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承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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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承勛(16世紀—17世紀),繼之蕙齋浙江台州府臨海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蔣承勛是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進士蔣顒的曾孫,十歲就熟讀《漢書》,客人戲弄他:「孩子看《漢書》,知道劉邦為何能稱帝?」他回答:「以韓信作戰,以張良謀劃,以蕭何收餉。」客人大為驚奇。萬曆四年(1576年),蔣承勛中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十七年(1589年)兩登會試副榜[2],授涇縣教諭,改任新城教諭,署任廣昌知縣有治蹟。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他陞東流知縣,為政嚴厲清廉,到任後免除供具使人民復蘇,又清理驛遞侵佔弊病,革除兩造納紙錢陋習;又精於判案,浮梁黃士鳳與樂平何天俸自東邊回鄉,何天俸覬覦黃士鳳財產,因此奪去逃走,吏胥認為難以捕治,他卻秘密移文饒州抓獲對方入獄,一時人民稱快,而地方豪強汪一滄自稱可以用符咒殺死人,將兄長一家四人殺害後奪其家產,遺腹孫寄居外姓而獲全,前往官府向他申冤,他就密集壯丁搜索汪一滄家中發現符咒,獲得實情後處死汪一滄,歸還資產給遺腹孫,東流人為他立下遺愛碑。

之後蔣承勛陞任邵武同知[3],得上級推薦改黃州同知,就任後立刻捕獲巨盜,地方肅然,荊王府宗室驕縱凌虐人民,宦官李忠奉旨謁陵侵害民夫,他都持理據不屈服,治績為湖廣第一,改任蜀王長史致仕回鄉,年六十六歲去世,著有《麟經心印》、《吳楚讞存》、《覆缶集》,有兒子蔣典學[1]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國《臨海縣志·卷二十·人物》:蔣承勛,字繼之,號蕙齋,僉事顒曾孫,年十歲能習《漢書》,客戲之,曰:「子齠齡而手《漢書》,亦知漢高之所以帝乎?」應聲曰:「韓以戰,張以謀,蕭以餉。」客大奇之,萬曆丙子薦於鄉,上春官屢中副車,授南涇教諭,丁外憂服闋補新城諭,署廣昌縣,歷有治蹟;丁酉陞東流令,首除供具以甦里甲,清驛遞侵牟之弊,革兩造納紙錢陋規,尤精於讞獄,浮梁黃士鳳與樂平何天俸並歸自東,俸覬鳳橐饒,倳及鳳腹胠篋而逃,吏胥以為難捕,承勛密移文饒州,獲之獄定,萬口稱快,郡豪汪一滄能以符呪立死人,斃兄家四命而盡奪其產,遺腹孫久寄他姓獲全,赴承勛愬,承勛密集丁壯搜滄家得符呪,狀按實坐大辟,悉還其貲,東流為立遺愛碑。兩臺交薦陞湖廣黃州同知,黃帆艘鱗集狙獪出沒,下車清軍役獲巨盜,一境肅然,荊府宗藩驕縱凌民,巨璫李忠奉旨謁陵虐民夫,承勛悉折以理不為屈,治績為三楚冠,轉蜀藩長史致政歸,卒年六十有六,所著有《麟經心印》、《吳楚讞存》、《覆缶集》 洪志 ,子典學別有傳。
  2. ^ 民國《臨海縣志·卷十七·選舉》:(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蔣承勛 有傳……八年張懋脩榜……蔣承勛 副榜進士……十七年焦竑榜……蔣承勛 副榜進士
  3. ^ 嘉慶《東流縣志·卷十八·良吏傳》:蔣承勛,浙江臨海舉人,萬厯二十五年來知縣事,政尚風厲、清廉愛民,舊例里縣民催科必以朔望集縣,有妨農務乃革之,設簿限期,繳如期完者免至縣,小民得以休息,後令多宗之,任六年陞邵武郡丞。

參考文獻[编辑]

  • 民國《臨海縣志》·卷十七·選舉
  • 民國《臨海縣志》·卷二十·人物
  • 嘉慶《東流縣志》·卷十八·良吏傳
官衔
前任:
汪桐
明朝涇縣教諭
1589年-1593年
繼任:
陳采
前任:
劉而康
明朝江西新城縣教諭
1596年-1597年
繼任:
鄭某
前任:
楊懋德
明朝東流縣知縣
1597年-1602年
繼任:
楊喬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