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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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感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政治術語,在文革中,常与“深厚”、“朴素”、“强烈”、“无产阶级”(前置定语)、“激发”、“增强”、“密切”(前置谓语)(先后依类别、频次排列)相搭配,意指对阶级认同、外界阶级斗争等刺激、事象的主观感知、内心体验、情绪心理反映。其含义和用法,都与“阶级立场”相近,但比较起来,阶级感情接近未经升华的本能,距离理性、理智更远一些,是更为基本的东西。

概述[编辑]

阶级感情强调人际关系中的同仇敌忾,把理论化的阶级斗争学说、阶级分析方法,政治性的利害抉择,融进感情的非理性阈值内给予强化,使其染上一层温情的、人际认同的色彩,但同时也是更加壁垒鲜明的阵营划分。与阶级出身(阶级成分)、阶级烙印、阶级本质、阶级友爱(阶级兄弟)、阶级仇恨、阶级立场、阶级觉悟阶级意识等组成了一个观念链条。

在阶级感情概念中,工农兵是政治革命性、道德纯洁性的正宗,是像血缘一样是与生俱来的东西。这种观点强调,仇恨阶级剥削、压迫的感情是一种自发倾向、引导革命的先天秉赋;它比理性认识更具有优先性,更可靠。而其他非无产阶级出身的阶层,就带有先天的缺陷乃至原罪,被判定与剥削阶级有直接或简间接的关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除了理智上认同于中共的纲领、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外,还必须用永无休止的改造,通过忏悔、赎罪,把自己矮化、非人化来培养阶级感情,从而成为革命机器没有自主意志、主体意识的组成部分。

阶级感情,也是实行阶级路线,即在政治上划分优劣等级、组织上划分集团、受惠层次的充分理由之一。阶级感情没有问题,即使出了什么偏差,也可以得到原谅;阶级感情不对头,再怎么谨小慎微,也会动辄得咎。阶级感情比理智认知有更多优先权。

综上可知,“阶级感情”概念在中共意识形态体系里,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人民日报》’49—97数据库”提供的材料看,它的出现频次在文革十年(1966—1976)比平常年景高出40—50倍的反常现象,足以说明它的语义、语用都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嬗变。它意味着认知方式的反智化——强调对革命(领袖意志、政治权威)的服从、忠诚是压倒一切的[1],可以跨越常轨,可以践踏文明的成规,因为革命本身就是前无古人、超越常规的。“三忠于、四无限”就是要解决阶级感情问题。用阶级感情取消、扫除理性认知、反省指导行动的障碍,让人们在阶级感情不对(不深)罪名(直接等于政治错误、反动,甚至还要可怕——背叛)的恐惧、驱使下,被迫用激烈的行动证明自己的忠诚。

“《人民日报》’49—97数据库”“阶级感情”频次分布

年代/年度 频次 年代百分比 年度百分比
1940年代 15 0.26 0.087
1950年代 84 1.70 0.17
1960年代 3258 55.95 5.595
1966—1969 2602 11.17
1970年代 2387 40.99 4.099
1970—1976 2077 5.096
1980年代 62 1.06 0.106
1990年代 17 0.29 0.048

註釋[编辑]

  1. ^ 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柯庆施说“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林彪也曾说“毛主席怎么说,我们就应该怎样做”,均无人反驳、异议,可见代表了某种共识。其间起过渡性的逻辑支撑,就是阶级立场、阶级感情概念。

参考资料[编辑]

  • 克雷奇等《心理学纲要》,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
  • 张占斌、宋一夫《中国:毛泽东热》,北岳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 吴法宪《学习毛主席著作必须有无产阶级感情》,《人民日报》,196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