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元朝/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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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nminzu.com/bbs/dispbbs.asp?boardid=8&Id=249842--—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vinger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3日 (三) 05:24‎加入。

元朝是不是中国的一个朝代呢?

如果元朝是中国的一个朝代,那让蒙古国人情何以堪?蒙古国人也说元朝是他们的一个朝代,是他们最阔气的时候。俄罗斯人也可以说元朝是俄罗斯的一个朝代,那么元朝到底是哪个国家的一个朝代呢?LeXeR (留言) 2010年1月27日 (三) 02:42 (UTC)

元朝既是中国也是蒙古历史上的一个朝代,但不是俄罗斯人历史上的一个朝代,跟现在的蒙古国也不见得有直接继承关系。当时统治俄罗斯的是金帐汗国,而不是元朝,说元朝是俄罗斯的一个朝代完全说不通。退一步说,即使元朝真的统治了俄罗斯,也不代表就是俄罗斯的一个朝代,这跟中国不一样,是不是一个朝代是由当时的统治者决定的,而不是后人来决定的。元朝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忽必烈(元世祖)根据中国传统定国号为“大元”、建立了传统中国式的中央机构等等。如果没有这些来自官方的正式建立元朝的举措,该时期只能称为蒙古统治时期,而不能说是中国历史上的朝代。元朝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的一个朝代也正因为此,不是后人决定的,更与现代蒙古国人毫无关系。--173.206.14.77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元朝統治者宣稱大元是歷代中原王朝的繼承者,但並沒宣稱是俄羅斯祖先所建立的政權的繼承者。--No1lovesu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5:36 (UTC)

(三) 20:15 (UTC)

去问问马可波罗,他是访问蒙古还是中国?

如果欧洲人马可波罗认为他周游的是蒙古,而非中国,那么您的质疑就有道理。不过直到现在,欧洲乃至真个世界的人好像都说是马克波罗去了中国,而且都有相关的历史记载,而且还不是中文的哦,均如此。您让全世界又情何以堪啊? --83.189.77.32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05 (UTC)

菜刀和燒埋銀以及结社問題之辨偽

比如元政府曾规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蒙古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蒙古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 原文是:诸杀人者死,仍于家属征烧埋银五十两给苦主,无银者征中统钞一十锭,会赦免罪者倍之。诸部民殴死官长,主谋及下手者皆处死,同殴伤非致命者,杖一百七,流远,均征烧埋银。诸杀人还自杀不死者,仍处死。诸杀人从而加功,无故杀之情者,会赦仍释之。诸斗殴杀人,先误后故者,即以故杀论。诸因斗殴,以刃杀人,及他物殴死人者,并同故杀。诸因争以刃伤人,幸获生免者,杖一百七。诸持刃方杀人,人觉而逃,却移怒杀所解劝者,与故杀同。诸有司征科急,民弗堪,致杀其征科者,仍以故杀论。诸醉中欲杀其妻不得,移怒杀死其解纷之人者,处死。诸欲诱倡女逃,不从辄杀之者,与杀常人同。诸斗殴杀人者,结案待报。诸人杀死其父,子殴之死者,不坐,仍于杀父者之家征烧埋银五十两。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诸因閧争,一人误蹂死小兒,一人殴人致死,殴者结案,蹂者杖一百七,并征烧埋银。诸有人戏调其妻,夫遇而殴之,因伤而死者,减死一等论罪,仍征烧埋银。诸殴死应捕杀恶逆之人者,免罪,不征烧埋银。诸以他物伤人,伤毒流注而死,虽在辜限之外,仍减杀人罪三等坐之。诸因争,以头触人,与人俱仆,肘抵其心,邂逅致死者,杖一百七,全征烧埋银。诸出使从人,殴死馆夫者,以殴杀论。诸因戏言相殴,致伤人命者,杖一百七。诸父亡,母复纳他人为夫,即为义父。若逐其子出居于外,即同凡人,其有所斗殴杀伤,即以凡人斗殴杀伤论。诸彼此有罪之人,相格致死者,与杀常人同。

未見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賠命之說。“燒埋銀”之含義,乃是由罪犯償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被害者親屬,以作喪事只用。“燒埋銀”制度,本為中國古代漢族法律體系所無,而是來自于蒙古族傳統習慣法中的“命價”制度。然而,在蒙元入主中原之後,此制度亦發生了演變。《元史·刑法志》中所載之元代五刑,為“笞、杖、流、徒、死”,與中國古代其他朝代的刑法並無二致,此五刑乃是司法中之主刑。因此可見,燒埋銀制度並非元代司法制度中之主刑。縱觀《元史·刑法志四·殺傷》篇目所羅列之具體罪名中,凡屬人命案者,均需徵收燒埋銀,且對徵收對象,並無民族身份之特殊規定。此外,燒埋銀亦非單獨之刑罰,而是附加于主刑之上的刑罰,例如:“諸殺人者死,仍于家屬征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因此可見,燒埋銀制度在元代法律中,並非是一主刑,而是具有附加刑和賠償性質之制度。一如現代司法制度中所謂“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之性質。 並且請注意一點,《元史·刑法志四·殺傷》所規定的第一條“諸殺人者死”,与“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並不矛盾,前者是謀殺,後者是失手殺人,蒙古人失手殺人充軍,漢人則是杖刑,並不見什麽死刑。

第二點,菜刀問題。 戶一菜刀之說,不曾見諸於史籍筆記,只是道聼塗説而已。且此說法流傳亦多有不一,有十戶一菜刀者,有三戶一菜刀者,有二十戶一菜刀者。 且不管究竟是幾戶一菜刀,要論及這個問題,首先得從中國古代對民間的兵器管制制度談起。 中國古代歷代專制王朝爲了維繫統治,防止人民反抗,往往採取對民間持有兵器進行收繳和管制。這種做法從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秦朝開始,直到清朝,綿延2000多年而不斷絕。例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各重千石”。而網上流傳所謂宋代不禁民間兵刃,亦屬謬論。例如北宋開寶五年(970年)公佈之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並且這一禁令在淳化二年(991年)、景佑二年(1035年)、慶曆八年(1048年)、嘉佑七年(1062年)等不斷被重申。所謂宋代之弓箭社,實際上乃是邊境地區的民兵組織,而非普通民眾,而且宋律規定,弓箭社訓練所用武器在訓練結束之後“悉送于官”,根本不會讓民間長期持有。此外,宋代不但對兵器進行管制,甚至連民間對於兵書的學習和研究亦加以禁止。例如,景德三年(1006年),宋真宗下詔:“天文兵法,私習有刑,著在律文,用妨奸偽”因此,對比其他朝代,哪怕是所謂“最寬鬆”的宋朝,元代對於民間持有武器的禁令,亦無本質不同,也談不上是什麽新鮮的措施。武俠小說上所謂古代遊俠手持奇門兵刃旁若無人行走于都會大街上的描寫,純屬虛構。若真有人如此,早就被鎖拿見官了。 當然,歷朝歷代,隨著統治情況的不同,對於民間武器的管制力度亦有所區別,那麼,元代對於民間武器管制的具體情況又是如何呢?下面筆者將僅就《元史》中所記載的部份較為典型的關於武器管制的部份進行羅列和闡述: 首先,是《元史·刑法志》部份: “諸雜造局院,輒與諸人帶造軍器者,禁之”——職制下 “諸市舶金銀銅錢鐵貨、男女人口、絲錦緞匹、銷金綾羅、米糧軍器等,不得私販下海,違者舶商、船主、綱首、事頭、火長各杖一百七,船物沒官”——食貨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余悉禁之。諸漢人 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 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 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 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 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 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禁令 此外,元代對於漢人武器管制禁令,最嚴苛的時候乃是元惠宗(即元順帝)朝伯顏擅權之時、後至元三年四月(因元世祖亦有年號為至元,故別以前後)頒佈禁令,然而這一禁令在八月即宣告廢止(詳見《元史·順帝本紀》),持續時間不過四個月不到。 縱觀元代對於民間武器管制的禁令,無論是力度還是管制範圍,基本上較前代王朝並無多大區別。漢族平民所面臨之武器攜帶限制,亦與前代各王朝相去不遠,只不過元代武器禁令,大多針對漢人和南人,確有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意味在其中。然而,這與傳言所謂“十戶一菜刀”之語,相去甚遠矣! 元代從未實行過保甲制,地方管制實際上甚為寬鬆,元政府亦無實行如此嚴苛制度之條件。因此,綜上所述,元代政府對於民間武器管制之力度,在歷代專制王朝之中,尚屬正常,並無特別嚴厲之處。元代之情況,與其說是漢人無持有兵器之權利,毋寧說是蒙古人在此方面有特權而已。至於所謂元代漢人“十戶一菜刀”之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第三点禁止结社: 诸弃俗出家,不从有司体覆,辄度为僧道者,其师笞五十七,受度者四十七,发元籍。诸以白衣善友为名,聚众结社者,禁之。 诸恶少无赖,结聚朋党,陵轹善良,故行斗争,相与罗织者,与木偶连锁,巡行街衢,得后犯人代之,然后决遣。

未見有禁止漢人結社之說,所禁乃是宗教隨意結社和無賴結黨,此點即無出處,亦得修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执今以律古是不对的對話貢獻)於2010年7月21日 (三) 19:24加入。

元朝和日本侵略中国、英殖民印度的区别

我是一个新人,今天偶尔发现了这个讨论页,发现这里很多人把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和日侵中国、英占印度相提并论,现在我就提提我的看法!


⒈元清统治全中国后依然自称自己是中国,英国占领印度后认为自己是印度人了吗?日本人占据台湾、东北后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了吗?

⒉元清都把自己朝代之前的中国历朝历代当成自己的正统历史,认为自己是中华历代王朝的延续。英国认为印度的孔雀王朝和莫卧儿王朝是英国的正统历史吗?会认为英国自己是莫卧儿王朝的延续吗?日本会占据台湾东北后,有没有认为中国24史是日本的正统历史?有没有认为日本现政权是中国历史的延续?

⒊,元清统一中国后,都把首都设置在中国传统的国都内,都认为自己的本土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不是中国是自己本土的一部分——蒙古人把自己本土划为中国的岭南行省,满人把自己的满洲划为中国的东北三省!请问,英国有把自己国都搬迁到印度吗?日本有把自己首都搬迁到台湾东北吗?英国是把印度看成英国的海外属地,还是把印度本土看成印度的大不列颠行省?日本是把中国台湾看成自己的一部分,还是把日本本土看成是中国的东瀛四省?

⒋元清时期,元清统治者一样认为三皇五帝是自己的祖先定期祭祀,被祭祀的还包括中国历代有德君王贤臣,请问,英国会认为印度人的祖先也是英国人祖先吗?英国会去拜祭印度人的祖先吗?日本人会认为三皇五帝是自己的祖先吗?日据皇民化的台湾和东北人,是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还是认为自己是天照大神的子孙?

⒌,元清时期,国家制度和文化基本保持不变,依然是中华传统文明和制度,同样尊儒尊孔,汉人一样说汉语写汉字!英国有没有采取印度的传统制度治理英国?印度独立后怎么官方语言成了英语了?日本怎么在台湾和东北禁止中国人学习中文说中国话改学日语改用日本姓氏呢?

⒍元清时期,汉人和历代中华王朝一样做国家的官带国家的军队,除了皇帝之外,像宰相、军机处、内阁大臣、六部、翰林院、中书省等等之类的国家军政文化全方位职位,汉人都可以任职。请问,有没有印度人跑到英国去当官、带英国的军队打仗?有没有台湾、东北人当日本国的官、带日本国的军队?别说当首相,随便一个芝麻小官就行啊!

⒎英国人在印度、日本人在台湾、东北都是尽量把当地的资源矿产掠夺到自己本土去发展自己,通过殖民地的输血使自己本土越来越发达,相对的殖民地就越来越贫困,基本上不对殖民地有什么建设,有 一点建设也是像修路之类的基本建设,作用不过是使自己更方便掠夺殖民地资源而已!

⒏,英国人相对于印度、日本相对于中国,都是外族,而满蒙都是中国自己的土著民族,在历史上就多次臣服于中国中央政府,在统一中国前,也分别是中国朝代治下的子民,其首领也是当时中国朝代的正式官员,其后所建立的政权也在中国。请问,英国人和英国本土什么时候被印度人统治过?日本人和日本什么时候被中国哪个朝代自己统治过?

而在元清其实,统治者有没有把全中国的资源财富掠夺到自己的本土去发展自己而弃整个中国和人民不顾?好像一直到元朝和清朝灭亡的时候,蒙古高原和满洲还是穷的叮当响吧?

暂时先想到这些,去睡觉了,再说一下,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国家,无论汉朝、唐朝等这些汉人当皇帝的朝代,同样有少数民族官员,唐朝一段时期甚至每天朝会非汉人的官员还占据多数!怎么少数民族当了皇帝,中国就是亡国了,少数民族就成了外国人了呢?你可以认为当时这些政权侵略和反叛了当时的中国中央政权,却不能说是侵略中国,事实上,虽然“中国”这个词是汉人发明的,但不能据此就说“中国”等同于汉人,“火星”这个汉语词也是中国人先使用的,难道说,火星是中国人的领土?“地球”这个汉语词是日本人发明的,难道说,地球人全都是日本人不成?实际上是,在中国民国建立之前,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朝代或者国号为“中国”的政权,中华民国之前“中国”一直是个地理名词和文化名词,像汉朝时期汉朝称呼的“中国”是指汉朝统治下的中原地区。直到后来“中国”才逐渐演变成“正统”的代名词,是天下共主和自认为天下共主的正统朝代的代称和自称!中国历史上的南北朝和辽宋金时期,双方都认为自己是“中国”而攻击对方不是“中国”,二最终统一双方的隋朝和元朝解决这一分歧的方式是承认双方都是“中国”,分别为双方修史。

说“中国”是专指我们汉人的政权,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中国历史上汉人政权曾经自称过“中国”,非汉族建立的政权甚至中国的附属国也曾经被认为是“中国”或者自称过中国,比如北魏、辽、金、朝鲜、越南、南宋日本等等。难道说,这些民族都认为自己是汉人吗?现在你会认为自己是日本人吗?日本人会认为自己是俄罗斯人吗?俄罗斯会认为自己是美国人吗?美国会认为自己是加拿大人吗?

而宋金时期南宋也曾经称呼金为中国,比如说《宋史·儒林六》陈亮在上孝宗书中说,不能“置中国于度外”要经营荆襄“争衡于中国”(其中的“中国”,前者指中原地区,后者指占据中原的金朝)甚至南宋上奏朝廷蒙古侵入金国说是"犯我中国",难道说,这是在南宋否认自己是中国吗?肯定不能这么解释,古代“中国”含义不是指国家名称。其实在宋金时期,金朝才是当时中国的中央政府,南宋只能算是中国(金朝)藩属国,一次南宋去朝贡金朝,因为金朝打算把“中国”第一藩属国的位置给与高丽(因为传说金朝的始祖来自于高丽),南宋提出强烈的抗议,最后才不了了之。

“中国”一直到了中华民国成立后,才正式成为国家称谓、成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正式名称,而中华民国建立伊始,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是汉族或者任何一个民族单独的国家,现在中国不止是继承了汉人的历史,同样还继承了各个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历史上中国的民族在中国境内的历史和文明都是中国历史和文明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相信“元清非中国论”、“中国等于汉族论”,岂不是说现在汉人在殖民少数民族?藏独、疆独是正义的民族解放事业了?

外国历史上,俄罗斯历史上第一个王朝留里克王朝也不是斯拉夫人建立的,而是维京人建立的王朝,统治俄罗斯长达700余年,英国诺曼底王朝建立者诺曼底公爵是法国人,印度的莫卧儿王朝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后裔建立的王朝为什么他们都分别被各自国家认为是自己国家历史呢!这三个王朝,相对于这三个国家来说,都是外族建立的征服王朝,而元清却都是中国自己的土著民族在中国建立的政权,如果他们都能被各自的国家承认为是自己国家历史上的正统王朝,为什么中国人自己的土著民族在中国建立的王朝反到不是中国历史呢?

和中国元朝最为相似的是古希腊历史上的马其顿帝国,这个威名赫赫的帝国在亚历山大大帝的带领下统一希腊,并进一步几乎征服了当时欧洲人视角的全世界领土,而为什么现在希腊人会认为马其顿帝国是希腊的历史,亚历山大是希腊人呢?因为虽然马其顿人是希腊北疆的蛮族,不是正统的希腊人——雅典人和斯巴达人,但是希腊人不止是雅典人和斯巴达人,马其顿人也是希腊人。同理,中国不止是是汉人才是中国人,蒙古人也是古代中国人。凤阳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9:59 (UTC)

自以為是的謬論,你所提的問題在前提上就已經錯誤,元清統治中國後可有自稱是宋國人或明國人?更不可能自稱中國人,因為中華民國根本還沒出現,古代的朝代更替完全是國家的征服,也就是說只有現代中國人才認為當時是朝代更替,古人卻認為是完全不同的國家,而且以元清征服者的立場,不可能低能到去認為自己繼承了被自己征服的下等民族的正統,就比如像中國征服南越,會覺得自己繼承只占自己領土一部分的南越正統嗎?不會,同樣的道理,元清怎麼可能蠢到認為自己繼承了被自己歧視的漢人的無聊正統呢?其他的更不用說,完全是中國人阿Q精神的體現,元只可能祭祀成吉斯汗,清也有完顏阿骨打可以拜。
放下充滿謊言的中國歷史吧,事情根本沒那麼複雜,你的“中國人史觀”錯就錯在完全忘了自己才是被征服者,而一直以錯誤的征服者的立場去描述整個歷史,如此寫出來的中國歷史才會創造出一大堆中國自我中心的可笑論點。統一乃共榮也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7:51 (UTC)
“古代的朝代更替完全是國家的征服”,难道(王莽的)新征服了西汉、北周征服了西魏、北齐征服了东魏、隋征服了北周、北宋征服了后周?由此可见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自以為是的謬論”,呵呵。180.160.45.66留言2013年7月21日 (日) 04:48 (UTC)
原來商征服夏,周征服商,秦征服六國,宋征服十國,元征服宋,明征服元,清征服明,全部都應該學王莽改成竄位啊?上面這位中國人的腦袋沒問題吧?
其實這叫以偏概全式下三濫辯證法,拿著區區幾個竄位的例子,就想雞毛當令箭代表中國幾千年來的朝代更替規則,這才是真正“自以為是的謬論”,呵呵。122.118.252.177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10:53 (UTC)
元朝是不是中國的朝代看看它的《建國號詔》就行了,沒什麼好爭的。
問題是大元帝國的領土範圍遠比被征服的大宋帝國大上很多,就像日不落大英帝國比印度大上很多那樣,沒有人會說是大英帝國繼承了印度的正統,所以根本問題就在於大宋帝國的人以及其子孫,並沒有資格說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是被征服者漢人的後繼者,這種將外來侵略者視為自己繼承人的想法,根本就是腦袋有問題。61.223.229.210留言2016年1月30日 (六) 00:19 (UTC)
沒有人說大英帝國繼承了印度的正統,原因之一是因為大英帝國根本沒有向全世界宣稱大英是古印度王朝的,相反元朝在《建國號詔》中就明確地向全世界宣稱大元是中國歷代王朝的繼承者,屬於「中原正統」,這一點元朝皇帝、元朝遺民以及明朝皇帝都承認,腦袋有問題的,明顯不是其他人。--No1lovesu留言2016年1月30日 (六) 13:07 (UTC)
中國人又在用自己那白癡到只能稱為低賤下流的阿Q精神去扭曲蒙古人的號詔意思了,人家明明說,以前古代的大帝國漢唐等都有個響亮的名字,所以現在老子也要取個響亮的名字叫大元,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怎麼可能腦殘到去繼承身為下賤奴隸的漢人正統?別笑死人了,看來中國人根本不是腦袋有問題,而是有水母的血統,也就是根本沒有腦細胞。114.26.0.78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0:52 (UTC)
中原王朝/「中原正統」=漢人正統?到底是其他人的腦袋有問題還是閣下自己不學無術?告訴你一點,在元朝「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當「身為下賤奴隸漢人」的奴隸的文獻記載多的是。另外再提醒一下閣下,注意自己的說話態度。--No1lovesu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1:06 (UTC)

關於大蒙古國皇帝稱呼的使用時間

雖然有證據證明元世祖有使用大蒙古國皇帝的稱呼,但不能表示其先祖成吉思汗是採用大蒙古國皇帝的稱呼,不能以今推古。--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7月10日 (日) 13:39 (UTC)--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7月10日 (日) 13:39 (UTC)

元朝統一自安史之亂分裂的中國?

「元朝遂統一全中國,結束了中國自安史之亂以來520多年的分裂局面。」太扯了吧,宋朝的的時候中國不是統一過了嗎?怎麼推出來的。Ivantalk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11:53 (UTC)


優良條目參選

元朝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歷史 - 歷史上的國家和朝代,提名人: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争议

希望有人能提共出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8月6日 (六) 13:37 (UTC)

有关元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存在不同的看法。正面的观点认为,由于元朝从忽必烈即位后就开始“行汉法”,定国号大元,即位称帝,使用中原的统治机构来统治人民,并将首都定于中原(大都,即北京),同时管辖地也主要是现在的中国的疆域,因此元朝是中国的一个正统朝代。这种观点通常对元朝持正面的看法。忽必烈是改大蒙古國國號為大元,中国的元朝时期包括整个蒙古统治的地区,故元帝國及四大汗国当时均成为了中国的领土。例如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曾在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中提到:「我們繼承清朝的領土,才有了今天的共和國。」不过,也有人不同意上面的看法,这种观点认为,元朝(或称蒙元)是將中國南方代表所謂中國正統的南宋地方政权滅亡,並在中國土地上建立起來的外國或外族政權,因此此時中國處於亡國時期。注意持這種觀點的人所認為的“中國”仅是指原本在中國大地建立统治的漢族政權的中國,而“外族”是以原中國漢族本位稱呼蒙古族。這種觀點通常對元朝持非中國正統的看法。尤其因为他们认为元朝有民族歧视等级制度等政策。而对元朝的看法分歧也延伸出了外蒙古的独立是复国还是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看法分歧。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見成吉思汗蒙古帝国條目。

元朝经济到底好不好

在北方,戰爭和屠殺對生產力的破壞始終沒有得到恢復;南方的生產力也始終沒有恢復到南宋的水品。元代大量流通紙幣,由於紙幣的氾濫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得益于之前南宋對海路貿易的建設,蒙元時期的海路貿易為帝國帶來了可觀的財富。 编辑所谓元朝发达过宋朝的人自己扪心自问一下,看看剑桥百科上的话吧,为什么要自欺欺人呢? 当蒙古人以武力重新统一中国的时候,南北方之间的差距之大是惊人的,北方的经济在衰落,而南方正在繁荣(南方是指“历史上的南方”,即长江下游及东南沿海省份)。人口的迁徙最明显地体现了这些不同之处。直到唐代还是中国人口中心的北方,此时最多只有1/3的人口。地区性的贸易难以开展,陆路交通日渐衰败,交通费用十分昂贵,北方已几乎见不到大城市。可以肯定,蒙古统治者在大都(今北京)建设起一座宏伟的首都,是根据古典中国帝王的规划而设计的,①但可能最多只有50万居民。虽然它是当时世界的一流城市,但还没有宋朝的或中国更早的首都大。前南宋首都杭州仍然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人口将近100万。①除去大都,元代中国北方没有一个城市人口超过10万,11世纪时的北宋首都开封曾有100万人口,但在12世纪初被宋朝放弃之后就衰落了。13世纪末整个开封府也仅有18.5万人在册。从金朝至蒙古统一前,淮河是南北中国的分界,在元代,淮河以南有许多大城市,人口从25万到50万,还有一些城市人口更多。除了县或路有人口统计数字外,由其管理的城市通常没有单独的人口数字,但在1290年的统计数字中,那些拥有大城市的路的人口数字能够透露出一些实情:扬州路在册人口 150万,附近的常州路100万,嘉兴(浙江北部,与杭州接境)225万,浙江与江苏还有几个人口为100万到250万的路;在江西北部的饶州路,其中包括瓷器生产中心景德镇,我们惊奇地发现有450多万人口。这些数字所表明的人口密集程度,不仅显示了城市居民可能的稠密度,还向我们显示了那里有为工艺和手工业提供的劳动力,有专门用于销售的农产品,有发达的内河和沿海航运,这些都维持了人口的密集。中国中南部的中心地区在经济上始终是一体化的,我们知道在蒙古征服之前的南宋时期就一直如此。②日本社会史学家斯波义信提醒我们对“中世纪中国贸易革命”的重视,在其他地方它又被描绘为公元750年至1000年间中国社会的“根本性过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就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阶级及其亚文化的出现而来的“贸易大膨胀”。③在蒙古占领之前的几个世纪内过渡中的中国的那种发展,在1125年后的中国北方没有继续下去,但是在宋朝的南方却迅速进行。为了回答城市、城市文化、贸易以及农业经济的商品化这些问题,我们先要面对这样的问题:元代中国的统一在多大程度上使北方地区恢复了生机,元朝统治是否压抑了南方的经济。蒙古人优待西亚商人的组织斡脱,给予他们贸易特权和为国家服务的财政责任。在元帝国范围内,从波斯和地中海一直到中国和高丽都有斡脱商人活动,他们或许为当时的中国长途贸易更加国际化做出了贡献。斡脱特权究竟是扰乱了中国的贸易方式,还是全面发展了中国贸易,增加了中国财富?现在我们还不可能给予完整的回答。①人们普遍认为,元代中国的斡脱是蒙古霸主的一个卑劣共谋者,蒙古霸主把从汉人身上榨取来的资金借给他们,资助其不可告人的、伤害政府与人民的活动。居于高位的蒙古人与色目人确实是把钱借给了斡脱商人,斡脱离人又以高利贷形式转借给地方政府中那些完不成税收任务的部门,或者是转借给有同样经济需求的个人,然后他们又依靠与地方长官的关系收取债款。说斡脱商人们贪得无厌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一般人似乎把他们看作很多苦难的根源。对那个时代的描述常常指出斡脱商人“熟悉城市的各条道路”,而那里恰恰是经商的场所,他们残酷地运用自己经商的技巧来充实他们自己及其蒙古主子的腰包。

关于元代大都、杭州这样的大城市的生活有一些描写。杭州优美的景色、温润的气候,以及她的奢华与娱乐,对蒙古、色目官僚以及宗教人士、商人都有强烈的吸引力。闻名于宋朝最后几十年的巧夺天工的城市发展,并没因为被征服而消失。①1275年至1291年来中国的马可·波罗对这座城市十分了解。他称她为“华美绝伦的城市,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但14世纪中叶这座大城市遭到毁灭性的火灾,在元末内战中又几次易手。显然在有元一代她走了下坡路。还没有其他城市显示出这种值得注意的发展。大运河的重新开发无疑对国内经济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其工程不涉及江南段,即杭州至长江段,但是江苏北部的运河要重修,一直向北延伸,从黄河直到大都。1340年以后它毁于洪水,并因战事而使运输受阻。北方和南方经济上的一体化首先得益于运河的重建,但却没有继续得到完全与长久的利益。在北运河两旁的商业大城市得以再生却并不繁荣。在元代似乎没有哪类经济得到真正的繁荣,而不同地区条件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剑桥中国史-辽西夏金元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风雅华夏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16:02‎加入。

接下来可以把特色条目的所谓元朝进行修正了,自欺欺人毫无道理,在元代似乎没有哪类经济得到真正的繁荣,而不同地区条件的差别是相当大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8.37.237.96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20:53‎加入。

所谓“不受儒家思想重农抑商,而商业发达。”易引起各种歧义,不知是否别有用心,可以修正掉了,儒家思想对于“务农”和“经商”却有偏向性,但这不是元代商业经济比较发达的所谓原因,更何况元代“不受儒家思想”经济还不如宋代发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风雅华夏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22:47‎加入。

大蒙古國和元朝

有關於這兩個國家的關係已經說明夠多了,其關聯資料不應該占據過多,希望能另建條目說明,先移到這裡。--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17日 (二) 12:58 (UTC)

元世祖忽必烈在庚申年(1260年)农历四月发布的即位诏书《皇帝登宝位诏》全文,在即位诏书中,忽必烈自称为“”,称他的哥哥元宪宗蒙哥(1251—1259年在位)为“先皇”。此即位诏书节选自元英宗时期元朝官修政书《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元典章》),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皇帝登宝位诏》全文之后的诏书为元世祖忽必烈在中统元年(1260年)五月发布的《中统建元诏》,建年号“中统”。

5月15日[1],颁布即位诏书《皇帝登宝位诏》[2]6月29日),忽必烈发布《中统建元诏》[3],正式建年号“中统”。

大蒙古国皇帝这个称号,历史记载来源于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国皇帝忽必烈给日本的国书,在国书中,忽必烈在国书开头自称“大蒙古国皇帝”,在后面的内容中,自称为“”,此时距离他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正式建立元朝,还有5年时间。 以下选自《元史》卷208,是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国皇帝忽必烈给日本的国书全文: “大蒙古国皇帝奉书日本国王:朕惟自古小国之君,境土相接,尚务讲信修睦。况我祖宗,受天明命,奄有区夏,遐方异域,畏威怀德者,不可悉数。朕即位之初,以高丽无辜之民久瘁锋镝,即令罢兵还其疆域,反其旄倪。高丽君臣感戴来朝,义虽君臣,欢若父子。计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丽,朕之东籓也。日本密迩高丽,开国以来,亦时通中国,至于朕躬,而无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国知之未审,故特遣使持书,布告朕志,冀自今以往,通问结好,以相亲睦。且圣人以四海为家,不相通好,岂一家之理哉。以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图之。”具体请参看 《元史·外夷一·日本》[4]

  • 關於以上論點似乎有誤,蒙古皇帝稱號不是源自至元三年,根據元史,早在元太祖時期就有了。另外就算元成祖繼位蒙古領導人時用皇帝號,也在1260年稱帝時使用,而不是1266年给日本的国书時才自稱。不然,就只是漢人官員將汗意譯成皇帝而已--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20日 (五) 15:21 (UTC)
  • 除元末時、高麗国不是内属国、而是封国《元代朝鮮半島征東行省研究》《元代征東行省新論》。「拉施特、《史集》第二卷、商務印書館」、328頁載「一級・丞相(元代右尊左卑、右丞相・阿刺罕,阿塔海,秃忽鲁)、二級・太傅、三級・平章政事(阔里吉思,撤勒帖木児)、四級・右丞、五級・左丞」、331頁載「高麗省(KWKWLY)・・・其篾力称為王。忽必烈合罕曾以自己的一個女児給予他、他的児子是合罕的寵児、但他在該処併非王。」--42.124.31.98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23:25 (UTC)

1231年蒙古军进攻高丽;1258年崔氏政权跨台,国王投降蒙古,双方达成和平协议。高丽成为元朝藩属国,但保留国家主权和自身文化。不服投降蒙古的三别抄义军发动抗蒙古战争,战争直至1273年才结束。

節錄征東行省內文

1280年,元朝为了东征日本,在朝鲜半岛设置征东行省(又称日本行省或征日本行省),在高丽首都开城派遣“达鲁花赤”监督高丽国政。1281年,随着进攻日本失败曾一度解散征东行省;1287年,复设征东行省,并以高丽国王兼任征东行省达鲁花赤(丞相),成为元朝的藩属国,直到1356年恭愍王回复时高丽朝廷才重新完全掌握统治权。

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全国共在17个省级区域设17处乡试科场,按照不同的地方的人口和民族进行名额分配,从赴试者中选300名合格者次年二月到大都参加会试。值得注意的是,征东行省(高丽)也有乡试科场,并在300名乡试中选者中有3人的名额。[5]这也是元朝时期对高丽进行有效管辖的有力证据。

元英宗(1320年—1323年在位)曾经想把征东行省(高丽王国)郡县化,罢征东行省,改立三韩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个待遇,“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因为集贤大学士王约说:“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得到丞相的赞同,设立三韩行省奏议没有实行。最终高丽国祚得以存续,高丽人知道后,为王约画像带回高丽,为之立生祠,并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6]

征东行省不是傀儡国

  • 据《程尼娜・元代朝鲜半岛征东行省研究》「忽必烈征服高丽国之初,在高丽国设置了监督属国之政的官员达鲁花赤。其后为了加强对高丽国的统治,1287年元朝在高丽国设置了具有羁縻特点的特殊行政区建置――征东行省。」「元朝末年,高丽恭愍王在位期间,征东行省作为元朝特殊行政区的职能被高丽国自行取消,高丽国又恢复到原来内属国的地位。」
  • 据《史集・第二卷 商务印书馆》「高麗省・・・其篾力称为王。忽必烈合罕曾以自己的一个女児给予他、他的児子是合罕的宠児、但他在该处并非王。」
  • 据《元史》右丞相・阿刺罕,阿塔海,秃忽鲁等、左丞相・高麗王。(元代右尊左卑)--112.138.140.4留言2013年1月4日 (五) 20:10 (UTC)

(:)回應

  • 回复第一条:你对《元代朝鲜半岛征东行省研究》一文断章取义,而且根本不理解那句话的意思。同文还说“后期(1287年至元末)元朝在高丽国设置的征东行省,是具有羁縻特点的地方行政建置。元朝地方最高行政建置是行省,征东行省是因内属国——高丽国而设置的,它与内地的行省不同,高丽国并没有因为征东行省的设置而消失,而是始终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元朝以高丽王为行政长官,以高丽官吏为行省的主要官员,因高丽国俗而统治之。但是征东行省官员在名义上是由元朝任命,执行元朝的旨意,代表中央统辖高丽,它又具有元朝政府设在高丽国的派出机构的特点。”(见该文第一章),“征东行省是元朝为强化对内属国——高丽的统治而设置的,是元朝统辖高丽国的首脑机构”(见该文第二章)。可见作者的观点与你所认为的完全不同。你所说的“元朝末年,高丽恭愍王在位期间,征东行省作为元朝特殊行政区的职能被高丽国自行取消,高丽国又恢复到原来内属国的地位”一句出自该文第四章,接下来部分作者叙述的是高丽恭愍王决定与元朝逐渐断绝关系,自行废除了征东行省这一机构并向元朝报告,元朝不得已承认了这一既定事实;不久后,高丽就同元朝断绝了关系。原文链接在这里,自己去看。
  • 回复第二条:《史集》是伊儿汗国的波斯人所纂,波斯距离高丽很远,他们对高丽的了解未必准确。查《元史》,元朝从未存在过“高丽省”的机构,证明《史集》记载存在错误。
  • 回复第三条:这条记载与你要证明的东西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宋书·倭国传》记载:“(南朝宋元嘉)二十年,倭国王济遣使奉献,复以为安东将军、倭国王。”按你的逻辑,“高丽王被任命为左丞相证明高丽那时候是元朝领土”,这条记载“日本王被任命为安东将军”,是不是能证明当时日本是中国南朝宋的领土?荒唐逻辑。
  • 自此你所有论据均被驳斥。而中国大陆权威书籍谭其骧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高丽被标注为一个国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丽虽然也被标注为“征东行省”,但被标识在元朝版图之外。(原图在这里)这体现出了谭其骧对于征东行省这个特殊的行政建置的观点,与上面的那位学者程尼娜不谋而合。该地图册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的最权威书籍,因此应该予以采纳。--122.90.105.3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5:04 (UTC)

(:)回應

  • 第一条,羁縻地方是高度自治的内地行政区划,元朝任命的行政官职(左丞相)行省最高官职之右丞相,不是属国就是内藩。内属国是封国的一種。
  • 第二条,史集是蒙古帝国研究中最重要的书籍。不是史集内容的错误,你的错误。
  • 第三条,倭王武不被任命行政官職(刺史,牧等)南朝宋交給军权。高麗王,元朝任命行政官职(蒙古族高官的職位更高)--2403:7800:A4A6:FC00:E51F:CD51:34B5:4910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25 (UTC)

(:)回應上面那位主观。第二条不能成为有效观点。----損齋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48 (UTC)

關於蒙古領導人是用皇帝稱號或是大汗稱號

似乎在蒙古的漢文書信或是元史在蒙古時期的敘述,都是稱蒙古皇帝而沒有看到蒙古大汗。

  • 例如元史的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年丙寅,帝大會諸王群臣,建九斿白旗,即皇帝位於斡難河之源,諸王群臣共上尊號曰成吉思皇帝。(元史卷一 本紀第一太祖)
  • 元太宗(窩闊台汗):諸王百官大會于怯綠連河曲雕阿蘭之地,以太祖遺詔即皇帝位於庫鐵烏阿剌裏。(元史卷二本紀第二  太宗)
  • 元定宗(貴由汗):太宗崩,皇后臨朝,會諸王百官于答蘭答八思之地,遂議立帝。元年丙午春正月,張柔入覲于和林。秋七月,即皇帝位於汪吉宿滅禿裏之地。帝雖禦極,而朝政猶出於六皇后雲。
    • 這段有點怪,蒙古的皇后真的是稱皇后嗎?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難道蒙古帝國開國是稱皇帝而非汗嗎?那這樣蒙古皇帝也不是忽必烈所開創的,而是成吉思汗就有了?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 由於元史是由明朝的漢人宋濂所撰寫。其書寫的方式可能是按造中國皇帝的格式撰寫,所以才會有大蒙古國就有皇帝的稱號,而非大汗的稱號。
      • 或是說大蒙古國的領導人是稱汗,而「汗」在當時的漢人官員意譯成皇帝?
  • 由於元史的內容比較草率、不確實又模糊,後來又有新元史的出現
  • 新元史的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年丙寅,帝大會部眾於斡難河之源,建九斿白纛,即皇帝位。群臣共上尊號曰成吉思合罕。先是,有巫者闊闊出,蒙力克之子也,自詭聞神語,畀帖木真以天下,其號曰成吉思。群臣以劄木合僭號古兒罕,旋敗,乃廢古兒罕不稱,而從闊闊出之言,尊帝為成吉思合罕。國語「成」為氣力強固,「吉思」為多數也。
  • 尊號是成吉思合罕,其中的合罕確實是大汗,所以當時應該沒有用皇帝的稱號。
  • 元太宗(窩闊台汗):秋八月已未,諸王百官會於怯綠連河闊迭額阿剌勒,請帝遵太祖遺詔即位,共上尊號曰木亦堅合罕。
  • 同樣的,當時的尊號也是用合罕,並非皇帝,所以確實沒有用皇帝稱號。史書中的「皇帝」只是史家表達的方式而已,當時仍然用「合罕」來稱呼。
  • 元成祖(忽必烈汗):中統元年春三月戊辰朔,車駕至開平府,哈丹、阿隻吉率西路諸王,塔察兒、也先哥、忽剌忽兒、爪都率東路諸王來會,偕文武大臣勸進。帝三讓,諸王、大臣固請。辛卯,即皇帝位。遣高麗世子倎歸,以兵送之,仍赦高麗境內。
  • 忽必烈是在本年稱帝,但是史書只有寫即皇帝位,也沒有尊號,所以不知道是用「合罕」或是「皇帝」的稱號
  • 總之,蒙古領導人到底有沒有用大汗號,皇帝號到底是甚麼時候才用的呢?--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20日 (五) 15:10 (UTC)
  • 另外,著名历史学家,复旦大学教授姚大力认为,1254年之前,蒙古帝国最高统治者的蒙语尊号是“”。至少从1257年开始,蒙古帝国最高统治者的蒙语尊号变为“合罕”。 以下内容节选自姚大力的论文《“成吉思汗”,还是“成吉思合罕”? 》(节选自姚大力的著作《北方民族史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1254年的蒙文“少林寺碑”尚使用“蒙哥汗”的称号;在1257年初的“释迦院碑记”中,我们已读到“蒙哥合罕”的蒙文语词。而1261年的蒙文碑铭则表明,自从忽必烈即位之日起,元朝皇帝便一向用它作为正式的蒙语称号。……至少从1257年开始,蒙古统治体系已接受了以“合罕”作为最高统治者名号的用法。[http://www.china.com.cn/weekend/txt/2006-07/14/content_6275445.htm 姚大力:《“成吉思汗”,还是“成吉思合罕”? 》。
來源出處
  1. ^ 元世祖忽必烈发布《皇帝登宝位诏》的时间,《元史》记载为庚申年四月四日(1260年5月15日),《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为《元典章》)记载为庚申年四月六日,《元史》是根据元朝官修的《元世祖实录》修成,在诏书内容上会有所增删,但是日期会严格按照《元世祖实录》记载,而《元典章》在印刷过程中,在日期方面可能会有错误,故此处以《元史》记载为准。
  2. ^ 根据元英宗时期出版的官修政书《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为《元典章》,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卷一《诏令卷之一》记载,忽必烈即位诏书的名字是《皇帝登宝位诏》,其诏书内容和《元史》记载有个别地方有所差别。根据《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记载,中统元年四月,“辛丑,以即位诏天下。诏曰:   朕惟祖宗肇造区宇,奄有四方,武功迭兴,文治多缺,五十余年于此矣。盖时有先后,事有缓急,天下大业,非一圣一朝所能兼备也。先皇帝即位之初,风飞雷厉,将大有为。忧国爱民之心虽切于己,尊贤使能之道未得其人。方董夔门之师,遽遗鼎湖之泣。岂期遗恨,竟勿克终。   肆予冲人,渡江之后,盖将深入焉,乃闻国中重以佥军之扰,黎民惊骇,若不能一朝居者。予为此惧,驿骑驰归。目前之急虽纾,境外之兵未戢。乃会群议,以集良规。不意宗盟,辄先推戴。左右万里,名王巨臣,不召而来者有之,不谋而同者皆是,咸谓国家之大统不可久旷,神人之重寄不可暂虚。求之今日,太祖嫡孙之中,先皇母弟之列,以贤以长,止予一人。虽在征伐之间,每存仁爱之念,博施济众,实可为天下主。天骣道助顺,人谟与能。祖训传国大典,于是乎在,孰敢不从。朕峻辞固让,至于再三,祈恳益坚,誓以死请。于是俯徇舆情,勉登大宝。自惟寡昧,属时多艰,若涉渊冰,罔知攸济。爰当临御之始,宜新弘远之规。祖述变通,正在今日。务施实德,不尚虚文。虽承平未易遽臻,而饥渴所当先务。呜呼!历数攸归,钦应上天之命;勋亲斯托,敢忘烈祖之规?建极体元,与民更始。朕所不逮,更赖我远近宗族、中外文武,同心协力,献可替否之助也。诞告多方,体予至意!”
  3. ^ 根据元英宗时期出版的官修政书《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为《元典章》,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卷一《诏令卷之一》记载,忽必烈建年号中统的诏书的名字是《中统建元诏》,其诏书内容和《元史》记载有个别地方有所差别。根据《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记载,中统元年五月十九丙戌日(1260年6月29日),“建元中统,诏曰:   祖宗以神武定四方,淳德御群下。朝廷草创,未遑润色之文;政事变通,渐有纲维之目。朕获缵旧服,载扩丕图,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炳焕皇猷,权舆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元为中统元年。惟即位体元之始,必立经陈纪为先。故内立都省,以总宏纲;外设总司,以平庶政。仍以兴利除害之事、补偏救弊之方,随诏以颂。於戏!秉箓握枢,必因时而建号;施仁发政,期与物以更新。敷宣恳恻之辞,表著忧劳之意。凡在臣庶,体予至怀!”
  4. ^ 蒙古国牒状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国皇帝忽必烈给日本的国书扫描图片,这是1268年的复制品,现藏于日本東大寺尊胜院,被称为“蒙古国牒状”‘调伏异朝怨敌抄’。
  5. ^ 《元史·选举志一·科目》
  6. ^ 根据《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约传》记载:朝廷议罢征东省,立三韩省,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约对曰:“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丞相称善,奏罢议不行。高丽人闻之,图公像归,祠而事之,曰:“不绝国祀者,王公也。”节选自《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约传》

蒙古领袖称号

蒙古语里有两个表示首领的词,ᠬᠠᠨ(拉丁转写qan,《蒙古秘史》记音“罕”[“中”表示发音部位偏后],西里尔文хан)和 ᠬᠠᠭᠠᠨ(拉丁转写qaγan,《蒙古秘史》记音“合罕”,西里尔文хаан)。以下为简便只引西里尔文。хан可能是蒙古语的固有词,成吉思汗当年的称号就是这个。窝阔台采用来自突厥语的хаан作为称号,以示和成吉思汗其他子嗣的区别(察合台等都称хан)。此后хаан演变成一种高于хан的称号,元朝皇帝和北元皇帝都自称хаан,而成吉思汗的хан也逐渐被хаан取代。姚大力的文章也描述了这个过程(他也提到1252年蒙哥就被称为хаан;他举出蒙哥被称为хан只有1254年一例,似乎不能说明什么)。14世纪以来的蒙古语文献,都是以хаан作为皇帝(包括成吉思汗以来蒙古帝国的所有皇帝)。无论汉字记音的《蒙古秘史》,还是蒙古文写成的《蒙古源流》,都一致把成吉思汗写作хаан

再来说翻译的问题。хан现代一般音译成“汗”,就不讨论了。前面提到хаан在《蒙古秘史》里作“合罕”,但这只是蒙古语的记音,不是音译,汉语文献很少有这么用的。元朝хаан一般就译作“皇帝”,《元史》里也是这样。成吉思汗在《元史》里作“成吉思皇帝”。至于清末《新元史》把хаан译作“可汗”,虽然从词源上有一定道理,但是和蒙古语音相差很大,并不理想。

建议:

  • 删除各条目含“合罕”的“尊号”(多数是原创组合)。《蒙古秘史》有记音的应引用秘史原文。
  • 蒙古语译音应给出来源。尽量用更早的文献替代《新元史》。
  • 成吉思汗蒙哥条外,其他皇帝条目没有必要引用姚大力的文章。
  • 参照en:Khan (title)en:Khagan扩充可汗条。

Dalt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06:29 (UTC)

关于“木亦堅”

新元史》称窝阔台尊号“木亦堅”(《新元史‧卷四‧本紀第四‧太宗》:「秋八月已未,諸王百官會於怯綠連河闊迭額阿剌勒,請帝遵太祖遺詔即位,共上尊號曰木亦堅合罕。」),但是似乎没有其他史料支持。《新元史》是现代人编写的,又没有按照现代学术文献的标准加注释和参考文献,似乎不是可靠的来源。Dalt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05:17 (UTC)

关于你加入的“烏薩爾汗”,请问你用的是哪个版本的《新元史》?我看到的1935年版《新元史》,卷二十六(昭宗本紀)和卷二十七(宗室世表)都作“烏薩哈爾汗”,而不是“烏薩爾汗”。另外关于卓里克图恩克可汗是两个人,我在卓里克图条里加了详细的依据(都是原始史料和学术论文,不是科普书)。我可以把这些来源加到这个页面,不过想先征求一下你的意见。Dalt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8:13 (UTC)

關於烏薩爾汗,我是參考s:新元史/卷026中的「弟脫古思帖木兒嗣,惠宗第二子也,改元天元,在位十年,國語曰烏薩爾汗。自脫吉思帖木兒以後世次,詳《宗室世表》。」,如果真實的新元史並非如此則煩請修正,謝謝你。另外,由於帝王列表時常被人認為有原創之嫌,所以現在改採有爭議的地方,一定要以有根據、有來源出處才可以放上。而且如果有分歧之處主流與非主流都要附上才可以,不然是不行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3月11日 (日) 02:10 (UTC)
關於北元帝王的部分,因為我手邊沒有資料,所以只好先刪除。如果有來源出處再補上。--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3月11日 (日) 02:11 (UTC)

维基文库里的《新元史》是简体录入版,有相当多的错误,不是可靠的来源。我在图书馆查了几个版本的《新元史》,都是“烏薩哈爾汗”。

对于来源有分歧的情况,我想在相关条目里说清楚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放在这个表里。比如必里克圖汗愛猷識理達臘,明王世貞说他是“昭宗”,清《蒙古世系譜》说他是“哲宗”,但是现代学者多不接受“哲宗”一说,这个情况在元昭宗条已经详细说明。你觉得还需要加到这个表里吗? Dalt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21:55 (UTC)

关于拖雷汗国

蒙古本部归拖雷管,元帝国就是蒙古本部的延伸,所以理论上史书中有人口中谈及的拖雷汗国应该就是大元帝国吧?可是本文中从始至终没有出现拖雷汗国。是否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全麦面包请张嘴2012年12月25日 (二) 10:18 (UTC)

关于金元医家李杲师承的不同意见

李杲(李东垣)应当师承张元素,而非刘完素。张元素并未列入金元四大家,与刘完素同时,稍晚。张元素主要医学思想见于《医学启源》和《脏腑标本寒热虚实用药式》,与《中藏经》似乎存在一些联系。从某种角度来看,其贡献尙高于金元四大家,实为一代宗师。李杲可能私淑过刘完素。--—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OYAZI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28日 (一) 00:20‎加入。

元朝时期高丽地位

元朝时期高丽的地位:中国大陆权威书籍谭其骧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高丽被标注为一个国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丽虽然也被标注为“征东行省”,但被标识在元朝版图之外。(原图在这里)该地图册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的最权威书籍,因此应该予以采纳。另请参见这里。--122.90.105.3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3:52 (UTC)

关于元朝时期高丽的地位的讨论,由于涉及维基共享那里地图编辑战,需要征求大家的意见

高丽曾是元朝的附庸国,元朝曾在高丽设置征东行省

然而据我了解,“征东行省”在历史上的地位非常特殊的,高丽国王兼任行省的最高长官,事实上拥有高度自治权,虽然有元朝派有达鲁花赤监视内政。而“高丽”这个国家仍然是存在的,并没有因为“征东行省”的设置而灭亡。这么说高丽和元朝的关系有点像琉球国和萨摩藩的关系,日本在那个时候也派人去琉球监督内政。

而元朝另一些行省只是为了军事目的而虚设的,例如越南的交趾行省、占城的占城行省、缅甸的缅中行省。所以我认为当时的“行省”与今天的“省”并不能完全划上等号。

那么问题来了,元朝的地图上,究竟是否应该把高丽画在元朝版图之内?根据中国大陆权威书籍谭其骧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高丽被标注为一个国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丽”二字旁边标注有“征东行省”。原图在这里)我认为既然是中文界权威书籍,就应该采纳其意见,把高丽当作独立的国家。貌似韩国人也采纳我们权威界的观点。然而却有些人不断在维基共享大搞回退战[1],主要的争议就是高丽是否是独立的国家。我在英文版维基贡献讨论页都发起了讨论。希望大家在这里或在那两处地方发表一下个人看法。--122.90.81.62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15:33 (UTC)

  • 你說的沒有錯。總之,高麗當時是元朝附庸國,不是獨立國,但也不是元朝一省。只能用特殊顏色標示吧----2016年4月28日 (四) 16:01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45.202.199對話貢獻)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