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韋恩·魯尼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基礎條目 韋恩·魯尼屬於維基百科人物主題運動員類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傳記專題 (獲評丙級未知重要度
這個條目屬於傳記專題的一部分,用於整理和撰寫維基百科中的人物條目。歡迎任何感興趣的參與者加入這個專題參與討論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英格蘭專題 (獲評丙級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英格蘭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英格蘭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此評級可能僅依據專題質量標準所標示,歡迎提出修改、共識討論或重評。
足球專題 (獲評丙級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足球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足球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請不要不停要求來源,整個條目都混亂不堪了[編輯]

看看這條目吧,有人不斷要求於無謂事實上請求來源,以致整個版面慘不入目,幾乎每隨兩行便有來源參考,而那些參考事實根本已成事實,如朗尼改穿10號球衣,這到底要求什麼樣的來源呀?要我把ManuTV cap下來放在這裡嗎?還是看到朗尼親口確認的video?這根本就是多餘。

Chi1229

方針並沒有禁止任何形式的來源請求。「整個版面慘不入目」只是你個人的觀感,並沒有共識。方針也沒有說事實不需要來源。既然「朗尼改穿10號球衣」的來源是「ManuTV 」和「朗尼親口確認的video」為什麼不注釋出來?—Wikijoiner 2007年7月4日 (三) 02:52 (UTC)[回覆]

很好,條目內有很多資料需要驗證,我按你在條目的一貫做法加上了請求。 —Chi1229

已將非關足球的私人生活暫時刪除,有關朗尼的背景及國家隊紀錄在下連結的個人、英足總及曼聯官方網站已有詳細資料。—Chong Fat 2007年7月5日 (四) 04:59 (UTC)[回覆]
如按要求,短短朗尼的第一個球季已有9個參考來源!!!—Chong Fat 2007年7月5日 (四) 06:28 (UTC)[回覆]

對,我相信如果依照維基的來源定義去寫,大部分有關足球的條目起碼有二十個來源,我不認為這是原意。如這是一個關於世界盃的條目,按Wikijoiner 的一貫做法,起碼會有上百個來源請求。我並不認為這是維基的精神。 —Chi1229

參看英文版的運動類特色條目en:Wikipedia:Featured_articles#Sport_and_recreational_activities的來源數量。—Wikijoiner 2007年7月6日 (五) 03:06 (UTC)[回覆]
完全缺乏合作改進的精神!有來源的私人生活並不是本條目的重點,刪除後又回退!如而需通篇加入來源,完全不是問題,朗尼的第一季只是示範,誠如Chi1229所說,這絕對不是編寫條目的方向。—Chong Fat 2007年7月6日 (五) 03:59 (UTC)[回覆]
方針並沒有禁止私人生活寫入條目,Chi1229的話不是方針。Wikijoiner

並不同意徹底地按章編輯維基,這不會有助維基進步,事實上維基的條例有很多緩衝空間,沒有必要刻意否定這些緩衝空間。Wikijoiner的一貫做法是於大量已成事實的事例上加上請求來源,情況等同於朗尼的性別上加上請求來源,的確是依照維基章法去執行卻欠缺了維基精神,這種機械化做法與大部分人編寫維基時的一貫做法有極大出入。 個人認為這不是誰正確誰不正確的問題,是有否「需要」及是否「多餘」的問題。 同意Chong Fat所說,編寫維基是一合眾過程,方向不同不是問題,但絕對需要合作改進的精神。 —Chi1229

只有方針明文規定的緩衝空間才是真正的緩衝空間,你個人認定的不算。我們需要的是方針規定的合作精神,而不是你個人認為的合作精神。—Wikijoiner 2007年7月7日 (六) 08:45 (UTC)[回覆]

無謂的來源要求[編輯]

某些人不斷在文內加進來源要求,但所要求的是一些已成事實,像曼聯積極積取朗尼轉會,如果曼聯不積極,朗尼今天不會穿起紅魔球衣;早前朗尼女友原諒朗尼召妓,如不獲諒解,雙方亦不會在今年結婚。

不反對並積極補充資料來源,特別是時間和數字,常有輕率筆誤,但條目中的過場文字不影響中立性,實無提供來源的需要。

Chong Fat 12:35 2007年4月1日 (UTC)

維基百科要求的是來源,而不是「事實」。參見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一節,你需要提供來源,以證明相關內容已發表過,不是原創研究。在維基進行個人的推理活動,並把推理的結果直接寫入條目是禁止的,「請到適當的評審機構、論文期刊或者其他網站宣布您的發現。維基百科會待您的研究成為舉世公認的知識後,再作報導。」當然,你給出的內容也許不是個人推理活動的結果,既然不是你的頭腦製造出來的,那只能是來源於外界,那麼給出那個外界的消息源應該很容易。「條目中的過場文字不影響中立性,實無提供來源的需要」是你個人的觀點,方針可沒有規定。--Wikijoiner 04:37 2007年4月2日 (UTC)
如本條目需要驗證的地方矚目皆是,隨便舉例:
  1. 英國傳媒習慣叫他Roonaldo,並與朗拿度相提並論。
  2. 朗尼於愛華頓展開球員生涯,在2002年10月19日主場對阿仙奴的賽事以後備入替,於臨完場時在25碼一記遠射,皮球擦中楣底入網,他的進球不單令愛華頓2-1擊敗阿仙奴,打破對方30場聯賽不敗記錄,更打破英超最年輕球員進球的紀錄。
  3. 結果在2004年8月31日,朗尼以高達2,700萬英鎊的身價轉會曼聯
  4. 並在對壘土耳其費倫巴治隊的處子秀中攻入三球。
  5. 2004/05年球季結束時,他總共為曼聯攻入17球,成為球隊的神射手。

…… 以上是有關資料性的需要驗證而反而沒有要求驗證,非常願意提供來源,一些過場文字卻要求驗證,是沒有抓到重心還是強人所難? —Chong Fat 05:16 2007年4月2日 (UTC)

這些都是我監視這個條目之前提交的內容,所以我無法確定提交當時是否給出了來源。畢竟有些人會把來源寫到外部連結中,只有當時監視才能注意到這種情況。對於我監視之前的內容,我不敢貿然添加來源請求,但是我監視之後發生的修改,我完全可以斷定是否提供了來源。如果你確定上面列出的內容在當時提交時沒有提供來源,你可自行添加來源請求模版。我對無來源內容並沒有雙重標準。--Wikijoiner 03:13 2007年4月3日 (UTC)

臥槽[編輯]

這個條目已經可以參選優良條目了,大家覺着呢?打鐵還需自身硬啊留言2012年12月6日 (四) 19: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