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简称上海驻穗办,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派驻中国华南地区的常设办事机构,归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是上海市加强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各省之间政治、经济、科技交流协作的重要渠道,办事处下设秘书处、业务处、厦门联络处三个职能部门,机关办公地点为广州市三育路44号东山宾馆6号楼。
历史沿革[编辑]
1987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成立,负责与广东省与福建省的政务沟通与两地合作。2010年8月,根据政府机构调整,原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南办事处调整为联络处,皆划归上海驻穗办管理,工作联系范围扩大到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个省区。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海南联络处负责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具体工作,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负责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具体工作[1]
联系区域[编辑]
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负责联系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个省区的领导联络协调、招商引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接待服务以及服务驻上述四省区上海企业等相关事项。推动上海与各地在农业、科技、文化、教育、人才、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1]
机构设置[编辑]
内设机构[编辑]
上海驻穗办管理的联络处[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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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成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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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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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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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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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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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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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央部门双重 领导的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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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单列预算政府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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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单位不包括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地方局(上海市气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挂市局牌子的 中共上海市委组成单位。 注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卫生计生委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 文物局、 广播电视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 金融工作局牌子,海洋局和 水务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 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政局加挂 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因历史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 农场管理局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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