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身心障礙/典範條目/8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国残疾人法(英語: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是由美国国会在1990年7月通过的一项法案,经由老布什总统签署生效。2008年小布什总统签署了残疾人法修正案,于2009年1月1日生效。修正案规定了残疾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就业方面不应受到歧视。修正案还明确规定了主要生活行为与实质限制等词汇的含义。
更多關於「美国残疾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