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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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陛

大明刑部左侍郎
籍貫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民籍
字號 字世忠
出生 嘉靖十四年(1535年)八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諸氏
親屬 (子)邵欽順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邵陛(1535年—?),字世忠,號梅墩,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八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五十名,二甲二十名進士[2][3]。改庶吉士,四年三月授江西道御史,同年丁母憂。服闋,萬曆元年(1573年)十月復除河南道御史,二年巡按南直隸蘇松常鎮四府,四年再按江北,六年巡按江西,九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一月升左寺丞,十年七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一年二月升左少卿,數日後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便道歸省,逾月丁父憂。十五年起復,十六年調任巡撫湖廣右僉都御史,十七年五月升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十八年六月升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八月改官刑部右侍郎,十九年八月升左侍郎,署部事,被彈劾免歸。卒後贈太子少保刑部尚書[1][4]

家族[編輯]

曾祖邵珉,訓導;祖父邵文達,封刑部主事 贈工部郎中;父邵悳久,邵武知府。前母吳氏(贈宜人);母張氏(封宜人)(1513年-1570年)。具慶下。兄邵型[5]。邵德久有八子:邵型、邵壂、邵陞、邵陛、邵垈、邵圭、邵堤。長子邵型,嘉靖己酉科舉人,官饒陽知縣、太湖主簿,隆慶己巳夏(1569年)卒於官。從兄邵漳,布政司左參議。邵畯,西安府知府。邵甄,貢士。從弟邵堪,嘉靖三十七年戊午舉人、貢士、官石埭知縣。

代表著作[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 朱賡《刑部左侍郎梅墩邵公墓表》
  1. ^ 1.0 1.1 《餘姚邵氏宗譜》十六卷首一卷貽編七卷,清光緒十三年木活字本,邵曰濂邵友濂主修,二十四冊
  2.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餘姚志》:邵陛字世忠,隆慶戊辰進士。選庶吉士,授御史,給事中李世達以諫買珠下獄,陛上言曰:上不當索珠,又不當薄受言之量,使天下謂上重貨而輕賢也。不報。三出為巡按,所至有聲,疏寬蘇松四郡宿逋,次江北創築泗堤,請留賑蠲恤以拯災黎。時漕運總督吳桂芳開草灣及老黃河故道,以廣入海之路,會河決曹縣,給事劉鉉等語侵桂芳,陛言曹縣非漕督所轄,諸臣以河漲歸咎草灣,阻任事氣,乞策勵桂芳,益底厥績,而詰責河臣傅希摯曠職。詔罷希摯,以桂芳總理河漕,卒成高郵湖堤功,民賴之。張居正盡毀書院,檄下江西,陛獨請存白鹿書院。累遷湖廣巡撫,大盜劉汝國出沒太宿蘄河間,陛分設犄角,身督師黃州,抵其巢,賊倉皇走,追擒汝國,湖廣以寧。潞王之國,請景邸莊田溢於故額,陛列見田以聞,無濫及民者。終刑部右侍郎。初張居正奪情,趙用賢疏論廷杖,陛獨護視之。及居正乞歸營葬,諸臣爭上疏促其還都,陛與吳之彥言於台中曰:奈何為不義屈同事。有具疏請者扼之,不使上。居正既復相,聞而恚甚,顧陛居官勤恪,無以難也。有《兩台奏議》行於世。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6. ^ 餘姚刻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