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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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苏案,也被称为吴苏行贿案吴天惠行贿案吴天惠案,于1989年在台湾发生的司法关说与贪污案件。起源于司法院第四厅厅长吴天惠之妻苏冈律师向检察官行贿施压。吴天惠在过程中以电话向检察官关说。法院最终判决吴天惠无罪,引起八名司法官员辞职抗议。

历史[编辑]

当事人司法院第四厅厅长吴天惠,当时负责司法官纪律风气。其妻苏冈律师,以能向法官关说为由,向委托人收取贿赂后,向新竹地检陈松栋检察官进行关说,要求他中止调查一起贪污案。过程中,吴天惠以厅长身份,多次以电话向检查官陈松栋要求安排见面讨论此案。其妻苏冈律师亲自至检察官宿舍,强迫要求陈松栋检察官收下贿款,但遭拒绝[1]

在陈松栋检察官向同事高新武检察官透露案情后,于1989年1月11日司法节当天,在未知会台北地检署的状况下,高新武跨越辖区,至台北市径行拘提吴天惠与苏冈,进行调查。检察长刘学魁提出检察一体原则,要求高新武交出案件,由其他检察官侦办,遭高新武拒绝。新闻媒体广泛报导此案后,最高检察署下令,改为由两位检察官同时侦办,最终起诉了吴天惠与苏冈。在审判期间,新竹地院院长黄金瑞曾经对承办法官进行施压,新竹地方法院最终判决苏冈行贿罪成立,吴天惠无罪[2]

地院判决理由[编辑]

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吴天惠打电话给陈松楝安排见面,无法证明他有行贿意图。可以合理怀疑苏冈隐瞒自己收取委托人贿赂的事实,以帮助亲戚说情为由,要求吴天惠打电话。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吴天惠以法定职权来施压索贿为由,判决吴天惠无罪。

后续发展[编辑]

此判决引起新竹九名司法官员辞职抗议,其中包括四位新竹地院法官袁崇桢、林敏泽、孙天麒与谢启大,检察官邱太三,以及三位负责调查的调查员。其中袁崇桢,谢启大与三位调查员接受慰留,其他人则决定辞职。在最高检察署下令调查高新武越权后,高新武检察官也在六个月后辞职。

在判决无罪后,吴天惠升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主掌全国公务员违法失职案件。在法院退休后,自行开设律师事务所。

新竹地院院长黄金瑞,在此案后,曾任美丽岛案受命法官,后来升任新竹及台中地方法院院长。在台中地方法院院长期间,被调查出利用院长职权连续超贷一亿二千万元,被公惩会处罚停职五年。

注释[编辑]

  1. ^ 翟思嘉. 無視檢察體系阻撓,高新武開出改革第一槍. 新新闻. 2015-11-19 [2022-11-30] (中文(台湾)). 
  2. ^ 黄盈嘉. 不相信有司法官不收錢!.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2016-03-25 [2022-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7)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