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詩哲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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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詩哲命案,普遍被媒體渲染為教研室女博士裸死案[1],發生於2006年4月6日20時20分,中國廣中醫一院風濕專科醫生廣州中醫藥大學女博士生趙詩哲(山西人)在大學辦公樓,被校外匪徒闖入搶劫強姦、捂口扼頸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死後被焚屍滅跡。[2]

趙詩哲家屬起訴要求廣州中醫藥大學承擔賠償責任,惟大學自辯「趙詩哲在學校工作時間以外(註:20時20分)自行滯留在學校,其行為有一定的不當之處。並且這是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應由侵害人承擔責任。」最終家屬敗訴。[3]

經過[編輯]

事發一瞬[編輯]

據《廣州日報》報道,2006年4月6日,25歲男子熊進廣州中醫藥大學踢球,並飲有白酒。當晚9時,因沒有固定工作與收入,並且於不久前遺失手機,熊進計劃進入大學教學樓盜竊,並潛入第一教學樓4樓金匱教研室中。當時趙詩哲獨自一人在教研室中,熊進假借詢問電話號碼為由盜取趙詩哲手提包中的手機,但被發現,熊進拳擊趙詩哲頭部,並掐住頸部使其昏迷。熊進隨即搜查手提包,但遭到隨後蘇醒的趙詩哲反抗,熊進就使用在旁的電話線勒住其頸部,並實施強暴。在其中熊進發現趙詩哲即將死亡,便從教研室中找出打印紙,然後把全身赤裸的趙詩哲放在桌子上同時點燃打印紙,但期間熊進再次發現趙詩哲有蘇醒的跡象,隨即拿起鐵錘猛擊其頭部,在確認死亡後離開現場[1]

發現屍體[編輯]

2006年4月6日晚上9時,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教學樓4樓的金匱教研室內起火,當保安員前往救火時發現該教研室鐵門被鎖,破門進入後發現一名裸體女子倒臥在教研室的一張桌子上,桌上部分書本起火,火撲滅後女子背部及左手臂燒傷,嘴角流血,隨後被證實已經死亡;而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該名女子的衣物及隨身物品。2006年4月7日凌晨12時,經該校研究生處處長證實,死者為該校學生[4]。早上6時,死者被抬出大樓。

初步調查[編輯]

調查指,當死者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並且面部向上,並且有火苗在其身上燃燒,身邊有幾本被燒毀的書。死者嘴角有明顯血跡,鼻孔並沒有發現吸入濃煙的痕跡。同時現場遺留一把鐵錘。估計現場火勢並不可能使死者窒息,同時沒有發現有任何掙扎的現象,並且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衣物,另外在死者頸上留有勒痕,並現場遺留一隻避孕套,因此排除自殺的可能,疑為他殺。[5]

醫生背景[編輯]

死者趙詩哲(1978年12月25日-2006年4月6日)[6],出生於山西省五台縣,是廣州中醫藥大學博士生二年級[7]。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2001年7月於山西中醫學院畢業,2001年9月考入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臨床基礎·金匱要略科攻讀碩士學位,於2004年6月獲得碩士學位後繼續攻讀該科目博士學位。並已在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任職風濕專科醫生4年[8]

案發辦公樓的保安安排[編輯]

廣州中醫藥大學說法,進出該棟大學辦公樓沒有特別限制,也不需出示相關證件,一般由保安肉眼識別;辦公樓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時,但沒關燈限制,保安每隔一兩小時巡查樓層。[9]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認為,大學已在辦公樓安排保安值班巡查,安全管理中並無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亦不存重大安全隱患,因此,大學並不存在過錯行為,所以2011年的承擔賠償責任裏,大學獲判無責。[9]

傳媒炒作「女博士」[編輯]

傳媒在此案炒作「女博士」,引起人民網等強烈反響。[10]

學術研究[編輯]

本案由於被傳媒炒作,經常被學術界新聞學裏研究女博士的論文點名提到。[11][12][13][14]

司法審判[編輯]

劫殺強姦犯:死刑[編輯]

2006年4月12日,熊進在廣州市白雲區同和一間住宅內被逮捕。2006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0日,事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熊進承認警方關於搶劫以及強奸罪的所有指控,趙詩哲家屬向熊進方面索賠損失總計106萬人民幣[15]

2006年12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熊進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

一審後,熊進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2月28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於2008年10月11日被執行死刑

大學賠償訴訟[編輯]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劫殺強姦犯熊進要賠償趙詩哲家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及各類費用計32萬3563.3元人民幣,[2]但一直拖延執行。2009年7月,趙家起訴大學,認為大學在此事中有管理疏漏之責,起訴要求判令學校支付熊進未賠的32萬餘元。[3]2011年3月,該案民事賠償部分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將熊進名下佔1/3產權的一家房產拍賣,趙家父母從熊進一方最終獲賠32.4萬的9.3萬餘元。[3]

由此,趙詩哲家屬起訴要求廣州中醫藥大學承擔熊進應賠而未賠的23萬元(32.4-9.3萬=23萬)的賠償責任,惟大學自辯「趙詩哲在學校工作時間以外(註:20時20分)自行滯留在學校,其行為有一定的不當之處。並且這是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應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判家屬敗訴。[3]

另外,廣州中醫藥大學在2006年案發後,向趙家支付了撫慰金10萬元,喪葬費9,383元,並支付了接待趙家家屬的食宿費22,860元、交通費11,171元。[9]另有師生募捐2萬餘元善款等。[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廣州女博士裸死案開審 死者索賠106萬. 中國新聞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原刊於南方都市報,作者:李靜睿.
  2. ^ 2.0 2.1 2.2 廣州中醫藥大學女博士裸死案:真相浮出水面. 金羊網-新快報. [2008-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20). 
  3. ^ 3.0 3.1 3.2 3.3 3.4 黃瓊,徐麗萍. 博士裸死案又起波澜 家属状告学校求补赔. 金羊網-新快報. 2011年07月12日02:4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0). 
  4. ^ 女博士生嘴角流血左臂烧伤死于教学楼. 新浪新聞中心. 2006-04-08 [2008-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4-08). 
  5. ^ 廣州中醫藥大學女博士之死 Tom社區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1-11.
  6. ^ 粵女博士遇害案告破 新京報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6-05-26.
  7. ^ 是誰殺了趙詩哲? 廣州中醫藥大學論壇. [2008-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3). 
  8. ^ 趙詩哲資料 新聞中心. [2008-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27). 
  9. ^ 9.0 9.1 9.2 林霞虹,雲法宣. 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校内被奸杀 父母状告学校. 廣州日報. 2011-07-13. 
  10. ^ 女博士被舆论“妖魔化”的媒体责任. 人民網觀點. 2007年04月13日1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使用|archiveurl=需要含有|archivedate= (幫助)).  原刊於浙江在線·中國新聞傳播學評論
  11. ^ 2012. 王娜. 南京大學教育社會學碩士論文. 女博士網絡媒介形象分析與實證研究, p.17
  12. ^ 新聞系學生關於女博士離奇裸死爆炒的可行性分析, 吉林日報旗下東西南北大學生雜誌, 2006年12月7日, 2006年06期
  13. ^ 2008. 張國平,劉艷輝. 女博士的媒體形象分析. 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S2期, P.184註釋.
  14. ^ 朱婧雯. 女博士:被强加的“神话”场域——基于媒介“过度阐释”的符号学批判. 2011年8月(2011年15期): 14.  |journal=被忽略 (幫助);
  15. ^ 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死者亲属索赔106万 網易新聞中心. [2008-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1-01).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