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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 (武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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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16世紀—17世紀),天培碧螺南直隸應天府六合縣(一作上元縣)人[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编辑]

李在公是鄉賢李雲鵠之子,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武舉人[2],四十四年(1616年)成武進士,任京營把總有名聲,當時流寇猖獗,總兵陳洪範抓獲男女四百多人打算斬殺,他請求驗證真偽,最後只斬二十二人示眾;把總夏雲奇厚待他,對方因忤逆魏忠賢被逮,其子夏袞為賣菜傭人,他的兒子李敬替夏袞置產和娶妻,人們都認為符合情義,荒年時他又屢次捐資賑濟,救活不下數萬人[1],後陞中營中軍加總兵[3]

李敬後成順治四年進士,他獲追贈通議大夫、刑部左侍郎[4]

引用[编辑]

  1. ^ 1.0 1.1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十一卷·仕績二》:李在公,字天培,上元人。萬曆丙辰武進士。累官分閫,所至有聲。流寇猖獗,總鎮陳洪範獲男婦四百餘人,將皆斬之,在公請驗其偽,乃斬二十二人以徇。留守夏雲奇遇在公厚,雲奇以忤璫被逮,其子袞為賣菜傭,在公之子敬為之授室置產,人咸義之。頻歲饑饉,在公屢捐貲賑濟,全活者不下數萬人。
  2. ^ 嘉慶《新修江寧府志·卷三十一·科貢表三》:武科……萬厯二十五年……李在公 六合人,官兵總
  3. ^ 民國《六合縣續志稿·卷十三·人物志下》:科貢表……萬厯四十四年丙辰(武進士) 李在公 字天培,號碧螺,鄉賢雲鵠子,由進士授京營把總,陞中營中軍,加總兵
  4. ^ 光緒《六合縣志·卷六·選舉表》:封典……國朝……李在公 原任總兵,以子敬貴贈通議大夫、刑部左侍郎

參考文獻[编辑]

  • 嘉慶《新修江寧府志》·卷三十一·科貢表三
  • 光緒《六合縣志》·卷六·選舉表
  • 民國《六合縣續志稿》·卷十三·人物志下
  •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十一卷·仕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