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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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友宅
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苏州市常熟市翁府前38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登录1982年11月17日

沈石友宅位于中国江苏省常熟市城区翁府前38号,原为清康熙年间刑部尚书翁叔元故宅,后为藏砚家沈汝瑾(沈石友,1858—1918)所有。原有四进,第二进在文化大革命中拆除改建,现存一进门厅、三进大厅、四进偏房,第四进左侧为“笛在月明楼[1]。1982年11月17日,沈石友宅公布为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资料[编辑]

  1. ^ 笛在月明楼.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2. ^ 物质文化遗产.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