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共十八大後的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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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參考來源使用不當[編輯]

當前版本(30525090)中的第12號參考雖然以 how real is the china's anticorruption campaign為題目,但是內容卻並非「擔憂其實質只是政治鬥爭」,而是在肯定其成效。如果沒有爭議,請將它放到更恰當的地方去。Bluedeck 植樹節 2014年3月11日 (二) 05:24 (UTC)[回覆]

落馬軍官級別用行政級別來描述合適與否[編輯]

軍官採用軍級來描述是否更為恰當?比如:正大軍區級、正軍級、副軍級等等?--維爾京群島可真是個好地方啊★!!!留言2015年3月14日 (一) 12:45 (UTC)[回覆]

我認為用軍銜來描述更為貼切。比如:上將、中將、少將。--現在看見你留言) 2015年6月15日 14:18 (UTC)

官員級別問題[編輯]

王永春是否為副部級?他由中紀委通告的原因似乎是因為他是中央候補委員。但並不是所有中央候補委員都有副部級,例如劉劍。--2015年4月1日 (三) 08:54 (UTC)

 但单中央候补委员的身份就享有副部级待遇了。--伽洛留言2021年6月7日 (一) 07:48 (UTC)[回覆]

可否修改表頭使表格可以按列排序[編輯]

我贊同默認按照官職高低排序, 但是能否在表頭提供按鈕 (如同其他的表格一樣), 用戶點擊之後可按列的內容排序? SMTNinja | 留言 2015年6月14日 (日) 19:11 (UTC)[回覆]

刪除冗餘[編輯]

條目中的部分內容可否刪除並轉移到討論頁,比如對官員職級的討論。--現在看見你 2015年6月23日 (二) 16:20 (UTC)[回覆]

同意將對具體官員職級的討論移到討論頁,只保留一般的排序說明。Jimjianghk留言2015年8月11日 (二) 09:51 (UTC)[回覆]

建議將「關於幹部職級判定及個別官員情況的說明」刪除並轉移到討論頁。--現在看見你 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10:59 (UTC)

相同職級排序的時間基準[編輯]

現在看見你阿根廷大白兩位在「落馬時間」應具體使用哪個日期上有分歧。個人認為使用阿根廷大白最近更正的「中紀委對外公佈時間」為宜。Jimjianghk留言2015年8月1日 (六) 05:22 (UTC)[回覆]

我支持木天木的改動,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二人落馬時間以新華社稿件中披露的接受組織調查時間為準,不按案件公布、遭除黨籍時間。。--現在看見你留言) 2015年8月12日 15:13 (UTC)

建議移除「落馬官員分布圖」及「被查處官員按籍貫分類」小節[編輯]

  • @Shwangtianyuan圖表數據更新不及時,且與已有的表格內容大量重複。要比較各省落馬人數,只需在編輯時調整各行順序,或是將表格改為可排序即可。
  • @阿根廷大白始終對「按籍貫排序」一節存疑。原因有三:
    • 一是籍貫指祖居地,通常難以查證,不知該列表是否其實使用了出生地;
    • 二是依工作地分類已經足夠說明問題,統計出生地意義不大,籍貫就更甚;
    • 三是由於只有數字而無具體人數,不便於其他編者在落馬官員列表更新後加以編輯,尤其是在有官員被從列表中移除時(我之前從一些分類中移除了違反八項規定的付曉光,唯獨不能確定是否應當修改按籍貫分類一節中的「黑龍江省」欄位)。

謝謝各位。 --JimTalk 2015年8月20日 (四) 10:13 (UTC)[回覆]

「退居二線」的疑問[編輯]

白恩培的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職務、楊剛的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均屬於退居二線的職務,我認為不具有代表性,建議更改。--現在看見你留言)2015年11月28日 13:24 (UTC)

關於「現狀」更新[編輯]

@Shwangtianyuan目前絕大多數落馬官員的「現狀」只在三個時間點更新:接受調查、雙開、處理/判決結果公佈。早前李東生、冀文林等人公訴、開審的動態均未有列出。由於宣判前的司法程序所獲得的媒體報道通常較少,詞條內容難以及時更新,故建議將此類動態略去。JimTalk 2015年11月28日 (六) 16:24 (UTC)[回覆]

需要更新[編輯]

反腐敗已經三年,是不是該稍微總結和更新一下了:

  1. 應當總結十八大以來出臺了哪些規定,形成了哪些制度。
  2. 越來越多的人認爲反腐是「選擇性反腐」,有關言論也在增多。

--vjudge1留言2016年3月24日 (四) 03:56 (UTC)[回覆]

楊家才的行政級別[編輯]

@現在看見你請問在楊家才是正局級還是副部級一事上有明確的來源嗎?--JimTalk 2017年5月31日 (三) 13:27 (UTC)[回覆]


@Raymon090留言:

十九大後的落馬官員是否應另開條目[編輯]

十八大的反腐工作已有很多官員落馬,十九大後落馬的官員建議可以新開一個條目記錄,否則本條目會顯得特別冗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yc9920對話貢獻)於2017年11月21日 (二) 14:30 (UTC)加入。[回覆]

完成。--百戰天蟲留言2023年9月13日 (三) 08:06 (UTC)[回覆]

建議改名:「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中共十八大后的反腐败」[編輯]

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 → 「中共十八大后的反腐败」:條目數萬字,沒有工作方法、工作步驟、工作難疑點,只有公開的決心宣示和落馬官員,顯然名不副實,難稱「反腐敗工作」,應予更名「中共十八大後的反腐敗」,與原名「2012年中國反腐」相通。--Gohan 2022年11月8日 (二) 07:3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