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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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2020年拍攝的人民大會堂正門
2023年3月14日 – 2028年3月(預計)
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
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鴻忠王東明肖捷鄭建邦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何維武維華鐵凝彭清華張慶偉洛桑江村雪克來提·扎克爾
常委會秘書長劉奇
組成人員175人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初組成人員175人,其中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16人,委員159人,均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出,任期5年,從2023年3月14日開始,預計至2028年3月。

組成人員[編輯]

委員長[編輯]

趙樂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副委員長[編輯]

  1. 李鴻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2. 王東明中共中央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
  3. 肖捷(中共中央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4. 鄭建邦民革中央主席)
  5. 丁仲禮民盟中央主席)
  6. 郝明金民建中央主席,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7. 蔡達峰民進中央主席)
  8. 何維農工黨中央主席)
  9. 武維華九三學社中央主席)
  10. 鐵凝(女,中共中央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中國作家協會主席)
  11. 彭清華(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12. 張慶偉(中共中央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13. 洛桑江村(藏族,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14. 雪克來提·扎克爾(維吾爾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秘書長[編輯]

劉奇(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書記)

委員(按姓名筆劃為序)[編輯]

丁來杭(2023年12月29日被撤銷[1])、于偉國於忠福萬立駿衛小春馬立群王可王剛王紅(女,滿族)、王志民王希勤王學成王寶山王建武王洪祥王超王瑞賀王毅王巍方向巴音朝魯(蒙古族)、巴莫曲布嫫(女,彝族)、鄧秀新古小玉布小林(女,蒙古族)、葉贊平史耀斌冉博(苗族)、白尚成(回族)、叢斌包信和呂世明呂忠梅(女)、呂建呂彩霞(女)、朱明春劉倉理劉修文劉俊臣閆傲霜(女)、江天亮(土家族)、江金權湯維建安立佳安兆慶(錫伯族)、許為鋼許達哲許安標孫其信孫憲忠孫菊生杜小光(白族)、杜家毫李寧李紀恆李鉞鋒李敬澤李錦斌李靜海李慧琼(女)、李毅李巍楊永英(女,布依族)、楊關林(錫伯族)、楊振武楊曉超束為肖開提·依明(維吾爾族)、吳一戎吳立新吳傑明吳晶(女)、吳普特邱學強何平何新谷振春汪鐵民沙爾合提·阿汗(哈薩克族)、沈金龍沈金強沈春耀沈政昌宋秀岩(女)、宋銳張太范(朝鮮族)、張偉(女)、張守攻張軒(女)、張妹芝(女)、張勇張濤張道宏張嘉極陳福利武增(女)、苻彩香(女,黎族)、范驍駿林銳歐陽昌瓊羅琦周亞寧(2023年12月29日被撤銷[1])、周光權周敏(女)、龐麗娟(女)、底青雲(女,回族)、鄭衛平鄭功成鄭軍里(瑤族)、鄭建閩郝平胡曉犁鐘山鍾志華段春華信春鷹(女)、侯建國婁勤儉駱源秦生祥袁譽柏袁曙宏夏光錢前徐玉善(女,傣族)、徐永軍徐曉徐輝翁傑明高開賢高友東高松郭樹清郭振華郭雷唐華俊黃志賢黃明黃俊華(壯族)、曹鴻鳴鄂竟平鹿心社彭金輝(彝族)、蔣卓慶蔣超良景漢朝程林程京程學源傅自應謝經榮甄占民嘉木樣·洛桑久美·圖丹卻吉尼瑪(藏族)、赫捷鮮鐵可雒樹剛譚天星譚琳(女)、顏珂(女)

歷次常委會會議、代表大會會議列表[編輯]

次數 起末時間 議程 來源
2023年3月5日


2023年3月13日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2][3]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註 1]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選舉國家機構組成人員,表決全國人大工作人員名單、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第一次 2023年3月14日 任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4]
第二次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6日

通過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註 2]
修訂通過反間諜法[註 3]
修訂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
通過了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
聽取審議關於2022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於新時代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
[5][6]
第三次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6月28日

通過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對外關係法[註 4]
決定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決定設立全國生態日
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九附加議定書》、《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的補充議定書》
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愛國主義教育法、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
審議行政複議法、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聽取關於區域協調發展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7][8]
第四次 2023年7月25日 任免外交部部長、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註 5]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
[9]
第五次 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1日

通過外國國家豁免法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註 6]
修訂通過行政複議法[註 7]
決定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
決定批准和厄瓜多爾的引渡條約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增值稅法、學前教育法、學位法草案
審議公司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
聽取關於2023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2023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財政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的報告
[10][11]
第六次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10月24日

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註 8]
修訂通過海洋環境保護法[註 9]
免去國務委員國防部部長,任免科學技術部部長、財政部部長[註 10]
決議批准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決定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決定批准和哥倫比亞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決定批准和毛里裘斯的引渡條約
決定批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決定批准《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及其人員、成員國代表特權與豁免公約》、決定加入《國際航標組織公約》
通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免去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任命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註 11]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
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關稅法草案、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
[12][13]
第七次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12月29日

通過糧食安全保障法刑法修正案(十二)關於修改慈善法的決定[註 12]
修訂通過公司法[註 13]
任命國防部部長,任免民政部部長、文化和旅遊部部長[註 14]
決定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於2024年3月5日召開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博茨瓦納共和國引渡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
審議監督法修正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
[14][15]
第八次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2月27日

修訂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註 15]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通過其他任免案
[16][17]
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11日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18][19]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修訂通過國務院組織法[註 16]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第九次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6日

通過學位法關稅法關於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生物安全法的決定[註 17]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毛里裘斯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引渡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希臘共和國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國防教育法修訂草案
審議會計法修正草案、統計法修正草案、能源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
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
[20][21]
第十次 2024年月日


2024年月日

歷次委員長會議列表[編輯]

次數 時間 議程 來源
第一次 2023年3月14日
  • 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聯繫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分工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分別作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見的匯報、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任命事項有關情況的匯報、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擬任命人員憲法宣誓有關安排的匯報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議程:任命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趙樂際委員長講話
  • 決定會後舉行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
[22]
第二次 2023年4月14日
  • 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代表工作計劃,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會議分組辦法及召集人名單,修訂後的委員長會議議事規則、秘書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常委會會議工作程序、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辦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匯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安排,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匯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有關議題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審議反間諜法修訂草案、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於新時代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草案的議案;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023年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
[23]
第三次 2023年4月25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反間諜法修訂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匯報,並審議相關草案修改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草案和任免案審議情況的匯報等
  • 決定將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24]
第四次 2023年4月26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反間諜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修訂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有關草案表決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其他擬提請表決事項審議情況的匯報
  • 決定將上述草案等交付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25]
第五次 2023年6月16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議程:審議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對外關係法草案、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九附加議定書》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的補充議定書》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議國務院關於區域協調發展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趙樂際委員長訪問摩洛哥、塞內加爾和馬來西亞情況的書面報告;審議國務院關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情況的中期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 審議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工作的五年規劃(2023-2027)[26]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等作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有關議題等作匯報
  •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023年6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27]
第六次 2023年6月27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對外關係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審議相關草案修改稿
  • 聽取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婁勤儉作的關於《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九附加議定書》《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的補充議定書》審議情況及批准的決定草案代擬稿的匯報,並審議關於批准條約的決定草案代擬稿
  • 聽取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史耀斌作的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和2022年中央決算報告審查情況及決議草案代擬稿的匯報,並審議關於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的決議草案代擬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的決定草案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關於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的決定草案修改稿
  • 聽取劉奇作的關於任免案審議情況的匯報等
  • 決定將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28]
第七次 2023年6月28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對外關係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有關草案表決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其他擬提請表決事項審議情況的匯報
  • 決定將上述草案等交付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29]
第八次 2023年7月24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議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議案;審議有關任免案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有關議題作了匯報
  •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2023年7月25日在北京舉行
[30]
第九次 2023年7月25日
  • 審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的有關議題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匯報
[31]
第十次 2023年8月21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議程:審議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訂草案、增值稅法草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學前教育法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學位法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爾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財政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 審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3年上半年經濟形勢分析會的情況報告 審議通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終止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報告 聽取關於建立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的匯報 審議了2023年上半年全國人大信訪工作情況報告 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有關議題等作匯報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
[32]
第十一次 2023年8月29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審議相關草案修改稿
  • 聽取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婁勤儉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厄瓜多爾共和國引渡條約》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關於批准條約的決定草案代擬稿
  •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和任免案審議情況的匯報等
  • 決定將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33]
第十二次 2023年9月1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有關草案表決稿
  • 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其他擬提請表決事項審議情況的匯報 決定將上述草案等交付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34]
第十三次 2023年10月13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議程:審議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慈善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關稅法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授權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毛里裘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及其人員、成員國代表特權與豁免公約》的議案和關於提請審議加入《國際航標組織公約》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關於打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犯罪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科學技術進步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濕地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有關議題等作匯報
  •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
[35]
第十四次 2023年10月22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並審議相關草案修改稿
  • 聽取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作的關於授權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定草案代擬稿
  • 聽取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婁勤儉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毛里裘斯共和國引渡條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及其人員、成員國代表特權與豁免公約》《國際航標組織公約》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關於批准和加入的決定草案代擬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任免案審議情況的匯報等
  • 決定將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36]
第十五次 2023年10月24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有關草案表決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4個專門委員會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報告等擬提請表決事項審議情況的匯報
  • 決定將上述草案等交付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37]
第十六次 2023年12月18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議程: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公司法修訂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審議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修正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博茨瓦納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關於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關於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關於精神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種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分別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水利部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 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代表工作計劃
  • 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工作規則
  • 審議2023年度全國人大常委會聯繫全國人大代表工作情況報告稿
  •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有關議題等作匯報
  • 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
[38]
第十七次 2023年12月26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關於公司法修訂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修改慈善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審議相關議案代擬稿、草案修改稿
  • 聽取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雷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博茨瓦納共和國引渡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了關於批准條約的決定草案代擬稿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和任免案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了相關決定草案等
  •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劉俊臣向會議作的關於新增人事任免事項的匯報。
  • 決定將上述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39]
第十八次 2023年12月29日
  • 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的關於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代擬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公司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修改慈善法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審議情況的匯報,並審議了有關草案表決稿等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作的關於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5個專門委員會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報告等擬提請表決事項審議情況的匯報
  • 決定將上述草案等交付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閉幕會表決
[40]
第十九次 2024年2月7日
  • 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議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審議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草案的議案;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和有關任免案等
  • 審議全國人大機關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職以來群眾信訪工作情況的報告 審議了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2023年對外工作情況和2024年對外工作設想的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奇就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安排和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安排、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列席人員名單草案等作匯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和辦公廳研究室負責人就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有關議題等作匯報
[41]

註釋[編輯]

  1. ^ 第3號主席令公佈。
  2. ^ 第5號主席令公佈。
  3. ^ 第4號主席令公佈。
  4. ^ 分別由第6號主席令第7號主席令公佈。
  5. ^ 第8號主席令公佈。免去秦剛兼任的外交部部長職務(仍擔任國務委員),任命王毅為外交部部長(仍擔任中央外辦主任);免去易綱的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職務(仍擔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任命潘功勝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原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仍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6. ^ 分別由第10號主席令第11號主席令公佈。
  7. ^ 第9號主席令公佈。
  8. ^ 第13號主席令公佈。
  9. ^ 第12號主席令公佈。
  10. ^ 第14號主席令公佈。免去李尚福的國務委員、國防部部長職務;免去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免去王志剛的科學技術部部長職務(仍擔任全國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任命陰和俊為科學技術部部長(原擔任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免去劉昆的財政部部長職務,任命藍佛安為財政部部長(原擔任中共山西省委書記)。
  11. ^ 免去李尚福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劉少云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2. ^ 分別由第17號主席令第18號主席令第16號主席令公佈。
  13. ^ 第15號主席令公佈。
  14. ^ 第19號主席令公佈。任命董軍為國防部部長(原擔任海軍司令員);免去唐登傑的民政部部長職務(已擔任中共山西省委書記),任命陸治原為民政部部長(原擔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免去胡和平的文化和旅遊部部長職務,任命孫業禮為文化和旅遊部部長(仍擔任中宣部副部長、國新辦主任)。
  15. ^ 第20號主席令公佈。
  16. ^ 第21號主席令公佈。
  17. ^ 分別由第22號主席令第23號主席令第24號主席令公佈。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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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赵乐际主持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委员长会议. 中國人大網. 2024-02-07. 

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國家機構
前任: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
2023年3月至今(預計至2028年3月)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