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文錄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宋文錄錄》24卷,清代董兆熊編,黃彭年重輯。為南宋文章之選集,與莊仲方南宋文範》相互補。

清代乾隆嘉慶以前,選錄南宋詩文者有數家,然多不傳於世[1]道光間,董兆熊與莊仲方各自編纂南宋詩文選集,互不相謀。董兆熊《南宋文錄》原分十編,每編之中,各體皆備,因董氏家貧,文章多由借讀抄閱,或於書肆求書而得,隨得隨錄之故[2]。董兆熊沒後三十餘年,費延釐始由董氏族人得見《南宋文錄》稿本,時江蘇書局已刊行《南宋文範》,比對之下,兩者選文重複者不少。乃刪除已見於《南宋文範》之文,十存五六,依文體重加編次,以便閱覽[2]。更名《南宋文錄錄》,凡分三十七類,380餘篇。唯有詩歌類扣除已見於莊氏選集者後,只剩下數十首,難以成卷,所以一概不錄[2]

本書有光緒17年(1891年)江蘇書局刻本。臺灣鼎文書局民國64年(1975年)影印《南宋文範》上、下二冊,附刊於下冊之後。

總目[编辑]

  • 卷一 - 八篇
  • 卷二 - 賦六篇、七一篇、辭一篇、對問一篇
  • 卷三 - 德音一篇、制誥九篇、十一篇、批答二篇、奏疏五篇
  • 卷四 - 奏疏九篇
  • 卷五 - 奏疏十六篇
  • 卷六 - 奏疏九篇、表一篇、書五篇
  • 卷七 - 書十二篇
  • 卷八 - 書七篇、箴三篇、銘七篇
  • 卷九 - 頌四篇、贊七篇、碑四篇、對策三篇、策問二篇
  • 卷十 - 記二十二篇
  • 卷十一 - 記二十篇
  • 卷十二 - 記十八篇
  • 卷十三 - 記十九篇
  • 卷十四 - 序十七篇
  • 卷十五 - 序二十三篇
  • 卷十六 - 序二十一篇
  • 卷十七 - 論十五篇
  • 卷十八 - 論十八篇
  • 卷十九 - 論十篇
  • 卷二十 - 說十二篇、辨一篇、攷一篇、題跋七篇
  • 卷二十一 - 題跋九篇、祝文一篇、勸諭文三篇、弔文二篇、祭文六篇、諡議四篇
  • 卷二十二 - 行狀四篇、傳四篇、書事二篇
  • 卷二十三 - 墓銘九篇
  • 卷二十四 - 墓銘四篇、墓表三篇、墓碑三篇、墓碣一篇

腳注[编辑]

  1. ^ 《南宋文範》錢泰吉
  2. ^ 2.0 2.1 2.2 《南宋文錄錄》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