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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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國昌(1856年—1919年)字相吉,號菶生江西省萍鄉縣青山鎮葡萄村龍塘沖人,清朝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1856年(清朝咸豐六年)3月,賀國昌出生於一個書香門第。祖父賀澍恩道光年間進士,歷任山西省曲沃縣太原縣知縣永寧州知州。其父賀培楨是清朝同治拔貢,曾任直隸省永清縣知縣。1881年,賀國昌參加縣學考試,中秀才。此後在族學私塾任教12年。1894年(光緒二十年)中舉人,不久任湖南省沅江縣知縣,後來任祁陽縣瀏陽縣知縣,被民眾稱為「賀青天」。[1]

1904年(光緒三十年),賀國昌奉派赴日本警官學校學習,其間接受民主革命思想,加入中國同盟會。1905年歸國,歷任湖南警官學校監督,湖南省礦務局提調,1907年,任直隸州知州。同年,奉調入 ,任民政衛生處僉事。不久,賀國昌請求外調獲得批准,赴貴州省任貴州巡警道道員,旋改任貴州提學使。1911年(宣統三年),賀國昌由三品升為二品。[1]

1911年武昌起義成功後,賀國昌作為貴州省代表參加南京會議,在發言中提出了強軍、建國、重農桑、辦工商、助民為學、用人取賢、倡導節儉、統一中華等10項主張,獲孫中山稱讚,並題寫「發言可雋」相贈。1911年賀國昌回江西後,擔任萍鄉保安會第一任會長,不久改任袁州府(今宜春市)知府。1912年2月,任江西省政事部部長。1916年,賀國昌參加討袁鬥爭,反對袁世凱稱帝,袁世凱乃重金緝捕賀國昌。賀國昌獲朋友相助,赴日本暫避。同年,袁世凱病逝,黎元洪繼任大總統後,任命賀國昌為福建省省長,但賀國昌辭未就任。[1]

1916年,賀國昌回到家鄉龍塘沖倡修族譜,完成修譜後返回北京。此後在北京閒居,潛心佛學[1]1918年,賀國昌當選中華民國第二屆國會參議員。[2]

1919年,賀國昌在北京病逝,享年64歲。[1]

賀國昌病逝後,北京政府派專車將靈柩及家屬送回萍鄉,並發給木製撫恤證,上刻「賀國昌先生不幸病故,其生平事跡保存在國史館,現給撫恤金叄仟銀元整。大總統徐世昌、財政部長龔心湛」。在北京的朋友所贈的輓聯、祭幛也被一同送到龍塘沖家中,贛西鎮守使方本仁率萍鄉官員出城迎靈,湖南省多個縣派員來萍鄉參加了葬禮。安葬日,送葬的人排至3華里長。後來,葡萄村民眾將安葬賀國昌的山嶺三田嶺改稱「國公嶺」。[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贺国昌,江西安源,2010-12-20. [2013-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2. ^ 錢實甫,北洋政府職官年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