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大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琴城古建筑群
彭家大屋
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
分类古建筑
编号6-3-061
登录2018年3月9日

彭家大屋,又名“紫金第”,位于中国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三忠祠直钟巷底端的43号,是南丰最具代表性的的一栋豪宅,由彭姓盐商斥巨资建于清咸丰八年(1858年)[1],历时3年竣工。

建筑[编辑]

彭家大屋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前后两进院落,三进正房,保存基本完好。门内右侧和正厅西侧分别是两座家庭私塾“述古山房”和“芸晖”;圆门颇奢华,造型外圆内方。左侧花园原有戏台,已毁于抗战时大火。豪宅内各处均设有极为精美的雕刻,包括各种吉祥图案。

保护[编辑]

2018年3月9日,彭家大屋等琴城古建筑公布为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编号6-3-061[2][3][4]

参考文献[编辑]

  1. ^ 徐敏:《南丰文化史上精彩的一页-古代官私学概述》
  2.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8-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1). 
  3.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 (7): 4–39. CNKI HXZB201807002. 
  4. ^ 江西省人民政府. 链接至维基文库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赣府发〔2018〕14号). 维基文库. 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