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清河郡 (東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清河郡中国東晉时设置的僑郡,後改稱南清河郡

建置沿革[编辑]

晉明帝時,在晉陵郡境內僑置清河郡(今江蘇省鎮江市無錫市一帶)。劉宋時,改稱南清河郡,屬南徐州,領清河、東武城、繹幕、貝丘四僑縣[1]齊明帝建武二年(495年),省併繹幕縣[2]

人口[编辑]

南清河太守[编辑]

註釋及徵引文獻[编辑]

  1. ^ 《宋書州郡志彙釋》
  2. ^ 《南齊書·卷十四·志第六》
  3. ^ 《宋書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4. ^ 《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三十八》
  5. ^ 《宋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四十三》
  6. ^ 6.0 6.1 6.2 《宋書·卷九十四·列傳第五十四》
  7. ^ 《宋書·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四》
  8. ^ 《南齊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七》
  9. ^ 《梁書·卷十三·列傳第七》
  10. ^ 《梁書·卷十六·列傳第十》
  11. ^ 《梁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