 (UTC)
不好意思,因為手邊沒有合適的參考書籍。-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2:12 (UTC)
請 Kleistan君不要一邊裝紅臉一邊又偷偷把顏思齊、鄭芝龍的部分全部刪除了,我主要是參考連橫的《台灣通史》,註解里都給出了《台灣通史》的連結,請 不要視而不見。既然Kleistan君只是反對原創內容,那可以把你認為原創的部分刪除,完全沒有必要把全部內容刪除。Kleistan君這樣做,本身就 有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嫌疑。--Aqi00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2:41 (UTC)
我 刪除整段,是因為除了原創的分期不妥之外,內容也有許多錯誤。譬如雖然引用了《台灣通史》「就撫後,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和《靖海志》「從此海 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等資料,但後面自行推論得出原創的結果「充分說明了鄭芝龍控制了台灣海峽的制海權。」卻是與史實不合的。—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10日 (日) 04:44 (UTC)

本 條目是對台灣綜合性的描述,歷史部分扼要言之即可。顏鄭入台之事當然重要,可是當前條目台灣荷西殖民時期不過四段,明鄭時期不過三段,連統治台灣二百多年 的清朝時期都只有六段,顏鄭入台之事時間既短,也未建立政權,自不宜以過長篇幅,乃至於用原創的歷史分期來敘述。考量其重要性和比例原則,在元明時期一節 中用一段話敘述即可。詳細的內容應該到台灣歷史顏思齊鄭芝龍條目中敘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1月10日 (日) 04:51 (UTC)

(!)意見Kleistan君改得好極了,篇幅也非常恰當;建議Aqi00君本議題到此為止即可。-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5:51 (UTC)

不宜高估顏思齊、鄭芝龍於台灣歷史的影響

我也贊同Kleistan所說,本條目不宜用大量篇幅描寫顏鄭入台,兩人的影響力有待商榷,因此我把不合適的內容予以刪除。若要論斷顏、鄭兩人的影響,引用學術性著作才有說服力,像是期刊文章之類。《台灣通史》不是嚴謹的著作,只以其為參考文獻很難取信於人。

《台灣通史》充斥許多錯誤及自行創作的記載,像是《開闢記》「天啟元年,海澄人顏思齊率其黨入居臺灣,鄭芝龍附之」以及《顏鄭列傳》「至臺灣。入北港,築寨以居,鎮撫土番,分汛所部耕獵。未幾而紹祖死。芝龍昆仲多入臺,漳泉無業之民亦先後至,凡三千餘人。」

若 依江樹生〈荷據時期臺灣的漢人人口變遷〉《媽祖信仰國際研討會論文集》,1623年漢人總人口有1000~1500人、1626年為2000人、1633 年為700~800人,直到1640年才有2593人繳稅(成年男子才繳稅),連橫所說的3000人從何而來?他可是寫1621年(天啟元年)顏、鄭入 台。連橫根本沒看過熱蘭遮城日記、巴達維亞城日記,要如何推定鄭芝龍帶了3000人?

再來是1628年鄭芝龍受撫後,招集福建飢民移殖台灣這件事。若依Tonio Andrade原著,鄭維中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頁225-226。Andrade認為不宜高估顏思齊、鄭芝龍移殖台灣的貢獻,也無任何證據顯示福建政府確實執行鄭芝龍的提議。有關鄭芝龍移植台灣的記載,皆為間接的旁證,只能視其為風聞傳言。鄭芝龍若要真執行,為何《熱蘭遮城日記》未提及? 為何熊文燦的奏章未提及?

實際上是荷蘭人為發展台灣經濟,才促使大量漢人來臺,而非顏、鄭,這正是《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的主題,同樣的觀點也參見Pol Heyns原著,鄭維中譯,《荷蘭時代臺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若想多了解台灣早期歷史,建議看這兩本書,這才是嚴謹的學術著作。Ljhs8 (留言) 2010年3月4日 (四) 17:06 (UTC)

文章縮短,歷史政治部份應移到中華民國文章

歷史段裏的中華民國時期及政治部份的國際關係段應都移到中華民國文章裏。用Wikilink指向中華民國文章。臺灣文章裏應只限於臺灣島的內容。 如無異議我將於3/14/10 移動。—Mistakefinder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09:41 (UTC)

不贊同把歷史的中華民國時期移至中華民國,因為裏面的敘述皆以台灣本島為主,我也可以反過來要求退守台灣這段要移至台灣,因其敘述皆以台灣本島為主,而無提及金門、馬祖,地理那一大段也都以台灣本島為主,是否也要移到台灣來?
更不用說交通、文化、語文、經濟、人口、教育、體育、宗教等等,都是以台灣本島主,且偏重1949 年中華民國遷來台灣的情形,毫無提及1949年還在中國大陸的情形(除了經濟有幾段提到之外),這不是就跟中華民國所定義的本文講述 1912年在中國大陸立國,目前實際管轄領土為台澎金馬的民主共和國有衝突嗎?若要做此類移動,請先討論出何者宜寫於台灣、何者宜寫於中華民國,再討論要不要移動的問題。
此外,若本條目採取最狹義的概念即台灣本島,那宋元明時期有關澎湖的敘述也要移至澎湖Ljhs8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3:30 (UTC)

台灣的梅花鹿還未瀕臨絕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周育德對話貢獻)於2010年4月10日 (六) 11:59加入。

台灣的人口密度已是世界第十名,請更正舊資料的第十六名

台灣的人口密度已是世界第十名,請更正舊資料的第十六名。--Jack Liu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07:33 (UTC)

何不提供可靠來源然後自己更正之?--氫氧化鈉 NaOH 2010年7月17日 (六) 07:38 (UTC)

請在台灣右方表格增列「經濟實力」項目

例如:韓國

經濟實力 GDP(國際匯率) 以下資訊是以2008年估計 總計:8,290億美元 人均:19,231美元

--Jack Liu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07:32 (UTC)

台灣的人類發展指數

乃是台灣政府根據世界銀行的公式自己推算出來的;在世界銀行的報告中沒有單獨列出台灣的發展指數。自由男神 (留言)

但是事實不會有什麼改變吧,就像是1+1=2,難道你要說因為世界銀行沒列出來,所以1+1=3嗎?A198878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22 (UTC)

關於台灣右方表格的"國家名稱"項目

該列表項目使用國家名稱與條目主題不符(因為本文採狹義的定義,專述台灣本島的相關事物),但既然本州愛爾蘭島有相關列表項目,因此改為「行政」才能切題,既然已有專用表格模板,請討論是否改使用〈Infobox Islands〉,附帶一點,其實該表列是由敝人所創(可查2007年之紀錄),當初因為敝人還是新手搞不定〈Infobox islands〉的用法,所以才挪用別的表格(其實敝人現在還是搞不定…), 而後人要怎麼添增改寫無所謂,只希望該列表能讓台灣合乎優良條目品質。—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2日 (四) 14:34 (UTC)
(~)補充台灣省依舊存在,只是精省而非廢除,目前仿〈Infobox islands〉更改欄位名稱還可堪用,但其他欄位還是必須修改,英文版的條目也是用〈Infobox islands〉,現在再從新更換成用〈Infobox Islands〉表格應該還不遲。。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3日 (五) 01:09 (UTC)


河洛人應修正為閩南人

應依中華民國教育部審定之歷史教科書,更正為閩南人。Hakkatw (留言) 2010年12月25日 (六) 06:49 (UTC)

台灣客家人要改粵東人嗎?Ianbu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3:57 (UTC)
使用名稱應該以爭議性最小者,官方認定的名稱並不代表爭議性最小,有時剛好相反!61.219.36.51 (留言)匿名者

此條目的不足之處

本人對此條目不在行,不過認為有很多不足處,望各位指教。

1. 日本統治時期 標題應為「日本殖民時期」還是維持原名?若純為統治,內容卻有提殖民一詞,參考荷西殖民的標題,應否要改名。

2. 中國的地對空飛彈在臺灣海峽覆蓋總範圍一圖,張貼出來的必要性。若以圖旁文字所述重點」街頭抗爭成為台灣日後自由民主社會的常見現象」,張貼過去街頭抗爭的圖片,似更有其必要。
3. 經濟台灣人均GDP 下的內容不完全符合標題所述,標題或內容需修改。
4. 政治國際交流與NGOs 下 「再加上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封殺」,封殺一字似乎來自棒球用語,非常歸用法。 「還有自1993年起,台北政府」與前文中華民國政府前後有矛盾。 「而到2010年12月13」建議改為」日」。

參考8來自《台灣生活快訊》旗下的網頁,在此對該來源提供資訊可靠度及完整度存疑。
參考15來自一篇個人撰文,頗為主觀,引用該來源所提的「客觀」資料,可靠性存疑。
參考19何不引用國際組織提供的資料,反而引述論壇上張貼的資料。
參考26、31、39、47、48、53、71、80連結失效,不知來源是否可靠。
參考25及27是同樣條目,需不需要刪除?
參考30的來源是人還是書名,似乎不完善。
參考75來自某人的布落格,不知符不符合。個人認為原文不必有此參考。
江上小堂巢翡翠,花邊高冢臥麒麟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20: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