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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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昌祖(?—17世纪),鹤林福州府侯官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孙昌祖是万历三十八年进士孙昌裔的堂弟,天启四年(1624年)中举人,但因为试卷内写下诋毁魏忠贤的文字,与艾南英谢于道程科会三人被罚停三科会试。到崇祯十三年(1640年)才能中进士,获授嘉兴推官,任内号称仁爱明察[1][2]。南明年间嘉兴失陷,孙昌祖到福京谒见隆武帝,迁任吏科右给事中;后来再到肇庆谒见永历帝,升任礼科都给事中[3],之后事迹不详。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孙昌祖,字鹤林,侯官人。昌裔弟,崇祯十三年进士。初以岁闱策力诋魏忠贤,几致重典,揭名禁锢,故迟十六年乃第。授嘉兴推官。
  2.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孙昌裔,字子长,侯官人。……从弟昌祖,举天启甲子举人,以闱策刺魏珰,罚停会试三科,与艾南英、谢于道、程科会三人,诏颁名天下,以禁闱中之讥讪朝政者。庚辰,成进士,任嘉兴推官,以仁明称。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城陷,谒福京,迁吏科右给事中。再谒肇庆,擢礼科都给事中。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
官衔
前任:
文德翼
明朝嘉兴府推官
1643年-1645年
继任:
严政矩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