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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同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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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同皋(1587年—?),字舜鄰山西太原府興縣軍籍。

生平[編輯]

少聰敏絕倫,書無所不窺。年十八,中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北直密雲縣知縣,平政釐奸,吏民懷之。以行循良卓異,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行取兵科給事中,論劾兵部尚書崔景榮,天啓元年五月持節冊封德府寧海王朱翊鐸庶六子常沺為寧海王,九月升工科右給事中,請選將練兵,並薦撫臣朱燮元等,為同鄉死難三臣張銓何廷魁高邦佐請再加贈官,仍許創構一祠春秋致祭。以驛遞濫用夫馬,參雲南按察使莊祖誥、鶴慶府知府李喬嶽、戶部員外郎賀自鏡及太監何允中等。二年九月,升刑科左給事中,十二月預掌京察,三年四月升戶科都給事中,前後疏七十餘上,而錢糧、京察、屯田、保甲諸疏議尤中時弊。轉太常寺少卿,五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1],削平奢崇明之亂[2],加兵部右侍郎[3],致仕歸。遭親喪,廬墓六年。推愛宗族,拯危濟急,有範文正遺風。所著有《畏天齋實跡》、《撫蜀須知》行於世。

家族[編輯]

尹就湯,以選貢任山東魚臺知縣,惠愛在民,後以子貴,誥封兵部右侍郎,通議大夫,壽七十餘卒,崇祀鄉賢。

子尹衡中,戊子鄉試,後出數千金修文廟及儒學,人以為功在斯文[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八》:天啓五年四月,升福建巡撫南居益為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順天府府丞呂純如為巡撫山東右僉都御史,太常寺少卿尹同皋巡撫四川右僉都御史,山西按察使王家楨巡撫甘肅右僉都御史。
  2. ^ 《崇禎長編卷之六》:崇禎元年二月,四川巡撫尹同皋報斬蜀賊安者彥、白茅,又擒水藺鬼帥奢者利等,及樊龍妻梁氏。旨令先行俘解,以伸國法。
  3. ^ 《崇禎長編卷之四》:天啟七年十二月,晉巡撫四川都御史尹同皋、廵撫廣西都御史王尊德各兼兵部右侍郎。。
  4. ^ 《興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