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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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

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1995年公布,4个

第二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1年2月19日公布,6个

第三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4年1月18日公布,3个

第四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6年12月26日公布,4个

第五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8年4月30日公布,4个

第六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09年10月29日公布,4个

第七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3年8月12日公布,9个

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2017年2月9日公布,6个[1]

分市名单[编辑]

苏州市[编辑]

吴中区[编辑]

昆山市[编辑]

吴江区[编辑]

太仓市[编辑]

常熟市[编辑]

张家港市[编辑]

无锡市[编辑]

宜兴市[编辑]

锡山区[编辑]

江阴市[编辑]

泰州市[编辑]

泰兴市[编辑]

姜堰区[编辑]

兴化市[编辑]

南京市[编辑]

高淳区[编辑]

江都区[编辑]

高邮市[编辑]

盐城市[编辑]

东台市[编辑]

南通市[编辑]

海门区[编辑]

如皋市[编辑]

如东县[编辑]

徐州市[编辑]

新沂市[编辑]

镇江市[编辑]

丹徒区[编辑]

淮安市[编辑]

淮阴区[编辑]

常州市[编辑]

新北区[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编辑]

  1. ^ 苏政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