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繼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繼祖(?—?),江西人,清朝官員。

生平[编辑]

劉繼祖於1839年(道光19年)接替魏瀛,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參見[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9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魏瀛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839年上任
繼任:
范學恒