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民国政府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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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都”与“政府迁设”[编辑]

关于“迁都”与“政府迁设”之措辞问题,我认为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关于1949年后中华民国首都似乎无定论([1]称“教育部12月2日发函给各中小学“采购教师教学所需道具之原则”公文,内文说明提到‘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目前我国首都应为南京’”),因此改写为“政府迁设”的争议似乎较小。AristippusSer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8:45 (UTC)[回复]

关于台与台[编辑]

请问一下哪些读者会介意台这个字? 吴安昌留言2021年4月24日 (六) 10:56 (UTC)[回复]

敝人介意。--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24日 (六) 12:41 (UTC)[回复]

从昨天到今天了,事实证明,除了您有问题之外,没人对此表示感到有意见,所以您没有任何理由擅自回退才对,各何况这并不违反规定 吴安昌留言2021年4月25日 (日) 14:07 (UTC)[回复]

同理,也没有人支持阁下的做法,阁下没有理由擅自加入。--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26日 (一) 03: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