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如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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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如愚(?—?),字子發,临安府钱塘县(治今杭州市)人。

生于南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正月,“甫弱冠,于诸子百家靡不究竟”,对《易》最用功。早年以父蔭補承信郎(从九品),经吏部铨试合格,被任命为福州连江县监税。再調常熟犒赏酒库所监,“尽改异时苛琐之政,课入由是整办”。後以母老為由,解職歸里,“往居城西别墅,凝然寂然,未逾月,顿有所悟。自是留心清静寂灭之教,凡三四年”,再回歸儒家,以孔子為師。南宋理學發達,但於“天理”與“人欲”不能調和,[1]如愚則主張克制私情,並节制情欲,“如是,则天理人欲合而为一,于道斯为得矣。”[2]嘉熙二年(1238),丞相喬行簡奏薦授承信郎,差充祕閣校勘,如愚連上三疏辭免,特轉秉義郎。因不善理財,晚年貧苦,不改其志。淳祐四年(1244)五月卒。著有《准斋杂说》,清代已佚,清初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2卷。

注釋[编辑]

  1. ^ 朱子语类》卷13强调“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存,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
  2. ^ 《准斋杂说》卷上

參考書目[编辑]

  • 徐元杰:《准斋先生吴公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