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同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方同華(1963年),安徽亳州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黑龍江地區代表。

生平[編輯]

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擔任黑龍江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1]。2013年,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2]。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3][4][5][6]

2022年6月24日,被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代表資格終止[7]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方同华.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3).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方同华. 全國人大網. [2013-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2).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國新聞網.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7).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網.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9) (中文). 
  5.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2980名). 澎湃新聞-The Paper.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3) (中文).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國網.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1) (中文). 
  7.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中國人大網. [2022-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