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马兆奎(1910年5月27日[1]),号吉甫河北博野人。

1933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大学。其后,历任宁夏省教育厅科长、福建省闽海税务局局长、福建省财政厅秘书、财政部福建省田赋管理处秘书主任、福建永安县县长、福建龙岩县县长、福建《中央日报》总编、代理社长等职。抗日战争后,又任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央恒大企业公司协理。[2]

赴台后,历任台湾省政府主任秘书、代秘书长、台湾银行顾问等职。1954年,递补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其后,又先后担任财政部主任秘书、财政部常务次长、财政部政务次长、台湾交通银行董事长、台湾银行董事长。[2]

他还曾当选国民党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2]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一曰1909年4月19日(来源:马兆奎 - 华夏经纬网[永久失效連結]
  2. ^ 2.0 2.1 2.2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